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Waihorace/存档/2011年/1-3月

最新留言:Mountain在13年前发布在话题多谢帮助

唐朝参选特色条目

唐朝正在参选Wikipedia:特色条目候选/唐朝,唐朝包含文化各段落已大幅扩充,量足质精,本条目堪称杰作,绝对可以成为特色条目,希望阁下能前往关注评选并支持辛苦的编者,谢谢。--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日 (六) 02:46 (UTC)

首页

我看首页特色还是协和飞机啊?—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1月1日 (六) 07:53 (UTC)

不好意思,打扰一下。由于,昨天(2010年12月31日)小的在优良条目候选中,推荐张津 (东汉)这项历史人物条目,请您前往注意,不强迫您一定要投票或提供意见。—郭123 (拒绝讲543) 2011年1月1日 (六) 21:28 (UTC+8)

(请勿无故移除内容,谢谢)...冤枉啊大人!!!

(差异 | 历史) . . 小 1895年台海登船临检事件‎; 07:58 . . (+1,391) . . Waihorace (讨论 | 贡献) (请勿无故移除内容,谢谢)

(请勿无故移除内容,谢谢)...冤枉啊大人!!!

你去看该文的讨论页,有讨论过啊!!!

Benny7206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8:51 (UTC)


邀请您参与宋朝提升计划

 

由于阁下近期参于唐朝条目,故邀请您参与中国朝代与历史提升计划宋朝编写。当初宋朝因为参考资料质量低,内嵌引用过少,无法支持全文。观点较单一,比如赵构议和的原因被片面的说成“为了迎回自己的生母韦氏”而撤销。您可在该计划提出协作请求或者帮忙协作,只须协助附上来源出处修正添加内容即可,详情请到中国朝代与历史提升计划报名。--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1月2日 (日) 09:22 (UTC)

重提维基百科十周年企划之标志

关于您之前提出的将左上维基百科标志的替换,我已经照User:Edouardlicn所建议的深橙色来制作出的十周年标志,初期制作的版本可能不够完好,应会再度改善。在下那时的择善固执,请见谅,希望阁下能再次提出相关讨论事宜。—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15:48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侯硐商圈三重区布街商圈板桥后火车站商圈新庄中港大排商圈新庄庙街商圈双溪商圈深坑老街商圈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4日 (二) 02:32 (UTC)

Re: dykbot

见客栈回复。Liangent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8:11 (UTC)

RE

 Y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8日 (六) 11:41 (UTC)

我已经做到14天以上了,再说,有规定一定要14天的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15:38 (UTC)

说实话,是随便定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1:03 (UTC)

你是怎么巡查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过分偏激的语气,已由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2011年1月7日 (五) 07:58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Re: 回复通告

这三张PNG的图像,可能需要改图,况且文字部分翻译不行,如有原底图,修改可能就较方便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5:41 (UTC)

File:Banner logo rosetta gutenberg 10 v2 zh-hant.png已被我替换成File:2001 knowledge's flight to the Wikipedia zh-hant.png,因为跟随File:2001 knowledge's flight to the Wikipedia.png的名称而做更改,如有不便,请见谅。—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4:28 (UTC)

10

 

wthout text ;) Przykuta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2:14 (UTC)

回复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属人身攻击,已由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2011年1月9日 (日) 08:26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我对J.Wong的决定感到极为不解,但我相信你的意见,所以我向J.Wong提出抗议。我并不希望,维基中文出现有人双重标准执法事件。Crazy Daisuke今天可以对付小弟,明天可以对付别人,事实上,他对付有一张很明确的“目标清单”。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9:30 (UTC)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是与本人无关之留言,已由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2011年1月10日 (一) 07:03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

本人对于阁下继续不欲沟通的态度,深表遗憾,但阁下仍坚持使用该“人身攻击”模板,实为不当,也有持续抹黑本人之嫌,而本人之相关留言已作备份并已向维基管理层汇报。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7:12 (UTC)

关于纪念品

感谢阁下提醒可以申请纪念品,但是2011年重庆冬聚预计参加人数在6人左右,不符合基金会的申请条件,况且在大陆也没有条件开展大型的面向公众的宣传活动(宣传“非法网站”会招来条子),所以索取纪念品也没有地方派发。但是基金会提及会出现一个商店贩售纪念品,我想这个非常适合我们的活动。 —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9日 (日) 13:25 (UTC)

