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1年12月

台湾专题,日本专题和ACG专题之评级模板

怕“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数落我怎么在社群讨论这,我先声明因为此模板运用甚广,为了扩大讨论基础才在此寻求各位意见。

百乐兔根据上面三个专题评级现况,不顾至少三位社群朋友的反对,坚持于“Template:WikiProject ACG”等加注:“这些评级可能只是少数甚至个别用户的意见,可能没有经过任何讨论,也不代表维基百科的共识。”备注。个人认为此加注除了有贬抑语意之外,也否定了此模板,个人以为相当不妥。为了妥协两造争议,我将附注更正为“此评级可能仅依据专题质量标准所标示,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及重评。”。惟百乐兔仍不赞同,修改为:“这些评级可能只是少数甚至个别用户依据或未依据专题质量标准所标示,可能没有经过任何讨论,也不代表维基百科的共识。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或自行重评。”因为深怕引起不必要或潜在编辑战,想听听社群意见,我的附注是否较百乐兔合宜?如果有多数人认为百乐兔加注比我适合,我愿意放弃此修改;也希望百乐兔能有雅量接受其他社群朋友的意见。个人认为:倘若模板有百乐兔两加注之一,还不如实行“有共识才可评级”的制度。--Winertai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3:40 (UTC)

“这些评级可能只是少数甚至个别用户的意见,可能没有经过任何讨论,也不代表维基百科的共识。”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按这样说所有维基专题岂不是都可以这么加了?兔子在自制共识了么...比对他反复强调共识突然觉得有点  囧rz……也罢,有点跑题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1日 (五) 14:53 (UTC)
既然乱七八糟,那么那句有错呢?--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39 (UTC)
台湾和日本专题的评级是不是少数或个别用户的意见我不知道, 但他在ACG评级模板这样加注个人觉得不全是没道理...看我在今年年初在Wikipedia_talk:ACG专题提出动漫专题评级相关问题到现在都没人回复就知道了=x=--纪纲 | (*✆◕‿◕)ノ゙ 2011年10月21日 (五) 14:56 (UTC)
其实我已经搞不清楚百乐兔要怎么样的评级人数才能代表“社群共识”了。根据wp:共识,“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假如其他编者后来修改了旧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质疑,我们可以就认为新的共识已经形成。”所以就算没有经过讨论,在没有异议产生之前,都是代表维基百科的共识。另外“下列是编者在尝试构建共识时易犯下的错误”下明确列著“人多嘴杂。人多不一定好办事。富有成果的讨论往往是在10名以下活跃参与者间进行的;在网上讨论区,超过这个数量后人们将较难进行有效的沟通。当需要更大范围共识时才去寻求更多人参与,否则一个或两个独立编者的意见将能得到更好的结果。”因此并不能因为评级为少数用户之意见而否决其共识地位。--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7:01 (UTC)
那个评级什么的本来就很随意,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管它共识不共识。此外,这件事与我无关,请勿拖我落水。--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1:55 (UTC)
照Reke的理论,若我现在开始反对所有不知如何而来的评级,那么那些评级在讨论结果出来前全该撤下了。--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39 (UTC)
英文维基的评级远比中文活跃,所以只需仿照英文维基即可。--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2011年10月22日 (六) 02:32 (UTC)
(!)意见 - 用普通字体标示“上述评级可能仅属非正式的初步评估(如适用),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及重评。”就可以了,Πrate用的文句可能使他人产生“上述评级是少数或个别用户自把自为”的印象。--Mewaqua 2011年10月23日 (日) 14:32 (UTC)
“否定”是你自己产生的感觉,我只是写出事实而已。若一个事实让你觉得不舒服,那么就意谓那个事实有问题。从一开始我就没有要否定什么,我只是要解决现时造成读者误会的问题而已。--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39 (UTC)
我从未也没说过要否定那些模板,若引用你的话(2011年9月9日)就是“请不要径自加入别人没说过的事情,试图偷渡别的议题进来。”--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49 (UTC)
hello,我是提醒提删者不要因为你的举动而去否定模板存在的价值,并不是指你,如果这句话有错怪了Winertai的意思,那也只有轮到他出来抗议才对。想要玩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前,提升一下阅读能力的水平是必要的哟。(笑)--Reke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15:08 (UTC)
既然你的话是在回应上面的人的话,那你应该用冒号缩进,而非星号。--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5:12 (UTC)
注意了一下这几天的动向,看起来他对别人的质疑视而不见.也罢.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6日 (三) 00:41 (UTC)
  • 我只是写出事实,若你们认为有负面感觉、是否定,那么就意谓著那个事实让你们感觉不良,你们该检讨的是让你们感觉不良的事实为什么存在,而非想消音弭声。在讨论页的个人意见应该要签名,现时这种无签名又置于页首的形式己造成读者误解,如果不是有人反映我也不会去动手。
    不过看样子你们也不全是反对加注,那就请反对我的加注的你们讨论出一个能清楚描述那些评级如何产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的注语吧。--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7:24 (UTC)
个人以为问题最大症结;在于百乐兔讨论跟解决方式的态度与其他社群朋友不同的是:百乐兔总认为“中文维基百科的大问题就是——参与者普遍素质低下”(全文转自百乐兔讨论页页首第二行)。所以基本上,百乐兔对所有讨论议题的出发点,根本没有妥协与转圜空间(大家可以从百乐兔编辑贡献轻易核算出,短短几天内,百乐兔这回对此模板编辑过程中,有多少人不赞同百乐兔的编辑?而百乐兔是否有动摇过根本立场?)。加上百乐兔总是巧妙转换概念(例如:也不全是反对加注被百乐兔转换成:也不全是反对百乐兔的加注对百乐兔书写的文字感觉不良被百乐兔转换成对那个事实感觉不良为避免编辑战,妥协并修改百乐兔的加注被百乐兔转换成看样子你们也不全是反对加注),基于以上总总,加上百乐兔每每习惯摆出“请反对者,提出我可以赞同的方案”的高傲心态;个人认为跟百乐兔讨论徒浪费时间。
虽说如此,为了避免编辑战及解决问题,这回我试着用广义的“共识”去阐释解决这问题:假如这段对于此议题的论述,有超过三分之一讨论者完全赞同百乐兔的加注方式,百乐兔就尽管坚持自己的看法,如果没有,百乐兔就不要再对此模板兴起编辑战;并依照现有妥协加注方式;这样简单解决方法不知大家与百乐兔同意否?而大家可以试着统计看看,到现在为止,这讨论串加上百乐兔改模版后的各项互动,有几个人完全赞同百乐兔的修改,而有几个人并非如此呢?
在百乐兔根本的“参与者素质低落”前提下;除了以上这简单共识凝结外,个人认为与百乐兔之所有讨论均无益社群协作。--Winertai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09:36 (UTC)
请注意善意推定。你把无针对性的主张扩大到我任何活动的动机,你这种行为才叫偷换概念。看看在那个模板的编辑,你排除了我的编辑,而我则是整合你和我的编辑。--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5:12 (UTC)
一句话总结:纵使你说的是真理,但你伤害了全世界。--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26日 (三) 14:28 (UTC)
兔子恕我直言,平时你都在说别人不遵守共识,而为何说到你自己的时候却不止一次地顾左右而言他,以主观的臆断行事?从最泛的定义来讲,共识至少是社群所默许的行为,但你也看到了,在这儿又有多少人支持你的行为呢?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0月26日 (三) 23:06 (UTC)
我哪里顾左右而言他?我基于先前的讨论而撰写注语,又不是我主观的臆断。上面那些不善意推定的人才是主观臆断定调我的注语,并排除我的编辑。请反对我的加注的你们讨论出一个能清楚描述那些评级如何产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的注语吧。--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0月31日 (一) 05:12 (UTC)
维基百科最重要的一点是自由编辑,而不是评选编辑。如果你需要十分严格的评选制度,要么你去建构这个制度,要么你去做插件然后要求管理员挂上去(如英文版那个评分插件,虽然说那个分数本身还是有争议的)。如果你觉得这个评分模板需要用文字加注,请以同样的理由对维基百科的全部条目在底部予以加注吧。(虽然说底部本来就一堆声明云云)--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0:25 (UTC)
你上述的议题和我的诉求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我已说过,我是要解决当前那些模板内文让读者误解的问题。那些模板内文中声称根据了两个在Wikipedia空间的规则评级,然而实际的情况并非完全如此,你自己去看看那两个被引述的Wikipedia页面内容吧。现时的模板内文可以说是不符合事实,我对那些模板的加注有使其更清楚的改进作用。我在这则讨论里已说过两次了,我不倦于再强调一次,请反对我的加注的你们讨论出一个能清楚描述那些评级如何产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的注语。如果你们反对的是改进,请提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你们的理由是认为那些模板内文合于事实,并非我说的不合事实,请说一声。--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05:51 (UTC)
1.请百乐兔提供有多少人认为那个模板会让人误解的数据。2.请百乐兔提供有多少人认为模板内文不符合事实。3.请百乐兔提供有多少人认为百乐兔的加注对此模板有清楚改进作用。如果百乐兔能凑出10个活跃用户赞同上面三点说法,我等就遵行百乐兔的命令,埋头深研清楚描述那些评级如何产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的注语。--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07:07 (UTC)
是不是符合事实可以辩证,如果你们认为当前内文所述符合事实,请说一声。--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03:20 (UTC)
第一:套您的话:(既然你的话是在回应上面的人的话,那你应该用冒号缩进)...第二:我认为您再三坚持的“你们认为当前内文所述符合事实,请说一声。”,我们没有必要回应。因为我们说什么,您都会兜老半天;在擅自定义“内文不符合事实”后,再以“如果你们认为当前内文所述符合事实,请说一声”诘问我们。我认为这样的辨证对讨论或改进模板完全没有任何帮助。第三:为了回馈您好意的“请说一声”提醒,我也比照您:等您找到有足够人附议“您所添加注解符合事实”,“您所添加注解对此模板有清楚改进”,请说一声。--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13:45 (UTC)
谢谢你的提醒,我是回应你的话。冒号太多时有时会少算一个,但至少我确实是用冒号的。既然你不愿回应,那我应该推测你的立场和我相反,是认为该内文是符合事实的,否则你以上的行为不能有合理的解释。那么,请参照那个两个宣称“根据”的连结,足以证明当前内文是不符合事实的。我进行改善不需要依据你的规则去寻求10个活跃用户的支持,等你也用同样的标准要求你自己任何试图改善的编辑时再来要求我。最后,你一直不愿善意推定,我不厌其烦再次提醒你,请注意善意推定。--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25 (UTC)
那我比Winertai好心一点,我直接跟百乐兔再说一次:“根据wp:共识,‘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假如其他编者后来修改了旧的版本,而新的版本也不被质疑,我们可以就认为新的共识已经形成。’”由此可知,即使是“少数甚至个别用户的意见,可能没有经过任何讨论”也并不能得出“不代表维基百科的共识”的结论,甚至是可以代表维基百科共识的。您这样的注记违背了维基百科对“共识”的根本解释,故这样的句子不合乎事实,我反对这样的加注。Winertai的注解则比较近乎实际的情况,若一定要加注,以他的版本为佳。--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日 (三) 11:31 (UTC)
我看不懂你这句“您这样的注记违背了维基百科对“共识”的根本解释,故这样的句子不合乎事实”话有逻辑性。是不是符合事实可以辩证,如果你们认为当前内文所述符合事实,请说一声。--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03:20 (UTC)
“一声”,我说完了。--Reke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14:17 (UTC)
所以说你是认为当前内文是符合事实的。那么,请参照先前一个的讨论,及那个两个宣称“根据”的连结,足以证明你的说法自相矛盾及当前内文是不符合事实。--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25 (UTC)
那个所谓的“不符事实”只是不符您百乐兔心中的事实而已。看看这一串讨论就知道,除了你之外根本没有人认为你那样的叙述合于事实,只是一种对“共识”的无理解释而已。--Reke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33 (UTC)
看了这个讨论串,我没看到除了你之外,有人明说那不是事实。如果显而易见地不是事实,而且是我一个人所认为的事实,为什么这些人都不明说呢?顾虑什么呢?而且是不是事实可以用举证的方法证明,就算千万个人不承认是事实,事实还是事实,谁都无法改变。如果你认为是我一个人所认为的事实,那么就请提出你的理据。反过来说,若我举证证明那是事实的话,你反对的立场是什么呢?--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12日 (六) 06:38 (UTC)
百乐兔,很快会有维基人将稻草人的红绳解开。请留心这不是百乐兔百科。--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1年11月8日 (二) 09:50 (UTC)
你如果不是有心讨论这个问题请不要参与。同时请注意你在中文维基百科不断恐吓威胁其他维基人行为。--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9日 (三) 02:25 (UTC)
行,那我也出来明说一句,你的"事实"更多是你自己的臆想.你自己认为ACG专题的评级不代表共识,可以,那么在这里投一次票,看看大家是否将其认同为共识,而不是你自己一个人代表整个维基社群,你觉得如何?大家之所以不参与或许是像我一样懒得参加这种无营养的讨论,别人否定你就是非善意推断想把你消音,而你的任何话语则无条件地成为事实,公理与正义(说到这里我还不明白说维基人普遍素质偏低是不是善意推定呢,哦不对,你口中说出的肯定是100%的事实和真理),真的是看烦了.觉得这样很好玩吗?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4日 (一) 08:18 (UTC)
我没说过我自己一个人代表整个维基社群,一直以来你总是能幻想出一些没有根据的批评套在我身上,严正请你注意你再三无凭无据的指控。对于你的提议,行啊,你办吧,有个共识形成的过程比没有却又声称是共识强太多了。事实与否可以用举证来证明,你有证据证明是我的臆想就请举证,而不是凭空又飞来一句。希望你有证据就拿出来,不要像你所说的“顾左右而言他”。我同意你说这个讨论没有营养,因为充斥着大量的就人论事,而非维基百科崇尚的就事论事,而且遗憾的是你正是那些就人论事的人之一。--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6:08 (UTC)
幻想?那我真得问了,你不认同这个评级标准,是不是就否认了这个评级标准是共识的事实呢?那只能推出一个结果:你可以代表维基社群,只要你不认同就肯定不是共识,再推下去共识的标准完全由你自己的喜好来衡量.我说的投票你能曲解成这样(如果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的话)我也服了,我要求你做的是,让大家投票看看,是否认同你的做法,又是否认同这一标准为默认的共识,至于确定统一的评级标准那是后话,也别乱跑题.要说就人论事的话,我也可以很现实地说,通篇下来几乎不认同你意见的都是恶意推定,让谁看都觉得对你自己来说善意推定的标准似乎就是不反对你的意见,仅此而已;至于我自己,现实地说如果不是兔子的话我开始一样是这个态度,唯一差的不过是最开始的评论把"又在制造共识"的"又"字去掉罢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4日 (四) 15:00 (UTC)
我何时不认同这个评级标准了?再次谴责你不凭证据而无中生有的行为。--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13 (UTC)
"不凭证据无中生有"?哦,原来写这么一句否定评级的意义的话不是不认同评级标准的表现,是么?那我只能说,你的确是维基百科上最有善意推定精神的人,你的善意推定已经是读者达不到编者也达不到的程度了-只可惜是只对你自己的行为进行绝对的"善意推定".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45 (UTC)

建议大家多讨论怎样能够提高ACG条目的质量,吸收更多爱好者加入编辑,提高文章的来源和参考资料素质,而不是讨论维基人以及他们的动机,谢谢。--Wing (留言) 2011年11月14日 (一) 16:33 (UTC)

