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继美(?年—?年),字子充,四川保宁府守御千户所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四川乡试举人[1],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进士[2][3]。授太常寺博士,九年七月选授礼科给事中,复除兵科给事中,十四年七月升吏科右给事中,九月因弹劾吏部尚书汪𬭎,降一级调外任,贬浙江海盐县丞,十六年升鄞县知县,祑满,升南京吏部主事[4]。
参考资料
- ^ 《阆中县志》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鄞县志》:沈继美,字子充,四川保甯人。为吏科给事中,以言事谪海盐丞,嘉靖十六年迁知鄞县。略去边幅,与民简易,一切冤不得直,役不得平者,皆得至其庭面陈,患苦悉与疏决。居常布衣蔬食,燕坐怡然。升南吏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