基金会有一个在线商店,WMHK在香港有贩售活动,在下也不能到场,所以在线购买比较合适。当然,如果阁下知道有方便与大陆消费者的网站售卖维基纪念品,请告诉在下,不胜感激。—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9日 (日) 13:56 (UTC)
[1]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9日 (日) 14:42 (UTC)
如果没有人数限制那就真的太好了,请问是直接发送邮件给他吗? —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10日 (一) 11:42 (UTC)
十分感谢阁下关于纪念品的信息,我查看了Party Pack的图片,我发现实在是太太太太多了,我们打算在星巴克咖啡馆举办活动,就算是把纪念品发放给整个星巴克的顾客也会剩余很多,再到我们的母校去发还是会剩很多,如果在街上发会招来条子或者是城管,如果在CQU发需要申请许可证,所以我们决定把这些大包的纪念品留给其他人,否则真的是一种浪费。 谢谢! —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10日 (一) 12:48 (UTC)
阁下说得对,我们决定稍微扩大一下规模,我已经发邮件索取纪念品了,即使当时发不完也没有关系,可以赠送给老师同学。—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10日 (一) 14:49 (UTC)

User:Crazy_daisuke

以下讨论已结束,请不要对此存档进行任何编辑。

我对此事不太了解,很难做出判断...--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0日 (一) 07:24 (UTC)

我已经将Talk:黄世泽也保护了。我认为User:Crazy_daisuke已经被封禁过一段时间,而且他在讨论时的用词还不算太过火(至少我个人如此认为),基于封禁不是处罚的原则,我不太认为应该继续封禁,除非有更多证据。另外,监管员不插手本地事务,如果认为需要全域封禁,可以到m:SRG提出--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0日 (一) 07:38 (UTC)
再一次检视Talk:黄世泽的修订历史,发现隐藏的版本中似乎并无什么诽谤或攻击性言论,基本都是有关条目编辑方面的争议,因此暂时恢复了隐藏的内容。或许是我眼拙,能否提供更详细的资料?如有不便,可以email到我的邮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0日 (一) 07:48 (UTC)
我实在是找不出人身攻击在哪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0日 (一) 07:55 (UTC)
乱指人刑事恐吓己经是诽谤。你看不出,是因为我和你之间有私怨,本来这件事,你发言就有利益冲突。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08:12 (UTC)
有必要在此回应黄世泽先生,以及让大家了解一点︰黄先生对本人及网民的恐吓,在于其动辄声言使用法律手段控告网民,惟黄先生似乎并无律师身份,在香港,没有律师资格而自称律师是刑事罪行,而黄先生声称别人对他“诽谤”亦无法和理的根据,但此人多次的声明均有误导及恫网民和公众的效果。而这位网友的留言也一语中的──“诽谤”二字在这儿出现了很多次,却没有人定义过怎样才算是,也没有人举过证。查过香港法例第21章《诽谤条例》,又看过一些法律的网站,发现诽谤要告得入是极之困难的,因为控方要证明其声誉于“社会上一般想法正常的人”之间已经无理受损。可惜到现时为止控方都是以“不屑回应”来回应任何指控,让我很怀疑一个正常人是否会收货。反过来,动不动说他人“诽谤”自己,却又不说证据,本身可以理解为胡乱指称他人犯有刑事罪行,口头形式发表已经能够入罪。上起庭来,告得入的机会更大。这样说来,到底是谁在诽谤谁呢?,可见,黄先生的言行不止构成恐吓,亦构成行骗。
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本身亦一直未能具体指出有哪些问题句语是属于“诽谤”或“人身攻击”。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对本人ADORU的指控是无理的,亦滥用了投诉机制,而User:Waihorace不欲沟通并将他人给他的留言隐屏抹黑然后再向管理员声称受扰,他的做法误导和迷惑了管理员,做法可耻;由于黄世泽先生在条目风波之后在其博客列载了一则声明,当中更公开征集本人个人资料,以及“招揽群党对付dai adoru”,形同白色恐怖,而一直于维基负隅顽抗但连管理员都不认为其指控成理的User:Waihorace,相信他与黄也是因此结成紧密关系。
本人在维基编辑条目众多,当中也涉及很多人和机构,在维基以外也常发表评论文章,由于我的评论不像一些评论员般随众及向舆论声大一方靠拢,“得罪人”是必然的事,但这是否代表我除了跟黄世泽“有仇”之外,也四处树敌呢?本人非常遗憾,事件发展到此,已经不是单纯的编辑争议,而是演变成“吹鸡、召集群党、报复”,我比较担心的是,黄世泽先生已经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这样召集得来的“一群人”是否都拥有客观、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黄先生及User:Waihorace的所作所为也对维基绝对没有好处,为此,恳请维基管理员团队对此二人作出惩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5:13 (UTC)

结案。请勿再扰乱本人,现时本人之工作是优化本地维基百科十周年的页面。-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0日 (一) 08:16 (UTC)