Wing,这个讨论跟ACG条目的质量完全没关系。--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6:08 (UTC)
  • 因为百乐兔以“极少数用户”等字眼质疑评级制度,我认为现行补注文字已与评级功能及合法合理性相违背,为了避免编辑战及毫无可能结果的冗长讨论来浪费维基资源,所以已删除该评级功能。--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09:13 (UTC)
  • 从此讨论页面及过去几次讨论可知,一般维基用户遇到影响层面宽广的“重大编辑”时,都会先寻求社群共识再动手,惟诸如百乐兔少数用户却并不遵从此惯例;都是先动手且几乎完全不考量其他用户意见,个人认为这不利于维基百科运作。--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1日 (一) 10:04 (UTC)
还跟合法性有关啊,究竟是什么法,我很想知道。
根据你对我的批评,那么,显然你也不属于你所说的“一般维基用户”,而是属于你所说的“诸如百乐兔少数用户”。因为你完全删除那个评级段落也没有“先寻求社群共识再动手”。不过由上面你的发言来看,你似乎有习惯地提出只适用我但不适用你的标准。--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5:47 (UTC)
我认为当一个机制在运作上有不完备时,应该是在模板上以正面的叙述鼓励大家的参与、用正面的口气让人知道此评级机制还不够完善,需要大家的力量去投入,而不是直接在上面写上负面的评价贬低它、要大家去小心它或不要相信它。这就好像有一张59分的考卷,比及格分数少了一分,我们可以说‘这张考卷如果能再进步一分就及格了’,也能说‘请注意这张考卷比及格分数少了一分,所以不及格!’,这两句叙述看到的人一样都了解就是张不及格的考卷,但叙述方式一个是积极,另一个则是消极,给人的感受却不同。虽然我也认为目前中文维基的评级模板因为关心者参与者太少,整体的价值不是很明确,但既然一件事可以正面的去处理,为何偏要选负面的打压方式呢?--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1月21日 (一) 10:09 (UTC)
麻烦一下,我已强调多次,别再定调了。我只是写事实,没有否定或打压的意图。请大象先去看先前一个讨论,我已问过现行评级制度的运作情况与是否恰当,他们都觉得没问题啊。既然没问题,我把现况事实写出来,怎么就变成消极或打压了?再说一次,如果你们觉得我写的事实有负面感觉,那不是我的文字给你们的感觉,而是事实给你们的感觉。像Winertai那样先入为主企图消弭淡化他所认定带有负面感觉文字的人,写出来的叙述才正是含有不良意图的粉饰事实。再强调一次,我写注语的企图只是要“清楚描述那些评级如何产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请你们不要继续扭曲成否定、打压,不胜感激!--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5:47 (UTC)
好吧,看样子百乐兔也不赞同这种“删除评级作业”的作法,那我坚持我以及至少三人认同的编辑版本。也就是百乐兔描述所谓的“现况事实”中“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字句,我以及至少三人认为是“负面字眼”;这些字句除消极、打压该评级制度外,并让用户认为该注解乃是质疑评级制度合法合理性。。
在此讨论中,我以及至少三人并不认同百乐兔的编辑。惟这些论述,均被百乐兔以“你自己产生的感觉,我只是写出事实而已。”“请你们不要继续扭曲成否定、打压”等辩词加以否定。同时;为了与百乐兔妥协,我也试着取消该制度,而百乐兔似乎也不赞同删除该制度(“因为你完全删除那个评级段落也没有“先寻求社群共识再动手”)为了让模板呈现一致性,我将采纳百乐兔看法并酌予修改成“比较多人”认同的注解(“此评级可能仅依据专题质量标准所标示”)。因为避免编辑战及冗长讨论带来的浪费维基资源作为,我也同时请求将此三专题模板以较多人认同的版本为最终版本,予以永久全保护,直到百乐兔能以诸如投票等方式来赞同他所谓“事实描述”版本为止。也希望这页面的讨论能到此为止。
最后,我认为百乐兔在此讨论页面上:诸如:“先入为主”、“总是能幻想出一些没有根据的批评”、“根本风马牛不相及”等字眼,与百乐兔自己先前解封伊始的“讨论和睦”承诺有违背。对此,央请解封之管理员wing提出看法。我的看法是,解封后的百乐兔种种不和睦讨论行为,并不值得wing的破例解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6:29 (UTC)
你的版本是你“粉饰后”的东西,并非事实,并没有清楚描述那些评级如何产生、具有什么样的性质,也不是我描述的“现况事实”。我很想问你你为什么那么怕被人知道那些评级可能只是极少数人甚至是机器人评的,你在怕什么?但看来你正打算脱离理据辩论的层次而跳入民粹的层次,维基百科支持这种行为吗?纵然你似乎正打算丢弃身为知识分子的坚持,同样身为知识分子的我也感到悲伤与遗憾,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放弃,透过举证来支持你的论点。当用户抛弃知识分子的自觉时,他应该想想他是否还有资格参与这个以知识为核心的维基百科。
最后我提醒你,我对Wing的承诺并不是单方面的,Wing的要求也适用于其他用户,包括一再拒绝善意推定的你。顺便提醒你看看上面他写的“建议”。一再拒绝善意推定的你和睦吗?不用我说你自己心知肚明。--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7:19 (UTC)
别拿善意推定来搪塞,因为你的所作所为完全脱离此范畴。在怎善意推定,很明显的:“你的版本是你“粉饰后”的东西,并非事实”是你认为;“你描述是“现况事实””是你认定,若要说民粹,你更像占据议事台;自以为可以改革制度的民粹型代议士。你可知,你的那几句“自以为现况事实”的注解,“否定”了多少维基用户依据评审标准,耗费多少时间来标注的评级。退一万步言:您若是觉得这评级标准“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那要做的应该是去提请废除维基百科:台湾专题/评级,而不是“引起争议”,不顾其他人反对地加了这些字眼。最后我要说的是,如果不顾大部分同僚辛苦、不顾其他人意见、不求源头甚解、仅为了虚幻公平正义及阐释自己观点你自承知识分子,那我能宁愿不要当这种知识分子。--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7:34 (UTC)
我没有要搪塞什么,我真的是提醒你,Winertai,在你几次“好心”指责我违背承诺的同时,注意你自己的言行。楚门喜欢看戏,同时也有人喜欢看楚门。
你的版本的出发点原本就是因为觉得我写的事实有否定意味,所以跳过一些不想提及的部分,把事实轻描淡写,这就叫粉饰,没错,真的就叫粉饰。
你要不要当讲道理、就事论事的知识分子我不能勉强,不过我不想抛弃身为知识分子的良知,所以我还是要继续留在论理的层次。对于Winertai写说我所谓的“现况事实”是“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这不是事实,而是断章取义,我严辞谴责Winertai此种断章取义的行为。虽然他一再不善意推定,我还是再次善意推定他,不追究他这个断章取义行为的意图。但若有不良企图,那就不只是断章取义,而是可怕的造假。我写的是“此评级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若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及重评。”。我并没要否定什么,相反地,我提醒了有意见的用户可以大胆地、放心地参与。
Winertai一再定调我“否定”了多少维基用户依据评审标准,耗费多少时间来标注的评级……听起好像好多用户都花了大量的宝贵时间进行了严格的评审……但,喔,真的吗?我们不要在这边空口说白话,来检验一下Winertai描述得似乎严谨不可置疑的那些评级是不是真的如此厉害吧。对了,我不确定Winertai见过机器人评级没有,但我肯定我没听过机器人喊累。--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30 (UTC)
请百乐兔冷静、冷静,别恐吓、揶揄一起来。最后,对于百乐兔“严词谴责”我断章取义,并转好几个弯指责我造假的言词表达十分遗憾,我认为这已经严重人身攻击,对此议题,我将不予以对谈,并希望管理员能加以制止甚至封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47 (UTC)
我越来越觉得你很容易产生负面的感觉。恐吓你?揶揄你?在上述回应里我一项也没做过。里面最严厉的只有我谴责你“断章取义”。--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20 (UTC)
  • 如果我上述言辞有让百乐兔产生“断章取义”感觉,我深觉得遗憾,也向全体社群致歉。尽管如此,我至今强烈认为百乐兔注解内的“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这几个字,毋须存在。至于如果有人认为我的观感仍涉及断章取义、造假,欢迎以任何方式提交我列于封禁之列。--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34 (UTC)

评级提删

因为百乐兔加注意见否定评级制度,为避免更多编辑战,该三专题评级已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1/21提交删除,请各位移驾表达意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16 (UTC)

我才没有否定评级制度,我根本没要涉及评级制度。
我对Winertai感觉否定啊、负面啊的标准感到困惑,像“维权”这个词汇Winertai也觉得有负面意味。维护权利为什么有负面意味呢?至今不解。--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30 (UTC)

有些条目的讨论页中有“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被评为…”、“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被评为…”的标示,请问这些评级的记录在哪里?由哪些人评级?如果没有这种记录,或甚至只由一、二人评定,这种评级不应以貌似获得公认的形式呈现。--百楽兔 2011年9月9日 (五) 05:05 (UTC)

上面是百乐兔的发言,为了怕又被人说我断章取义,全文摘录。最后请百乐兔冷静、冷静,别恐吓、揶揄、翻旧账一起来。最后,对于百乐兔“严词谴责”我断章取义,并转好几个弯指责我造假的言词表达十分遗憾,我认为这已经严重人身攻击,对此议题,我将不予以对谈,并希望管理员能加以制止甚至封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47 (UTC)
恕我再次不理解你在此引用我另一句话是要表达什么。而且我没有要对你恐吓、揶揄、翻旧账,真不知为什么你会产生这些负面感觉。如果你“真心”认为你截的“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这句等于我原话的“此评级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若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及重评。”这句,那么法律上确实不会认定你是断章取义,而且我也会向你道歉。为了解决争端,希望你能答复。--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56 (UTC)
最后请百乐兔冷静、冷静,别恐吓、揶揄、翻旧账、法律威吓一起来。最后,对于百乐兔“严词谴责”我断章取义,并转好几个弯指责我造假的言词表达十分遗憾,我认为这已经严重人身攻击,对此议题,我将不予以对谈,并希望管理员能加以制止甚至封禁。--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8:47 (UTC)
我没有要对你恐吓、揶揄、翻旧账,真不知为什么你常常会产生这些负面感觉,而且现在你又不知怎么地生出了一条感受到法律威吓了,没搞懂。不管怎么样,你说的行为我都没对你做,请你安心、放心,冷静、深呼吸一下,不要继续产生负面感觉,虽然你对我不友善,但我对你并非不友善的。不过从你的话里我好像可以得知,你似乎不认为你犯了断章取义吧?为了解决争端,希望你能答复。--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20 (UTC)
  • 如果我上述言辞有给百乐兔断章取义感觉,我深觉得遗憾,也向社群致歉。反正我认为百乐兔注解内的“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这几个字,毋须存在。若百乐兔认为“如果没有这种记录,或甚至只由一、二人评定,这种评级不应以貌似获得公认的形式呈现。”应该是删除或修改该评级标准,更不应该为了阐释个人观点,在注解上出现“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字眼。在我认知上,“极少数”与“一小撮”一样,是一种对否定性社会势力进行消极描写乃至妖魔化的修辞手段、意识形态魔术。也就是说“极少数”字眼在某些场合牵涉到对与错的判别[1];依此理据,模板上出现这种对错判别字眼,压根儿没有必要。遗憾的是,这根本的字义问题,在此讨论却被模糊焦点了。对这种发展,我实在深感痛心。我深自检讨,这个发展,最大因素可能是于历次讨论编辑中,肇于我文字能力差,无法表达这个意思。--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09:34 (UTC)
若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及重评。”这行字我可以接受,“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这行字已经否决了有些条目已经有共识讨论过的评级,我完全无法接受--Honmingjun--铭均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00 (UTC)

再说“此评级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若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及重评。”,等于否定该评级,那所有专题评级制度都要比照办理--Honmingjun--铭均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07 (UTC)

非常感谢铭钧的参与讨论;其实现在讨论中,就是百乐兔认为他编辑的注解“不”等于否定该评级。对此困扰,我在一下午的深切检讨后,发现与其翘脚泡茶浪费时间练习网络谈判技巧,还不如换个角度看问题。那就是因应百乐兔质疑,我想以台湾专题模版为例,将评级划分两个,一个是“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跟“绝对不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的。例如:由维基百科:台湾专题/评级#评级区产生的评级条目,就单独分出来。另外,“由条目审核(如特色条目、优良条目、DYK条目)自动“取得资格”的条目评级,个人也觉得不应被划分为“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其实,如果有人能有个好方法,让“不可能由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的条目被划分在“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项下,为了避免编辑战,我可接受百乐兔为了鼓励大家参与评比动机所坚持加入的注解。--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23 (UTC)
另外,等下我也会尝试将“重要度”评级量化,这样有凭有据的加以认定重要性比较客观。若有人有不同意见,可讨论与径自修改。--Winertai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0:47 (UTC)
Winertai 君的构想很好,应该可以化解僵局。在下不知其他专题如何,但在接触较多的台湾专题上,的确观察到百乐兔君点出的问题。以最近专注的台湾乡镇市区条目为例,连续五个条目:林内乡大埔乡东山区甲仙区车城乡,都是2010年7月由机器人加入台湾专题评级模板,同年11-12月由一位维基人更新过一次,从此就再也没动过评级模板了。这五个条目现在都已经扩充到20K以上,其中4个条目还获选过DYK,可是质量评级却始终维持在当初的4个“小作品”、1个“初级”……。
评级制度要做好,规则固然重要,“监视条目,经常更新”也是必要的,否则就会出现上述现象。可是有些专题范围很大,条目很多,评级参与者又很少(台湾专题感觉上好像只有一位),有可能做得到吗?建议冷静思考一下吧!-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3:19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01 (UTC)
百乐兔固然观察到问题,但他的注语是一体适用,也就是说只警告了读者有你列举的这些情况,却把其他过往(或以后)可能经多人讨论、更改的评级一并拖下水,这是问题之所在。
至于专题死亡或动不了的事情,再分众下去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造就更多的死专题。人性并不喜欢在无人回应的地方讨论,所以根本之道是去扩大愿参与交流的编辑群,而不是先行拆分专题。专题若活化之后,人数过多而发生讨论的困难时,才有水到渠成去操作分众的时机。--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6:25 (UTC)
如果作评级的专题范围够小,参与者就有足够的精力照顾到每一个条目,自然不会产生“拖下水”的问题。我的主张重点是“若要作评级则专题范围不宜设定太大”,而非将现有玩不下去的专题再拆分成很多专题继续玩。中文维基活跃用户这么少,依我看现阶段若能将一、两个专题评级做好就不错了,怎么可能玩更多?-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54 (UTC)
若是这样则会有难招募参与者的问题,因为越小的专题能吸引到的人会更少,结果某些人还是可以籍口要加注“评级可能只是一两个人的意见”。如果照您的规划方式,那不如像Winertai说的全面废除评级制,因为现在中文维基几乎没有一个微型专题玩得起。--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59 (UTC)
您觉得现在真正从事台湾专题评级的维基人有几位?有充分照顾到已列管的14,715个条目(2011-11-23)吗?如果答案都不理想,那么小专题只有可能更好,不会再更坏了。至于百乐兔君的意见,在下接受度较高。事实上维基百科:专题委员会/评级问答有云:“评级主要用于专题内部参考,一般不代表维基百科整体上的任何官方定位。”敬请参考。-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4:33 (UTC)

Winertai 君想法很好,但是“不可能由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或(“经过极少数用户共识所评”),怎么加入模板中,或是分开加入

Reke 君想法很好,活化专题这样的事情,要不要考虑半年发动一次专题质量提升计划--Honmingjun--铭均 2011年11月23日 (三) 05:02 (UTC)

专题范围应可监控,不宜太大

维基百科:专题委员会/评级问答有揭示条目评级的目的:“评级办法可以让专题‘监控’本领域的条目质量,……”参与者若未“监视”领域内所有条目,焉能达成?依此看来,现有的“台湾专题”范围实在大得不切实际,难怪出问题。应该往下切割,下一层(例如“台湾地理专题”、“台湾政治专题”、……)范围也都还太大,必须切割到领域内条目数量让评级参与者(可能只有一、两位)有能力全面监视并作常态性维护才行。因此,像“台湾河川专题”、“台湾选举专题”、……等,也许是比较可行的。我相信“日本专题”也会有类似问题,而且可能更严重;至于“ACG专题”,在下不了解,不便发言。-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04 (UTC)

上述条目评级目的的后半段也很值得玩味:“评级办法可以让专题监控‘本领域’的条目质量,‘并对这些条目安排主次’。专题范围太大,就得将不同领域的条目摆在一起评比,执行起来势必相当困难;而且成千上万个条目,如何安排主次?就算安排了又怎么阅读?依此看来,“台湾专题”、“日本专题”真的是范围太大了。-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25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4:50 (UTC)

“全面监视”理论上是切细也很难处理的,而且切细的结果会导致跨专题的问题更形复杂,多个专题评级不同的荒谬情况可能会上演。--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6:29 (UTC)
若专题领域内条目数仅有数百个或更少,全面监视并不困难。另外,同一条目在不同专题获致不同评价,并无不妥,不必视之为荒谬。-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38 (UTC) 
监视数百个我认为依旧困难,而在不同专题获得不同评价会混淆读者。对了,还有这样细切法专题会比有在出声的编者还要更多。届时空城太多连监视专题本身都会变成一种负担。--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3:55 (UTC)
本人曾长期监视台湾县/市及乡/镇/市/区行政区条目(三百多个)、台湾河川条目(三、四百个),感觉还好。其实这两个都很适合作为评级专题题目,也许可以考虑选一个来试试。另外,我的主张重点是“慎选欲作评级的专题大小”,而不在于刻意切成很多专题,所以不会产生您所指的情况。--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3日 (三) 14:19 (UTC)
不同专题代表不同专业领域,跨领域条目在不同专业领域里获致不同评价,是很正常的事。况且,维基百科:专题委员会/评级问答有云:“评级主要用于专题内部参考”,若因过度顾虑读者观点而绑手绑脚,那就失去本意了。倘若果真有心要兼而顾及读者观点,再加个注解说明跨领域(专题)条目评级的特殊性也就可以了。--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04:25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13:24 (UTC)

应公开评级作业(连结评级讨论页面或注记评级员)

有评级过程的需注记评级过程页面连结备查,一个人或机器人评级的应该要签名。现在这种形式就像Reke指出的“一体适用”,既没有评级过程记录也不知是谁评级的,却置顶而且声称根据某某规则评级(进一步细查的话还能发现许多不符规则的评级),造成了误解。我加注的目的就只为了解决误解的问题。--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07:24 (UTC)

你都已经把那个注解给写在源头写死了,别人有什么空间去注记评级过程页面连结备查?如果真如你说的“有评级过程的需注记评级过程页面连结备查,一个人或机器人评级的应该要签名”,那么不应该去改动原始模版,而是应该清查没有评级过程页面的模板,一一增添注记。另外,一个人/机器人评级的情况若是评为“优良/特色”,由于这两个层级有极明确的定义,只要看条目本身是否为优良/特色即可决定,没有共识讨论的空间及必要性,不需要另行注记。--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4日 (四) 10:55 (UTC)
我才没有写死,请你发言时多凭些证据,而非你的感觉。最近的版本中我明明写了“此评级可能仅是极少数用户甚至是机器人所评,若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修改、共识讨论及重评。”,在先前的版本中我还特别注记了“如果查有评级记录者则不可任意修改”之意旨云云。
你要去清查我不反对,你进行吧,我乐见你的努力成果。由于绝大多数的评级都没有相应的评级过程,我自忖不能胜任,所以选择了加注法解决问题。
既然有优良/特色的评级,就必有评审记录,附上连结既清楚也不碍事,为什么不需要另行注记?当然,如果本来同一页面里就已有评审记录或连结,注记是可省略的。--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01:55 (UTC)
我没有凭据吗?你在那个模板的源头加上那一句,而不是用可填入的变数替代之,不就代表只要挂这个模板,就一定会出现你加注的句子。那么同一个专题中有些条目有确实的依据,有些是机器人所加时,为什么每一个用到这个模板的地方都要被加上那会误导一般读者的句子呢?--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7日 (日) 13:36 (UTC)
你不要只想着批评我的注记一体适用,忘了你的批评同样适用在那个模板的内文。模板的内文不合于事实,而且也如你批评的一体适用于所有条目。我在不改动当前内文的情况下(技术上我也无法改动),我只能加上注记,以求模板内文能贴近事实。我没有用可填入的变数并不代表我有什么目的,再次请你基于证据说话,而非武断地用“不就代表”做你的逻辑推论。我完全看不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前面已说了,技术上已限制我修改。如果你有方法修改成可填入的变数,请大胆动手。--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08:41 (UTC)
那个“不就代表”之后并没有评论你的目的何在,只指出了一个客观的效果。不管你想不想把源头写死,但是当你这样一改,就把源头写死。如果技术力不足,那么基于两者都可能造成误会,而且你的版本目前明显无法得到社群的完全接受,以维持现状直到找出可行方案再说。想改的话自己努力点找,原则上我是认为根本毫无加注的必要,同意在可使用变数方式个别加注,只是基于向共识妥协而已,所以我没有动力去动手。--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9日 (二) 05:42 (UTC)
本来评级就是为条目编辑提供一个参考,有必要这么麻烦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25日 (五) 02:07 (UTC)
请问评级时附上连结或签个名有多麻烦?--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04:55 (UTC)

