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守蒙(9世纪—939年8月29日),五代十国时期闽国侯官人。通文年间,历任吏部侍郎、判三司。通文二年(937年)六月,闽康宗因大兴土木,国用不足,对他说:“听说吏部任官皆受贿,有没有这种事?”蔡守蒙说:“流言不足信。”康宗说:“朕明白。现委任你择贤授官,但对于求官的不肖和罔冒者也不要拒绝,让他们纳赂交钱。”蔡守蒙素来廉洁,以为不可。康宗大怒,蔡守蒙害怕而遵从。

连重遇作乱弑康宗后,抓住蔡守蒙,责他卖官之罪,杀之。

《十国春秋》责蔡守蒙“素有廉名而中道改节”[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