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便利科創人才快速入境香港的簽證安排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英语:Technology Talent Admission Scheme (TechTAS))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实现香港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的愿景,输入科技人才到香港从事研发工作的安排,相较其他工作签证,该计划可以快速处理有关申请。公司若从事先进通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数码娱乐、金融科技、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材料科学、微电子、量子技术或机器人技术范畴的研发工作,便符合申请资格。
该计划于2018年6月25日开始推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2022年施政报告宣布优化“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自同年12月28日起,计划撤销聘用本地雇员的要求、延长配额有效期及涵盖更多新兴科技范畴。[1]
申请资格
- 国籍:不得为 阿富汗、 古巴和 朝鲜[2]
- 领域:主要从事先进通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网络安全、数据分析、数码娱乐、金融科技、绿色科技、集成电路设计、物联网、材料科学、微电子、量子技术或机器人技术范畴的研发工作
- 学历:持有伦敦时报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榜、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及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新公布与STEM相关的排行榜上首100间大学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获考虑
- 工作经验:持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无需工作经验,而持有学士学位者则须具备最少一年在相关科技范畴的工作经验
- 良好品行:入境和保安规定,没有任何犯罪或不良记录
- 聘用要求:确实有该职位空缺,全职雇员,符合创新科技署发出的获发配额通知书上就相关职位列明的特定条件
- 收入要求:薪酬应不低于香港类似职位现时的市场薪酬水平
- 配额:聘用公司获创新科技署批出有效配额,申请配额公司须确认聘用相关本地科技人才有确实困难
- 内地许可(如适用):居于 中国大陆、 香港和 澳门的内地居民需额外提交现时工作单位或内地有关机关签发的赴港工作同意书
非本地教学职员并不符合计划要求。
逗留条件
逗留条件
申请人以雇佣工作身份在港逗留,只可从事入境事务处处长所批准的工作。
如要转换工作,必须事先得到入境处处长的批准。如新聘用公司有“科技人才入境计划”下的有效配额,可根据该计划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工作签证,倘若公司没有有效配额,有关人士应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递交新申请。
如在续签时转换至顶尖人才类别,则逗留条件更改为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的限制。
逗留期限
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或雇佣合约期限的较短者,其后须继续符合申请资格方可延期逗留。如延长逗留期限获批准,申请人第一次通常会获准逗留3年或雇佣合约期限的较短者,第二次及之后通常会获准逗留2年或雇佣合约期限的较短者。如申请人已根据该计划获准在港逗留不少于两年及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则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五年。
统计数字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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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数字 | 24 | 75 | 116 | 60 |
参见
其它入境计划:
参考来源
- ^ 政府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優化措施. www.info.gov.hk. [2023-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4).
- ^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 | 入境事務處. www.immd.gov.hk. [2023-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