应对所有专题评级均作注记

兔子你觉得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打算让读者解读成"这些评级都是某些家伙是故意不写到用户页而扔到模板上的夹带私货的自High产物"么?想要这么做的话,行啊,请一视同仁,把所有专题的模板评级全部做成这样子,要出笑话就出个彻底,要不就把所有专题模板的评级彻底删除,把你觉得不顺眼的东西消除得无影无踪,怎么样?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我真的是无数次地服了你了.看吧,等会又要出现恶意推定的指控了,我真得拭目以待.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5日 (五) 04:56 (UTC)

你不断地对人不对事,请你自制及自我检讨。--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04:55 (UTC)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自我检讨的必要,理由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也得告诉你:反复地用深色注记是不可能让你的言辞更有说服力的!也说对人不对事,我上面已经很清楚地说了,如果不是你我照样会是这个态度,因为这种行为(我好心再复制一遍,来善意推定吧: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太过荒谬!理由就如我上面所述,我不想再整段复制了.说到善意推定,我也想问了,你认为我的言辞是对人不对事是不是也是一种恶意推定?顺便重复一遍上面提出的问题:你既然给ACG专题评级加了这种有趣至极的批注,那同理,你是不是应该给其他专题加上一模一样的批注-因为产生方式是相同的,以示你的一视同仁?来,对这一问题,请你干脆利落直截了当地给我个答案吧,不要再逃避问题了!.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45 (UTC)
我并没有要逃避问题,请你自行先检讨你那个无凭无据的谩骂式回应。什么叫“要出笑话就出个彻底”、“把你觉得不顺眼的东西消除得无影无踪,怎么样?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
你的回应再度证明你对我的怀疑不是基于事实或证据的怀疑。我并没有针对ACG专题,台湾专题与日本专题我也加上了。事实上我在给维基人IcyYan的回应中亦曾说过:“我并没有针对哪些模板,我只能看到哪个就补充哪个。”
这次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劝告,请你注意。--百楽兔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08:41 (UTC)
还不是双重标准?生者传记的评级你却没理会。--203.218.136.24 (留言) 2011年12月1日 (四) 02:38 (UTC)
我可以告诉你,我之所以有这个态度,只是因为这件事情,而不是兔子你,即使别人做了一样的事情我也是一个态度,何来对人不对事?看来我真得学习一下,请不要恶意推定.至于谩骂(字典里的释义是"随意乱骂",那看来就是无凭无据的骂,对吧)和无凭无据,非常有趣,看来我还真得说几句.
  1. 首先我想问问,自己试试把你的批注和Winertai君的批注比一下吧,你加上这么个意味不明(自己说"专题内部参考",可是这标注根本只会让人感觉这评级是"个人乱搞")而且有如地图炮(即使有评级过的也一样被婊)的评注对读者来说会有怎样的观感?此谓"要出笑话就出个彻底".
  2. 这里的讨论就不用说了,在专题那里你也没有获取能称得上"共识"的程度的认可,为什么未获共识就随意去修改专题模板?专题模板对一个专题的重要性你难道不清楚吗?这我难能不理解成"把你觉得不顺眼的东西消除得无影无踪".
  3. "没有成熟的替代方案就用这种笑话般的批注做折中",这句话更不可能说是无凭无据了吧!或许你认为不破不立,但破而不立又是怎样?想改的话,可以啊,不要把顺带的其他责任统统推给别人,制定标准和应用技术的烂摊子全部要别人收拾,这不是搞笑么?
  4. "我并没有针对哪些模板,我只能看到哪个就补充哪个",或许可以相信吧,但你如果真的想改的话,专题模板实在太容易找了,你孜孜不倦地在玩的那个模板下面就有标示分类!你在下面的讨论里强调过自己是7年wiki使用者,但连这点都"注意不到",你让我怎么做出如此的"善意推定"?不过你如果真的做了,那我就真的是完全的折服了,不顾共识到这地步除了WTF还能说什么?
  5. 如果说因为是所谓"事实"就可以随便加评注,那我应该在模板上注明:"这不是物理,化学,生物学,医学,...的评级模板";如果你说我举的例子是废话,而你所批注的话非常重要,那么既然很重要,那应该所有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的专题评级模板都加上这句话;你或许会说这是zhwiki自己的事情,那太对了,既然是zhwiki自己的事情-而非只是你自己的事情,那你为何能在未能求取到共识的情况下随便改?
顺便也说一声,过了一周多你看到似乎没人注意就马上再度加上了自己的批注[2][3][4]-真是对不起啊,这种行为换成谁善意推定的心情也早被耗光了吧!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2日 (五) 05:08 (UTC)

宜黄“9·10”强拆自焚事件鞍山连杀十人案2011年甘肃正宁幼儿园校车车祸三个条目是否侵权

讨论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11月16日,我跟User:Genhuan正在激烈地争辩这三个条目是否侵权。我辩论能力不强,处于劣势,眼看就要被Genhuan驳倒了,请大家帮我一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6:45 (UTC)

我觉得你这句话说得好囧。。。我也认同是侵权的,不过不知道如何说明。--CHEM.is.TRY 2011年11月17日 (四) 09:04 (UTC)
除非能证明到你的文字不是抄别人的或者你是那些文字的原作者,否则很难说,最好有自己的语言叙述一次,就算再差,也是你原创的--Cwek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10:08 (UTC)
看来大家对授权许可证这样的玩意都不熟悉吗...我说几句吧.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这根本不是什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问题,其实跟软件授权许可证一样的道理:Wikipedia下面写得很清楚了,所有内容以CC3.0-BY-SA发布,所以说,如果想转载过来发布在Wikipedia的话,必须保证原内容所适用的授权许可与CC3.0-BY-SA相兼容(简单说,就是限制与其相同甚至更宽松),而看看现行的大部分媒体吧,下面都是赫然的"版权所有"(Copyright)的,怎么可能转过来之后用CC3.0-BY-SA发布?举个例子,别人一篇版权所有的文章,你怎么能整篇转过来之后再标上"允许自由传播和演绎"?这明显是侵犯别人的版权的.就是这样吧.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7日 (四) 10:24 (UTC)

刚才User:Fxqf《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我竟然不知道这一点。这么说,所有时事新闻类条目都不侵权了?那以前也有很多时事新闻类条目因侵权而被删除,是否也要全部恢复?--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13:00 (UTC)

To Symplectopedia, 不侵权,不仅仅是时事新闻是否适用著作法的范畴。而是本来就是编者用自己语言重新叙述的文字,阁下非要将其认定为侵权。我不知道阁下的目的为何。“请大家帮你一把”不如请大家帮“正确的”一把。--新之助 2011年11月17日 (四) 13:27 (UTC)

版权是根据本国法律,而不是服务器所在国。在中国发生的新闻,由中国记者撰写,中国媒体发布,你说是不是用中国法律。--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4:59 (UTC)

PD-MacauGov 所指的应该是说澳门政府自己提交作品至公有领域,符合各方法律罢?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改名进行中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06 (UTC)
就算是政府自己提交的,我想问受不受美国法律约束?--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30 (UTC)
PD-MacauGov 指的是澳门政府官方的作品不受版权保护。与是否通过特定程序提交至公有领域无关,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中国大陆亦是如此,即便是一些政府邀请商业机构撰写的文本,一经政府采用,将强制该文本进入公有领域。比如法定的城市规划,这个我很熟悉。--新之助 2011年11月17日 (四) 15:34 (UTC)
也许要澄清一下,澳门的著作权法令仍有限定只能在官方职责范围内使用受保护作品,所以即使是官方作品,里面包含的受保护部分公众仍不能擅自使用,因为公众使用已超出官方职责范围,故“一经政府采用,将强制该文本进入公有领域”在澳门并不成立,除非是合理使用。--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1年11月17日 (四) 19:24 (UTC)

(!)意见,在我而言,单单从学术的角度来说,这几个已经是很明显的剽窃(条目与来源截取的各句文字与其文法结构的差异并不大,学术上仍会被视为“基本未经修改”)。当然我不知道是否真的能够以“本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来进行例外,不过就算能够也都只可说是“合法的抄袭”,说不上是自己语言重新叙述的文字。--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1年11月17日 (四) 19:24 (UTC)

全国人大网站上的《著作权法》释义:区别时事新闻与时事新闻作品

我在全国人大网站查到《著作权法》释义,有关这次争议的内容如下:

以上供大家参考。我的理解是,媒体的时事新闻报道属于“时事新闻作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并未进入公有领域。对时事新闻作品的“合理使用”仅限于“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维基百科并不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因此对时事新闻报道是不可以合理使用的。--Gilgalad 2011年11月17日 (四) 22:35 (UTC)

我很是好奇人大网的“法律释义与问答”的法律地位,特别是当它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冲突时候。我印象中,人大是保留解释宪法的权利的,但其他的法律好像是由最高法院来解释的。持续多年的新京报浙江在线案(虽然欧陆法系不承认判例),2010年,新京报败诉。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上发表文章称,浙江在线虽然照抄了近万篇《新京报》上的新闻,但那差不多一千万字的内容属于事实新闻,故不适用《著作权法》(不用考虑是否合理使用)。另外,我觉得维基百科的条目仍然算让读者了解时事新闻为目的。所谓的“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新闻作品集”,应该是这本书那样的吧,目的或为“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新闻队伍建设”。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4:24 (UTC)
这个释义也许并不是全国人大发布的,不过人大网站上既然提供了这些解释,我觉得就没必要怀疑它的地位。说不定这个释义就是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条文释义》的一部分。另外,“传播时事新闻”并不是百科全书的目的,如果说维基新闻“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倒是能说通的。--Gilgalad 2011年11月18日 (五) 06:07 (UTC)
(遇编辑冲突,重写)怀疑它的地位还是有必要的,因为有时这些机构是会打架的。就像国民大会代表自肥案中,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就把国民大会通过的修宪案给解释失效了。回归正题,全国人大网站的这个“法律释义与问答”,没有署名为拥有法律解释权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体倒像某个参与了立法的的个别人员写的回忆录。如果这个“法律释义与问答”是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条文释义》的一部分的话,恐怕没有任何法律地位,因为这本书署名只有一个人。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7:15 (UTC)
你说的其实正证明了一点,那就是这个授权许可与CCBYSA是不相容的,“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新闻作品集”主要写明出处一样可以使用维基发布的内容,因为"允许商业使用"和"相同方式共享".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8日 (五) 06:24 (UTC)
庆幸的是,那3个或更多那样的维基条目难以汇编成“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新闻作品集”。您说的,也是我为什么要怀疑人大网站上的这个“法律释义与问答”的法律地位。根据198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那时现行宪法都好像还没出台)若这个例子属于“具体应用法律”,人大就算进行了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可是“检察解释”还未出炉,无从与“审判解释”发生冲突,就算那个网上的“法律释义与问答”是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或许也来得太早。当然,对中国法律这样来研究本身就“多情应笑我”,《立法法》就被劳动教养制度藐视到现在。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7:15 (UTC)
如果您认为这个释义的在法律上无效,那我们在这里的讨论就失去了基础,没有必要了。如果您认为可以以它为基础进行讨论,那么请注意,“新闻作品集”只是“非以传播时事新闻为目的”的一个例子而已:“出版新闻作品集,出版新闻摄影集……”。--Gilgalad 2011年11月18日 (五) 07:49 (UTC)
感谢考据 所以基于这一点来说,新闻的授权许可是不能和CC3.0-BY-SA相容的,因为"允许商业使用"和"相同方式共享".我的建议是把内容看一遍,然后在不参照原文的基础上自己写,然后对照细节,有阙漏再作补充.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18日 (五) 00:09 (UTC)

刚才看了几篇文献和案例,看来之前对时事新闻的理解有误差。根据这些文献,时事新闻是具有时效性的单纯的事实消息,“单纯的事实消息”指“对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客观事实的单纯叙述,不包括作者的主观感受、思想情感或修辞、评论。”“此种消息构成要素简单,表达形式单一,且为满足公众知情权需要尽快传播,因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Gilgalad 2011年11月18日 (五) 08:20 (UTC)

本来新闻就应该这样写。《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为了表达主观感受,作者还是只能通过对其他人物的客观事实的单纯叙述来体现。Genhuan (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8:33 (UTC)
嗯,这几个条目虽然与新闻有大量句子相似,但引用的这些陈述都属于时事新闻,不侵权。--Gilgalad 2011年11月19日 (六) 00:14 (UTC)
  • 首先,时事新闻,前面有“时事”两字,总会过时吧?过时还是“时事新闻”吗?过时还“为满足公众知情权需要尽快传播”吗?就侵权吧?侵权就删除了吧?
    • 那什么时候过时?没有解释。那么根据维基媒体的著作权问题从严的惯例,应该现在就按照侵权删除。
  • 其次,如果您们打算“时事新闻”,是不是都应该转维基新闻?

处理责任人是属于抚州市委的决定。 --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9日 (六) 13:32 (UTC)

  • 回复达师:那中国自2001年通过的《著作权法》后的数以亿计的转载新闻岂不是都侵权了?因为它们都过期?都是旧闻了?

您或许该看看这个(武汉一影楼在自己网站上刊登一篇范冰冰代言婚纱照的文章,其中包括6张婚纱照,被该组照片著作权人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至法院。记者昨悉,武汉中院一审认定武汉影楼只是转载时事新闻,不构成侵权。)(……去年9月拍照,……今年4月发现并起诉……但是法院还是认为是时事新闻)

这个(从2004年1月7日起生效的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社、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也就是我们在编辑维基百科,一定要注意注释正确,不能牛头对马嘴,否则就会被认定为侵权。)(我还认为,时事新闻应该是事实,而不是以时间认定。按照陆定一1943年提出的,“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我认为新闻并不能以我们看到的时间为准,而应以发表时间为准。比如今天(2011年11月20日)发生了一件事,记者在今天报道出来,我认为是新闻。如果是发生在明朝的事儿,今天的人把写出来,那就不算新闻,那算历史。)

还说一句,编辑维基百科还是维基新闻,是我们的自由,用不了你干涉。(言语可能过激,请谅解)再说,维基新闻被GFW屏蔽着,根本打不开,还有那丑陋的中文维基新闻我看见就想吐,还是先把维基百科编辑好再说。--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9日 (六) 16:47 (UTC)

我上面刚说完,你引用而且加粗的内容已经在2006年被取消了。
维基新闻没有被功夫网屏蔽,屏蔽的是维基文库。
关于转载新闻,我们无法知道哪些网站付了钱,但是如果不用付钱不会有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案。而现在大陆著作权意识低下,网民转载抄袭从未被追究过。还有,中国大陆不是判例法,何况这个判决个人认为实在是不靠谱。
再引s: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为报道时事新闻,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维基百科的目的恐怕不是报道时事新闻吧?这几个条目里又有多少“不可避免”的内容呢?还有,即使作者写完立刻死去,在版权过期之前,还有至少50年时间,这50年是否仍能保证还是时事新闻?
PS 上面那个条例第六条第六款很有意思。
另外,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写成新闻报道那么就不是百科了。--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0日 (日) 12:00 (UTC)
遇到编辑冲突,写的全部不见了,明日再回复。--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20日 (日) 14:00 (UTC)
even if chinese law allow wikipedia use these news report, can others use these materials again under cc-by-sa 3.0?--C933103(留言) 2011年11月20日 (日) 14:52 (UTC)
再引南方周末关于新京报诉浙江在线案的文章官司打到你手软:“浙江在线办公室主任吴小龙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转载新京报的稿件,‘因为它是属光明日报集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的,党报集团之间,包括转载子报的稿件,都一直是默认互换原则’。”--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0日 (日) 16:32 (UTC)
所谓时事新闻,上面给出的法律解释说就是单纯的事实消息,也就是之前说的““对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客观事实的单纯叙述”。这就像著作权法不保护历法、数学用表等是一个道理,因为它只有一种表达方式,换一种表达方式就不是历法、数学用表了,时事新闻也一样,单纯的事实消息如果换一种表达方式就成了另外一个新闻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1月21日 (一) 02:25 (UTC)
其实维基百科还是允许撰写重要的新闻事件条目,“除非这些事情是各界重点讨论的话题”,中国大陆新闻编写指南有一条“欢迎您对特定新闻事件撰写专门条目”。
第六条第六款应该为了帮助盲人朋友获取信息,不过维基百科应该不适用。
我注意到了时事新闻的“单纯事实消息”,我以后在编写独立的事件条目时会使用自己的语言,在编写类似中国2011年11月一句话新闻会直接复制粘贴。--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21日 (一) 12:02 (UTC)
WP:NOT#NEWS这段应该是指细节上吧,大概就是可以在百科写时事,但不应该写得像报纸般的那样语气和琐细。--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1年11月21日 (一) 15:05 (UTC)

我是觉得,除非获得了版权所有者的允许,我们是不能在较宽泛的授权许可下重发布这些新闻的.如果你写的是如同法院判决一样的完全不可更改的事实陈述,那重复的确是正常的,但事实不是这样吧.我上面说过了,如果有谁因为商业目的要做新闻作品集,然后取了维基上的东西来用并署明出处(重点:1.为盈利2.维基的东西只是取材的一部分(这个其实不算重点,只是针对上面的错误理解= =)),按照CCBYSA是不违法的-但实际上仍然是违法的行为.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4日 (四) 15:00 (UTC)

实际上条目中有很多内容是不可更改的事实,比如政府的处理决定,这个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26日 (六) 09:17 (UTC)
嗯,这点我承认,所以我说的是照抄的一般是"完全不可更改的事实陈述",也就是稍有改动就会影响其准确性的情况,另外还有版权考虑,所以政府文件还有法院判决这一类的玩意照抄上去也不要紧,但是新闻稿就得慎重了,毕竟CCBYSA重发布是允许商业使用的,所以新闻稿一类的东西最好做"防尘室版本",也即看几遍后再自做归结比较好; )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13:10 (UTC)

时事新闻作品的一个重要特性是“独创性”,所以一般来说,一句话新闻,没有特色的事实陈述(例如“某某事故造成几人死亡,几人受伤”),都不构成时事新闻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uangqinfeifei对话贡献)于2011年12月1日 (四) 17:46‎加入。

嗯,这个没错,其实也就是我说的"完全不可更改的事实陈述"啦.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2日 (五) 05:39 (UTC)

IP用户破坏条目

IP 112.104.75.15 IP 112.104.66.227 IP 112.104.27.148轮番多次对中国共产党条目进行破坏,请问应该如何处理?--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12月1日 (四) 15:36 (UTC)