嗯,看到了。我觉得人身攻击的状况可以说是擦边,而且二人有来有回,说话都不太好听,暂时先搁置一下,听听其他人的意见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0日 (一) 08:35 (UTC)
请勿再就此主题作出任何回应,本人对任何回复均会予以忽视。-HW (留言 - 贡献) 香港维基侵权案 2011年1月11日 (二) 05:19 (UTC)
阁下对本人曾经四处抹异,诬告,亦误导管理员,阁下的所作所为欠缺公道,阁下认为以“不回应”就叫完事?阁下的言行非常不负责任。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21:26 (UTC)
Crazy Daisuke,请你不要把战线无限扩大,这样是骚扰其他维基人行为,请见Wikipedia:骚扰。HW,不用回应我这回应,你照样存档就是。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28 (UTC)

关注度过期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江俊辉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1:10 (UTC)

维基站务专家

哇!我以前都不知道,原来从2010年4月到现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都是您负责每天把所有页面标记为已巡查。因此,我想授予您Category:维基站务专家奖,不知您是否愿意?--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21 (UTC)

Re: 我的用户页

已经改为今年,多谢您的提醒。--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52 (UTC)

台北县的商圈条目

那些台北县的商圈条目中,有部分在前几日就已经被提删了,因此重复的条目删除请求我就先关闭并注明重复的连结(其中有两个条目是在积压讨论中),也在此提醒你记得到前几日的提删讨论中发表意见。—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13日 (四) 11:31 (UTC)

请勿再次提删商圈系列条目,可适时改善条目内容,甚至你可以删除那些你觉得广告成分的内容,请尊重一下原编者的心血。--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3日 (四) 16:20 (UTC)

看到你提升那么多条商圈条目,难道你只会无脑说是宣传?莫非那些香港商圈也都是宣传?--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3日 (四) 16:37 (UTC)

RE.

在下无异议。—ATRTC 2011年1月13日 (四) 12:04 (UTC)

有关你的邮件

阁下至今仍然坚持要求管理员封禁本人、并容许黄世泽继续杆卫条目,实在非常不公道;早前,阁下与黄君砌词本人“人身攻击”并将本人的留言删除,达至误导管理员作出“永久封禁”之决定。书生,J.Wong等早前已经查过相关页面,并清楚了解本人没有对黄人身攻击,但阁下今日仍要旧事重提要求其他管理员再审本人,阁下此举无疑是输打赢要,非常不公道。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54 (UTC)

mailing list

己订阅,谨谢。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4:13 (UTC)

Re: 请求界入平息争议

这件事情因为之前有吵到存废讨论上,我前几天已略有注意;不过,我的看法与User:Wong128hk是一致的,没有严重到需要封禁谁。但是争议的部分,现在显然双方都过于执著,已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让大家停下来的;我是认为在维基百科上最需避免的就是过于“执著”(不论对错),因此,我是建议暂时不要再继续执著在这个争论上,再多冷静个几天......—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14日 (五) 03:04 (UTC)

十周年纪念活动新闻稿

香港维基媒体协会其实登出了这份新闻稿的官方中译本,刊登在 http://blog.wikimedia.hk/?p=177 ,可作参考!-- 2011年1月14日 (五) 20:02 (UTC)

欢迎使用这个译本。如果整篇使用的话,注明是香港维基媒体协会的译本便可。-- 2011年1月15日 (六) 13:19 (UTC)

re.十周年第一个编辑

谢谢告知。很高兴是十周年第一个编辑。--今古庸龙DragonCube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07:18 (UTC)

中文维基中并无投票守则

您好!Waihorace

您好,我是大陆的媒体。我是通过大陆一些城市维基十周年的活动举办者联系到你的。

我想做一个关于十周年的报导,因为大陆的维基氛围不够热烈,我想这个报导或许可以帮助改善这一状况。

我有一些问题 在这里不方便问 我不知道您可不可以给我你的邮箱地址?我的邮箱是:[email protected]

十分感谢!

圆桌会成员举报通知

圆桌会成员Mmm333k已被用户218.163.40.178举报

 

圆桌会成员Waihorace/存档/2011年/1-3月你好,维基人218.163.40.178发现圆桌会成员Mmm333k可能违反了圆桌会会规,目前圆桌会成员正在就此行为进行讨论。希望您能够在圆桌会的相关讨论页发表意见。感谢您的关注,如有打扰,谨表歉意!

