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香港驻柏林经济贸易办事处
Alankang在话题“新条目推荐讨论”中的最新留言:3年前
香港驻柏林经济贸易办事处曾于2020年12月30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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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个香港政府部门是获德国联邦议院确认为独立的外交代表机构,并在2009年3月9日正式运作?
- (~)补充:英德文维基均因其地位而有基础条目。 --摩卡·贺昇 2020年12月25日 (五) 14:06 (UTC)
- (+)支持-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0年12月25日 (五) 14:09 (UTC)
- (!)意见,请问哪里提及“确立为与大使馆同等权力的全权外交代表机构,处长亦为特命全权大使级别”?我看了参考资料提供的设馆协议,但找不到有这样的陈述,谢谢。--Clithering(MMXX) 2020年12月25日 (五) 14:35 (UTC)
- (:)回应:完整字眼没有但协议条文都已提供了所有绝对民事刑事豁免权及外交特权。--摩卡·贺昇 2020年12月25日 (五) 14:51 (UTC)
- 协议第6条只述及与职务相关行为的民事和行政司法豁免,最基本的刑事豁免欠奉,很多国际组织享有的司法豁免都比这个经贸办优厚。此外,也不见得经贸办处长享有跟大使同级的待遇(例如没有基本的人身不受侵犯权),建议可以阅读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比对一下。条目设定的问题和条目的有关内容恐怕是不正确和属原创研究。--Clithering(MMXX) 2020年12月25日 (五) 15:41 (UTC)
- 完成。--摩卡·贺昇 2020年12月25日 (五) 16:12 (UTC)
- (+)支持,谢谢。恐怕还有一项须要修正的是,经贸办应该未到“外交代表机构”这个层次。参考协议的弁言,协议并不是根据维也纳外交或领事关系公约草拟;协议只是根据德国联邦法律下参照联合国公约草拟而设立的“地方政府组织”(interstate organisation),基本法也说明香港只处理对外事务,外交事务归中央负责,似乎叫官方代表机构较贴切。--Clithering(MMXX) 2020年12月25日 (五) 16:26 (UTC)
- (:)回应:已引用了德国外交部用了外交代表做单位,这不代表香港及中国官方说法。另,不评论你对草拟参考的原创研究。--摩卡·贺昇 2020年12月25日 (五) 16:40 (UTC)
- (+)支持,谢谢。恐怕还有一项须要修正的是,经贸办应该未到“外交代表机构”这个层次。参考协议的弁言,协议并不是根据维也纳外交或领事关系公约草拟;协议只是根据德国联邦法律下参照联合国公约草拟而设立的“地方政府组织”(interstate organisation),基本法也说明香港只处理对外事务,外交事务归中央负责,似乎叫官方代表机构较贴切。--Clithering(MMXX) 2020年12月25日 (五) 16:26 (UTC)
- 完成。--摩卡·贺昇 2020年12月25日 (五) 16:12 (UTC)
- 协议第6条只述及与职务相关行为的民事和行政司法豁免,最基本的刑事豁免欠奉,很多国际组织享有的司法豁免都比这个经贸办优厚。此外,也不见得经贸办处长享有跟大使同级的待遇(例如没有基本的人身不受侵犯权),建议可以阅读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比对一下。条目设定的问题和条目的有关内容恐怕是不正确和属原创研究。--Clithering(MMXX) 2020年12月25日 (五) 15:41 (UTC)
- (:)回应:完整字眼没有但协议条文都已提供了所有绝对民事刑事豁免权及外交特权。--摩卡·贺昇 2020年12月25日 (五) 14:51 (UTC)
- (+)支持--银の死神♠走马灯剧场祝你在乱流下平安 2020年12月27日 (日) 08:52 (UTC)
- (+)支持。--A.K. 留言※签名 2020年12月29日 (二) 05: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