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将
许将(约1037年—1111年),字冲元,宋朝名臣,闽县(今福州)人,祖籍闽清县。嘉祐八年(1063年)状元及第,时年仅27岁,为福州历史上的第一位文状元。谥文定。
生平
嘉祐八年(1063年)许将进士第一及第后,签书昭庆军判官,后任明州通判,又参与编修《中书条例》。熙宁四年(1071年)升任右正言、直舍人院。熙宁七年(1074年)任知制诰。后代表朝廷出使辽国,与陈兵数十万准备南下的辽人进行边界谈判,当时辽疆境内汉人、契丹人等各族听闻宋国状元来访,挤满街巷围观许将的风采。在酒宴上与辽人比试箭法,许将技压群雄,得到契丹权贵的赞赏,并于谈判中顺利迫使辽国放弃南侵的企图,因功升知审官西院、直学士院、兵部尚书。元丰元年(1078年),进翰林学士,起居舍人兼侍读,代开封府尹。元丰二年(1079年)知礼部贡举,后因遭蔡确、舒亶等人弹劾陷害,被降职知蕲州。元丰五年(1082年)又以龙图阁待制知扬州、郓州,次年调任兵部侍郎,元丰八年(1085年)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元祐三年(1088年)入京为翰林学士,升尚书右丞。后来第二次遭弹劾被降职为资政殿学士,知定州、扬州、大名府。绍圣元年(1094年)再次入京任吏部尚书、尚书左丞,进正议大夫中书侍郎。元符三年(1100年)参与拥立宋徽宗即位,进门下侍郎、金紫光禄大夫,又因为平定了鄯州、廊州,收复原为西夏所占据的河湟,升任特进。崇宁三年(1104年),第三次遭御史中丞朱谔弹劾被降为资政殿大学士,离开汴京知河南府。后来再降为资政殿学士,知颖昌府、大名府。不久又加观文殿学士、奉国军节度使。大观四年(1110年)召为祐神观使,同年病逝,享寿七十有五。
身后
评价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 福州市志,方志出版社,1998.12,ISBN 7-80122-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