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鼎祚
梅鼎祚(1549年—1615年),字禹金,号胜乐道人,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
父亲梅守德是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1]。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出生[2]。自幼笃志好学,常废寝忘食,宁国府知府罗汝芳非常赏识他。十六岁廪诸生,以诗文名扬江南,所作皆“骨立苍然,气纯而正,声铿以平,思丽而雅”,与沈懋学齐名。善交游,与汤显祖为莫逆交。万历年间,申时行举荐他,坚辞不受。好藏书,家藏书万卷。建有天逸阁读书写作,常言“吾与书若鱼之于水,一刻失之,即无以为生”。万历四十年(1615年)去世,年六十七[3]。
著作有诗文集《鹿裘石室集》六十五卷,笔记小说《青泥莲花记》、《才鬼记》,杂剧《昆仑奴》,传奇《玉合记》、《长命缕》、《玉导记》。编撰有《历代文纪》、《汉魏诗乘》、《古乐苑》、《唐乐苑》、《书记洞诠》等总集[4]。
注释
- ^ 光绪十四年(1888)《宣城县志》卷十五“名臣•梅守德”载:梅鼎祚父守德,“嘉靖辛丑(二十年,1541)进士,授台州推官。”
- ^ 《宣城县志》卷十八“文苑•梅鼎祚”载:“父守德官给谏时生鼎祚”。徐朔方据梅氏《鹿裘石室集》中的《释闵赋》考定,嘉靖二十八年梅守德任户部主事。
- ^ 康熙《宁国府志》卷一九:“梅鼎祚,字禹金。父守德,官给谏。时孕七月而生燕邸,癯甚。二兄相继夭,父益怜之。欲其焚笔砚,乃匿书帐中,时时默诵。年十六廪诸生,郡守罗汝芳召致门下,龙溪王畿呼为小友。性不喜经生,以古学自任,饮食寝处不废书,发为文辞,沉博雅赡,士大夫好之,干旄庐者日至。与王世贞、汪道昆钜公游,当时海内无不知禹金者。奉父里居,左右以色养。属母郭恭人疾,序当岁荐,让其次者。辛卯游北雍,年甫强。时内阁申公时行等,皆欲以文待诏故事疏荐,辞不就。归隐书带园,构天逸阁藏书,坐卧其中。伯兄元祚无子,以仲子士好嗣之,敬嫂刘氏如母。岁乙卯卒,年六十七。著有《鹿裘石室集》。”
- ^ 光绪《宣城县志》卷三五著录其“《皇霸文纪》、《两汉文纪》、《三国文纪》、《西晋文纪》、《东晋文纪》、《宋文纪》、《梁文纪》、《陈文纪》、《后魏文纪》、《隋文纪》、《南齐文纪》、《北齐后周文纪》、《释文纪》、《古乐苑》、《书记洞铨》、《青泥莲花记》、《宛雅》、《唐乐苑》、《女士集》、《予宁草》、《李杜诗钞》、《梅禹金全集》二十卷”。另见钱仲联等编《中国文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7,第881-882页
参考文献
- 钱谦益:《列朝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