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3′16″N 105°16′26″E / 31.88778°N 105.27389°E / 31.88778; 105.27389

觉苑寺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四川省剑阁县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5-387
认定时间2001年6月25日
保护历史
1980年7月7日: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觉苑寺大殿及壁画)

觉苑寺位于中国四川省剑阁县武连镇西侧,始建于贞观年间,初名弘济寺,北宋元丰年间赐名觉苑寺,天顺初年(1457年)重建,更名普济寺,清康熙初年(1662)修缮,复名觉苑寺[1]

觉苑寺坐北朝南,占地3200平方米。中轴线上有藏经楼(天王殿)、大雄宝殿、观音殿等建筑。大雄宝殿面阔五间,单檐歇山顶,殿内墙壁有壁画139.79平方米,佛坛背壁有壁画33.79平方米,均为明代遗物。[2]

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3]。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4]。2001年6月25日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参考文献

  1. ^ 元夫. 蜀道天下. 成都: 成都时代出版社. 2022: 267. ISBN 978-7-5464-2986-1. 
  2.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Ⅲ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109. ISBN 7-5010-1525-2. 
  3.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中文). 
  4.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5.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