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

第2屆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

200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的第2届香港立法会选举,于2000年9月10日举行。

2000年香港立法会选举

← 1998 2000年9月10日 2004 →

24席地区直选议席
6席选举委员会议席
30席功能界别议席
香港立法会全部60席议席)
  多数党 少数党 第三大党
 
领袖 李柱铭 曾钰成 田北俊
政党 民主党 民建联 自由党
政党联盟 民主派 建制派 建制派
代表选区 香港岛 九龙西 商界(第一)
上届结果 13席, 42.87% 10席, 25.23% 7席, 1.88%
选前席次 13 10 10
席次差额 1 2
民选得票 462,423 347,355 24,858
得票率 35.04% 26.32% 1.88%
得票变动 7.83% 1.09% 1.54%
赢得地区直选议席 9 7 0
赢得总议席 12 1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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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后立法会议席分布

选前议会控制权

建制派

选后议会控制权

建制派

背景

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定第1届立法会的任期是两年,故在1998年产生的立法会于2000年改选。

1999年的金融风暴,使香港经济走下坡,市民对香港特区政府的不满愈来愈高。之后在2000年的锺廷耀事件发生后,民主派用了“任用私人、黑箱作业”的口号,去攻击董建华政府施政无能。

政治上,可算两大阵营的席次争夺战。民主党参照李卓人梁耀忠的成功模式,在新界西选区分开三张名单出选,分别由李永达何俊仁陈伟业三人领军,在新界东选区分开两张名单,分别由郑家富黄成智领军。而民建联方面,在新界西谭耀宗为了修补与乡事派势力的关系,故与港进联邓兆棠合作参选,而在香港岛选区,传统福建社团推出港进联的蔡素玉加入民建联,以程介南为首合组名单出选后落败。前线何秀兰由上次与刘慧卿联手出战新界东双双当选,但转到香港岛参选。而九龙东选区的建制派名单也是由民建联的陈婉娴领军,加上民建联观塘支部主席陈鉴林

在新界东最令人注目的是“长毛”梁国雄的参选,为立法会选举带来新的动力。

选举结果

选举议席的议员变化

  • 新任议员名单(8人):黄成智、麦国风、劳永乐、刘炳章、石礼谦、张宇人、梁富华、李凤英
  • 成功连任议员名单(48人):李柱铭、杨森、涂谨申、司徒华、李华明、郑家富、何俊仁、张文光、罗致光、单仲偕、何秀兰、刘慧卿、刘千石、李卓人、梁耀忠、黄宏发、吴霭仪、程介南(其后丧失4年的立法会席位)、蔡素玉、曾钰成、陈婉娴、陈鉴林、刘江华、谭耀宗、杨耀忠、黄容根、陈国强、刘皇发、刘健仪、杨孝华、田北俊、丁午寿、梁刘柔芬、周梁淑怡、吴亮星、陈智思、李家祥、何锺泰、吕明华、邓兆棠、朱幼麟、刘汉铨、许长青、吴清辉、范徐丽泰、黄宜弘、李国宝、霍震霆
  • 连任失败议员名单(6人):李永达、马逢国、何世柱、何承天、冯志坚、程介南(后失败议员资格)
  • 重返议会议员名单(4人):陈伟业、冯检基、叶国谦、胡经昌
政治取向 议席数 议员
泛民主派 21 民主党李柱铭杨森涂谨申司徒华李华明黄成智郑家富陈伟业何俊仁张文光罗致光单仲偕
前线何秀兰刘慧卿
职工盟刘千石李卓人
民协冯检基
街工梁耀忠
其他黄宏发吴霭仪麦国风
亲建制派 39 民建联程介南(后失效失去议席)、蔡素玉曾钰成陈婉娴陈鉴林刘江华谭耀宗杨耀忠黄容根陈国强叶国谦
自由党刘皇发刘健仪杨孝华田北俊丁午寿梁刘柔芬周梁淑怡张宇人
早餐派吴亮星陈智思李家祥劳永乐刘炳章石礼谦何锺泰吕明华
港进联邓兆棠朱幼麟刘汉铨许长青
工联会梁富华
劳联李凤英
其他吴清辉范徐丽泰黄宜弘李国宝霍震霆胡经昌

废票

定义

废票是指无效的选票[1],如白票、填写不当、涂污了的选票等,算法是把总投票数字减去有效票数的数字;而废票率则是废票数量占总投票数字的百分比,公式如下:

对每个选区而言:
有效票数 = ∑(各候选人票数)
废票量 = 总票数 - 有效票数
废票率 = 废票量 ÷ 总票数 × 100%

废票率

所有原始数据均摘自香港政府立法会选举网站[2],依以上定义运用前述公式作简单计算而得出下表:

2000立法会选举分区废票统计
选区 投票人数 有效选票 无效选票 废票率
香港岛 263,564 260,788 2,776 1.05%
九龙西 179,646 178,199 1,447 0.81%
九龙东 231,666 229,278 2,388 1.03%
新界西 346,257 343,594 2,663 0.77%
新界东 309,947 307,835 2,112 0.68%
全港 1,331,080 1,319,694 11,386 0.86%

总计

阵营 参选名单数目 总得票 总得票比例 直选议席 共得议席
泛民主派
799,249
60.56%
16
21
建制派
461,048
34.94%
8
39
其他人士
59,397
4.50%
0
0

