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敬(1517年—1603年),字廷臣,号古林,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元敬
大明南京兵部右侍郎
籍贯浙江绍兴府山阴县
出生正德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逝世万历三十一年
配偶娶毛氏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进士出身

生平

浙江乡试第二十一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一百九十九名,二甲第二十四名进士[1][2]。知许州,以清廉著称。升刑部员外郎、郎中,出任荆州府知府,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升山东副使、整饬曹州,五年正月升福建右参政,七年九月升山东按察使,八年七月升广东右布政使,十一年正月升本省左布政,十一月升应天府府尹,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不久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十六年九月因房寰张鼎思揭奏一事被革职闲住,三十一年十一月恢复原职,十二月去世[3][4],享年八十七。

家族

曾祖王璋;祖父王𬀩;父王硕,母张氏。永感下。兄王元春,刑科左给事中;王元德。弟王元吉[5]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九十一》:万历三十一年十二月,南京兵部侍郎王元敬卒。元敬浙江山阴人,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许州知州,升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荆州知府、副使、参政、按察、布政使、应天府尹,升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寻升南兵部侍郎,告病。后以江西副使房寰被论,波及禠职闲住,寻奏辩复职,未几卒于家。
  4. ^ 《山阴县志》:王元敬,字廷臣,嘉靖己未进士。知许州,以清廉著。厯迁山东按察使,诛大奸朱孔学等,升广东布政。时奉诏度田,以溢额为功,元敬檄属县据籍为主,无妄增额。寻以应天巡抚致仕。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赵贤
明朝荆州府知府
1570年-1573年
继任:
林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