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侍卫内大臣,中国清朝官名,为侍卫处长官,品秩为正一品,武官常设最高职位之一,人数为六人: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各二人[1]。
领侍卫内大臣均由清朝皇帝直接钦选,通常由满洲都统、殿阁大学士、六部尚书、将军中选授。职责是掌管御前侍卫和统领禁军,保护皇帝安全等[2]。
领侍卫下设内大臣作为副职,品秩则为从一品,定额亦为6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