回报至WP:VIP。--♪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日 (五) 08:22 (UTC)
了解。--历史研究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11:15 (UTC)

关于人物分类

在处理分类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颇麻烦的问题,人物应以国籍分类,而不应以国家分类,但目前中文维基对人物以国家分类,如分类:按国家分类的各职业人物分类:各国政治人物,但参照其对应的英文维基分类,Category:People by occupation and nationalityCategory:Politicians by nationality等显然都是以国籍作出分类,因此希望探讨是否应将这些人物分类重定向,如将分类:各国政治人物重定向至分类:各国籍政治人物。--黑暗魔君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21:43 (UTC)

(-)反对,“各国”远比“各国籍”要常用。比如,google:"各国政治人物"有763,000个结果;google:"各国籍政治人物"只有来自维基百科的两个结果。--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22:05 (UTC)
(:)回应要知道他们的国藉也是一个问号--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03:16 (UTC)
可是不能不正视采用国家划分人物所产生的歧义和各种问题,例如Category:Iranian prisoners and detaineesCategory:Prisoners and detainees of Iran显然是不同的,前者应以国籍作出划分,后者应以国家作出划分,但目前中文维基一律以国家作出划分就会产生歧义了。另外一些人物分类被归入分类:依国籍来作的分类,另一些则被归入分类:依国家来作的分类,相当混乱,因此应予以区分。--黑暗魔君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08:24 (UTC)
维基百科在意的应该是一个人物与国家之间的关连性为主,而不是其国籍,一个人的国籍随时可以改,但他跟某个国家之间的相关性并不会随着时间过去而消失(增加倒是有可能),举例来说,阿诺·史瓦辛格或许已经不拥有奥地利国籍,但他跟奥地利的渊源却是永远不会消逝的。--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4日 (日) 13:48 (UTC)
我要指出的是依国家区分及依国籍区分所指的意思应该是不同的,如Category:Prisoners and detainees by countryPrisoners and detainees by nationality,但目前中文维基的分类将之混为一谈,使分类:依国籍来作的分类分类:依国家来作的分类根本就没有分别,如Category:各国作家被归入分类:依国家来作的分类,而分类:各国博物学家却被归入分类:依国籍来作的分类,这是为什么?而且参照其他语言版本,人物都是以国籍作出划分,以各国政治人物为例,其对应的英文维基分类是Category:Politicians by nationality,这是有很大的分别。--黑暗魔君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4:20 (UTC)
不过这部分连英文版自己都分得乱七八糟,仔细看Category:Austrian_actors这分类,它同时被列在Category:Actors by nationalityCategory:Austrian people by occupation这两分类底下,表示这分类其实也是国籍国家不分,没有定义得很明确。--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4日 (日) 14:26 (UTC)
不对,这很明显是指出以国籍作出区分,Category:Austrian_actors是指澳大利亚籍演员,自然会归入各国籍演员及各职业澳大利亚人的分类里,参见Category:Austrian people by occupationCategory:Actors by nationality都被归入Category:People by nationality and occupation(依国籍及职业分类的人物)。--黑暗魔君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4:43 (UTC)
非也,Austrian Actor字面意义解释是“奥地利演员”,没有说一定是奥地利国籍才算,而且为什么我要特别举这分类当例子,是因为大家都知道的前加州州长阿诺·史瓦辛格早就已经放弃奥地利国籍规划美国了,但他的条目还是被规类在这分类的一个次分类Austrian Film Actors底下。另,英文维基有两个很莫名其妙的分类,看了之后令人很不解它们到底差异何在:Category:People by occupation and nationality(根据职业与国籍的人物分类),Category:People by nationality and occupation(根据国籍与职业的人物分类)。看完之后的感想是,其实他们应该也对这类的分类没有一个很统一清楚的标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4日 (日) 15:11 (UTC)

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最佳雇主奖

User:Wong128hk指出百度百科注册协议中包含“百度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应理解为用户将所编辑内容的版权转予百度,但又与百度的其他条款冲突。拿过来讨论一下吧。Liangent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09:57 (UTC)

简介:主要问题是“百度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2011 Baidu”与“百度百科的用户在百度百科上发布的内容引用自CC协议(2.5地区版)…或GFDL 协议。…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所有内容及其它附属品(如示例代码、图片等)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需注明作者及出处“百度百科”;在百度百科之外,对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作品,进行任何修改与部分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百度百科同意。”有冲突。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 2011年11月28日 (一) 10:52 (UTC)

百度百科发布内容要为CC-by-nc-nd 2.5中国大陆版和GDFL[10],但不继承协议,发布内容全部便私用(“百度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2011 Baidu”),而且引用要授权(“在百度百科之外,对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作品,进行任何修改与部分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百度百科同意。”),本身这些条款就有矛盾的。--Cwek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11:42 (UTC)
百度是商业机构,只懂如何赚钱,那些条款对他们而言就是垃圾--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12:23 (UTC)
@Cwek: 再说一遍,百度根本就不是CC或者GFDL。看来我该建立一个永久页面讨论了……User:Hat600/handbook/Baidu --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8日 (一) 13:04 (UTC)

框内文字摘自百度百科帮助,用作著作权问题及该条款本身的讨论,为合理使用。时间:2011年11月28日 (一) 13:10 (UTC)。

灰色字为括号内文字。
百度百科的用户在百度百科上发布的内容引用自CC协议(“知识共享”协议,经本地化的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的中文名称为“知识共享2.5中国大陆版协议”。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参见http://cn.creativecommons.org/。共包括六套不同的协议,供使用者选择,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署名:您允许他人对自己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在这些过程中对方必须保留您对原作品的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您允许他人对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仅限于非商业性目的。
禁止演绎:您允许他人对您的作品原封不动地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不得进行演绎创作。
相同方式共享: 只有在他人对演绎作品使用与您的原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的情况下,您才允许他人发行其演绎作品。 注:许可协议协议不能同时包含“相同方式共享”和“禁止演绎”许可要素,“相同方式共享”要素仅适用于演绎作品。
采用授权条款 :当您完成选择之后,您将会得到以下三种方式表述的的许可协议: 普通文本:对许可协议所作的通俗、简洁摘要,并配以相关图示。 法律文本:能确保许可协议在法院具有效力的完整协议版本。 元数据:将许可协议转换为机器可读的形式,能协助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应用程序查找您所选择的许可协议。
使用许可协议: 在网站中设置使用许可协议,链接到普通文本,这样全世界都能注意到该许可协议。如果发现有人违反许可协议,便能以此为基础提起侵害著作权的诉讼。
关于六套协议的具体信息,请参阅http://cn.creativecommons.org/index.php/licenses/licenses_exp。)或 GFDL 协议(GNU 自由文档协议,GFDL协议下内容及其衍生品,可以自由地下载、复制、展示、再分发及商业使用,用户引用时请明确给出出处的链接,且只能继续以GFDL授权释出。参见http://www.gnu.org/copyleft/fdl.html保护的作品的,应分别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去括号:

百度百科的用户在百度百科上发布的内容引用自CC协议或 GFDL 协议保护的作品的,应分别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结论:

  1. 百度根本不使用GFDL或者CC协议,更不要说CC-by-nc-nd。
  2. 百度称百度百科上侵犯维基百科著作权的内容称为“合理使用”。

其实faidu的意思很简单,条目内容侵权是条目作者的事情,而条目产生的收益全部是faidu的-流氓习气罢了.然后,实话说,为了求取利益连基本的"自恰"都做不到的"版权声明"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无视即可.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2日 (五) 05:39 (UTC)

  • 发现新条款:[11]各分频道权利声明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百度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使用。”。百科主编者以CC或GDFL释放,不是非法行为啊?我们按协议取用资料也不属非法的啊?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 2011年12月2日 (五) 08:36 (UTC)

分段

亦即,我们只需理会百科协议

  • 其中第二项:“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出处“百度百科”。”
  • 第七项:“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所有内容及其它附属品(如示例代码、图片等)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版权声明的或发表内容从其它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作者无专门声明或者转载时无附带声明的内容及其它附属品(如示例代码、图片等)以下原则为准:
    • 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出处“百度百科”;
    • 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作者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出处“百度百科”;
    • 在百度百科之外,对百度百科用户发表、转载的作品,进行任何修改与部分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百度百科同意。”
  • 第八项:“对于用户发表到百度百科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百度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免费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非独家的和完全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整体或部分),和/或将此等内容编入当前已知的或以后开发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用户同意百度百科的其他用户对其发表的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进行任意修改和部分删除。”

其它个人认为非对外释放之要求,亦即如

  • 如百度百科作者声明以CC或GDFL释出,则以正常CC或GDFL处理;
  • 如百度百科作者没有声明以CC或GDFL释出,则按侵权处理。

如有理解错误,请指出。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 2011年12月2日 (五) 08:49 (UTC)

  • 由于维基百科可以不经许可即用于商业目的,所以根据第二条,除非原作者特别规定某种版权状态,否则百度百科一律不能使用。以上。--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4日 (日) 16:24 (UTC)

Twinkle出了什么问题,怎么变成欢迎自己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12月6日 (二)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Special:已保护标题

感觉得清理一下了,特别是那些不应创建/应该封禁的用户名放在这里反而是在作展示。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16:53 (UTC)

特别是这些用户名。--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6日 (二) 17:04 (UTC)
这种用户名的保护一个月足以。乌拉跨氪 2011年12月6日 (二) 17:08 (UTC)

User:Daner0725User:Youkiya

请各位注意这两位用户的编辑的内容。其可能互为傀儡。大部分内容符合删除要求。若出现破坏,请管理员及时处理。乌拉跨氪 2011年12月3日 (六) 04:12 (UTC)

不放心就去提报CU吧。--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04:17 (UTC)
得到的结果是鸭子乌拉跨氪 2011年12月3日 (六) 10:20 (UTC)
没是算不错了。不过如果是鸭子的话直接可以认定是傀儡。--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7日 (三) 14:21 (UTC)

有没有人想把陈扬翻译至英文维基?

RT

PS:词条名称使用广州话读音还是拼音

同时参考这里

好像陈Sir的国际知名度很小。

——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1年12月5日 (一) 14:06 (UTC)

精神上支持你。-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09:35 (UTC)
选用拼音是最恰当的。 --Alexchen4836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08:06 (UTC)
已选拼音,我会在内容里加上广州话注音。——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1年12月9日 (五) 13:06 (UTC)

可用于Meetup的趣事分享

为了让聚会笑声多一点,正在收集有趣幽默的事,帮忙提供一些维基或站外发生的趣事吧,这边提供一则[12] ,单纯就幽默别多做联想喔 。 --♪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1月27日 (日) 01:17 (UTC)


话说有一天,住在南极的企鹅觉得很无聊,于是慢慢地拔光自己的毛

楼上火药味都好重,来讲点冷笑话降降温... --♪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1月28日 (一) 15:58 (UTC)

安可君辛苦了 于是K岛wiki传说中的恶搞三支援
话说想要什么题材的呢?我是可以随便造一些出来,嗯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2日 (五) 05:39 (UTC)
第一,我没有发现身边的破坏者内心的黑暗;

第二,我在回退时曾有一瞬间的犹豫;

第三,因为我的犹豫而让维基被破坏了.

好了,我已经数出我的罪孽了,

那么,就来细数你的罪恶吧!

—假面维基骑士(?)

楼上的恶搞有点偏重于"维基化"了,没有接触过维基的好奇宝宝们会听不懂,所以我就从赛德克·巴莱这个条目发现的这个连结分享给大家博君一笑了。--♪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4日 (日) 15:41 (UTC)

哈,其实K岛wiki上虽然比较杂,但有趣的东西还是很多的,比如[13]~

的确我说的东西有点过于维基化,那我也说个故事(?)吧,摘自K岛笑话版(当然,原串早没了,只是备份了mht),如果合意的话我再贴一些类似的吧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国王要选驸马,方法是被选者参加一次比赛,

胜者可娶到他的女儿,还能获得一笔可观的财富.

比赛那天,所有应召的未婚男子被带到放满鳄鱼的水池旁.

国王先让人把一头狮子丢进水池中,不一会儿,

鳄鱼被狮子吃得只剩下几块骨头.

这就是狮子王的故事.

那位朋友那有关于维基的HOSTS信息

很显然在天朝境内部分条目是墙上,要想看就要开上个代理之的梯子。 显然有些麻烦,前阵子发现个用HOSTS上TW AND FB的方法,于是想起几年前维基被墙时的那个HOSTS,可是寻找时未找到,加之好像IP有所改变,故来此处询问下基友(呵呵~ 是维基人啦~)们有无有相关的信息可提供的说。

现在为敏感词过滤,IP封锁应该没了,所以不用改host文件了(而且现在IP改了,容易出错的,我试过连图片都加载不了,后来清除掉才行),如果要看敏感条目,可以在改http为https,开了相对协议,有可能断的话,快加载完了前停止刷新就不会重置的--Cwek (留言) 2011年12月2日 (五) 13:51 (UTC)
其实ipv6可能能行得通,看看谁回报一下.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维基最大的笑话是一群不懂法律的幼儿讨论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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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圈C,尼玛圈C而又采用知识共享协议的网站多如牛毛有木有!尼玛圈C一样获得版权产业新锐企业有木有!哪个说底部不能标圈C的,笑死人了有木有?自说自话还给别的网站下结论说人家版权不明笑死人了有木有!

我说参考联合国2758号决议,尼玛说避免地域中心,尼玛当我是火星淫啊—125.39.132.36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0:04 (UTC)

  • 按你的逻辑,管理家庭预算的都要有会计执照?--バカLC

あたい最强!留言2011年12月4日 (日) 09:58 (UTC)

你当会计问题是家庭预算?明白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5.39.132.36对话贡献)于2011-12-10T17:19:19加入。

  • 说得好象你有律师执照的样子。。。--CHEM.is.TRY 2011年12月4日 (日) 10:19 (UTC)
    • 著作权法第一章第2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 著作权法第二章第11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 著作权法第三章第27条: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
  • 以上--バカLCあたい最强!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0:26 (UTC)

(!)意见嘿,看看这句话吧:"百度拥有本网站内所有资料的版权."我不知道你能对"版权"这两个字做什么理解,因为担心你对法律的理解和你的神经一样超乎常人,所以先跟你说一句,"版权"=CopyRight.智商真是脑残永远的痛,IP用户以自己为实例再度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无论如何,谢谢你的搞笑演出.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4日 (日) 14:13 (UTC)

各位幼儿,还真是自说自话自我圆满YY大师的杰出代表啊,尼玛我提百度一个字了吗,尼玛仔细看下我的意思会死啊,尼玛在后面瞎解释,尼玛眼睛都瞎啦!—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25.39.132.36对话贡献)于2011年12月10日 (六) 17:19 (UTC)加入。

  • 先生,请注意你的口气,我只不过是路过这里,看到你如此激动的口气以为发生什么事了,询问上面诸位维基人,不是在问你!
首先,你没前文也没后文,还用什么“咆哮体”,我一时不明问一下这里在说什么有什么问题吗?
第二,那我就来说什么联合国2758号决议,你在中国加入了一些话,说什么两个中国,中华民国宪法,“中国台湾省公民”等等。你所谓违反中华民国宪法是什么?中华民国宪法,说中华民国包含中国大陆、蒙古、台湾,然后呢?违反它有什么问题,你是想说因为这样所以没有“两个中国”?来说说联合国,联合国不是一个广大的利益组合吗?真的是维护世界和平吗?所谓的一纸文书就真的能把一个国家消灭吗?中华民国或许可笑,但有多少人民在他的保护下生长,每天在他的土地上怀抱着梦想。难道这样就“数典忘祖”?他们忘了谁?你们的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大会就说了少数民族,如蒙、回、高丽、台湾人对革命有重大意义看这里,台湾人忘了谁?台湾人的确位于一个诡异的环境,但这样又可让你拿来嘲笑吗?一个人对自己的土地没有想法,这样的人算什么呢?
第三,你要说什么“中国台湾省”是你的事,但请记住,来台湾可是要拿护照才进得来的。
感谢你的阅读。--全无尊严先生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10:22 (UTC)

还是对垃圾中文维基说再见

什么原因,相信大家心里很清楚,这次玩真的--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07:33 (UTC)

我不管你走不走。反正你自己这嘴没有把门人。--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07:57 (UTC)
换个ID,又是一条好汉。但是下次希望你不要光为了一个条目搞投票舞弊,眼光高一点。-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14:25 (UTC)
没有兴趣继续编辑--220.134.88.67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16:16 (UTC)
你觉得垃圾你就离开吧,网络社群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没什么大不了的。--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11日 (日) 17:25 (UTC)
连走的时候都要放个烂标题伤眼。—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23:52 (UTC)

现在还不照样用IP进来。连自己的玩真的誓言都可以当作X,其他的就不言可喻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17日 (六) 19:16 (UTC)

你有证据证明他用IP了吗?在没有CU的情况下请不要妄下结论,说某个IP就是某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17日 (六) 19:28 (UTC)
自己看。先把你该恢复的恢复一下,自己的事情都管不好,其他的,少操点心。-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17日 (六) 19:36 (UTC)
维基人的编辑意愿与行为应由自行决定,无论曾做过什么声明,其他人皆不应干涉与嘲讽,请善意推定,若Dragoon16c (留言)愿意归来或愿意编辑与发表意见,敝人表示欢迎,另外请cobrachen (留言)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离题与缺乏善意推定。—Bigjose82103 (留言) 2011年12月19日 (一) 09:46 (UTC)

关于IE和非IE

我在公司用IE6(或IE内核:360)上维基百科,发现页面还是两天前的。我在家里用上Opera、firefox、ie9,发现都是最新的。这是为什么?是不是和Cooikes临时文件有关?--Fxqf·留言簿 2011年12月7日 (三) 13:19 (UTC)

登录了吗?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7日 (三) 15:26 (UTC)
似乎如果没登陆经常出这样的问题,Ctrl+F5也不行,不过去到历史点最新一个版本之后就可以了,好奇怪……--CHEM.is.TRY 2011年12月7日 (三) 15:29 (UTC)
跳过缓存刷新是个办法...不过IE6不支持?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在公司有时登录,有时没登录。--Fxqf·留言簿 2011年12月10日 (六) 07:49 (UTC)

提案:废止优特条目投票评选,代之以优特条目评审

其实在上面的讨论中有提到,但觉得还是另辟出来谈为好,

于是复制修改排版如下:

