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江宜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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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来源
让事实自己说话
- 你根本不需要说他是邪恶的。因为希特勒的条目一开始也没有说“希特勒是个坏蛋”——我们不需要这样,他自己的行为便可证明他罄竹难书。我们只用冷静地列出犹太人大屠杀的事实,并在某种程度上重现死难者痛苦的声音就足以说明这点了,骂人是毫无意义且没有必要的。因此这样做就可以了:列出萨达姆的罪行,并列明你的来源。
抵制住贴标签与道德说教的诱惑,读者可能并不会接受你告诉他应该怎样思考的好意。让事实自己说话,让读者自己决定。
- Wikipedia:生者传记
- 中立的观点(NPOV)
- 可供查证
- 非原创研究
关于近期研究部分的讨论
提问1
我们来看看董令怡新增加的这一段内容,我觉得根本就是(原创研究)是否也该删除呢:
- 江宜桦的代表作品之一是《自由民主的理路》。此书从回顾自由主义的传统开始,逐一探讨西方学者洛克、康士坦、托克维尔及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处理完传统自由主义的相关议题后,江宜桦透过检视当代政治思想家汉娜.鄂兰、罗尔斯与瓦瑟等人的政治理论,讨论当代两种自由主义之争,以及当前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个人主义、普遍主义与中立性论述在发展上的问题。[1]
Hdrhgndhfks(留言) 2014年3月5日 (三) 03:15 (UTC)
回答1
- https://www.linkingbooks.com.tw/lnb/book/Book.aspx?ID=63007
- 自由民主体制是一个值得不断诠释、反省、改进的社会制度。本书从政治思想的角度切入,分析西方自由民主体制的渊源、发展与困境,并在此一基础上,检讨五十年来台湾自由主义思想与民主意识的变迁。作者认为,当前西方自由主义过于强调个人主义、普遍主义与中立性论旨,已产生不少偏差,因此建议我们善用自由主义传统中的其他资源,发展一种比较社会化、特殊化、与伦理化的自由主义类型。在民主政治方面,作者同样认为代议制度有其局限,必须济之以参与民主与审议式民主的精神。本书包含四个部分:(一)总论,(二)近代西方,(三)当代西方,(四)台湾。总论部分有两篇文章,分别以提纲挈领的方式勾勒自由主义与民主政治的要义。在近代西方的部分,作者依序介绍洛克、康士坦、托克维尔与密尔的自由民主思想。在当代西方的部分,作者首先讨论“放任自由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哲学争辩,接着分析汉娜.鄂兰与麦可.瓦瑟对自由民主体制的反省。最后一部分是台湾,作者分别讨论战后台湾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与民主意识的变迁,并以个人权利的相关争议作为结束。
以上为联经的简介。似乎不能说我增加的内容是原创研究吧。不知道附上书商的链接有没有广告嫌疑。还是经过我的解释,阁下觉得现在的描述可以接受呢? 董令怡(留言) 2014年3月5日 (三) 03:40 (UTC)
提问2
只要附个连结就不算原创研究的话,等下我花几分钟弄个部落格把我想写的字句放上去就符合您的要求了。 至于读者接不接受我的"导读",除非办个公投,只因少数人不喜欢就任意移掉他人的贡献,我相信这个条目很快就要变成删除比赛。 Hdrhgndhfks(留言) 2014年3月6日 (四) 03:35 (UTC)
回答2
- 自由民主的理路简介来自书商的网站介绍。阁下觉得有何不妥呢?
- 维基百科不支持以部落格做为信息来源。部落格的信息加入会导致机器人识别为广告。您可以试一下。
- 删除他人条目反复多次将引致编辑战。机器人亦会启动半保护,页面将在一定时间之内无法编辑。您如果反复删除,其他人配合您反复填加也可以尝试一下。
避免持续的争议
我们如何才能结束在中立问题上持续且无休止的冲突?
避免冲突的最佳做法,便是记住我们这里的绝大部分人都是通情达理、善于表达的人,否则我们便不会齐聚于此并对这些事如此关心。我们应该尽力去理解每个人的看法,并努力使得他人的看法也能公平地表达。
当我们对一篇条目应该叙述什么、或者称什么是事实出现争议时,我们不能相互采取敌对的态度;我们应该尽自己所能去退步思考:“怎样才能公平地解决这样的争议?”每一个争论提出时我们都应该这样问自己一次。我们不应该在维基百科中反映我们个人的独特观点,并因此阻止新来者的任何编辑;而应该协力合作,增加内容或提高内容的质量,并在必要时对如何描述争议作出一些妥协,以对各方公平。谋求一致同意往往不是绝对可行的,但这应该成为你的目标。 董令怡(留言) 2014年3月3日 (一) 03:01 (UTC)
此条目已经由新闻、媒体机构作为内容来源所引用。引用这篇条目的文章是: 王鼎钧于2013年9月16日所发表的《网友维基百科恶搞 江宜桦17日下台、圆仔继任阁揆?》,出自NowNews。 请同时到Wikipedia:新闻报导引用维基百科的内容处加入有关资料。(为免自我提及,本模板仅限于放在条目讨论页的页顶。) |
接任时间讨论
即将在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接替陈冲担任行政院长。
(2月3日的新闻表示,即将卸任的行政院长陈冲,预计会到宜兰视察,并表示任期最后两个礼拜仍旧会每天上班。故江宜桦的任期从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开始)
“wsdfrew 2013年2月3日 (日) 02:36 (UTC)”
- 世事难料, 发生了再补。任何新闻报导都该附来源出处。--WildCursive(留言) 2013年2月3日 (日) 02:38 (UTC)
讨论页目的
讨论页是对冲突话题进行讨论,而不是对贡献者指指点点。如果继续无意义地攻讦,将提请封禁。 请遵守维基百科规则,恪守维基礼仪!尊重自己尊重他人!--xiaojiandong(留言)
关于远通争议的讨论
问题1
可供查证部分我有行政院官网连结是最无疑问的. 关于中立的观点:江宜桦是不是毫无领导统御能力,居然完全听信远通的一面之词呢?江宜桦是不是完全忘记数日前自己下的白痴指示呢?如果只删除这二句真实但比较情绪性地描述呢?总之整段删除的行为有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吗?
