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屏周
生平
蔡屏周在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中举人,获授浮梁知县,反抗兴建魏忠贤生祠而被逮捕至涿州,适逢明熹宗驾崩,改为免官,迁任开封通判。之后他有平定白莲教贼寇的功劳,升任职方主事,惟因忤逆温体仁罢官;他联同同僚三人见张彝宪,二人都拜见张彝宪,只有他不卑躬屈膝[1]。弘光年间他恢复原官,曾向弘光帝上请以节制省兵,以恭俭足饷,获任大同知府,很快他贿赂阮大铖调任郎中,在山东监军,并恢复应天通判徐树藩官职。左梦庚东下攻打南京,蔡屏周监军击败他;南京沦陷后出家为僧,法名笔架[2]。
引用
参考文献
官衔 | ||
---|---|---|
前任: 张士升 |
明朝浮梁县知县 1625年-1629年 |
继任: 傅元初 |
前任: 董复 |
明朝大同府知府 1644年 |
继任: 桂继攀 清朝知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