 

-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04:05 (UTC)

关于桔梗 (犬夜叉)

我是从犬夜叉角色列表里挪出来的,我没有盗版啦。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2:59 (UTC)

移动列表的内容出来不算侵权吧。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3:13 (UTC)
好了。那就是列表的问题,跟我没关系。Stenvenhe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3:19 (UTC)

重庆聚会的正式时间

经过商定,重庆聚会的时间确定在了1月22日,地点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西西弗书店矢量咖啡馆,场地和人员都已经准备齐全,所有的页面我都已经更新,唯首页上的动态横幅没有改,请阁下协助修改,不胜感激。--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1年1月19日 (三) 07:18 (UTC)

台北捷运特色条目已进入特色评选

台北捷运经一段时间修订后已进入特色条目评选,特别通知您至台北捷运特色候选参与票选或提供意见。--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2日 (六) 03:37 (UTC)

藐视法庭

区域法院条例第48B条

法官具有原讼法庭法官的权力以—

  • (a) 就不服从区域法院的判决或命令而施加惩罚;
  • 或 (b) 就违反承诺而施加惩罚;
  • 或 (c) 就违反法院规则施加于律师的责任而施加纪律制裁或惩罚。

[2]

香港法例第336章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9:17 (UTC)

港美司法互助

港美司法互助协定] 向那些监管员讲,并不是不犯美国法律便没事,港美之间有刑事司法互助,藐视法庭是刑事罪行。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1:47 (UTC)

T:Copyvio

个人觉得这个模板是针对刚开始编辑维基的新手的,文字应当简练,介绍内容也无需涉及过于复杂的东西。比如“临时页面可以即时删除”之类的赘言完全无必要。--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23日 (日) 04:31 (UTC)

这个在下一直在斟酌,希望在表意完整和内容简练方面达到平衡,阁下有修改意见也可以尝试修改。--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

澳门创新科技中心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我已经把澳门创新科技中心页面的"本澳"改为"澳门"了,请问还需要怎样修改才不算是广告?谢谢。--Frankie Tou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11 (UTC)

好的,我先看看WP:NOT怎样将条目修改一下,谢谢。 --Frankie Tou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03:58 (UTC)

关于监管员投票

感谢通知。 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8 (UTC)

不要轻易提删

我看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13有很多台湾商圈与老街被你给提删,乍看来提删理由符合方针,但举动却是令人怀疑,毕竟一下子提出为数众多的条目都集中在台湾商圈与老街,是满容易使人感到这种提删举动很随便,不免让人有闲言闲语,倒建议,不要为了方便处理,就轻易使用提删,能用模板警示就挂模板,可以改善就尽量改善,更何况我不是来吵架,我没必要拿出证据来指控你,至少我自己知道另一方对于被提删感到不同意见,假如你觉得像广告宣传,请用{{advert}},我选了比较有关注度九份老街看一看,这需要改写、校对、补充来源,可使用{{copyedit}}、{{inappropriate tone}}、{{Notability Unreferenced}}、{{cleanup-rewrite}}。总言之,提删并不是很好的做法,若没到没其它方法处理的情况下,删除条目其实是最终的手段,除非是提删人喜欢用提删而舍去其它方法。—220.131.140.127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8:08 (UTC)

回复220.131.140.127讨论页,照你这么说,你认为提删是必要的手段,而且是你认为广告就该提删,假如这样,难怪会有人对你提出抗议,明明可以改善的条目,被删了就什么都没了,比如九份老街,条目写的广告,论其程度,占的比重不算高,你怎么不选择将一些带有广告的内文给清掉,这样子条目还是可以保留下来而不用提删。—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2:42 (UTC)
我话说到这,若是你仍认为只有选择提删这手段才能,那任谁都没办法拦你这样大刀阔斧。我只能说:“不是什么事都靠提删来解决。”真是忠言逆耳。—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2:42 (UTC)
总言之,这是你心态问题,而条目广告化则是另一问题,两者不能混谈。—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2:44 (UTC)

回复220.131.138.66讨论页,告诉你,不要把问题丢给我,解铃人还需系铃人,你好自为之吧。—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2:46 (UTC)

那又如何,你还不是一样选择提删,照你这样做法,只是墨守成规地做事,该删什么就去提删什么,这正是维基百科不友善原因之一,明明有方法可以代替提删,请问你,当你自己认为自己做是好,那么你何尝有过被别人以同样方式对待你,这感觉对你而言也会好吗,这也是关系到维基百科整体条目增加量多寡。—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2 (UTC)
那是你的认知问题,也是你心态的问题,不会去拿捏尺寸,广告程度不高,你还是选择提删,这就好比一个人只是初犯,就被判了死罪,你这种举动还称不上是滥用提删吗?—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7 (UTC)
前提是,在有可以补救的情况下,就不该选择提删条目,并不是只要广告,你就提删,条目被广告化的程度不严重,这种情况可以选择别种方法去处理,这些我已经重复跟你讲过了,你到现在还是执迷不悟,你这种叫滥用提删,可不是墨守成规就不会被人质疑滥用提删。—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1 (UTC)

