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种(?—?),字子来,福建闽侯人,清朝及中华民国法学家。[1]
高种毕业于日本中央大学。归国后,应清朝留学生考试,获授法科举人[1]。此后他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订工作,该草案的继承编即由高种和陈箓起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