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弘微(392年—433年),名弘微陈郡阳夏人。东晋豫州刺史谢万曾孙。东晋末及南朝宋官员,官至右卫将军。

谢弘微
出生392年
东晋
逝世433年
南朝宋
职业南朝宋太子右卫率

生平

谢弘微年幼时已经精明谨慎,更懂得选适当时候才说话,故其堂叔谢混曾对其父亲谢思说:“这个孩子本身十分聪慧机敏,将要成大器,能有这样的儿子,于愿足矣。”[1]谢弘微十岁时,因为弘微堂叔谢峻没有子嗣,弘微于是就过继了给谢峻。谢峻是谢万兄长谢安的孙儿,血缘关系其实已经疏远,而且二人原本也不相识,不过过继过程中才十岁的弘微行为都合符礼节规范。过继后弘微亦承袭了谢峻建昌县侯的爵位,亦当继承谢峻家丰厚的遗产。然而本家贫俭的弘微就只接受了数千卷书籍以及数名建昌国吏,其他财产都没有理会。谢混闻讯大感惊讶,对建昌国郎中令漆凯之说:“建昌国禄本来应该与弘微本家共享,现在建昌县侯不理,就依常规分开管理吧。”弘微无法违抗谢混的话,又接受了一点遗产[2]。谢混为当时名士,并不易与他人交往,但就欣赏谢灵运谢瞻谢曜及谢弘微等几个谢氏子弟的文才,并曾一起在乌衣巷宴会。当时谢瞻等人都雄辩滔滔,但谢弘微每每只用简要文句就能让众人节服,谢混遂更加欣赏他,称他做“微子”。

东晋时有爵位的谢氏子弟大多都会获授员外散骑侍郎,弘微亦不例外,又任琅邪王司马德文大司马参军,后迁通直郎。入宋后为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宜都王刘义隆文学,又转镇西咨议参军。元嘉元年(424年)刘义隆即位为帝,即宋文帝,弘微改任黄门侍郎,当时与王华王昙首殷景仁刘湛并称为五臣。后谢弘微转尚书吏部郎,参与机密事务。不久又转右卫将军,当时文帝更特许谢弘微自选其官属。元嘉六年(429年),宋文帝立刘劭为皇太子,并选东宫官属,弘微遂兼领太子中庶子。不久又加任侍中,但弘微不想身居权要之位,故获解中庶子。元嘉八年(431年),弘微因病解右卫将军,改以太子右卫率身份还家休养。次年,刘混妻东乡君去世,与谢混合葬,谢弘微抱病送葬,病情于是更加严重,终于元嘉十年(433年)去世,享年四十二岁。

宋文帝对谢弘微去世深感痛惜,曾对殷景仁说:“谢弘微和王昙首年过四十但都没有到与他们才能相应的名誉和官位,这真是朕的责任呀。”[3]命二卫共千人处理弘微丧事,追赠太常

性格特徴

  • 义熙八年(412年),谢混因为被刘裕指为刘毅的谋逆同党而被诛杀,谢混妻晋陵公主被下令改嫁给琅邪王氏王练。公主虽然坚持不肯改嫁,但仍然被下诏与谢氏脱离关系。公主于是将家事都委托给谢弘微处理。谢混自己以及父祖三代都身居朝廷高位,谢混时亦一门两封[4],领有田产十多处,僮仆共千人,但只留下两个年仅数岁的女儿。弘微为谢混家经营产业都如公事处理,一切都作出详细记录。420年南朝宋建立后,晋陵公主降封为东乡君,为嘉许她的节义而让其回到谢家那里。东乡君回去看见谢混原有的屋舍修护得很好,仓库都很充实,府下的人都与昔日一样多,而田地产业在这谢混死后这九年之间更加增加,令东乡君感叹道:“仆射生前对这个子侄这样看重,真是会看人呀。仆射仿佛还活着呀。”。其他人看见弘微的作为亦十分感动。[5]至东乡君过世时,遗下大量财富,还有谢琰的一些产业以及数百奴仆,大家都认为财富都应该交给谢混的两个女儿,而田宅和奴仆们应该交给谢弘微,然而弘微分毫不取,以自己私财为公主治丧。谢混长女嫁给了殷叡,但殷叡为人好赌,知道谢弘微放弃财富,就擅取了谢混次女及其他谢氏女眷的财产以还债。当时谢混遗属们因这些财富都是弘微大方相让而没有和殷叡争产,但刘湛因谢弘微对殷叡所为不作反应而有微言,更有人讥笑谢弘微为了自己清高的虚名而任由谢家财产让殷叡挥霍净尽。弘微只说:“亲戚间争夺财富就是最鄙劣的了。现在他们家人都没有动作,我又怎可以引导他们去争产。今天不管分得多少,也不致于不够用,到人死了以后还管这些么。”[6]
  • 弘微性格严肃正直,举止都严格遵从礼法约束,对待入继一门的亲族都特别恭敬谨慎。即使在家内传话给亲族都会先整饰好衣冠,面对婢仆们都不会随便说笑。于是家中上下都对像对神明一样敬重他。弘微也不乱说人是非,反而亲兄谢曜却喜欢评论他人,弘微每次听到都会找别的岔开话题,避而不谈;即使是向皇帝献计论事,他亦会将草稿全部毁掉,人们都不知他究竟说了什么。另他亦尽孝,在为母守丧的丧期过后一年仍然坚持吃粗粮。而因弘微生父早死,他一直事谢曜如父亲一般,至谢曜去世时亦如母丧一样,即使守丧期过后仍然一段时间没吃鱼和肉。期间僧人释慧琳曾拜访他,曾劝他不要这样,免得有损健康,但弘微称他哀伤之情仍未减,吃不下。
  • 虽然在对亲人去世时尽哀,但平时弘微对饮食却很讲究,相反起居衣饰却很朴实。宋文帝更因弘微讲究饮食而向他请进膳食,弘微与亲友合力做好并献上食物后,亲人每当问及时弘微却借故避而不谈。当时人都让他与孔光相比。

