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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史前时期─16世纪

台湾因地处南岛语族活动范围的最北边,也被认为是南岛民族在语言及遗传上可能的发源地之一[1],亦是分布区域的最北端[2]。 约前4000年前就有属于南岛语系台湾原住民开始在台湾活动。[3]

直到明代陈第撰述东番记有最早具体描述台湾原住民的文献,记述以台南赤崁沿岸的西拉雅族原住民生活习俗与地理风光。[4]:21

在17世纪,台湾中部由台湾原住民的拍瀑拉族巴布萨族巴则海族洪雅族道卡斯族所建立的跨部落联盟大肚王国。 台湾南部恒春半岛的率芒溪以南,枫港溪(南回公路)以北的地区,由南排湾建立的大龟文王国玛家王国统治。

荷西统治时期

 
1650年台湾荷兰统治时期日耳曼籍佣兵Caspar Schmalkalden所绘台湾原住民与逐鹿中的族人,并加注“我是福尔摩沙人
 
1670年荷兰人所描绘的福尔摩沙人之长老与常民

1626至1642年间荷兰占领南台湾后,西班牙人亦占领北台湾,开启其统治。1644年荷兰军队进攻北台湾的凯达格兰族,事成后南下进攻大肚王国。[5]:74 164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Pieter Boong上尉率兵偕商务员北上,再度进攻大肚王国,征服台南至淡水间剩余的各村社,并毁13个村社,大肚王与东印度公司签约,表示臣服,依约定要参加南部地方会议,同年牛骂社、沙辘社与Deredonsel社独立。[5]

1648年大肚王甘仔辖·阿拉米(Camachat Aslamie)驾崩,由其外甥甘仔辖·马洛(Camacht Maloe)获选为继任人选。 发生于1635年11月23日荷兰人与台湾台南西拉雅族麻豆社之间发生的麻豆社之役后,麻豆社接受荷兰政府统治。又于圣诞节之役,击败了其他敌对村庄,如萧垄社、小台湾荷兰统治时期 琉球社等等,其他南台湾的部落也陆续臣服。这一连串的胜利确立了荷兰人的威势,共有57座原住民村庄服从荷兰人[24]。 1645年1月,荷军进攻大肚王国内的反荷部落,大肚王国只得于4月正式降服[28],至此全西部平原皆服从荷兰人的统治。

明郑时期

明郑时期于1662年至1683年间统治台湾。 1661年(明永历15年)郑成功军队与大肚王国发生冲突,郑成功派部属诱杀大肚王阿德·狗让,战火遍及大肚社以及至Taurinap诸村。 1664年(明永历18年)郑经派刘国轩前往半线屯田,威胁到大肚王国。 1673年(明永历27年)沈光文设私塾教育平埔族人汉字。 1670年,郑氏王朝东宁国将领刘国轩前往半线屯田时对大肚王国平地原住民发起沙辘社之役,造成大肚王国境内原住民失去其传统生活领域,更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导致双方发生数次冲突。

清治时期

 
1895年清朝时期的木版画,描述台湾原住民族的部落头目(番王)和妇女(番婆)
 
法国人所绘清廷实际控制区域(土牛界线以西),其余为原住民退守的“化外之地”

台湾清治时期历经1683年-1895年。 郑氏政权灭亡后,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出任巡台御史的黄叔璥在他的《台海使槎录》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大肚山形,远望如百雉高城,昔有番长名大眉。”说明17世纪台湾中部确实有一个“番长”存在,而其可能是跨部落联盟。[6]

1716年(清康熙55年)平埔族原住民头目阿穆,指挥当地同族协助汉人开垦台中地方。 1729年(清雍正7年)广东客家人简岳一族至拳山(今中正区公馆及文山区)开垦,与当地凯达格兰族发生纠纷,造成汉人数百人死亡(淡水厅志),全族尽灭。 1731年(雍正九年),清廷官吏对原住民族指派劳役过多,引起原住民族群起反抗,发生大甲西社抗清事件。 翌年遭镇压,各族人陆续逃离原居地,迁往埔里一带,大肚王国终告瓦解。 1766年(清乾隆31年)南北两路理番同知设立,专门负责平埔族相关事务。