结果、分析与影响

总括而言,这次选举中,民主派及建制派阵营则各有斩获。

在新界西方面,新增一席,民主党分开的三张名单,由李、何、陈三人各有责任区,但由于陈伟业较弱,而民调显示李永达何俊仁会当选,故民主党的支持票流向陈伟业,以致何俊仁与李永达流失选票,但三人的票数加起来仍不及民建联名单的第二位候选人,李永达最终落选。而民建联谭耀宗所采用与乡事派合作的策略是正确的,结果他与邓兆棠双双当选。

新界东方面,由于没有增加议席,被视为席次保卫战,民主党分拆出郑家富黄成智两张名单,由郑家富负责大埔、黄成智负责北区,而沙田的负任区则由二人分配。前线刘慧卿则受到民主党的投票策略的影响,所得的票数比上届减少三成左右,使排名第二的蔡耀昌未能当选,相反,黄成智因选举策略成功而得益,以当选名单的最低票数进入立法会。而长毛梁国雄的形象与其他民主派人士不同,他与黄成智名单的得票只相差七千票左右,亦是落选名单中得票第一,所以在翌届选举中不少人同情梁国雄,“不让长毛落选”的效应开始发酵。

九龙西方面,新增的一席被冯检基夺得。冯检基得以自临立会后重返立法会。泛民主派名单的总票数是民建联名单的三倍。

九龙东方面,新增的一席则落入民建联的陈鉴林手上,而且陈婉娴陈鉴林民建联名单的得票,刚好超越民主党由司徒华领军的名单。使陈婉娴多了当届“票后”的美名,是少数泛民、建制正面交锋下,建制派得票较高的选区。

香港岛方面,由于增加一席,而且民权党的陆恭蕙不再参选,为了争夺这两席,民主党、民建联以及其他候选人各出奇谋,原本民建联程介南蔡素玉合组的名单稳夺两席,而民主党则闹出曾健成脱党参选的家变。刚退休的前局长蓝鸿震则代表新世纪论坛参选、在民间有名的《三国演义》节目解说人,于1999年香港区议会选举中击败周梁淑怡冯两努参选。前线何秀兰由新界东空降到香港岛参选,成为混战之局。

香港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已丧失议员资格

选战后期《苹果日报》表示,程介南被揭发以权谋私的丑闻事件,并但在仍不符合资格便失去议员席位,使民建联的选情一度重创,眼见民建联名单排名第二的蔡素玉当选机会愈来愈低。但选举结果,民建联得到两席,程介南、蔡素玉仍能双双当选,而民主党亦没因曾健成脱党而严重失血,亦夺得两席,而空降到香港岛的前线何秀兰亦取代陆恭蕙的一席,目前,程介南于2001年12月他身为公职人员收受利益以及行为失当罪名成立,判监18个月,即时丧失4年立法会选举议员的席位,才辞去立法会议员民建联一职,主席曾钰成表示并不得参选立法会权利,任期至2000年9月30日完结后便会不再连任参选第三届立法会选举。

丧失议员取消资格四年的立法会议席

2000年9月的下旬,由于曾参与立法会选举期间被揭发以权谋私,最终放弃失去议席。时任香港立法会议员兼民建联成员程介南事件下,宣布辞去立法会的职务工作后被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诉,翌年身为了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揭发了以权谋私罪名成立最终被捕告别,2001年7月聆讯后离开法院时由于28岁的中年男子曾用藤条袭击、同年12月20日,内现为香港区域法院任法官韦毅志当间中滥用职权收受利益等罪行罪名成立,被判监禁即时入狱的18个月(并非就算他当选也会而已辞职,最后,2002年12月19日在赤柱监狱中获准保释后现已刑满出狱),故不能够参选2004年的香港第三届立法会选举时这一席需要补选候选人名单结果后,结果民主党主席李柱铭与大律师成员和其他民主派协调,不推出民主党第二梯队的成员出选,推举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余若薇参选,引来党内第二梯队的不满。而民建联则推举原排在民建联名单第4位的东区支部主席锺树根出战,结果在民主派的大力支持下,余若薇以高票胜出,民主派终于在地方选区及选举委员会的组别夺得过半数席次,足以否决建制派议员所提出的议案,例如“施政报告致谢议案”。

总体而言,在此次选举中,民主党的选票并没有在这次选举中增加,相比在1998年的选举,民主党在新界东也下降了一万。在九龙西、九龙东也大跌四万之多,而且在九龙东更被民建联/工联会名单超越变成第一。香港岛虽然闹出曾健成脱党参选的家变,但两张名单相加的票数也比上次大跌四万之多。换言之,选民对民主党有所不满,或失去了像1998年一样使民主党重返立法会般的气势。加上选后民主党的家变内斗不断,像陈伟业等少壮派与主流派的矛盾日渐激化,甚至发生退党。一切一切使民主党的声势进一步滑落。

反之民建联在香港岛,虽然与福建社团的蔡素玉整合,或许因为程介南的以权谋私风波,民建联选票也下跌一万多。九龙东方面,虽然轻微下调,但跌幅无民主党那么厉害,还能超越民主党成为第一。九龙西也轻微下调。但是在新界东,刘江华经营得力,得票数成长一万多。而新界西亦因与乡事派整合,得票数比上次成长差不多三万,亦只以一万之差落后于民主党三张名单,但也是新界西的第一高票。

参考资料

  1. ^ 法律定义请参考香港法例第541D章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75(7)条、第77(7)条、第77A(4)条、第80(1)条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541D章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PDF
  2. ^ 立法會選舉. [2012-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6-11-08).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