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LGBT权益
概述
荷兰以开放著称,十分注重性倾向等个人隐私的相关政策。人民普遍支持LGBT族群拥有平等权利[1],部分基督徒及伊斯兰教徒移民对性别平等仍采保守态度。调查显示,至少三分之二的反同性恋仇恨罪是由穆斯林移民家庭的青年所为[2],其多数是摩洛哥或土耳其人后裔。2011年10月调查表明,虽然荷兰90%的荷兰族认为同性恋并不违背道德,但仅有30%在荷土耳其人和25%的在荷摩洛哥人接纳此观点。[3] 而据报道,印度裔的印度教徒多能接受荷兰族的观点。[4]
荷兰的LGBT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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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 | 合法 (自1811年) |
性别认同和表达 | 允许跨性别者作性别更动 |
同性伴侣关系 | 同性婚姻自2001年合法 |
收养 | 同性伴侣可共同领养 |
兵役议题 | 男、女同性恋者可公开性倾向 |
反歧视保障 | 性倾向保障 (见下方) |
概要
项目 | 合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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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性行为合法性 | 自1811年 |
承诺年龄[5]一致 | |
反歧视法执行 | |
反歧视法适用于商品及服务法规 | |
反歧视法适用于所有其他领域(包括:间接歧视、仇恨言论) | |
同性婚姻 | 自2001年4月1日 |
承认同性夫妻/伴侣 | |
同性伴侣可共同领养 | |
同性恋者可在军界公开性倾向 | |
性别更动权力 | |
女同性恋进行体外受精之合法管道 | |
允许男男性接触者(MSM)进行捐血 | 自2021年 |
参见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 荷兰LGBT权益历史,glbtq.com。
- COC Netherland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De Gay Krant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