1804年(清嘉庆9年)平埔族第一次大规模迁徒行动,巴宰海族阿里史社头目潘贤文号召中部巴宰海族、巴布萨族、道卡斯族、洪雅族共千余人,移垦到东部兰阳平原。1804年潘贤文率领部分道卡斯族、巴布拉族、巴布萨族、洪雅族、巴宰族人迁至宜兰。[4] 于1814年(嘉庆19年)到嘉庆20年(1815年)发生郭百年事件 水沙连地区埔里社汉人和原住民之间的大规模冲突事件,造成水沙连二十四社原住民的势力从此大幅衰落;西部各平埔族聚落的集体大规模迁徙,但亦使原有部落逐渐消失。 1867年(清同治6年)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和原住民族长卓杞笃缔结灾难救助条约《南岬之盟》。 1871年(清同治10年)原住民杀害船难漂流之琉球宫古岛居民(宫古岛民台湾遇害事件)。加拿大长老会的马偕抵达淡水,开始在北部传教。 于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年发生牡丹社事件 ,日本以1871年八瑶湾事件杀害琉球人为由出兵攻打台湾南部原住民各部落的军事行动。[7] 1887年汉人移民者及原住民(主要为大武垅族)争纷发生吕家望社之役[8],最后发展成为花东纵谷各庄社的大武垅族阿美族卑南族客家垦民联合反抗清政府的战事。

日治时期

1907年(日明治40年)11月14日新竹发生北埔事件,由赛夏族人与北埔汉人共150余人攻打北埔乡支厅各分遣所。由于当时对原住民采“怀柔政策”,对于赛夏族仅没收其枪械。[9] 同年5月枕头山战役军警经枕头山时,遭泰雅族大嵙崁前山群及大豹群居民激烈抵抗,因而被困于该山之下,双方随后展开壕沟战[10]大嵙崁溪角板山附近部落居民多遭歼灭或逃入深山,汉人随后进入开垦定居。

1930年10月27日,雾社地区原住民族因不满日本政府的统治,在莫那鲁道为代表,爆发雾社事件,砍杀了各地警察及雾杜公学校举行秋季运动会的日本人136名,轻重伤百余人。日方随后进行武装镇压,杀害雾社原住民族近千人。而后日方的检讨报告显示,起事原因有对原住民族压榨劳力、一些日警对原住民族妇女始乱终弃及不当的男女关系、原住民族想要回到传统生活。时任台湾总督石冢英藏等官员因此而下台。[11]

在雾社事件发生之后,日本政府对待台湾原住民态度就变得完全不一样,尤其在征调高砂义勇队到南洋协助作战后,整个情况更大为改善。[12]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政府在1942年到1943年之间约派出7次动员台湾原住民高砂义勇队前往南洋丛林作战。[13]

战后时期

1980年代以来,原住民运动也在台湾民主化的过程中崛起,有鉴于过去“番”、“蕃”等歧视性的称呼有碍于原住民族内部意识的觉醒、也不利于主流汉人社会对于过去刻板印象的扫除,因此在1984年原住民运动正式兴起之初,早期原运领袖便选择以原住民自称,以替代过去汉人及日本人在各个时期对他们亦或是出于歧视亦或是出于便宜行事所采用的他称,并成立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做为领导早期原住民运动的先锋。 恢复传统姓名、恢复传统山川土地名称与原住民族还我土地运动分别于1988年展开第一次还我土地运动,于1989年第二次还我土地运动,于1993年展开第三次“反侵占、争生存、还我土地”运动。[14] 1987年发生东埔布农族抗议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挖坟事件 [15] 1987年兰屿反核废料运动(兰屿驱逐恶灵(核废料)[16] 1988年台湾嘉义市原住民展开破除吴凤神话、吴凤铜像拆除事件屏东鲁凯反玛家水库 [17]