你自己看着办好了,多说无益,看你也是听不进去,在我看来,条目会被提删是你自己造成的问题。—220.131.138.66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3 (UTC)

邀请提升香港条目

为了提升香港相关条目的质量,本期香港条目质量提升计划已经展开, 本期主题:香港文化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这是一起与香港维基人改善香港主题相关条目协作的盛举,欢迎您至此计划页提案关于香港的协作票选,或者至讨论提出意见。
邀请人: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5日 (二) 16:17 (UTC)

关于导师计划

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开辟专属讨论段。--吟游诗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8日 (五) 02:03 (UTC)

请求指教

虽然来中文维基一段时间,但编辑次数并不多,因此仍然有一些问题不太明白,故请求指教:

  1. 请问编辑的词条应当详细到什么程度?如果过于详细可能会成为数据库类型的词条,简单一些恐怕比较容易成为小条目。
    1. 如果词条原内容不是本人所写,但我又到对应信息的官方网站(或数据库网站)上查到了相关资料,是否需要(或允许)追加这些信息?
    2. 在一处查询了某信息,然后又查了另外两个地方以确认该信息是否可靠,请问需要把三个地方全部列明么?
    3. 注明出处为前提下,可以改写已经被声明为“禁止转载”的文章么?
    1. 从英文维基翻译文章,注释(包括游戏对话的英文原文)是否需要翻译?
    2. 如何在中文维基上插入储存在英文维基上的图片?“[[:en:Iamge:Example.png|(各种参数)]]”的语法结构似乎不行?

如上,希望指教,谢谢。

--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08:02 (UTC)

导师指导

你好,我想寻求关于编辑技巧的指导:

  • 近日刚开始参与编辑,对于编辑应该使用何种模板,是否有一些使用上的惯例做法?
  • 对于编辑中的“参考”和“引用”、“来源”等概念不是很清楚,能否做一些简单描述?

谢谢啦 Javran Wayik (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02:38 (UTC)

感谢解答,您的指导对我帮助很大!Javran Wayik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03:32 (UTC)

IRC

在下对IRC没有太大的兴趣,相信一般站外通讯可以代替。—ATRTC 2011年1月31日 (一) 13:09 (UTC)

我不会用...,看来我只会用FB这种拥有亲切界面的社群网站。--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3:19 (UTC)
因曾试用IRC觉得甚为难用且人烟罕至,如果可以使用维基账号即自动登录(或者类似巡察员的“启用”),情况应该会改善许多就好了,若日后有广为使用,则会加入参与,目前推荐以skype为主。--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日 (二) 06:42 (UTC)
目前会尝试若有登录就上IRC,并观察状况,今天测试观察结果是,#wikipedia-zh还有些人,且偶而会看到有人上去发问,而管理员(Wing2)也有挂在上面回答问题,但#wikipedia-zh-help是乏人问津情况,因此建议您也可养成习惯天天登录#wikipedia-zh增加人气。--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日 (二) 16:58 (UTC)

菲律宾师大特教纠正案

您好:

依据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9条,下列各款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

一、宪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机关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译物或编辑物。

三、标语及通用之符号、名词、公式、数表、表格、簿册或时历。

四、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五、依法令举行之各类考试试题及其备用试题。

前项第一款所称公文,包括公务员于职务上草拟之文告、讲稿、新闻稿及其他文书。

纠正案属于监察院之公文,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无侵犯版权之问题。故纠正案摘要之段落应可在维基百科上保留。若仍不合维基百科之方针,删除该段落后,条目应可继续保留。Milka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1:35 (UTC)

Re:

刚才又注意到破坏。连日来一直有人操纵机器人破坏,连防滥用过滤器都超负荷了,有点麻烦。--Cp111 (留言) 2011年2月5日 (六) 01:27 (UTC)

辛卯图标

尔安。今乃初三,谨祝新年进步,心想事成,身体健康。回其正题,惜今年未能依俗而行,易标而迎新禧。其论不兴,则案难定。是年之议始于腊月初二,坦而言之,晚甚矣。来年之议,未如启于子月初一,以长其时,堪定其案。—J.Wong 2011年2月5日 (六) 05:02 (UTC)

关于"通州事件"

"通州事件"条目的编辑战中,用户Headsctoth拒绝使用讨论页给出任何理由而作出违反中立性的修改,请考虑此因素。Abc root (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04:37 (UTC)

