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空(英语:Airspace)是指主权国家领陆领海上空的空气空间,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根据国际法、《巴黎航空公约》和《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空域拥有完全和排他的绝对主权[1] ,这与领海的海域定义相对应,即距离一个国家海岸线12海里(22.2公里)[2]。不在任何国家领土范围内的空域被视为国际空域,类似于海事法中的 “公海”。

领空不包括外层空间,国际上对于领空的最大高度未有一致意见。国际航空联合会以100公里高度作为地球大气层与外层空间的分界,称为卡门线美国空军美国太空总署对于外太空的定义则为海拔80公里(50英里),由于尚未产生出获得各界共识的定义,使得这些定义目前不具法律约束力。

然而,根据国际协议,一个国家可以承担控制部分国际空域的责任,例如海洋上空的空域。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负责运作控制的此类空域称为飞行情报区(FIR)。对于沿海国家而言,飞行情报区由其陆地和海域上方的空域以及国际民航组织指定给该国负责的任何国际空域组成。

例如,美国在太平洋的大部分地区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尽管该空域是国际空域。

参考

  1. ^ A Dictionary of Aviation, David W. Wragg. ISBN 0850451639 / ISBN 9780850451634, 1st Edition Published by Osprey, 1973 / Published by Frederick Fell, Inc., NY, 1974 (1st American Edition.), Page 29.
  2. ^ Convention on a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PDF). [21 June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