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国事(?—1645年),君豫河南永城人,祖籍江西新淦明末东林党官员。

生平

明初洪武十八年榜眼练子宁八世孙,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任沛县(今江苏沛县)知县,调任山阳知县天启二年(1622年),任监察御史,曾上疏二十余次,举发魏忠贤欺辱尚书锺羽正一事,给事中赵兴邦奏称练国事是赵南星东林党人,被削籍为民。

崇祯元年(1628年),起用为京畿道监察御史,次年升任太仆寺少卿,督饷山西崇祯五年(1632年)俘杀流寇首领点灯子、刘道江、郭恶虎、混天猴、神一魁、黄友才、不沾泥、普天飞、金翅飞、插汉儿、飞山虎等六十余人。崇祯九年(1636年)正月陈奇瑜事遣戍广西崇祯十六年(1643年)赦还。南明福王时,任户部右侍郎,不久改兵部左侍郎,加兵部尚书。次年(1645年)二月因病去职,三月病逝,有子练贞吉,顺治八年(1651年)拔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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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六十》,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卢洪珪
明朝山阳县知县
1616年-1622年
继任:
孙肇兴
前任:
马士英
南明南京兵部尚书
1644年-1645年
继任:
阮大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