Re:bot vand&界定编辑

您好,感谢阁下告知,已将该Proxy IP封禁,并将防滥用过滤器81号新增过滤条件,如果还有类似情形,烦请阁下告知。而通州事件条目回退到编辑战之前的版本,并已全保护处理,待争议解决后才能解除保护,另外由于User:Abc rootUser:Headsctoth双方进行编辑战以及回退战,基于公平原则,已将这两位用户封禁一周。--T.A 白河(Talk - Mail) 2011年2月7日 (一) 05:33 (UTC)

回复通告

  您好,Waihorace。您在94135354的对话页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已得悉,谢!--数字人生 (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13:52 (UTC)

RE:马六甲培风中学

请帮忙把之前和百度相同的资料删除吧! 我第一次编辑不熟悉详情~ 谢谢!造成不便请多多谅解~ crococcs留言

我把它说清楚

昨晚到维基发现速度变慢,进入查看历史时,发现只有留下使用户的纪录字有颜色,其他地方都是一片白,原本有分行的底线也不见了,此外模板图框左移后,方块中的线条都不见,只剩下模板的颜色。--111.185.87.112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3:57 (UTC)

Re: MediaWiki:Titleblacklist

已添加,谢谢关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1年2月11日 (五) 11:37 (UTC)

所有的破坏都被回复之后便会解封。(现在我在最近更改还看见一堆在回退中)--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1年2月11日 (五) 11:43 (UTC)

毁文

悉君乃维基新闻之管理员,今正受毁,请速处理。—J.Wong 2011年2月11日 (五) 14:45 (UTC)

未征求过当事人的意见即擅作主张,阁下此举犹如破坏

于“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阁下凭什么理由或阁下以什么身份将本人所提出的此项申诉隐屏?未征求过当事人的意见即擅作主张,阁下此举犹如破坏,另加上阁下与User:Martinoei有串谋抹黑打压用户的黑前科 (另,本人发现阁下的对话页有一句‘Crazy daisuke从即日起在本页上有关黄先生争议案之留言均会被本人视为Wikipedia:骚扰并回退。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因为阁下于该次阴谋事件败露之后,本人一直要求阁下交代,但阁下一直回避,如今摆出此说更可谓对本人的进一步抹黑),恐怕本人未能对阁下是次举动作出善意推定。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03:04 (UTC)

本人编辑条目时受到个别用户提出的问题感到困惑,将之于“互助客栈方针版”提出并寻求其他维基人定夺,以上做法绝对正确并为维基管理员及维基“寻求共识”的精神相符合,阁下强言本人的留言“与任何一条维基百科方针或指引无关”,一如阁下一直以来面对问题的气慨,每见别人提出“你所认为不应该曝光的问题”便将之“隐屏”并刻意淡化自己的责任,实在野蛮无理;另外,阁下搬出“如有反对请联系管理员”之说,但阁下并非管理员,操作或搬弄维基人申诉言论根本无理、既不合情而且不合法,阁下企图将这次由你“手多”而来的事端“交由”管理员处理,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再者,将他人提出的质疑不作回应反而视之为“骚扰”,也是对他人的侮蔑。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09:09 (UTC)

本人有感招惹到阁下,本人实在感到很难缠又不胜其烦,但阁下说话也得负责任,什么叫做“维基方针并无禁止移动任何他人的讨论”?方针没有注明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做,阁下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言行非但强词夺理,也是对申诉人的不尊重,黄世泽先生一直以“方针”去指摘本人的编辑有问题,但此位人兄却一直未有善用条目讨论版,对于这种不欲先作沟通,只会先斩后奏的粗暴行为,这不只是条目的问题,而且也是方针的问题,相信这里没有人会容许个别人士去将方针按自己的意思去解读为自己的版本,因此实有必要拿出来讨论,请不要自我中心地强指这是别人的“误解”,阁下的个人意见绝非维基的立场。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11:04 (UTC)
我的理由是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起码黄世泽在闪电传真机一条目没有坚持其歪理的余地,本人尊重管理员User:Wong128hk的做法,但不代表阁下的做法和想法恰当;另,请勿骚扰本人,本人会回退你之后的留言!crazy>d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14:13 (UTC)

request of translation for en:Mérida, Mérida and en:Feria del Sol (Mérida) in Chinese..thank you so much--Lodewijk Vadacchino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05:45 (UTC)

Good Evening to you, Greeting from Calabria and from Venezuela, write you, if kindly you could improve the article of Mérida in Chinese, on the base of the English...and if kindly you could translate in Chinese the Feria del Sol, festival typically of this Maravillouse City, that is receiving great international success. In Change I will translate you in Italian, Spanish and other Italian dialects (sicilian, calabrian, venetian, piadomntese) on Wikipedia, an article of your interest, I deal me with biographies, history, some religion and geography, and other gendres. I am sure that we will find us in full accord. In a wait him of one certain answer of yours I thank you in advance of true heart.Thanks So Much--Lodewijk Vadacchino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05:45 (UTC)


this is my personal gift for You....the most kwown song of Mérida with the Most Merideña Famous In the World.--Lodewijk Vadacchino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05:45 (UTC)