就现在的标准来说,优特条目能成为优特条目,应该是几乎每段都符合要求的标准,那这就没有专门提出来讲的必要(总不能全文贴一遍,然后把标准贴一遍,说整篇文章都符合这个标准吧?),
而认为不符合标准,就应该具体提出不合标准的地方加以附注说明(极端的像这次提到的莫名其妙的うちはイタチ,明显就是捣乱的),
当然还是有人会担心特色条目评选流于形式,因而我认为,
最现实的做法恰是取消优特条目投票,而是代以优特条目申请评审(类似同行评审)形式,评审者有问题及时提出让条目作者修正,并通知验收.
总之是几方面考虑吧:
  1. 避免像某个捣乱的家伙乱投票;
  2. 避免大家担心的"水票";
  3. 避免提出意见条目内容及时修改合格后却因无验收没改票导致落选的情况.
以上,这样能比较好的避免无谓的冲突,也保证条目的质量吧.
但我也得提一句:也要多关注评审(其实我觉得同行评审时间有些久了,1个月啊...但人也不多,尴尬),不要把意见都放在投票的时候提了,虽然现行制度下投票的确是成为优特条目的最后一道关卡吧.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5日 (五) 05:11 (UTC)
  • 把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的具体标准确定下来。评定时,按同行评议的形式进行,最后按照问题解决的不同程度评定特色条目和优良条目。这样应该是最好的了。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5日 (五) 08:25 (UTC)
这个事情也不是第一次提出来了,提来提去没人跟进,实际上正是显示出中文维基协助方面的薄弱。你看我上几个月提出来,得到的回应是“好吧,我支持你”,实质贡献?0。--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1:20 (UTC)
做个方案出来投票一下不就可以了嘛。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5日 (五) 11:55 (UTC)
现在优特评选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够票和滥投。如果制度改不了的话,倒不如废除优特。以目前优特条目良莠不齐的水平,实在无谓丢人现眼。—AT 2011年11月25日 (五) 12:00 (UTC)
回上上面:Wikipedia:条目评选/评分制草案Wikipedia:条目评选/草案,留意下方的旧讨论存档。另:Wikipedia:投票/优特条目改制倡议。上回讨论时就只有来来去去几个人,AT强推投票时就再多几个发表,还是不够。这议题没有人事任免的火药味,就没人管了。经过上次经验,我只好假设大家其实根本就不想变,算吧。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3:09 (UTC)
那我们只好恶心一点,没人理就等于没人反对。讨论的诸位起草并完善方案后挂在客栈里,没人反对就通过。--达师198336 2011年11月25日 (五) 13:59 (UTC)

直接写细部执行方案并且讨论执行方法吧,这种讨论三不五时就由不同人提出来,足可见共识之强大。--Reke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7:06 (UTC)

我先整合一下,立个新标准先吧。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5日 (五) 17:45 (UTC)
  • (:)回应如果是翻译条目,基本人每人都有投票资格,因为能查到原文对比准确度,如果其它语言版本有错就另计。如果是自行编写的专业条目,基本上对这方面有一定认知的人才能知兖其内容是否正确,其它投票者对该学科不熟而又投支持票,只会降低维基水平。目标当选准则是越长越好,规定至少6000字节已不再生效,写得越长,票数越多,不论内容是否正确,这是现今的游戏玩法。--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8:01 (UTC)

我在Wikipedia talk:特色条目候选#建议对优良/特色条目的评选方法进行彻底改革,完全废除投票制已经提出了一个方案:

  • 将每一个优良/特色条目评选设立一个“改进区”和一个“意见区”;
  • 在“改进区”中,用户可指出该条目仍需改进的地方,但必须具体:如果条目缺少某些内容,必须具体说出缺少了哪些内容;如果条目中有错别字,必须具体说出是哪个(哪些)字错了。如果说得不明确、不具体,可视为无效;
  • 在“意见区”中,用户可提出其他意见,包括支持、赞扬、中立。在“意见区”中发表的留言不会影响条目是否当选;
  • 当用户在“改进区”中指出条目需要改进的地方后,条目的编者(以及其他用户)可以:
    1. 根据该用户的意见,对条目作出改善;
    2. 反驳该用户的意见(比如有用户说条目名称不是中文时,可反驳说根本找不到中文译名,只能用外文)。
  • 如果在“改进区”提出的某个问题已经改善,或已经被成功反驳,则标示为 已解决;否则,标示为 未解决
  • 如果评选结束时,“改进区”内没有尚需改进的地方,所有问题都已获解决,则条目入选。如果仍有未解决的问题,则条目不入选。

--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9:43 (UTC)

烦请Symplectopedia将具体的评定方式以WP:XXX的形式做出模板来,以便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04:40 (UTC)
  • 上面这方案和现在要求支持票什么都不说,反对票必须写出很多很多理由的无理要求有什么区别?似乎只去想如何避免“不负责任”的反对票,而完全没有想要解决“不负责任”的支持票。--KuailongTM 2011年11月26日 (六) 10:01 (UTC)
上述方案完全不是投票,所以不存在支持票和反对票的问题。同行评议是要大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而不是简单的说支持或是反对。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10:19 (UTC)
快龙君你说错啦,区别还是有的:在原有的投票制度里,反对票再有理有据,只要支持票够多即使是水票也一样能当选;而评审制度则是反对的只要能提出理据(而且申请方不做修整或修整不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完全可以一票否决的.换句话说,评审制度里限权和提权是同在的啊,而且也更合理一些.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1月26日 (六) 13:10 (UTC)
楼上正解,同行评议制可做到因反对意见未改善而一票否决,从而防止出现之前的不合理支持的情况。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13:41 (UTC)
本人只是很现实地看这个问题罢了,这样对于反对方的要求过高,必须要具体到细节,概括了不行;指出其中几点错误不行,必须挑出所有错误,这样质素很差的条目都可以来闯关,反正只要对着改就行了,等到反对方累了就闯关成功了。--KuailongTM 2011年11月26日 (六) 16:15 (UTC)
并非要求某个用户必须挑出所有错误。反对的用户只需提出他发现的不足,若该不足得以改善,则说明该条目在这一方面是符合要求的,若其改善没有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则一票否决。对于质量很差的条目,挑错某些不足其实非常简单;若该条目已很难挑出不足,则说明其质量达到了一定层次。当然,所谓的“不足”还包括需“扩展”的内容,这对于质量较好的短小条目也是一个限制。综上,以挑不足的方式比简单的支持反对在防止不负责意见上更优越,其所指明确,让编者了解他人“反对”的理由,便于其改善;同时,也使特优条目的质量得以保持,防止漏网之鱼以次充好。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16:28 (UTC)
那如果发生如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评选时出现的情况要怎么处理,在下在该条目评选时提到可以加入芬兰文以及西班牙文维基的内容,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翻译之;另外如果是一个条目的内容在下认为有点贫乏,因此提到或许可以加入其他维基百科的类似条目内容,例如在朝鲜人民军中加入更详细有关朝鲜人民军陆军朝鲜人民军海军以及朝鲜人民军空军军的内容,但有些人可能会认为这样内容太多而反对。像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该怎么处理,一个一个慢慢讨论?--KOKUYO (留言) 2011年11月26日 (六) 22:57 (UTC)
阿富汗伊斯兰酋长国落选的主要原因应该是“许多内容没有足够的资料,或者是与可参考的资料相冲突”。某项内容是否添加存在争议的话,理应由讨论得到共识。虽然会耗费一些时间,但总比让一些有明显缺陷的条目草草进入特优之列好。具体的讨论议程和方法可商榷。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7日 (日) 18:28 (UTC)
(:)回应许多内容没有足够的资料,还是我们对所谓的“参考资料”太过着紧有些非数据事实不需要大量列出参考资料,或是一本书已经胜过数十个网页,然而现今有大量维基人认为仍然不足。在评选一些专业的条目时,99%的人对该内容都不认识,谁来保证内容准确?谁又能保证网上资料来源准确?没该项目没有认识的人当然没有资格投反对票,也没有资格支持,因为他根本一无所知,凭什么去投票?又有一些人自以为是圣人,利用自己所谓的圣言道理,投反对票针对别人,使不少条目差一票落选。--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1月28日 (一) 12:01 (UTC)

作为提案人,我补充一下我的想法,虽然也稍微有点矛盾就是了.

  1. 的确,优特条目的标准是很难定量的,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也是正常的,但是提出时一定要说明是根据什么标准而提.
  2. 虽然说能提高水准是最好的,但同时完美的条目也是不存在的,只要符合标准的话,有些如扩充的请求也不是一定得接受的.毕竟要知道,就算是软件项目Bug提交也有"won't fix"的回应呢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2日 (五) 05:39 (UTC)
  • 此外,本人已在阁下的条目投了支持票,以示诚意--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2日 (五) 18:26 (UTC)。有这样的拉票,也不需要改啥规定了。反正交换一下就会有糖吃,何必认真在什么规定上呢。

评定标准

请各位将认为特优条目应达到的标准列入条目评选同行评议制评价标准草案中。乌拉跨氪 2011年11月26日 (六) 05:40 (UTC)

当贿选都大辣辣的出现时

在各种选举的弊端当中,利用交换利益的方式来取得选票是其中一种方法,常被称为期约选举。维基不是民主试验场,这一年的书生的罢免案,有多少人在抱怨这些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也反映在维基的活动上。当然,作为一个虚拟社群,现实生活中的现象和问题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

可是,当一个条目的参选都可以出现贿选的时候,请问一下,我们遵守方针和共识的用意是什么?一个靠贿选产生的结果在现实生活中的后果是什么?靠着贿选来拿到一个虚拟的头衔有这么重要?当有贿选的状况出现的时候,有人愿意出声制止还是让贿选继续下去?一个条目都可以产生贿选,方针的选举呢?管理员的选举呢?下一次书生或者是任何管理员的罢免案,相信会有更多人运用这种方式,。

如果这个条目因为贿选而进入优良条目,无论内容的优劣,都将为中文维基开起一个新的方向。各位要不要走这个方向,就看你们的决定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13:55 (UTC)

狼狈为奸。(+)支持全面取消优特条目,这样下去优特只是个幌子,内里充斥的只是利益和虚荣,反对意见屡遭压制,铺天盖地的拉票,结果建基于是否去拉票和进行内幕交易,这样的条目也配称为优良吗?希望有良心的维基人回头是岸,要不取消优特条目,否则请停止任何拉票和利益输送的行为,这种行为对条目一点帮助也没有,只是多了个欺骗读者的衔头罢了。—AT 2011年12月3日 (六) 18:33 (UTC)
  • (:)回应:AT没证据最好不要瞎说,什么充满利益和虚荣(当这里是金融华尔街?)...还欺骗读者,有证据还不好说?优良评选基本都是中立客观的维基人,激昂的陈词不会比较高尚。用煽情的文字吸引眼球达到目的,看来您的政治手段真是越来越高明了,连我都自叹不如了。--侠刀行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19:01 (UTC)
  • 如果不知道自己就是证据之一的时候,最好不要随便说。只要把我上面贴出来的时间点和两方的投票看一下就可以知道有没有证据。要讲改制,有用吗?一边抱怨自己写不好的挑目被挑错,一边搞投票舞弊,请问一下,对这种人,没有强制力的规范的作用在哪里?怕得罪人的多,人情票多,再来个交换投票,没什么不能当选的啦。-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20:28 (UTC)

我早就说过投票制度不是好办法,有很多缺点,应该彻底废除,但我每次提出废除投票制度的时候都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去年6月,我建议解任管理员应采用罚分制而不是投票制;去年年底的时候,我提出过维基奖励不应通过投票方式授予;上个月,我还建议对优良/特色条目的评选方法进行彻底改革,完全废除投票制。结果都是有许多人反对,而无法实现。--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3日 (六) 22:11 (UTC)

自相矛盾,没有想清楚的所谓建议,会被反对,本就不意外。-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04:22 (UTC)
我哪里没有想清楚了?我告诉你,我在提出这三个建议之前都是深思熟虑了好几遍。再说,这三个建议哪里自相矛盾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04:41 (UTC)
如果你只有在这三个所谓的建议当中发表过相关的言论,那也就罢了,实际上是吗?自己说过什么都不清楚的话,不就很明白的表示出来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05:34 (UTC)
人在做,天在看,那些只投反对(其实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别人改正后也不肯撤销反对票的人,当全世界都与你为敌时,你最好好自为之。--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2:04 (UTC)
交换利益,弄出投票舞弊,好让条目可以当选的就是你Dragoon16c ,你有啥资格出来讲话?讲贿选就是指你,还不知道收敛一点,人在做,天在看,弄成这样还真的要说你不知道某个字你才会反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4:28 (UTC)

要这么说的话,其实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也是改制的意义所在吗?评判条目好坏的标准就不会被水票所左右了啊,而AT君所说的直接取消掉优特条目制度就有点因噎废食之嫌了吧  囧rz...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4日 (日) 14:13 (UTC)

我也不想因噎废食,可是有害的东西我也吃不下。改制不是没有尝试过,可惜因为种种因素,又或是社群根本意识不到问题所在,最终讨论得出来的方案在最后表态时刻,不是悄然消失,就是遭到强烈反对而告吹。如其这样,直接取消优特条目更能够有效解决问题,反正我们其实并不需要这种标签性的东西,就算社群有意见认为应该保留,我认为如果改革是基于不健全的制度来做,那倒不如推倒重来,重新再仔细思考一些应该完善的地方,继而作出相应的改善。如果不能阻挡灌票的行为,就阻挡灌票的机会。—AT 2011年12月4日 (日) 14:30 (UTC)

要改制,问题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是要简化投票程序,还是要维持条目品质,或者是要取消反对意见,亦或是要让自己和朋友的条目容易当选?不是每个喊改制的声音的出发点和想要达到的目标是一样的。如果又没有想清楚,提出来几个建议又和提出者的诸多发言互相矛盾,对于更多的用户来讲,只是看到一堆文字满天飞,难以理解也难以加入。

所以,要改制,为的是什么?先想清楚,不然,没有这些标签就活不下去了吗?连投票舞弊都搞出来,而且舞弊的人还可以振振有词,奇观啊。-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4:39 (UTC)

有不少具品质的条目都被陛下的神圣一票而落选,问题其实微不足道,而且作者亦有跟进,这一点你一直都在逃避,企图转移话题--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5:45 (UTC)

此外,本人已在阁下的条目投了支持票,以示诚意--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2日 (五) 18:26 (UTC),为了一个条目搞舞弊,被指出来还不知道收敛,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振振有词的继续牵拖。知道该怎么写吗?真的是奇观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6:09 (UTC)

哈哈,转移话题--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6:53 (UTC)
真心觉得不要搞得像批斗一样...不管对哪一方来说,
@cobrachen君:我觉得目的就是要保证控制优特条目的品质吧,而用评审制度可控性比较好,但是具体的做法还是要大家来出谋划策啊,我也可以负责做个集合整理的,嗯~
@AT君:我明白你的意思,的确现在的评选制度是较为混乱  囧rz...但是我不认同"如果无法改制不如直接废除",这不仅仅是因为因噎废食,最低限度来说毕竟无论优特评选的问题有多大,废除优特的难度总是要比改制大得多吧...所以觉得争取改制比较现实啦,至少要迈出第一步,不是吗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现在社群的环境下,声音比较明显的其中一个组群的现象,显示评审在现阶段是行不通的。投票,无论是赞成或者是反对,丢了就可以走了。评审制度要面对来来回回的发言。试问,你有看过几个用户可以在一堆人压制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还敢继续发言的?前不久互助客栈不才有用户想要匿名讲点意见,就被这种声音压到退出讨论?真的要改制,先回到原点,而不是头痛医头的走法。不然,就维持现状算了。
品质的判断不是不能在很多层次上量化,不然怎么作品管?但是,想要量化的成功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参与的团体对于他们要追求的品质目标有大致相同的标准,而且这个标准是在现阶段以上,合理的提升而不是眼高手低纯理论。如果这个团体认为现阶段的品管的标准已经够了,那么,自然不会认为更高的标准是必要的,也就不会认为需要提升。那么,改变品管进行的方式,只是换汤不换药,那么何必要花费资源去走一个没有效果的路?
所以,单就条目品质上来讲,社群目前还没有准备好和外面的意见真得接轨而改变。-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10日 (六) 13:20 (UTC)

分一段

暂且避过上面的讨论,个人感觉,现在中文维基的条目评选就是只要内容参考够了,基本就没人投反对,再次举清华大学历史的例子,也就是C级的条目(看看后面和年表有什么区别?)由于参考齐全上了优良还撤不掉。

这个其实我没什么了解= =照常所见,的确如果资料多参考也齐全的话基本都能评上的(现在倒是似乎比较严格了),话说对于这类(应该是历史类吧?)优特条目有没有什么比较特别的具体标准呢?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至少不能是年表吧,年表应该出门右转特色列表评选。--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10日 (六) 07:55 (UTC)

维基百科:每周笑话

维基百科:每周笑话--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16:40 (UTC)

维基百科:每周笑话,参考来源王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99.238.126.64对话贡献)于2011年12月11日 (日) 07:03 (UTC)加入。

问:朝鲜国王是否让加明朝赐予的谥号?

