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警察与执法/优良及典范条目
葛柏(1922年-?),英国殖民地高级警官和贪污犯,曾任皇家香港警队外籍总警司,他在1973年6月潜逃英国,企图逃避警方对他涉嫌贪污受贿而展开的内部调查,促使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在1974年2月成立廉政公署。葛柏1952年加入香港警队,虽然他多年来表现突出,但却暗中运用职权贪敛大笔财富,涉及的贪污款项逾430万港元。由于英国没有香港《防止贿赂条例》下“收入与官职不相称”的罪名,以致香港政府在葛柏潜逃当地后未能即时把他引渡,结果激起香港社会长久以来对贪污问题蕴酿的不满,而民间更发起“反贪污、捉葛柏”运动,要求港府正视问题。廉政公署成立后,随即立案研究缉捕葛柏归案,经过深入调查后,葛柏终于在1974年4月于英国家中被捕,翌年1月被解回香港,同年2月被法庭裁定贪污受贿罪名成立,判监四年。不过,葛柏服刑两年多后就获准于1977年10月提早出狱,并举家移居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