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如龙 (清朝官员)

马如龙(1627年—1701年),字见五陕西绥德州(今陕西绥德)人。清朝政治人物。举人出身。

马如龙是康熙十一年(1672年)举人,三藩之乱时,集乡勇抗击王辅臣部叛军。历任直隶滦州知州杭州府知府江西巡抚。善于破案理讼,清决疑案,平反冤狱。为杭州知府时,代民偿旗营债务。在巡抚江西时,听说淮、扬饥馑,率僚属捐米十万石赈济。整理积贮,严禁溺女。康熙四十年(1701年)卒。[1]

参考

  1. ^ 清史稿·卷275》
官衔
前任:
宋荦
清朝江西巡抚
康熙三十一年 - 康熙四十年
1692年 - 1701年
继任:
张志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