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用卿(1501年6月9日—1564年7月24日),鸣治云冈福建布政司福州府怀安县人。明朝状元、政治人物,学者 。

龚用卿
顾祖训撰、黄应澄绘,《明状元图考》之龚用卿像
顾祖训撰、黄应澄绘,《明状元图考》之龚用卿像
大明南京国子监祭酒
籍贯福建布政司福州府怀安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鸣治,号云冈
出生弘治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1501年6月09日)
福建布政司福州府怀安县
逝世嘉靖四十三年六月十七日
(1564年7月24日)
福建布政司福州府怀安县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举人
  • 嘉靖五年丙戌科一甲第一名进士及第(状元)
著作
  • 《使朝鲜录》三卷
  • 《云冈选集》二十卷

生平

生于明孝宗弘治十四年(1501年)。嘉靖元年(1522年)中壬午科福建乡试第五名举人嘉靖五年(1526年)登丙戌科一甲一名进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出使朝鲜,赐一品服,擢左春坊左谕德翰林院侍读,充经筵讲官。参预修撰《明伦大典》、《大明会典》。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善作诗,有《中会寺》一诗。卒于明世宗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1]

著作

著有《使朝鲜录》三卷、《云冈选集》二十卷。

家族

曾祖龚衍,祖父龚璲,父龚源。母林氏[2]

明末殉国的曹学佺是其孙女婿[3]

注释

  1. ^ ·龚葆琛,《福州通贤龚氏支谱》(卷2):“ 附七世 用卿 字鸣治号云冈源长子母林氏明宏治十四年辛酉五月二十四日生由福州府怀安县廪生以礼记中嘉靖壬午科五名举人丙戌科进士一甲一名及第授翰林院修撰充朝鲜诏谕使赐一品服擢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充经筵曰讲官再擢南京国子监祭酒诰授昭列大夫子告著有云冈集行世卒于嘉靖四十三年甲子六月十七日寿六十有四。”
  2. ^ ·焦竑,《国朝献征录》(卷74):“曾祖衍;祖璲;隐德弗仕。父源,号菊坡,以公贵,封儒林郎修撰。母林氏,封安人。”
  3. ^ 李梅,曹学佺生平研究,《时代文学(双月版)》2007年第01期

参考文献

  • 龚葆琛,《福州通贤龚氏支谱》
  • 焦竑,《国朝献征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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