朝鲜太宗朝鲜世宗朝鲜世祖都被User:历史研究加上恭定王、庄献王、惠庄王,但这三个谥号都在右侧栏位的“谥号”都有写明,所以,个人认为没必要直接标在上面,可以直接省略,不知其他各位大大的意见是? ——首医女张德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7:36 (UTC)

信息栏中的文字只是作归纳性的介绍。正文最好要说清楚。--玖巧仔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1:49 (UTC)

发起2012年中文维基年会讨论

Wikipedia:中文维基年会自从澳门举办2009年会迄今已经快逾三年,至2010年9月虽曾有HW发起Wikipedia_talk:2011年中文维基年会讨论,却因为未有团队提出正式申办请求而告终止,那时候华文圈各地定聚皆尚未开始,如今在维基人努力之下,各城市香港、澳门、北京、南京、沈阳、上海、台北、嘉义、台中、台南等有中大型季聚,地方定期聚会如香港、台北、台中、台南亦已小有起色(参见Wikipedia:聚会),相信其核心成员举办活动的经验也逐渐成熟,因此想在此讨论Wikipedia:2012年中文维基年会的各种构想与可能性。
目前主要讨论是否要不要举办的共识阶段,若有各种构想也可提出,让筹备团队有所参酌,请各位广思集义、凝聚共识,让此次华文圈的盛会能够顺利举办成功。--♪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1日 (四) 03:27 (UTC)


第一届2006年、第二届2009年,第三届自然应该在2012年举办了,以维持三年一届的传统。希望有城市愿意接手主办。--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2月1日 (四) 03:45 (UTC)
(:)回应台北那边经确认无意主办,但是台中这边愿意接手主办。--♪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1日 (四) 03:49 (UTC)
(~)补充 维基研-中文维基年会了解年会在做什么,还有维基社群是公开而开放的(未注册也可参与编辑),欢迎大家对维基百科年会表达相关意见。--♪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1日 (四) 03:54 (UTC)
请协助更正用语:台北并非“意愿不明”,而是数度向您明确地表示“无意主办”。
台北社群目前主办过的台湾季聚时间仅止于一日,人数皆在50人以下,费用多采现场缴纳或免收取的方式处理。而熟稔维基社群生态,且能够定期聚会,参与筹画工作的核心成员,也不足五人。对于预收报名费、跨日需住宿、超越五十人以上,同时可能要处理国境出入问题的活动,台北社群仍然缺乏经验。此外,两次季聚经验中仍有诸多疏失,检讨书历历可鉴,其中一些遭遇到的困难尚无突破的能力,足见对活动安排仍需要更多较为简单的任务,来熟悉细节中的魔鬼。基于人力、经验与能力的缺乏,台北社群目前仅选择脚踏实地扩大本地社群的相关计划。--Reke (留言) 2011年12月1日 (四) 11:59 (UTC)
(:)回应在台中社群也是脚踏实地扩大本地社群,然则因为经营方向以及人脉取向而有所不同,所以台中社群成员较为壮大繁多,其中有许多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对于活动举办也渐有心得,虽不敢说尽善尽满,相信有基础能量来举办维基年会,最初企划书会最晚于2012年台湾春聚产生,但目前这阶段在多方询问探求之下,必须争取更多各地维基人的支持,否则台湾这边的协会不给予协助,而且也会影响到筹备团队的意愿,因此还请各位能够汇集共识,才能让此次年会能够顺利产生。--♪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日 (五) 08:20 (UTC)
安可君,我没有对台中社群发表任何评论的意思。上面只是在说明台北社群的现况,同时请求您“协助更正用语:台北并非‘意愿不明’,而是数度向您明确地表示‘无意主办’”,希望您在忙于宣扬台中社群成功典范之余,能举手之劳改几个字,谢谢。--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日 (五) 08:35 (UTC)
已更改。--♪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日 (五) 18:29 (UTC)
我必须表达一些看法:台中近年聚会虽然人数有上升,但我觉得不能以“壮大”形容,且参与者绝大部分并非百科积极参与者,所以只能算是一群人的聚会,至于算不算是维基百科的聚会,我都有点质疑,在没有其它台湾地区本地人员支援下,我并不认为具备足以主办年会的能量。--天上的云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47 (UTC)
(※)注意:香港计划申办2013年Wikimania,会否有影响?-HW (留言) 2011年12月1日 (四) 14:40 (UTC)
整个申办过程要到2012-04-28才出结果,如果确定香港要办,那么2012年估计又办不了。…--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1日 (四) 16:25 (UTC)
最早的企画在2011年台湾秋聚已经在进行,不久之后会有更明白的企划,在此之前还希望各位能先如去年踊跃讨论各种可能,或者给予支持,社群表态支持真的很重要,我们都是在业余抽空来做,没有收受任何外界甚至维基媒体基金会的酬庸,最大的收获也只不过是对知识社群的贡献的成就感,这绝对要整个社群要团结成一股力量才能达成,希冀维基社群同心合力来一起达成与参与,筹备团队也是社群之一,只不过做了一些核心作业而已。
况且种种因素都会影响到协会、筹备团队甚至外界的想法,毕竟内部的声音愈团结,愈能看出维基社群的力量,而且社群即便因故无法到场但还是可以用各种方式帮上忙,一点一滴的举手之劳都是珍贵的援助,感谢各位辛劳付出,本次年会也会尽可能对社群受益,让各位来台能满载而归。--♪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日 (五) 18:43 (UTC)
(:)回应可别忘了我们只是一头,虽然集合起来能坝到忙,不过现阶段有没有更多方法去吸引人参加,另外有没有方法可能解决几个月之前出现的隔膜。--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2月3日 (六) 04:50 (UTC)
我抽空联系下mountain,看看上海能不能来举办。--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13:07 (UTC)
估计上海人手不足。北京天子脚下不太敢办。内地就广东有戏了。--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9日 (五) 13:25 (UTC)
天津如何?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12月11日 (日) 09:17 (UTC)
天津人手也只是勉强够而已。加上前一阵子资深用户被请去喝茶,估计天津的有关部门工作水平不高,所以也难办。--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15日 (四) 03:54 (UTC)
“加上前一阵子资深用户被请去喝茶”什么事情?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19日 (一) 05:00 (UTC)
  • 那我先表态,暂时(+)支持,虽然有WM2013的变数,但是台中愿意承办也是好事。建议做方案的时候留好应对的准备。另请安可大致介绍一下团队。--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9日 (五) 13:25 (UTC)
团队名单方面,因为有关于隐私,而且彼此相当零散而且分散(维基社群一向如此),但我从我从2011秋聚之前,就开始筹备春聚与年会筹备的意愿调查,但是时间拖很长,又没有频繁联系,所以我还要一一确认,因为有些人可能会忘记或者近期忙碌,目前可以确定是已经其中有大学教授与大学社团成员参与其中。--♪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14日 (三) 05:10 (UTC)
团队名单有所保留,相信到时候可以动员出来。既然安可君有自信能够筹办年会且觉得人力能顺利募集,在企画书中一定能看到负责各项工作的各组工头以及各组人员需求。祝福能够顺利寻求厂商的赞助,寻觅到洽当的人选担任工头。Supaplex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15:14 (UTC)
等到企划书出来自然揭晓。--♪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4日 (六) 03:40 (UTC)wx

说句题外话,如果在中华民国台湾的话大陆人怎么去……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12月22日 (四) 13:02 (UTC)

台湾正在大选,选后的世局很难料,这个问题有可能被牵连在其中。不过入境手续的难度我已经与安可君提过不下十次,既然安可仍有自信承揽,相信他的团队应该想得出万全的准备,在提案请求社群认可的时候,我们一定能在企画书里看到这方面的说明。--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14:24 (UTC)

不得不出来说句话。没有经过社群充分讨论,甚至社群都还未同意,安可就自任中文维基年会总召了,似乎过于急躁,对大家也非常冒犯。想办事,安可得先改一改莽撞失礼的作风,尽力修补和其他人的关系才行,否则难以成事。--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17:26 (UTC)

(:)回应Jasonzhuocn,这边绝对不是未经社群讨论即担任年会总召,目前仅在于讨论阶段,之前也曾多次与社群成员私下讨论过。现在因为台北核心成员并未有举办的打算,心中感到着急,就所知总召自认为自荐,也不知道还有谁愿意担任此吃力不讨好工作?敝人其实有很多生涯规划要执行,经营维基社群已经严重影响到很多人生选项,不晓得有谁愿意出面担任年会总召?敝人愿意乐的轻松来空出更多时间来完成自己的学历进修与考取证照。并且感谢Jasonzhuocn的指导,敝人愿意修正并诚挚为一些过去热心过头的莽撞态度而道歉。--♪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4日 (六) 01:46 (UTC)
我知道安可是有心想办事的人。但是也没人逼谁急着办年会这件事不可,别为了这件事把自己累坏。有多少能量就做多少事吧,能把事情办妥,办好,合作愉快最重要。我为我上面不留情面的发言向安可致歉。--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03:58 (UTC)
去年曾经讨论过要不要在2011办,结果是“现动议中止,直到有城市提出正式申办文件为止”。现在先筹组团队提案,然后社群才有同意不同意的讨论标的。既然安可都表示了台中社群壮大繁多(至于他们到底有没有在编维基对中文维基社群有多熟悉,这里就先不讨论了),又对于聚会的筹办渐有心得,组成筹备团队之后生出一个能自行执行完毕的企画应该不是太难的事情,绝对会借到合适场地、拉到足够的赞助,有足够的人手完成各项工作、有让外地维基人愿意跨海来台开会的规划。总之目前社群不可能开个空头支票,还没看到影子就决定同意筹办;我们也基于友爱,暂时不要用之前筹办活动的情况来推论年会的筹备情况,就等企画生出来,再来看情况决定要不要提请社群一并考量吧。
不过提醒安可,2009的年会是08年年底就提案了,2月开始社群通过之后的第1次筹备会,之后到12月尾才举行。企画书你如果打算3月中才提出来,还要经社群讨论,可能还有细部的东西会因为多方意见而修改,损失的三到四个月时间最好确认你的时程规划能够弥补回来。--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19:59 (UTC)

我只是不想看到台中的朋友辛苦这趟。要办年会,现在时机还不成熟,工作量明显超出台中能支应的人力负荷(请审慎评估台中的固定班底,到底有多少是可运用的人力)。硬要办,台中的朋友肯定会非常非常辛苦,中间过程也会承受极大的工作负担。主事者有责任要照顾到愿意追随的人,超出负荷过多,会对工作人员的学业、工作、家庭关系产生负面影响,请主事者周详考虑。

相聚的原始目的,就是想与百科上朝夕相处、志同道合的协作伙伴高兴的见上一面。举办年会,就是帮分散各地的大家制造这样的一个机会。我们中文版的编者广布在不同的地区和国家,比大多数的版本更需要一个跨区跨国的集会,我们是有这个需求的。但我相信大多数人也不愿意看到,有人为了准备这件事而牺牲掉自己的生活、打坏人际关系、和家人争吵。坦白说,真要办还是要和既有的维基组织或团队合作,也许Wikimedia Hong Kong 或 Wikimedia Taiwan比较没有意识到这方面的需求,但也不要完全跳过原有的社群人脉和过去的干部、管理员社群;自己来干,不但学得少,又累死自己。

安可想做事,要招募更多的资源进来,就得先修补和其他人的关系,不要累死自己。不一定要做大事,把小事情办好,也会有人肯定,也是功德一件。我不觉得台中的朋友,一定要在接下来的这一整年辛苦这趟。 --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07:58 (UTC)

我个人认为台湾分会并不是没有意识到这样的需求,而是现下台湾分会的状况并没有办法可以办这样的活动。如果香港分会愿意接手中文年会的举办个人十分乐见,因为现在有资源能力办的团体组织个人认为只有香港分会,可惜香港分会现在正全力准备参与下届维基媒体国际会议的城市选拔赛,或许抽不出身?--眼镜虎 (讨论|贡献) 2011年12月26日 (一) 02:44 (UTC)
过往我们对台中社群有不少质疑,不过安可均表示那是外人的误解与偏见。既然安可说台中能办,我们就暂时把台中社群成员地方小聚的出席率、季聚筹备的参与度、编写维基百科的经验以及与中文维基社群其他成员互动的次数都摆一边,等他的企画出来再谈吧。现在什么都没有,要谈同意反对,就只能根据过往办活动的经历与主办者的个人能力来谈,结果又会变成翻旧账大赛,没什么意思。是说企画跟工作人员名单不知道几月出得来?--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08:31 (UTC)
(:)回应再说明一点,现在有大学的学术资源愿意支持本次活动,所以才敢打包票有办法举办,而企画书与工作人员名单都还在规划中,请稍安勿躁。也感谢Jasonzhuocn与Reke的善意,这边会好好调配台中社群的工作量,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做一点,那么就不会累死筹备团队,然后筹备团队与工作团队是不尽相同,大部分的工作会委由大学的学术资源与社团支援来帮忙,实际上维基社群仅需要做些核心作业与大学资源难以办到的事情,例如招集各地有能力来台的维基人或联络有兴趣的讲者等,至于后续事项还会持续讨论并给社群知晓。--♪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03:03 (UTC)
就凭现在参与过台中聚会的人员,我就无法相信这是维基的聚会。--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5:02 (UTC)
很多是新人或感兴趣的朋友,大部分也是在谈论维基百科为主,怎么会说是不是维基的聚会?--♪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15 (UTC)
请不要学政客式的语言,台湾朋友在辩论会上看很多了。请问根据你的时间规划,你的企画书跟工作团队最晚可以什么时候出来?这个问题总该有底,不要用“规划中”这种太极拳来推拖。另外“大部分的工作会委由大学的学术资源与社团支援来帮忙”请说明是哪些工作。你觉得大学教授跟社团会帮你跑行政流程、编辑手册、联系住宿饭店、处理突发状况、找供餐厂商、管理出纳,好让你只动嘴把做些召集、联络讲者的工作?你当其他人都没办过活动跟你一样天真啊?就算大学教授帮你找到钱,也是要筹备团队把单据整理出来他才有办法核销拨款的好吗?--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5:09 (UTC)
最晚冬聚(1月7日)之前可以完成,我会在聚会上公布。至于单据方面会由筹备或工作团队处理,Reke不用担忧。--♪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27 (UTC)
冬聚活动并没有时间给你做公布,请尊重他人活动的议程;就算是社群分享时间,我们也有限定主题发言,因为我办的聚会,不会容许离题的发言还可以唱半小时独脚戏。--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47 (UTC)
会于聚后请有兴趣的参与者留下讨论,请不用担忧影响议程。--♪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17:25 (UTC)
自动确认用户也只有3、4人罢。十周年时黑龙江等地也有些根本没编辑过的人自称搞维基聚会。何况去的新人留下编辑的更是见不着,这么缺乏维基人的聚会也叫维基聚会,那还真是贬值啊。--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01:34 (UTC)

请搁置目前毫无意义的连署

我再说一次,什么提案都没看到就在那里决定要不要办是没有意义的。如果连署过了,结果没人要接,连署等于空谈。若是跳出来要接的人根本不会办活动,却打着连署通过的名义硬干到底,就是浪费资源,伤害社群。请先给我们看到货,再来谈要不要买单。--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4日 (六) 07:14 (UTC)

(:)回应这边是讨论是否有要办中文维基年会,等于是“让供应商先看到需求,再来研究要不要投入生产”。假如没有社群要举办的意愿,那么筹备团队为何要投入呢?这种调查主要是要显示维基人是否真的有如Jasonzhuocn所说的“我们需要一个跨区跨国的集会”,否则将其改为2012年秋聚也可以,但同样也会是学术研讨会规格,但邀请对象则不会是全球华文圈。如果联署支持够多,那么就有足够的说服力来让有意举办的人来投入,这并非没有意义的联署。 --♪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02:44 (UTC)
你搞错了,只写企画书根本没有所谓的“投入”,写写企画又不是真的叫你下去开搞。另外什么叫“联署支持够多,那么就有足够的说服力来让有意举办的人来投入”?联署又不能当饭吃,就算联署破万有能力的人要顾生活也不会理你。--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4:47 (UTC)
其实当初 2006 中文年会的举办只是像 Jason 说的想让各地的维基人可以聚在一起聊聊维基的活动,以及让去参加八月维基媒体国际会议的人可以回来分享在国际年会中的所见所闻给华文社群知道与讨论而已,不知道为何后来变成一定要办成像正式学术研讨会般的有专家学者担任主讲人的活动。维基聚会的重点应该是维基人与维基事务,有专家学者的参与应该限于与维基相关的专家学者为主。如果随便找个本身没有参加维基或是根本不懂维基的学者参与,甚至于要让这个学者成为筹办团队的要角,个人觉得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希望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今后的中文年会筹办上...--眼镜虎 (讨论|贡献) 2011年12月26日 (一) 02:48 (UTC)
 谢谢您感谢眼镜虎前辈指导,请受敝人一拜 Orz。要说明一点是,企划书与核心策划仍是由维基社群执行,系学方面仅不过筹办整个年会运作手续、技术指导与总务人力支援,也因此需要各位来策划与监督,筹办团队非常欢迎各位先进加入。--♪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6日 (一) 10:20 (UTC)
企划书指不过是首先阶段,而联署亦一个阶段,环环相扣。--♪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03 (UTC)
扣在哪里?联署通过的话有能力的人就会跳出来?还是联署通过你就真的办得起来?这中间因果关系搞清楚一下,没人要办就算联署破万也不会有人要办。去年一堆人跳出来嚷嚷有让年会办成了吗?有谁最后跳出来提企画书了吗?最后一说请有意举办的提案,通通都缩手了。麻烦你直接说,如果没有实质的案子可以讨论,你的联署跟去年的讨论最后会有什么差别?--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16 (UTC)
稍安勿躁,总得让我有时间来制作,另外开头也说过了,台中已有组成筹备团队,企划书亦会敝人撰写并由筹备团队协商讨论,这边并非单独蛮做,亦欢迎活跃的原有的社群人脉和过去的干部、管理员社群加入,在筹备秋聚与近日亦有邀请较为社群熟识的维基人加入。--♪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27 (UTC)
在此提醒安可,当初不论是台北举办 2007 年维基媒体国际会议,或者是中文年会的举办,关于企划书与筹办团队等资讯都是一开始就在维基上公开且时时更新且接受社群建议更改的。现下你的所有资讯都是藏而不露,个人认为很难让社群可以决定到底要不要办。而且国际维基社群一直有个惯例是要举办任何活动或是讨论应该都于维基页面进行,若是私下进行的讨论亦在讨论完后将结论回馈到维基页面上好让社群知道,还请多多注意这件事,感谢。--眼镜虎 (讨论|贡献) 2011年12月26日 (一) 03:08 (UTC)
(:)回应目前在果核小聚(会定期存档)上有作会议记录,近期会整理成专页,感谢您指导 。--♪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6日 (一) 09:35 (UTC)

我不是对当年的新手进行鞭尸,有必要回想2009年年会泉州有人提出申办年会之事。那位申办人仿佛以为提出城市名就没有自己事情了,剩下的维基社群自然会决定在该城市该如何安排。话都已经说到这个地步,不要让人认为当年哭笑不得的场景今天重演。--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5:02 (UTC)

Zhxy所述并不正确,“2009年会分别有澳门和泉州两城市申办;经投票后,澳门成功取得主办权。”,听闻有些状况但仍举办完成,似乎与泉州毫无相关。另外若另有城市角逐亦可进行投票表决。--♪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03 (UTC)
你什么时候才来维基?当年在聊天室讨论经过的时候有你吗?--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01:34 (UTC)

补充一件事情,不要再把这个三级标题给降级。--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5:14 (UTC)

