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天伦(1502年—?),字汝明,山西振武卫官籍湖广沔阳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许天伦
大明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
籍贯湖广沔阳州
山西振武卫官籍
字号字汝明
出生四月初七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曾氏
出身
  • 嘉靖七年戊子科举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嘉靖七年(1528年)戊子科山西乡试第一名举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二百零七名进士[1][2]。授中书舍人,二十一年五月选授兵科给事中,二十四年四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历河南布政司左参议、山东按察司副使、布政司左参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被降三级[3]

家族

曾祖许能,曾任正千户;祖父许璿,曾任正千户;父许印,曾任正千户。母周氏(赠宜人)。严侍下。弟许天仪[4]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十五》:嘉靖三十三年十月庚午,虏北遁,蓟镇守臣以闻,京城解严。虏自二十七日薄墙,急攻四昼夜不克,乃退屯古城川,次日复南旋驻虎头山,夜火光满野,连亘数十里,总督杨博募死士执火器潜入其营中,夜齐发,虏众惊扰,彻旦乃解去。壬申,命锦衣卫械系原任应天巡抚屠大山、参将许国、李逢时、副总兵解明道至京讯治。先是采淘港之役,坐两将大相能,各兵趋利不止,故垂成而败。时明道督水兵泊海口,坐视不救,大山方称疾不视事,至是御史张师价以败书闻,请治大山、逢时、国、明道各失事罪。总督张经因并论山东监军参政许天伦、副使周臣纪律不严,亦宜量罚。于是大山逮至,黜为民;明道等论斩;天伦、臣降三级边方用。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