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品,指在使用过程中,品质或数量会被逐渐消耗、耗损,会随着被使用及时间而受到破坏或减少的物品。

一次性消耗品有时又称耗材,是指用完就要丢弃的商品。例如食物和水就是一种会被人消耗的商品。诸如纸张、钢笔、文件夹便利贴墨粉墨盒等办公用品也是消耗品。与之相对的则是耐用品(例如计算机传真机[1]。有时,一家公司会以极具吸引力的低价出售耐用品,他们认为消费者可能会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与之配套的消耗品。如果消耗品使用一次即要丢弃,则此时又被称为一次性用品

参考文献

  1. ^ FTC v. Staples, Inc. (PDF). Law.Berkeley.edu.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