林兰友(?年—?年),字翰荃,号自芳[1]福建兴化府仙游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中辛未科进士。刑部观政,授临桂知县,十年(1637年)行取,十一年擢南京湖广道御史。因夺情事弹劾杨嗣昌[2]贬为浙江按察司照磨。与何楷黄道周刘同升赵士春称“长安五谏”。迁光禄寺丞。崇祯十七年,李自成陷北京,林兰友薙发自匿,仍为贼所捕获,拷挟备至,终不屈服。李自成败,逃离北京。唐王时,任太仆少卿,迁佥都御史。清军攻进福州后,全家逃往海边,十余年后逝世。[3]

参考资料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林兰友,自芳,诗二房,丁未九月二十五日生。仙游人,丁卯二十名,会二百三十,三甲三十九名。刑部政,授桂林知县,丁丑行取,戊寅钦选南湖广道御史,补浙江按察司照磨,降。曾祖。祖大鹗。父日章。
  2. ^ 《崇祯实录》卷十一: “丁酉,湖广道试御史林兰友劾大学士张至发票拟屡误,经画无闻,并言兵部尚书杨嗣昌画中枢,束手无策,惟求市赏,苟且侥幸,是没皇上所以夺情意乎? ”
  3. ^ 《明外史·何楷传》载:“林兰友,字翰荃,仙游人。崇祯四年进士,授临桂知县,擢南京御史。因论杨嗣昌忠孝两亏,贬浙江按察司照磨。与楷及黄道周、刘同升、赵士春称长安五谏,迁光禄署丞。京师陷,薙发自匿,为贼所执,拷掠备至。贼败南还,唐王用为太仆少卿,迁佥都御史。事败,挈家遁海隅,十余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