提示

翻译

  • 有维基共享资源的维基人在我的维基共享资源讨论页内写了一堆英文字,可否帮我翻译一下呢?谢谢!请参见如下:There seems to be a problem regarding the description and/or licensing of this particular file. It has been found that you've added in the image's description only a Template that's not a license and although it provides useful information about the image, it's not a valid license. Could you please resolve this problem, adding the license in the image linked above? You can edit the description page and change the text. Uploading a new version of the file does not change the description of the file. This page may give you more hints on which license to choose. Thank you.


This message was added automatically by Nikbot, if you need some help about it please read the text above again and follow the links in it, if you still need help ask at the → Commons:Help desk in any language you like to use. --Msnhinet8jp (留言) 2011年2月18日 (五) 07:46 (UTC)

解封

终于解除封锁了。--知识长 (留言) 2011年2月20日 (日) 09:17 (UTC)

关于香港文化

感谢您Wikipedia:香港维基人布告板/香港条目提升计划提名的投票支持的支持,但希望您能继续本条目的编辑更新或进行探讨协作事宜,当然敝人若有空也会参与或协助,而参与者们能至Talk:香港文化一起讨论相关规划,期盼您的实际参与并祝编安。--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22日 (二) 02:06 (UTC)

维基新闻账号

我在维基百科的账号已由User:子房更名为User:子房,但维基新闻还未改变,希望合并至子房。谢谢-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1年2月22日 (二) 15:34 (UTC)

我的分身

下期提升条目提名

台中市已列入下期质量提升之排程,请前往Wikipedia:台湾主题公告栏/每周提名讨论#台中市投票表示提升条目提名参与意愿。《 中坛太子元帅 》 (留言) 2011年2月23日 (三) 14:52 (UTC)

删除投票

目前每日是谁在打理?麻烦今后若是有关ACG方面的存废投票,请一定通知本人(我要去投票) 谢谢—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2月24日 (四) 15:23 (UTC)

DC9

我建议阁下在此次动员令方面偏向策划为主,而将一些制定规则,实际操纵的机会让给没有参与过的维基人,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能去做管理员,但是DC是一个很好锻炼一个没有做过管理工作的维基人的机会。此外,就您在自荐成为管理员中提到,哎我找不到了,类似于您不是为了谋求权利,在下认为即您所说希望中文维基百科多一名管理员协助站务,不恰如在下之意,锻炼更多的维基人让他们去感受管理,都为管理维基作出贡献。--Ciked (留言) 2011年2月27日 (日) 09:22 (UTC)

有关File:Polyethylene glycol chemical structure.png

这个档案是来自en:File:Polyethylene_glycol_chemical_structure.png,已增加版权信息,烦请确认是否已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

PS,上传者不太熟悉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小弟我也没处理过直接从英文维基复制过来的档案,因此,烦请您提供意见,谢谢--Wolfch (留言) 2011年3月2日 (三) 22:25 (UTC)

关于图片版权或者信息来源问题

您好,刚来维基不久,出现了一些图片不能显示的情况。 在下就下载下来重新上传了,现在也已经把相应信息补了一些,不知道是否符合规定,若能获得指导不胜感激。 Merphisto (留言) 2011年3月3日 (四) 03:43 (UTC)

关于自己创作图片的授权问题

阁下你好,我刚来维基不久可能问题很多,还望您耐心解答。 我最近编辑许多化学条目, 按照化学条目当中写分子式反应式的要求做了一些自己的图片。 但是前人写的一些规定对于怎么填写图片授权没有具体说明,因此我就随便选择了一些授权。 这些图片都是我自己创作的,所以不具备什么版权问题,现在也没有看到任何的版权请求。 但是我想最好还是问问您最标准的是如何操作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Merphisto 对话贡献)于2011年3月4日 (五) 00:39加入。

关于第九次动员令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第九次动员令:讨论期有回复,并是否可将此讨论考虑放入公告?--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3月4日 (五) 11:09 (UTC)

关于临时条目朱剑凡/temp

你好。我第一次编写的条目朱剑凡被审查,所以我在临时页面重新编写了一次。如果通过的话,你可以将之升格为正式条目吗?麻烦你了。Selina502000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07:53 (UTC)

