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叔元(1633年4月9日—1701年12月18日)[1],初名宝林铁庵江南常熟人,清朝官员、探花

翁长庸
大清刑部尚书
籍贯江苏常熟县
字号名栴,字宝林,号铁庵
出生崇祯六年癸酉三月初二日(1633年4月9日)
逝世康熙四十年辛巳十一月十九日〔1701年12月18日(1701岁—12—18)(68岁)〕
墓葬尚湖南陈塘桥麻字圩
配偶钱氏、张氏
亲属祖父翁宪祥
出身
  • 康熙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康熙十五年丙辰科进士
著作
  • 《铁庵文集》
  • 《梵园诗集》

生平

由顺天永平籍中式康熙壬子科举人,康熙十五年(1676年)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编修,馆试第一。历官翰林院编修,康熙戊午科山东乡试正考官,明史纂修官,右春坊右赞善,日讲起居注官,历翰林院侍讲,翰林院侍读,国子监祭酒,翰林院侍讲学士,詹事府少詹事,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吏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经筵讲官,吏部左侍郎,工部尚书,假归迁葬,刑部尚书,原品休致。掌工部至半年,清理积案数十件。性情偏隘,依附明珠,指斥汤斌为“伪道学”。后以病退,优游林壑。著有《铁庵文稿》、《梵园诗集》[2]

注释及参考书目

  • 《翁铁庵年谱》
  • 徐乾学:《憺园集·翁铁庵元配钱夫人墓志铭》
  1. ^ 《海虞翁氏族谱》
  2. ^ “翁叔元,字宝林,江南常熟人。康熙十五年,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馆试第一。累迁国子监祭酒,洊擢吏部侍郎,迁工部尚书。部例,每有工作,先计其直上之,名曰“料估”。工完多冒破,所司不敢以闻,有十年不销算者,大工至四十三案。叔元莅部甫半载,积牍一清。调邢部,移疾归,卒。叔元爱才而褊隘,何焯在门下,初甚赏之;叔元疏劾汤斌,焯请削门生籍,叔元摈之,竟不得成名。以是为世所诮云”。《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