补充一件事情,这并非我独自一人埋头苦做,主办/主导此次年会的筹备团队成员,有少数较为人熟知的维基人,也有许多较不为人熟知的台中聚会成员(维基编辑新手或读者,但有举办活动经验),除此之外还包含静宜大学大众传播系与东海大学创意活动社的坚实力量,而且筹备过程中也咨询过不少2007年参与过筹备Wikipedia:2007年维基媒体国际大会的成员,而且企画书之后还会更多筹备行动,这个筹备团队会在2012年春聚之后大展身手,也会参与COSCUP工作来磨练大型活动的细节,请拭目以待。--♪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5日 (日) 17:22 (UTC)
感谢您开诚布公地告诉社群,原来您的团队成员到8月(近几年来的COSCUP惯例)以后才有可能全心投入年会的筹备。--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8:50 (UTC)
非也,这边并非将团队精力全部投入COSCUP,而且敝人并非COSCUP工头(但有认识几位核心成员),只会征询有兴趣的成员前往担任工作人员或仅报名参与观摩,视情况而定。--♪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6日 (一) 09:35 (UTC)
谁说你将团队精力全部投入COSCUP了?但是您的团队如果有些人答应加入该活动的工作团队,就等于有些人在8月之前心力必须至少分到两端不是吗?至于光“报名参与”而不加入工作团队的话,当然没有分心的问题,但这样可以磨练细节吗?好啦就总你们团队人才如云,个个都去那里过个水就exp大增连跳三级,当时已经8月中了你还有多少时间补救之间没考虑到的疏失?真的是越说越好笑了。--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0:04 (UTC)
感谢Reke的苦心提醒,投入COSCUP学经验也是听从某些过来人给予建议,也尚未成为筹备团队的决定。然则也请勿过度担忧,静宜大学学系方面有多场大型研讨会经验,相信可补足是团队部分成员对此方面经验不足部分(但他们其实都有很多场大型活动筹办经验,只不过类型不同而已)。--♪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6日 (一) 10:31 (UTC)

2011年12月25日 (日) 17:22 (UTC)的留言:

这个筹备团队会在2012年春聚之后大展身手,也会参与COSCUP工作来磨练大型活动的细节,请拭目以待。

2011年12月26日 (一) 10:31 (UTC)的留言:

投入COSCUP学经验也是听从某些过来人给予建议,也尚未成为筹备团队的决定

才15个小时就要自打嘴巴,你觉得你说出来的话还有几成能被信任?--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1:29 (UTC)

并无冲突吧,这边指的是以个人参与而非团队决定过去,如上述会征询有兴趣者前往参与,这是两码子的事情,请您别一直挖语病,这对讨论没有帮助。--♪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25 (UTC)
安可君您太小看COSCUP了,依据我侧面了解,当工作人员得付出不少心力,与您心中年会的筹备会有冲突。当COSCUP工作人员不是买票参观展览,觉得不好看就可以走,一旦要当工作人员有要尽的义务。Supaplex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6:09 (UTC)

我潜水看了几天,这个讨论快一个月了,时间不短,然而至今所谓的筹备团队不知道有哪些人又能不能信赖?又该团队的活动提案企划书仍不见踪影连雏型也没有(简而言之:打算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地点办为期N天的某活动,预估有多少客人,需要多少man power、哪些设备、估要多少资金,筹备团队成员有哪些人?如何分工?以前办活动的资历、信誉如何?<--最基本要有这些),或者说不透明化,无法给社群检视,加上总召这个工作必须非常稳健、果决、善于处理人际关系有领导力有责任感以及行政能力,让人足以信赖。我对于安可之前办过活动的成绩以及在社群内以及与其他开源社群的朋友的互动,时有耳闻,所以我不支持2012中文年会给目前所谓的台中社群办。--魔法设计师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6:55 (UTC)

我想补充一些事

安可提到静宜及东海大学的协办意愿,但因为都是你私下出面在谈,在百科上并看不到公开的资讯与进度,我想提醒的是,在还没有得到社群认可前,你并不能代表谁,你只是你自己,而且些单位都有经费核销时程的问题,你必须考量最坏的结果(如果最后的结论是不办),那你要怎么收尾?推给百科?还是推给社群?人家已经编好的经费、预期可能的一些想要回报给学校的业绩,你要怎么处理?这些都是现实的问题,你在一整个过程(至今),都给人家一种暧昧不明,人家不知道你在做什么的态度,而且什么东西都说有在做,却也什么都拿不出来,要叫人家怎么支持你?--天上的云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1年12月26日 (一) 16:13 (UTC)

再次重提,果核小聚有做会议纪录,该次会议讨论筹办模式与大致上可行时间,并在此与维基社群讨论。--♪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6日 (一) 16:58 (UTC)

是否举办调查

协会干部曾经提到:“年会是社群内部事务,需要社群同意举办,要参与讨论人数的 80% 才算定案”, 因此在做明确的意向调查,调查维基社群是否应该/需要举办2012年中文维基年会。。--♪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4日 (六) 02:25 (UTC)

邮件列表广告

所以……表示最近邮件列表里总是有某网页设计公司的广告……求帮忙解决……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12月16日 (五) 12:48 (UTC)

新页面巡查大量积压

Special:最新页面,请管理员、巡查员协助处理,刚处理掉一页。--MakecatTalk 2011年12月16日 (五) 13:28 (UTC)

条目评分工具的翻译问题

当前条目评分工具翻译质量较低,不能很好表达英文原版的意思,容易让读者对其作用产生误解。希望管理员能参考我的建议进行修改。--I.R.A.·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0:0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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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新的翻译早就有了,只是本地化更新的脚本出现bug,一直无法更新。我前两天已经手工把新翻译的内容搬过来了,在zh下,其他的我没动(将近100条信息,手工搬比较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8日 (四) 12:07 (UTC)
我建议再提报bugzilla一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8日 (四) 12:09 (UTC)

已提报,ID:32873。--I.R.A.·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4:48 (UTC)

dup掉了。另外最好别手工搬,不然以后还得删着麻烦。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5:01 (UTC)

从新功能启用的第一天开始,本人已指出有关错误,也曾建议在问题解决前暂停开放有关功能,想不到新功能启用了多个星期,依然是展示那些丢人现眼的翻译词。就算大家真的不愿暂停开放有关功能,那么可否暂时使用英文翻译呢?至少比起使用现在那些狗屁不通的中文更易让读者理解。 -- Kevinhksouth (Talk) 2011年12月8日 (四) 15:58 (UTC)

到底为什么那么慢?要只是效率问题去Wikimedia-tech上喊一声。--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9日 (五) 13:11 (UTC)
在上一次更新1.18wmf1(直接在服务器上运行的版本)的时候,翻译是那些糟糕的版本,之后被人在translatewiki上更正,并已同步到trunk中。按照设计,LocalisationUpdate扩展负责从trunk中取新的翻译文本并在网站上显示时替换掉旧的。之前由于LocalisationUpdate扩展的bug(或者缺失的功能),不能处理从fallback语言取得的消息(即,zh-cn是通过fallback到zh-hans来显示的,它不能完成更新),这个bug被提交到bugzilla:31982de:User:Umherirrender提交了修补代码并由mw:User:Catrope应用到trunk(不直接在服务器上运行),此时的代码应该已经大致能解决AFT问题,但我看了之后发现几个edge case的处理不对,于是标记了这些代码版本有问题,现在就一直放在那里不修了,没人专门去看的话,估计等下一次大批code review才会有人来解决。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10日 (六) 08:07 (UTC)
要这样还是手工搬一下吧。--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10日 (六) 09:46 (UTC)
以后还得删掉……不然twn的更新显示不了。别的不更新的消息还有呢,为什么对这些消息这么关注……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10日 (六) 15:02 (UTC)
这个消息只比机器翻译好那么一丁点,而且在优特条目后面,所有人都能看见。--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11日 (日) 07:46 (UTC)

我认为Objective还是翻译为无偏向性的比较好一些,客观两个字不能完全表达维基百科政策的需要。--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2月19日 (一) 02:42 (UTC)

分类

在下最近巡查以前写的条目的时候发现分类:1990年代建造等分类均被指向了分类:1990年代建筑,并修改了其中所有的分类,请问是否有知情人知道这些动作是不是有共识。因为很早以前我就做了“建造”的分类,并且各个年份下都有数个页面。恐怕没有共识的话,修改并不合适。--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19日 (一) 12:33 (UTC)

并没有取得共识,当时我看了很多遍,以为是个明显的错误,就顺手创建了另一批分类“199x年完成的建筑物与结构物”,以对应英语维基的分类。详细的情形,我忘了差不多了。下次我会注意要取得共识,不能光凭自己的判断处理存在已久的分类。--Mihara57 (留言) 2011年12月19日 (一) 13:54 (UTC)
2010年3月14日,T.A 白河已删掉了“Category:建造”,相信这也跟我没有关系,我是2010年7月1日加入维基百科的。剩下的是底下一批由AddisWang创建,但部分被改成重定向的“某年建造”分类(例如:Category:20世纪建造Category:1990年代建造,最近创建的“某年建造”就只能放在Category:1990年代建筑),详细修订记录我是不太清楚,也没注意到自己的修订记录,现在要再查出来有点困难。然后他人创建的“某年建筑”抢了它的跨语言链接跟分类?以及我创建的“某年创建的建筑物与结构物”可能抢了他分类下的条目吧?现在AddisWang是说交给社群来决定怎么处理这三个分类,请大家给个意见吧?大家倾向如何处理,就怎么处理好了。--Mihara57 (留言) 2011年12月19日 (一) 16:13 (UTC)
另外,车站条目关于年份的分类,可以考虑Category:各年建立的铁路车站en:Category:Railway stations by year of establishment)的分类,不一定要用“某年建造”。秦皇岛站不明白为什么是以动工年份加进分类?而其他车站却是启用年份?如东莞东站惠州站(或是隧道珠江隧道)。--Mihara57 (留言) 2011年12月19日 (一) 16:41 (UTC)

不能再忍受User:Cobrachen的行为了

目前中文维基社群对破坏、侵权、广告等行为比较重视,只要有人破坏,马上就会有人提报到Wikipedia:当前的破坏;但却往往忽视不文明、谩骂别人、人身攻击的行为。事实上,不文明与破坏同样是严重的问题,有时甚至比破坏更严重,假如有人破坏条目,在条目中加入无意义的“asgadfgsdfg”,顶多是看起来不舒服、影响阅读而已;但对一个人不文明、不礼貌,却可能导致该人愤而离开维基百科,对维基百科的损失是相当大的。

在维基百科曾经违反过Wikipedia:文明方针的人有很多,但长期、屡次违反文明方针且屡劝不改的,恐怕就只有User:Cobrachen一个人了。今天我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关于德累斯顿大轰炸条目的命名争议又被User:Cobrachen骂了一通,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经常参与维基百科讨论的人一定知道,自从2006年Cobrachen加入维基的时候起,他就经常用使人极其不愉快的口气指责别人。善意的批评是允许而且应该鼓励的,但用令人反感的口气指责别人就不应该了。举几个例子吧: [14]

做贼舞弊的喊抓贼,唉,维基乱象至此,哀戚。-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7:47 (UTC)

[15]

知道该怎么写吗?真的是奇观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6:09 (UTC)

[16]

你有啥资格出来讲话?讲贿选就是指你,还不知道收敛一点,人在做,天在看,弄成这样还真的要说你不知道某个字你才会反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4:28 (UTC) [你有啥资格出来讲话?讲贿选就是指你,还不知道收敛一点,人在做,天在看,弄成这样还真的要说你不知道某个字你才会反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4日 (日) 14:28 (UTC)

[17]

要糖吃要到这种地步,真是.....。-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2日 (五) 18:45 (UTC)

[18]

装傻就以为可以躲掉吗?嘴巴挂着善意推定,有些事情愈来愈明显了。

为了使维基百科更和睦,为了让大家不再遭受Cobrachen的指责,我冒着被封禁的危险恳请管理员,请管一管他的行为,以后再看到他发表不文明的留言时便采取封禁措施。--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0:23 (UTC)

路过忍不住插句话:虽然Cobrachen兄的发言口气有时的确不太好,但似乎还没有真的越过‘文明’的边缘。或者这样说好了,每次当他的发言口气不好时,总是有人比他更不好或更无理,所以一经对比反而觉得没那么严重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8日 (四) 14:48 (UTC)
没有越过文明的边缘吗?“知道该怎么写吗”、“还不知道收敛一点”、“要糖吃要到这种地步,真是.....”、“装傻就以为可以躲掉吗?”,这些极其粗鲁、不礼貌、令人反感的话,难道还没有越过文明的边缘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4:55 (UTC)

比CobraChen无理取闹还大摇大摆的实在多得是,比起来得理不饶人的暂时还没有被封的必要性。--Reke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4:57 (UTC)

比Cobrachen还无理取闹的人大部分都被封禁过,比如User:SysywjelUser:J87j8787。唯独Cobrachen至今没有因为违反文明方针受过半点惩罚。--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5:29 (UTC)
拉了两个id出来实在无法说服我“大部分”都被封禁过。至于其他“大部分”是指谁,我没有傻到在这里指名到姓犯上恶意推定(笑)。--Reke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04:52 (UTC)
Symplectopedia兄引述的那几句都是反讽风格的发言,虽然感觉得出口气的不佳,但至少还是‘很文明地态度不佳’,这比起我遇过很多直接人身攻击的发言方式,已经算是收敛许多了。--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8日 (四) 15:01 (UTC)
已经算是收敛许多了,但还不够。“知道该怎么写吗”、“装傻就以为可以躲掉吗”这样的话,虽然不属于脏话、粗话,但仍然是极其不礼貌的话,会令大家非常反感。如果大家在维基百科都说这样的话,那维基百科就不再是百科了,而是骂战的场所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5:29 (UTC)
我们还用没事浪费客栈的篇幅来处理这种个人牢骚吗?个人不认为Cobrachen比某些祥林嫂式的人物更过分,另外继续重复那句话,“批评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先照照镜子”。 --KuailongTM 2011年12月8日 (四) 15:18 (UTC)
Symplectopedia阁下,请自重点,照这样下去,阁下2013年3月也选不到管理员。另外,我认为阁下没有必要将脏话贴上来,如果不是我之前参与过讨论,我会将阁下直接封禁。阁下的言论太过分了。--武蔵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5:50 (UTC)
user:Symplectopedia如何过分,至少也不及C君,也不应拿直接封禁来威吓,独裁者也,“批评别人的时候,自己也先照照镜子”,中文维基沦落至如此地步--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6:26 (UTC)
不是威吓,Symplectopedia阁下过了明天还不将脏话清除,不要怪我公事公办。我会要求管理员将其封禁。--武蔵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6:37 (UTC)
好吧,我已经清除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6:41 (UTC)
他那些话有针对某人/事吗?只是拿出来做比喻,虽然有更好的代替字,但何罪之有,难道阁下对这些话有恐惧症?如果他是指骂某人,当然公事公办。纵使他清除了,历史的审判也是难逃[19],还是等被封禁吧--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6:44 (UTC)
Symplectopedia阁下,谢谢你。另外,请Dragoon16c阁下自重,除条目需要外,维基百科内都不应该出现这些字句。打个比喻:阁下上课时说脏话,跟老师说自己没有用来骂人,阁下觉得自己可以全身而退吗?最后,请所有人不要在维基百科内用脏话交流和举例。谢谢。--武蔵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7:01 (UTC)
Symplectopedia阁下自行删除不当的内容,这也是在页面历史中看到。--武蔵 (留言) 2011年12月8日 (四) 17:01 (UTC)
Symplectopedia及Dragoon16c的行为我也不敢恭维,恐怕其中一方当了管理员会制造白死恐怖。--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1年12月9日 (五) 13:55 (UTC)
Symplectopedia在用户页上写是皇帝只是开玩笑吧...毕竟不是还有Template:User be Emperor这么个模板么.所以我不同意的就是Cobrachen君的角色扮演啦,总让人有跑题的感觉.
但另一方面,就我观感,Cobrachen君虽然口气不好,但很多时候说的还是一针见血啊.我是认为总要有几个人扮黑脸吧,而且真觉得有几位的确还是需要自省的... - Dr. Cravix ★Daydream Nation 2011年12月9日 (五) 15:43 (UTC)
你举出的模板是想当皇帝的维基人,这和想当维基皇帝差异可大了。Symplectopedia, the Emperor of Chinese Wikipedia可不是单纯的想当皇帝,而是把自己视为高出整个社群的特殊者。-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16:16 (UTC)
就算这样有什么不可以?哪个方针说不可以说自己是维基皇帝了?说一句话都遭到如此指责,一点言论自由都没有。--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10日 (六) 06:29 (UTC)
想当维基的皇帝,就只好等著维基人们轰你下去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10日 (六) 10:06 (UTC)
Symplectopedia就不要跟讨论高手们过招了。数个高手们也不服这个想当维基的皇帝的,Symplectopedia想当维基的皇帝跟要自己高出整个社群的特殊者还差很远,Symplectopedia还是回归主题回家吃饭吧。
想当维基皇帝的时候就高喊要言论自由,别人提出不同意见的时候就开始压制和干涉,这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其他用户的言论自由呢?这是不是又是一例自相矛盾的现实呢。想要反驳前,建议你先往某次管理员选举的过程当中看看你当时的作为。-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10日 (六) 13:04 (UTC)
我可以告诉你,别人提出不同意见的时候我从来都没有压制过,只是反驳而已。请注意反驳和压制是不同的。什么是压制、什么是单纯的反驳要分清楚。用户甲说“用户丙不适合担任管理员,因为他曾经被封禁过一次”后,用户乙说“虽然他被封禁过一次,但已经那是三年前的事了,他现在的表现比当年好了很多”是单纯的反驳,如果说“你自己也被封禁过一次,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就是压制。我难道连反驳的权利都没有吗?倒是你,我反驳别人一句你就说我压制别人的意见,你不是压制我的意见是什么?--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10:30 (UTC)
这个就很有趣了。就提醒你一下吧。别的用户参与管理员选举,参选者不是你,但是满场就看你对几乎是每一项反对意见进行干涉和反驳。你不是参选者,意见也不是和你有关系,请问你逐条反驳在干涉什么?你对与你无关的反对意见这么积极的反驳,目的是什么?难不成还是欢迎反对的意见?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就你看不出来。真的有趣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13:59 (UTC)
你说的应该是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Mys 721tx/第1次吧。在那次管理员选举,我确实对大部分反对意见作出了反驳。但那又有什么问题呢?我觉得别人的意见不合理,我当然要反驳了。如果另一个人觉得我反驳得不合理,那他可以再反驳我的意见。这样你反驳我,我反驳你,直到一方被说服,承认自己的意见不合理而对方的意见合理为止。这就是辩论,真理是越辩越明的。你不让我反驳别人的意见,不让我跟别人辩论,那怎能知道到底谁的意见是合理的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15:22 (UTC)