推荐下期台湾条目提升提名

感谢您近期对台中市相关条目补充与修订,下期WP:台湾主题质量提升计划候选主题是台中市,参与方式很简单,只要您至 Wikipedia:台湾主题公告栏/每周提名讨论对您有兴趣的主题进行票选支持,并提出改善建议与参考来源,并且于会期开始时候进行协助扩充修订(当然您也可立即改善),而推荐提升亦为提升条目行列之一。诚挚邀请与我们一起关注与参与提升台湾条目的素质。
推荐人:《 中坛霸主 》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11:46 (UTC)

帮忙一下啊!《 中坛霸主 》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11:52 (UTC)

图片版权

泰州市华东汽车城版权已经获得授权

泰州市华东汽车城授权地址是:http://blog.sina.com.cn/s/blog_429840790100orjf.html

侵权

我在User :冲之的用户贡献[3]中见到很多条目都和百度互动上的有关页面90﹪以上相同(如公孙诡[4], 但只见你挂blpsource和 uncategorized。我想了解这是否算侵权,以免误挂模版--Nivekin请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6:45 (UTC)

re:关于邮件列表

参与讨论,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通知我。 -- 小虎 Tiger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2011年3月9日 (三) 11:10 (UTC)

关于特色条目评选:上海市

阁下您好,经过大幅修改,上海市条目正在参评特色条目,欢迎您前往维基百科:特色条目候选/上海市,给予支持并给出宝贵意见,非常感谢。此致--  上海工部局  总办处  财务处  2011年3月11日 (五) 17:40 (UTC)

关于上海市评选

阁下您好,非常感谢您就我发出的请求函的文字措辞提出十分严谨的意见。上海市条目经过大规模编删,还是十分希望您帮助看下上海市条目有无可进一步提高之空间。如果您认为上海条目仍有一定的提升,欢迎您在候选处下方继续留下您的意见。诚如阁下所言,“你的意见,是我改善的动力;你的要求,我会尽力执行。”,此致--  上海工部局  总办处  财务处  2011年3月12日 (六) 08:58 (UTC)

关于隋朝条目发生编译战的原因

你好,该条目主要争议点在帝王列表的隋朝皇帝世系图,详见[6]。由于世系表已有条目,所以我将此改为详见主条目:隋朝皇帝世系图。然而星光下的人坚持要留下此表并且屡次回退我编写的部分,他的口气也不是很友善,并且没有合理的解释。不知道是不是现在编写条目要经过某人同意才能修改呢,盼答,谢谢。--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1年3月13日 (日) 10:41 (UTC)

大致看了一下调解委员会

暂时替一个小小意见:其权力与仲裁委员会相近,是否应该改为其宗旨仲裁委员会相近?因为这两者权力大不相同。--苹果派.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15:02 (UTC)

多谢反对

多谢反对,不过我一向都支持你,你投我反对票,我也没什么意见要发表了--Coekon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23:06 (UTC)

2011 Tokyo Spring Meeting

Thank you concern about the Tokyo Spring Meeting. I hereby declare and certify the Tokyo Spring Meeting of Wikipedia Chinese has been successfully held at Chiyoda City, Tokyo with main topics of how to make popular information from new form media available in wikipedia; reducing articles in Chinese wikipedia; etc.

However, no photographs available for public in this meeting.210.153.87.161 (留言) 2011年3月23日 (三) 13:31 (UTC)

关于大搞作

那请问你对维基的贡献重点重点在哪?--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3月24日 (四) 13:06 (UTC)
敝人最近正在筹画一个全面性的“站外推广”方案,并非仅只于外部论坛张贴邀请函。在进行此计划前,需要搜集一些资料,因此能否请您提供一些站外百科性质且有一定社群活动的论坛或站点,例如 Moz tw。其他细节,若有兴趣在细谈(此举亦有助于您的Global Rollback)。--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3月24日 (四) 13:45 (UTC)
能否先排除大陆站点与问答性质站点,以香港与台湾为主,拜托了。--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3月24日 (四) 14:27 (UTC)
知识性即可,参见WP:推广联络工作小组。另外想请您脑力激荡一下,如果至站外推广WP:动员令应该如何推行。--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请加入条目质量提升计划 2011年3月26日 (六) 17:24 (UTC)

台风

圆桌会举报

圆桌会成员Legolas1024已被用户Tommyang举报

 

圆桌会成员Waihorace/存档/2011年/1-3月你好,在下是维基人Tommyang。在下发现圆桌会成员Legolas1024可能违反了圆桌会会规,目前圆桌会成员正在就此行为进行讨论。希望您能够在圆桌会的相关讨论页发表意见。感谢您的关注,如有打扰,谨表歉意!

 

--t m yan O M G 2011年3月26日 (六) 16:35 (UTC)

多谢帮助

看到你多次帮助维护上海市聚会等消息的页面,特此表示感谢。--Mountain (留言) 2011年3月27日 (日) 13: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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