逸事

  • 谢弘微向来心胸寛广,喜怒不形于色,一个叫蔡湛之的人见过谢安兄弟,说弘微样子像谢据,而性格像谢安。然而弘微晚年时曾经和一位朋友下围棋,当时旁观者见西南角的棋子渐处下风,恐怕会失守,于是出言说:“西南风很大,可能会翻船。”朋友立即领悟,下着救了那角的棋,弘微见状一反常态发怒将棋子打翻。没多久弘微就去世了。[7]
  • 据说司马文宣家中有一只鬼寄居,并声言他受命去杀弘微。每当弘微病情加重时都会报告给司马文宣,直至弘微去世,那只鬼就离开了。


子女

  • 谢庄,嗣子,在宋官至中书令。


注释

  1. ^ 《宋书·谢弘微传》:“所继叔父混名知人,见而异之,谓思曰:‘此儿深中夙敏,方成佳器。有子如此,足矣。’”
  2. ^ 《南史·谢弘微传》:“混闻而惊叹,谓国郎中令漆凯之曰:‘建昌国禄本应与北舍共之,国侯既不厝意,今可依常分送。’弘微重违混言,乃少有所受。北舍,弘微本家也。”
  3. ^ 《南史·谢弘微传》:“文帝叹惜甚至,谓谢〔殷〕景仁曰:‘谢弘微、王昙首年逾四十,名位未尽其才,此朕之责也。’”
  4. ^ 谢混本封望蔡县公,谢峻封建昌县公,即弘微所袭之爵。
  5. ^ 《宋书·谢弘微传》:“义熙八年,混以刘毅党见诛,妻晋陵公主改适琅邪王练,公主虽执意不行,而诏其与谢氏离绝,公主以混家事委之弘微。混仍世宰辅,一门两封,田业十余处,僮仆千人,唯有二女,年数岁。弘微经纪生业,事若在公,一钱尺帛出入,皆有文簿。迁通直郎。高祖受命,晋陵公主降为东乡君,以混得罪前代,东乡君节义可嘉,听还谢氏。自混亡,至是九载,而室宇修整,仓廪充盈,门徒业使,不异平日,田畴垦辟,有加于旧。东乡君叹曰:‘仆射平生重此子,可谓知人。仆射为不亡矣。’中外姻亲,道俗义旧,见东乡之归者,入门莫不叹息,或为之涕流,感弘微之义也。”
  6. ^ 《宋书·谢弘微传》:“九年,东乡君薨,资财钜万,园宅十余所,又会稽、吴兴、琅邪诸处,太傅、司空琰时事业,奴僮犹有数百人。公私咸谓室内资财,宜归二女,田宅僮仆,应属弘微。弘微一无所取,自以私禄营葬。混女夫殷睿素好樗蒱,闻弘微不取财物,乃滥夺其妻妹及伯母两姑之分以还戏责,内人皆化弘微之让,一无所争。弘微舅子领军将军刘湛性不堪其非,谓弘微曰:‘天下事宜有裁衷。卿此不治,何以治官。’弘微笑而不答。或有讥之曰:‘谢氏累世财产,充殷君一朝戏责,理之不允,莫此为大。卿亲而不言,譬弃物江海以为廉耳。设使立清名,而令家内不足,亦吾所不取也。’弘微曰:‘亲戚争财,为鄙之甚。今内人尚能无言,岂可导之使争。今分多共少,不至有乏,身死之后,岂复见关。’”
  7. ^ 《南史·谢弘微传》:“时有蔡湛之者,及见谢安兄弟,谓人曰:‘弘微貌类中郎,而性似文靖。’……弘微性宽博,无喜愠。末年尝与友人棋,友人西南棋有死势,复一客曰:‘西南风急,或有覆舟者。’友悟乃救之。弘微大怒,投局于地。识者知其暮年之事,果以此岁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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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书·卷58》,出自沈约宋书
 南史·卷20》,出自李延寿南史

参考书目

  • 《南史·列传第十》
  • 《宋书·谢弘微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