“原住民”一词在原运兴起后,逐渐为其他参与台湾社会改革的人士基于相互尊重的原则所接受,1994年的原住民文化会议,原住民一词第一次为官方(中华民国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所主办的会议所采用,而在会议中,当时的李登辉总统在致词中首次以国家元首的身份在正式场合中使用原住民一词,同年中华民国宪法修改,“原住民”正式取代“山胞”而在国家法律获得采纳。1997年立法院通过原住民族教育法,是第一部以“原住民族”为名称的法律, 1999年,陈水扁竞选总统时曾与各族原住民代表发表《原住民族与台湾新政府新的伙伴关系》条约,使得原住民族自治于2000年以后成为民进党政府选举时的主要口号, 但直至2000年中华民国宪法再度修改,具有民族权意义的“原住民族”一词方才正式取代原住民,并成为原住民族自治权的宪法基础。

2000年马告运动争取共管马告国家公园 [18] 阿里山邹族达娜依谷等部落封溪护鱼运动 [19] [20]

《中华民国宪法》于2000年第六次增修时,于增修第十条〈基本国策〉中,正式承认“原住民族”的民族权,于第十一项指出“国家肯定多元文化,并积极维护发展原住民族语言及文化”;第十二项更规定:“国家应依民族意愿,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参与,并对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卫生医疗、经济土地及社会福利事业予以保障扶助并促其发展,其办法另以法律定之。”,成为原住民族自治权的宪法依据。[21] 从2001年起,400位平埔族前往中华民国立法院召开公听会,要求回归原住民身份后,平埔族的正名运动于焉展开。

中华民国立法院则于2005年1月通过《原住民族基本法》,确认原住民自治权。其中,第四条明定:“政府应依原住民族意愿,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发展,实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关事项,另以法律定之。”[22]

2016年原住民族日中华民国总统蔡英文以国家元首身份代表政府向台湾原住民族道歉。[23] 2017年2月23日原住民“凯道部落”抗议排除私有土地纳入台湾原住民族传统领域。[24]

参见


参考文献

  1. ^ Ancient Voyaging and Polynesian Origin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Human Genetics. 2011, 88 (2). 
  2. ^ Bellwood, Peter. Prehistory of the Indo-Malaysian archipelago.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7 (英语). 
  3. ^ 認識台灣原住民-原住民文化年表. 台湾原住民数位博物馆. 国立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 [2022-01-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5). 
  4. ^ 4.0 4.1 詹素娟, Sujuan. 典藏台灣史.二,台灣原住民史. 玉山社. 2019年. ISBN 9789862942307. 
  5. ^ 5.0 5.1 中村孝志. 《荷蘭時代台灣史研究下卷 社會·文化》. 板桥市: 稻乡. ISBN 957-9628-60-2. 
  6. ^ 翁佳音(1992)。被遗忘的台湾原住民史─Quata(大肚番王)初考。台湾风物,42(4),145-188。
  7. ^ 林修澈. 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牡丹社事件. 台湾原住民族资讯资源网. [2021-01-18]. 
  8. ^ 部落大小聲(231)-從原住民反侵略戰爭 探討主權與歷史正義1070630. 原住民族电视台. 2018-06-30 [2018-07-04]. 
  9. ^ 大隘开拓史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北埔精神-北埔事件 - 新竹县北埔乡乡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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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张耀宗. 認同的尋覓----以高砂義勇隊的教育經驗為焦點. 台湾原住民教育理论与实务学术研讨会. 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 2007年. 
  13. ^ 黄智慧. 〈解讀高砂義勇隊的「大和魂」--兼論台灣後殖民情境的複雜性〉 (PDF). 《台湾原住民族研究学报》 (花莲县: 东华大学原住民民族学院 台湾原住民族研究学会). 2011, 1 (4): 139–174 [2020-07-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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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山美 - 護魚歷史. 部落e乐园. 
  20. ^ 杨智伟(Voyu). 重建.自治.達娜伊谷 -- 原知原味 -.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 [2021-01-18]. <新使者杂志>第87期 
  21. ^ 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網站. history.moe.gov.tw. [2016-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2-22). 
  22. ^ 战后台湾原住民行政体制之建立与变迁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林益陆.2003
  23. ^ 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 www.president.gov.tw.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21-01-18] (中文(台湾)). 
  24. ^ 從東海岸到凱道的移動帳篷——移動的部落. [2017-05-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3).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