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花”一词原属于中国共产党的老革命字眼。user:Mys 721tx,请给出来源?—Hdgsotr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5:59 (UTC)回复

阁下真的没有看见“中共元老陈毅在《梅岭三章》中曾写“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么?凡事不要凡中必反—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06:04 (UTC)回复

还有原文中的[1],我看阁下还是在修改之前好好看看条目再说吧—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06:07 (UTC)回复

在陈毅,王步文以前就没人用过自由花?user:Mys 721tx,你不用拿凡中必反的大帽子吓人?--Hdgsotr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06:17 (UTC)回复

那就劳烦阁下给一个陈毅,王步文以前的人用过自由花的来源—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06:19 (UTC)回复

关于“在1949年前,一些中国共产党员被拘捕行刑前曾说让我的鲜血去浇灌自由之花吧“

此段出处仅有一人,并且来源是http://cpc.people.com.cn/BIG5/64093/64105/64393/4525303.html,此文文笔实非可信。此文说:“1931年4月6日由于叛徒告密,省委机关遭破坏,王步文不幸被捕。反动当局先是以高官厚禄引诱,继而指使叛徒劝降,遭到王步文的坚决拒绝。敌人又动用各种酷刑,将他的皮肉烧焦,筋骨打断。但王步文始终坚贞不屈,严守党的机密,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崇高的革命气节。当穷凶极恶的敌人无计可施,决定枪杀他时,王步文从容不迫地为自己写出了上述自勉挽联。1931年5月31日,王步文拖着沉重的镣铐,带着遍体的伤痕,高唱着《国际歌》,大义凛然地走向敌人的刑场,他慷慨激昂地对难友们说:“同志们,共产党员是杀不完的……让我的鲜血去浇灌自由之花吧!”年仅33岁的王步文就这样英勇就义了。 ”

这些犹如中国大陆红色电影的剧本,用它作为维基来源,实在可笑。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8:24 (UTC)回复

来源可不可靠不是你说的,请参考维基百科方针或找加入此段的管理员user:Mys 721tx。--CHEM.is.TRY 2013年9月28日 (六) 14:45 (UTC)回复
  • 呵呵,采用这个来源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关系。把它保留在那里也很好。我做了一点修改,以符合这个来源。将来大家都可以看到是哪些人采用这些garbage,是哪些人反对。总体而言,中文维基上引用大陆劣质党宣材料的越来越多,但其效果如何,整体读者群体会有自己的判断。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7:40 (UTC)回复
    • 连轮子大妓院的材料都能引用,日人民报这种阁下认为的“劣质党宣材料”为什么不能引用?不要厚此薄彼,至少日人民报没有造这么多假。--CHEM.is.TRY 2013年9月29日 (日) 03:31 (UTC)回复
      • 呵呵,你恢复了那段党宣材料之后,我并没有再次将它去除阿。我尊重某些维基编辑的选择,只是将原文稍作修改符合该引文的内容。大纪元的内容我自己没有引用过,但别人引用大纪元我也同样尊重,就如同尊重你对党宣材料的维护一样。维基都会保存编辑记录,我们十年后再来看吧。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4:10 (UTC)回复
        • 恩,谢谢。至少目前来讲阁下认为的“党宣材料”在维基百科上是WP:可靠来源的二级来源;而博客不管现在还是十年后都不是。--CHEM.is.TRY 2013年9月29日 (日) 08:52 (UTC)回复
          • 党宣材料级别再高,也仍然是党宣材料。这些党宣网站中不涉及历史和政治的的材料质量没有问题。但是涉及历史的,基本都很差,甚至有一些内容,比如这个自由花的文章,和大陆劣质电影剧本一样。至于“博客”,大纪元主网站并非博客。其实,整体中文互联网的质量都极差,原因在于CCP对网络资源的控制和censorship。这个是导致中文维基整体质量低下的根本原因。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7:24 (UTC)回复
            • 维基百科没有任何方针规定阁下认为很差的“党宣材料”不能当来源——我相信其他了解方针的用户也会去“维护”阁下认为的“党宣材料”。博客我指的是阁下写的另一个条目(新公民运动)。阁下作为中文维基百科新人不了解方针犯错误这点可以理解,不过希望以后能有所改正。
            • 至于“整体中文互联网的质量都极差,原因在于CCP对网络资源的控制和censorship”我同意阁下的观点。--CHEM.is.TRY 2013年9月29日 (日) 20:49 (UTC)回复
              • 呵呵,我从2002年即开始编辑中文和英文维基百科,注册帐号是在2005年,大大早于2010年。只不过生活繁忙,花费时间不如阁下那么多而已,不是你说的什么“维基新人”。至于新公民运动中的博客引文,在那里我们已经讨论过了,那些博客引用完全合乎维基规范。另外,我对本条目关于王步文的引文,我的第一次删除,并非仅仅因为引文来自党宣网站,而是该引文质量低劣并且与条目内容差距巨大。该引文描绘的是王步文一人,而条目中将其泛化为“在1949年前,一些中国共产党员被拘捕行刑前,曾说...,自由花一词也成了挑战政治权威的用语。” 既然阁下刻意维护该党宣引文,所以我也不再坚持将其去除,只是相应修改条目内容而已。我从来没有认为过“党宣材料不能当来源”,但是维基方针并非说一个引文有一个字词与条目相关即不得删除,引文的取舍,最重要的是其相关性和质量。对维基理念的理解,仅停留在某些字句是远远不够的。Massbless zh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22:22 (UTC)回复

又是喉舌媒体的可靠不可靠之争,讨论早已有之,哪里有存档?这里应该保留这个引用。--Gqqnb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4:4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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