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应元
许应元(1506年—1565年),字子春,号茗山,顺天府东安县人,浙江杭州府钱塘县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许应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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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西右布政使 | |
籍贯 | 顺天府东安县 浙江杭州府钱塘县民籍 |
字号 | 字子春,号茗山 |
出生 | 正德元年(1506年)正月二十八日 |
逝世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 |
配偶 | 娶徐氏 |
亲属 | 曾祖许九皋,祖父许绅 父许龟年,母陈氏 弟许应亨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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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浙江乡试第八十五名举人,十一年(1532年)中式壬辰科会试第六十三名,二甲第五十四名进士。兵部观政,初授泰安州知州,调泰州知州,居一年,丁父忧归。服阕,擢工部都水司员外郎,升工部虞衡司郎中,二十三年(1544年)外调四川夔州府知府,二十八年(1549年)升四川按察司副使,十二月以考察调任广西副使、兵备府江,三十四年(1555年)升辽东苑马寺卿,三十五年(1556年)转云南布政使司参政,未任而归奔母丧,三十八年(1559年)起补福建左参政,四十一年(1562年)二月升云南按察使,四十二年(1563年)升广西右布政使[1][2]。四十四年(1565年)卒于官,得年六十。
著作
工诗文,有《许水部集》三卷。另有《陭堂摘稿》16卷。
岱庙环咏亭有其《岱宗》诗,作于嘉靖癸巳仲冬。全文曰:“岱宗肃肃标东纪,绝顶虚传不死庭。碑忆汉封三观迥,树留秦代五松青。阳池日浴深能见,阴洞云流乍可听。此日风烟聊振袂,休将岘首叹沉冥。——嘉靖癸巳仲冬十四日登岳作,明年六月八日刻石。曲江外史应元书。”
家族
曾祖许九皋;祖父许绅;父许龟年;母陈氏。具庆下。妻徐氏,兄应爵,弟应奎;应龙;应宿;应禄;应熊;应期;应亨;应德;应台;应衡;应荐;应求;应庚;应科;应参。子梦旸;季序(儒士)。孙惠一(己酉举人)。
参考资料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治《易经》,年二十七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二甲第五十四名进士。正月二十八日生,行二,曾祖许九皋;祖许绅;父许龟年;母陈氏。具庆下。妻徐氏,兄应□,弟应奎;应龙;应宿;应禄;应能;应□;应亨;应德;应□;应□;应荐;应求;应□;应□;应□,子梦旸;季序(儒士),孙惠(己酉举人)。由国子生中式浙江乡试第八十五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六十三名。观兵部政,调泰州,升工部员外郎,郎中,夔州府知府,四川副使,调广西,升辽东苑马寺卿,云南参政,补福建,降云南按察使,广西右布政使。
- ^ 《浙江通志》:许应元献徴录字子春钱塘人嘉靖壬辰进士当选庶吉士执政者欲一见应元不往曰吾始仕也而伛偻鼎贵之门冒谒干进哉坐是竟不得馆职出知泰安州有豪右触死法赂权贵人以请应元不为挠竟毙之廉白自持苞苴断绝擢工部员外郎迁䕫州府知府夔当楚蜀孔道号难治应元驯以廉靖时斥其桀黠者法之郡以苏息治为一道最擢四州按察副使调广西已又摄兵府江巨獞莫氏兄弟三人以雄勇名两粤间往岁尝大啸聚破城杀吏讨之漏刃去前兵备以擒获报而罢兵及是复出益猖獗应元设方略购土人浃旬而三凶授首江道底宁转云南布政徙广西。
- 侯一元《广西右布政使许公应元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