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梅森

安东尼·弗兰克·梅森爵士大紫荆勋贤ACKBEKCSir Anthony Frank Mason,1925年4月21日)前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曾任香港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The Honourable
梅森爵士
Sir Anthony Frank Mason

AC KBE GBM KC
第9任澳大利亚首席大法官
任期
1987年2月6日—1995年4月20日
指定鲍勃·霍克
前任哈里·吉布斯爵士
继任布仁立爵士
个人资料
出生 (1925-04-21) 1925年4月21日99岁)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斯州悉尼
国籍 澳大利亚

生平

梅森自小在悉尼长大,早年就读于悉尼文法学校。1944年至1945年在皇家澳大利亚空军服役,担任飞行员。二战后入读于悉尼大学,以一级荣誉取得文学士及法学士学位。1951年在新南威尔斯取得大律师资格。1964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1964年至1969年,任澳大利亚法律政策专员(Solicitor-General of Australia)。1969年至1972年,任新南威尔斯最高法院上诉法院法官。1972年至1987年,担任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大法官。1987年,升任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至1995年退休。1997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7日出任香港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1]

荣誉

  • 1969年获英国颁授CBE勋衔
  • 1972年获英国颁授KBE勋衔
  • 1988年获澳大利亚颁授AC勋衔
  • 2001年获澳大利亚颁授百周年纪念勋章
  • 2013年获香港颁授大紫荆勋章[2]

参考文献

  1. ^ 梅森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5-02-19.
  2. ^ 二○一三年授勳名單. [2013-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