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𬭎(?—?),字治公,号赤庵顺天府宛平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

顺治九年(1652年)壬辰科进士,选庶吉士[1]散馆编修[2][3]。顺治十三年,担任左赞善[4]、内弘文院检讨[5]。次年兼任翰林秘书院侍讲[6]。顺治十五年,担任国子监祭酒[7]。同年,改广东布政使司参政,分守岭西道[8]。顺治十八年,任四川按察使[9]。康熙元年,担任山西右布政使[10]。康熙四年,改江南左布政使[11]。康熙十一年,任河南布政使[11]。康熙十六年,任太常寺卿[12],次年加左副都御史[13]、兵部督捕右侍郎[14],督理湖南四川粮饷[15]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担任福建巡抚[16][17]。后任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抚[18]

参考文献

  1. ^ 世祖章皇帝实录 ,66卷
  2. ^ 朱汝珍《词林辑略》
  3. ^ 世祖章皇帝实录 ,86卷
  4. ^ 世祖章皇帝实录 ,101卷
  5. ^ 祖章皇帝实录 ,101卷
  6. ^ 世祖章皇帝实录 ,108卷
  7. ^ 世祖章皇帝实录 ,115卷
  8. ^ 世祖章皇帝实录 ,118卷
  9. ^ 圣祖仁皇帝实录 ,4卷
  10. ^ 圣祖仁皇帝实录 ,7卷
  11. ^ 11.0 11.1 圣祖仁皇帝实录 ,38卷
  12. ^ 圣祖仁皇帝实录 ,67卷
  13. ^ 圣祖仁皇帝实录 ,71卷
  14. ^ 圣祖仁皇帝实录 ,78卷
  15. ^ 圣祖仁皇帝实录 ,89卷
  16. ^ 圣祖仁皇帝实录 ,108卷
  17.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18. ^ 圣祖仁皇帝实录 ,125卷
官衔
前任:
董国兴
福建巡抚
1683年上任
继任:
张仲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