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名衡(?—1642年),字平仲,号鹭矶,山东兖州府沂州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戊午科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三甲第二百四十名进士[1]。历官如皋兴化知县。十一年官至云南道监察御史,十二年巡按河南,以守城有功,晋升为兵部左侍郎。

坚守开封

参见:开封围城战

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军攻开封,高名衡率官兵固守,李自成急攻不下,撒走。是年十二月,李自成再攻开封,不下。崇祯十五年,李自成再攻开封。名衡与推官黄澍陈永福王燮、御史严云京等守开封,粮饷日匮,城内饿死大半。九月十五日黄河决口,十六日洪水入城,开封城内一片汪洋。[2]开封城被淹没后,名衡遇救得出,罢官归乡。

殉国

崇祯十五年(1642年)清兵陷沂州,高名衡夫妇殉国。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赐谥忠节。后世辑有《高忠节公遗集》。

参考资料

  1. ^ 《崇祯四年辛未科进士三代履历》:高名衡,鹭机,书二房,丁酉正月初九日生。沂水人,戊午五名,会二百四十六,三甲二百四十名。户部政,壬申授如皋知县,癸酉调兴化县,丁丑行取,戊寅钦选云南道御史,己卯河南巡按。曾祖梧。祖大同。父珩,州判。
  2. ^ 黄河为何决堤?史料记载不一。一说是贼兵所为,一说是明军官所为。例如:《明史·庄烈帝本纪》说“九月壬午,贼决河灌开封”。《明史纪事本末·李自成之乱》的说法是“巡抚高名衡、推官黄澍等城守且不支,恃引河水环濠以自固,更决堤灌贼,可溃也。”
  • 《明史》列传第一百五十五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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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六十七》,出自《明史

参见

官衔
前任:
赵龙
明朝兴化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周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