- 2014年1月9日,在远通电收遭骇事件中,实证江宜桦毫无领导统御能力,居然完全听信远通的一面之词,指示负责侦办的单位全力侦破攻击来源,并请交通部加强这套电子系统的安全防护。[2]
- 2014年1月16日,调查小组确认,远通公司1月2日报称遭受骇客攻击,实为系统设计不当,此时江宜桦完全忘记数日前自己下的白痴指示,改怪高工局在过程中没有负起判读责任。
Hdrhgndhfks(留言) 2014年1月28日 (二) 16:11 (UTC)
回答1
首先,我先表达一下对直接删除的歉意。更好的做法是进行编辑,删除比较侮辱性的说辞。 但是,我也有一定的理由: 1.第一次删除的时候,这个关于远通的争议违反了全部的维基百科三大方针。没有引用,有侮辱性词汇所以不中立,观点自然也是贡献者自己的。此外,新闻里提到远通的部分,即使是争议也是针对叶匡时部长的,个人认为这个事情没有上升到行政院长的层级。 2.后面的几次删除,虽然有了引文,但是仍然是原封不动地保留白痴这样的修辞。 现在我的建议是: 将这个条目转移到叶匡时部长的维基百科。但是也请不要再用白痴这样的词汇了。我相信任谁也不会觉得白痴是一个中立的描述吧?
也欢迎其他贡献者提出意见。
--xiaojiandong(留言)
问题2
其实这是远通和执政党官商勾结的黑金问题,江宜桦可能也是被迫要全力挺远通,不过谁叫他要当行政院长呢?而且先挺远通后装死的愚蠢行为是江宜桦本人做的,叶匡时官不够大还不够格担起所有的政治责任. Hdrhgndhfks(留言) 2014年1月29日 (三) 09:46 (UTC)
回答2
这位贡献者,维基百科不是ptt不是论坛。维基百科是要尽量真实客观的还原事情的真相,或者是提供准确的资讯和知识。在讨论的时候请贡献者不要针对其他贡献者的立场进行讨论,而是要就事情本身进行讨论。维基百科不是发表个人观点的地方。贡献者的观点可以去ptt政黑等论坛发表。在维基百科添加条目的时候,一定要有引文佐证。就目前的条目来看,行政院官网的新闻报道有涉及对江宜桦的评论么?尤其是有白痴这种说辞么?事实上只要有对在世人物的侮辱性说辞,根据维基方针,都是必须删除的。这一点甚至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限制。--xiaojiandong(留言)
问题3
本页最上方写的很清楚:本条目必须遵守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负面内容必须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的内容。在移除这些资料时不受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规范。==>我引用的资讯是缺乏来源或来源不可靠的内容吗?至于名誉损害应指不实指控,中华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毁谤罪/公然侮辱罪都明确规定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如果wiki不能评论的话,那你只能贴URL了,你增加的任何一句话都可解释为对生者的评论. Hdrhgndhfks(留言) 2014年1月30日 (四) 05:29 (UTC)
回答3
事证和规则都已经这么清楚了。引文里没有对江宜桦是白痴的描述。是贡献者自己认为江宜桦是白痴。公然侮辱还要说其来有因。这实在是极为让人遗憾的。--xiaojiandong(留言)
行政院长
江宜桦这个条目是Xiaojiandong的一言堂吗?台湾人民写下对台湾行政院长的补充资料,反而被一个大陆人以假中立为名不断地删除是怎样? Hdrhgndhfks(留言) 2014年1月27日 (一) 13:59 (UTC)
参考资料与注释
- ^ 关于阿伦特政治思想研究的对话,爱思想,2008.07.11
- ^ [http://news.ey.gov.tw/News_Content.aspx?n=6A30001A6AEC7955&sms=9BDB7BA0E989FF4F&s=713A7D71F431C220 江揆指示交通部及高公局督导加强国道电子收费系统稳定性(政院e点通>政院看板>即时新闻)
行政院长时期
在行政院长时期这段,罗列多项政绩,都是属于江宜桦内阁整体作为,我已将这些内容移动到江宜桦内阁条目。--Alfredo ougaowen(留言) 2015年3月16日 (一) 15:55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江宜桦中的5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修正 http://www.cb.cityu.edu.hk/cityseminar/ 的格式与用法
- 修正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102 的格式与用法
- 向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70605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002054530/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270605
- 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12/today-int4.htm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70629181927/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sep/12/today-int4.htm
- 向 http://www.amnesty.org.au/china/comments/9233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1206020347/http://www.amnesty.org.au/china/comments/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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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已修改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江宜桦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3141497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806111756/http://www.cdnews.com.tw/cdnews_site/docDetail.jsp?coluid=108&docid=10314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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