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应律
管应律(1578年—?年),字正之,号六我,陕西省西安府咸宁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管应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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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东泗水县知县 | |
籍贯 | 陕西省西安府咸宁县 |
出生 | 戊寅正月二十五日 |
配偶 | 妻杨氏,继妻李氏、张氏 |
亲属 | 曾祖管桂,祖管霑,父管谢,母白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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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陕西乡试第十七名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会试二百七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进士。户部观政,三十九年授直隶元城县知县,四十三年被论,四十六年左迁江西布政司照磨。[1]升山东泗水县知县。
家族
曾祖管桂;祖管霑,乡宾;父管谢,廪生;母白氏。慈侍下,兄应虞(庠生),弟应元(乡宾);应试(儒士);应明;应阳;应龙;应晓;应斗;应星。子庚;奇;玄;鉴;鲍;祯。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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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穆远 历城举人 |
明朝元城县知县 1611年-1615年 |
继任: 方大任 |
前任: 徐珮玦 唐山举人 |
明朝泗水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曹汝洁 永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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