看你讲的这些,你的意图的确是愈辩愈明。还有什么要反驳的吗?就让你一吐为快。-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1:33 (UTC)

个人(&)建议:Symplectopedia指证历历,因此建议移交至WP:VIP给管理员裁决,但此并非代表敝人支持封禁Cobrachen,只是要点醒一下Cobrachen您的口气要改善,先前敝人也已有规劝过,已不知有多少维基新人老手因您的口气而丧志。然而也请Symplectopedia也请有心理准备,这个封禁请求应该是不会通过的。--♪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0日 (二) 08:48 (UTC)
(+)支持Symplectopedia君的很多发言,意见都很好,但是某些人却因为与Symplectopedia君的长期私人恩怨而发表因为反对而反对的言论,敝人希望大家可以心平气合的以就事论事的心态一起在客栈讨论,现在的客栈上确实存在关于善意推定人身攻击的认定方式确实长期存在与因言论发表者私人关系不同就给予双重标准检举纵容,社群宜重视这个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安可君长期在客栈发扬善意推定精神,并且以言论与行为真正做到善意推定,敝人相信这是所有维基人与目共赌的真实表率,对于cobrachen君敝人建议您可以学习安可君为在客站发言的楷模,其他维基人们也应该向安可君看齐。--Bigjose82103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09:53 (UTC)
完全不是这样。Dragoon17写的很多作品都有瑕疵,身为行家的Cobrachen予以指出和批判。Dragoon17不自我改进,反而说Cobrachen打击自己。S头更是不懂事的火上浇油罢了。你根本没有看透本质。--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12:53 (UTC)
Cobrachen仅仅是予以指出和批判吗?“知道该怎么写吗?”、“讲贿选就是指你,还不知道收敛一点”、“要糖吃要到这种地步,真是.....”、“装傻就以为可以躲掉吗?”,这些话可不仅仅是指出和批判,简直就是侮辱和谩骂。--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14:52 (UTC)
他指出之后你们改了吗?你们不改,把人气到了,你们挑衅的罪过就不小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16:36 (UTC)
Symplectopedia提出的都具有很强的批判,这些批判都是针对利用交换选票来进行贿选,而且仅仅是为了一个条目。既然Symplectopedia发挥正义感,要为贿选期约选举来辩护,对于喜欢以投票来达成Symplectopedia所谓的共识之际,请问Symplectopedia一下,如果你再竞选管理员的时候,有一半的票是这样得来的,如果是当选了,你觉得如何?如果落选了,你愿意接受?还是你也打算效法一下呢? :)
实际上进行贿选的用户,不但对于自己的行为没有任何歉意,还继续参许各种投票,请问一下,这种在现实社会中也会出现的现象,当事人至少还会表现的低调一点,在维基上变本加厉的行为,该怎么形容比较好?
再者,Symplectopedia这么喜欢投票,那么,投票结果当中有这种状况,然后又与你的目标不同,你能接受吗?请问你现在为贿选辩护的目的是什么呢?这样对于任何投票结果的公正性有帮助吗?
贿选伸张正义,我想这也是过去没有的,各位要不要搬个板凳,拿点吃的喝的来观赏吧。 :)-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17:31 (UTC)
我哪里帮贿选伸张正义了?我哪句话是为贿选辩护了?请你不要诬陷我好吗?我仅仅是让你不要违反Wikipedia:文明方针而已。贿选当然不对,你可以心平气和地劝他不要贿选,但你能不能不使用“知道该怎么写吗?”、“讲贿选就是指你,还不知道收敛一点”这样极其不礼貌、令人反感的句子吗?--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17:49 (UTC)
“讲贿选就是指你,还不知道收敛一点”。作出贿选的用户还可以指称是他人的错误,所以他才要贿选,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在你的管理员选举的时候,你的用词恐怕.....呵呵。
“要糖吃要到这种地步,真是.....”,为了一个条目的当选就可以搞交换选票的贿选,也实在....
而且,也没看到你对于贿选的行为,以及进行贿选的用户毫无掩饰的作风有过任何意见嘛,反倒是对于贿选的批评意见这么介意,这么积极进行辩护,少见了。
谁有鸡排和啤酒?好戏才刚要开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18:18 (UTC)
我之所以只批评你而不对Dragoon16c发表任何意见,是因为Dragoon16c已经被你狠狠地批评了,我就没有必要再批评他一遍了。你想一想,假如你是父亲或母亲,你有两个儿子,弟弟不小心踩了哥哥一脚,哥哥却用脏话狠狠骂了弟弟一通并砸坏了弟弟的游戏机,你批评谁?你是两人都批评呢,还是只批评大儿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18:46 (UTC)
嗯,贿选被你这么一形容,还真是小事一桩啊。轻描淡写就这么飘过去了。还真是不小心搞了个贿选了。
还有没有鸡排和卤味,愈来愈精采了。-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20:11 (UTC)
贿选其实也不是小事,还是算比较严重的事情,但跟你违反Wikipedia:文明方针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Dragoon16c在优良条目候选贿选,顶多是影响投票结果,造成不应入选优良的条目入选而已;但你用令人反感的语句斥责他,结果你看,他宣布离开中文维基百科了吧?这样维基百科就失去了一个编者,失去了一个以后可能还会编写很多条目的用户,这跟贿选影响投票结果相比,你说哪个更严重?--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20:31 (UTC)
贿选影响投票结果比较严重。
一个编者退维再怎么样也只是茶壶里的风暴,外人根本不会知道这是什么事情。而贿选让一个品质不行的条目被社群背书,条目挂上的诸多荣誉会让外人笑死中文维基编者的水准。至于退维,说实在一个写作不严谨,却汲汲营营在条目荣誉的人,很多时候贡献是负的。他所写的条目每条都需要花更多的人力去检视,与其这样还不如不要写。一套百科全书条目不多或是条目内容较少都还是可以被一些使用族群接受的,但是条目内容错误百出可就教人买不下手了。实体百科如此,电子百科亦然。--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1日 (三) 05:32 (UTC)
你喜欢被当作垃圾,我想社群大多数的人不会愿意的。这个好处请你自己留着吧。还有什么要为贿选辩护的吗?-cobrachen (留言) 2011年12月20日 (二) 20:40 (UTC)

言论尖酸刻薄没有罪,但可能会使其他人不舒服。进行反驳只会火上加油,建议冷静,读一读WP:COOL,再以理服人,或转移一下自己的视线,写写其他条目,或给其他人发送友爱。--Gakmo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06:09 (UTC)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岳阳楼记

寒山问曰:“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该如何处之乎?”拾得答曰:“只需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

——《寒山拾得录

以上 -- Park 进站 入闸 乘车 2011年12月9日 (五) 11:29 (UTC)

这不就是Walter Grassroot用户页上的一句?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 2011年12月9日 (五) 12:34 (UTC)

摊手。才多长时间就出这么长一串。我含沙射影一次,某随便指人老家的用户可比这个恼人多了,不但没被封过,圆桌会上还留着他的用户名。--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9日 (五) 13:09 (UTC)

您说的那个随便指人老家的用户是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13:25 (UTC)
既然是“含沙射影”,就不会明白告诉你。不过是举一个更过分的例子而已。--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9日 (五) 13:36 (UTC)
都知道是谁,不说出来而已。--CHEM.is.TRY 2011年12月9日 (五) 14:44 (UTC)
肯定不是我。因为Hat600说“某随便指人老家的用户可比这个恼人多了,不但没被封过,圆桌会上还留着他的用户名”,而我被封过一次,因此肯定不是指的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2月9日 (五) 14:47 (UTC)
可以明确不是你,但是不是因为被封过。那人印象中好像3RR或者什么别的封过,但没有因为“指人老家”被封。--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10日 (六) 07:58 (UTC)

要举办一次短期动员令吗?

过往的动员令都着重大动员令,大部分维基人以大动员令以及自己擅自的内容各自为政。除了第四次动员令,基本没有实则具体改善特定条目的内容。今年看看在春节前后有没有维基人愿意主办。我的构思如下:

  • 无大动员令,任何与本次动员令无关条目一概不能参与。
  • 在数篇中动员令设小动员令,只需要完成一条条目就可视作完成(中动员令两至三条)。
  • 时间只维持一个月甚至更短。
  • 未曾在之前动员令举办的主题可优先考虑。
  • 尽可能不影响大动员令举办(让参加者有三个月至半年休息)

--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2月16日 (五) 02:12 (UTC)

动员令这种大量消耗社群力量的活动,还是少做为妙。自上次以来,我觉得动员令像是一次毫无价值的活动。维基人花费了自己的精力和时间,大规模地制作条目,然后活动结束,条目更新数大幅度减少。这说明了经过大规模的消耗以后,有维基人对编辑条目感到厌倦。从长远看,这是对社群编辑积极性的严重打击。
往后的动员令,是否可以考虑一下,活动是否能给维基人带来收获?比如说教会大家如何协同合作。--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16日 (五) 11:47 (UTC)
现有动员令皆以一年一度举办,若要发起可请至Wikipedia:条目质量提升计划/子计划提出,或者自行发起一个类似动员令的子计划。--♪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0日 (二) 08:35 (UTC)
(:)回应Edouardlicn提议甚好,但动员令是动辄百人的多人盛会,第九次动员令已加入组队方式与主持人审核,若过于操作难以负荷,所以新版的条目质量提升计划有此作用,而近期也在考量规划Wikipedia:维基大冒险方式来引导协作,若Edo君有什么好点子,不妨先行规划设计。--♪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2日 (四) 00:48 (UTC)
另外(~)补充,动员令是鼓励写作的号召,其实并不会消耗社群力量(但对主持人的确会消耗不少精力去审核),反而可以称著暑期空档期间,多多激发写作动力,其价值可从Wikipedia:动员令/第九次动员令/整体贡献引证,然而随着动员令结束、假期与开学之后,写作主力也随之消退,这是必然现象,即便是没有举办动员令也会发生条目更新数大减情况,而且动员令之后就应由Wikipedia:条目质量提升计划无缝接手,让参与者写作计划持续下去,并借由同济力量来互相鼓舞,此乃大计。--♪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2日 (四) 01:35 (UTC)
DYK搞到大塞车,一口气要审那么多条目,不时还有人因为过不了关拿不到分数而抱怨,这些都是因动员令产生、且会消耗力量的弊端。如果往后动员令还是这么甩不开“要量又要质”的想法,那还是不办得好。至于无缝接手,除了你之外,有哪个社群分子觉得那个计划真的有接手的效果?与其说这个计划有引导协作的效果,不如说这个计划整体是否能被社群认可,本身都还需要更有效的引导吧。--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04:59 (UTC)

投诉管理员Aoke1989随便封禁公共图书馆IP

202.40.137.201是一个香港公共图书馆的IP,管理员Aoke1989将这个IP封禁三日,明显是时间过长,影响很多无辜的匿名编者。这类公用IP应尽可能避免封禁,即使封禁也应该是很短的时间,例如一小时,足以令破坏者放弃进行破坏。--Larrytam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5:41 (UTC)

请为您的论点提供可靠中立的来源。没有可靠来源支持的论点将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谢谢。—Snorri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5:51 (UTC)

没有提供可靠来源的并不是我,除了今天之外,我过去几天也没有在香港公共图书馆上网。请不要对牛弹琴,应该重视无辜者被封禁的问题。这个IP每日有数以千计人士使用,如果因为一人的破坏行为而令数千人受到影响,这是很不公道的事情。(如果阁下是指“202.40.137.201是一个香港公共图书馆的IP”没有可靠来源,所以你不重视我有关“不应随便封禁公用IP”的建议,我现在立即提供来源:Whois。)--Larrytam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6:04 (UTC)
没有封锁已登录用户和用户注册,注册并登录后即可编辑。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06:29 (UTC)
中文维基管理层近期似乎少了善意推定,以往管理员大多数都会根据Category:不能查封的IP地址,不会查封这类IP。查封3天也明显有违“查封为了防止破坏”的原意,毕竟图书馆于翌日开放时,破坏者也未必会再出现。--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2月13日 (二) 12:08 (UTC)
这种公共IP被利用作为破坏工具的情况,到底该查封多久值得讨论。不过我觉得上面的批评,令我联想到一则稍早台湾发生的新闻事件:一个未成年的男生骑机车载着女孩子在路上遇到警察,为了规避查缉不顾警察的拦阻在市区里乱闯,结果发生车祸导致女孩子昏迷。伤者父亲到医院后频频批评警方拦阻不当造成意外发生,却对于真正闯祸的人没有只字片语的意见......(或至少媒体报导完全没强调此点)--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13日 (二) 14:42 (UTC)
可以参考一下en:Template:Schoolblock--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14日 (三) 02:10 (UTC)
Template:Schoolblock翻译完成,请确认电邮地址的en是否需要改为zh。-- 同舟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3:08 (UTC)
[20]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5:01 (UTC)
对你们将“长时间封禁公用IP”的行为合理化深感遗憾。因为一位匿名用户的恶意破坏而长时间禁止众多匿名用户进行善意编辑,对维基百科绝对是得不偿失。--Larrytam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5:50 (UTC)
请不要将别人的意见过度衍生。没有人说长时间封禁公用IP是合理的,一个适当的时间长度还是有公开讨论的空间。但是,我认为在提出这问题时重点不应该是谴责管理员的封禁,而是谴责那害群之马的行为才对。当然,我可以理解就是因为你们找不到匿名的害群之马这债主,所以只好把过错推在很容易成为箭靶的管理员身上,这也是我并不支持IP用户要跟注册用户平权的主张之理由。为什么在主张匿名用户大部分都是合法编辑的善意推定同时,不主张管理员的封禁也是为了保护维基百科的善意推定呢?--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14日 (三) 06:39 (UTC)

其实如果注册就能继续编辑的话,公共IP封禁对破坏者的阻止程度也并不大。—Snorri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6:57 (UTC)

“为避免遭到真正破坏者的持续破坏,透过本(被封禁)IP地址申请新账户亦已被禁止”。不过要找另一个干净的IP注册账户亦不见得是什么高难度技术。-- 同舟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7:07 (UTC)
这种事情只能说是防得了小贼防不了大盗。但,总不能因为大盗防不了,所以你平常出门之后都是不锁家里大门的吧?--泅水大象 讦谯☎ 2011年12月14日 (三) 07:31 (UTC)

重点还是“三天封禁一个公共图书馆IP是否适当。”提出者认为三天封禁一个公共图书馆IP严重损害公众利益,似乎却忘记了一件事。封禁应该是指封禁编辑功能而不是阅读功能吧。此外,三天这个期限是否适当,仅为部分维基人提出的个人意见。如果是我自己,作为网站管理者,我觉得3天一点都不过分。这点之上,个人见解成了判断问题的一个十分严重的主观因素。所以我觉得以此指责管理员,是完全不恰当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16日 (五) 11:53 (UTC)

我们能查出来哪个IP是公共IP么。。如果不能的话就不能指责管理员的说。-治愈留言 2011年12月16日 (五) 12:39 (UTC)
User:202.40.137.201User talk:202.40.137.201已有模板标示该IP为公共IP,所以今次事件并不在于是否“能查出来哪个IP是公共IP”,而是管理员对公共IP的封禁处理方式。我的意见是应该以最短的封禁时间而取得封禁的效果——如果数小时的封禁足以令破坏者停止破坏,那么数天的封禁显然是多余的,除非那个IP持续在解封后进行破坏,届时才考虑一个较长时间的封禁。--Hargau (留言) 2011年12月17日 (六) 03:23 (UTC)
那你如何得知对方只是数小时呢?--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17日 (六) 03:32 (UTC)
善意推定。就像现实社会中,一个初犯轻微罪行的人士,判刑不可能是十年八载吧?相反,一个屡次犯案的积犯,才需要给予一个较长的刑期。--Hargau (留言) 2011年12月17日 (六) 03:48 (UTC)
首先,现在没有出现“十载八载”如此长时间的判定。其次,什么是较长什么是较短社区根本不存在规定。如果要将3天时间这一期限认定为过长,我完全不觉得这是善意推断。那为何我们对破坏者可以善意推断,对管理员却不能善意推断?这本身就是将政策漏洞转移到管理员自身的一种责任推卸。--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08:29 (UTC)

Help us test the VisualEditor prototype

This version of Visual Editor should support most of the modern browsers but was tested mostly on Firefox, Chrome and IE9. We do support IE8 as well, but not IE7 (yet). The editor isn’t internationalized yet, but will be with the next release.

mw:Special:VisualEditorSandbox 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4:55 (UTC)

不知道能否模仿Dreamweaver将其设计为可编辑的代码和实时视图并存的形式呢?这样能同时满足熟悉和不熟悉代码的两类人群的需求,还能避免编者在左侧实时视图栏使用代码。现在右侧的代码栏是无法编辑的,如果可以实现并存就能引入表格和其他效果。--I.R.A.·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09:37 (UTC)

对输入法输入很不适应,只能一个字一个字输入,中英文同样,不用输入法就没事了--Cwek (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11:17 (UTC)

参考文献代码(或模板)和{{来源请求}}的维基代码模式下不能显示,但在JSON模式和HTML模式中正常。--I.R.A.·留言 2011年12月14日 (三) 13:37 (UTC) FF配XP繁体仓颉不能输入。卍田卐Justincheng12345 2011年12月14日 (三) 13:51 (UTC)

winXP+ff谷歌拼音无法输入中文--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2月15日 (四) 01:53 (UTC)
另外,这个功能会吸引很多百毒百科的用户们,所以大家如果有五笔输入法的就欢迎在下面评论。——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1年12月22日 (四) 02:29 (UTC)
更新: Ubuntu 11.10,Firefox 9,FCITX输入法,可以打到字。——百谷虎山寨人 (留言) (编辑历史) 2011年12月23日 (五) 10:36 (UTC+8)
已经报了mw:Visual_editor/Feedback#the_input_support_for_Chinese_isn't_very_wellbugzilla:33309bugzilla:33076,希望能解决,可能它的输入框只能接受一个字输入(外国人没用IME,都是一个一个字输进去的),不能整串输入,还有,如果要实现现在编辑器的所有功能(像插模板之类的),这个可视化编辑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的。--Cwek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02:56 (UTC)
这个bug最早可是日语用户报的~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08:57 (UTC)

hideH/F真被滥用了

刚才去Wikipedia: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7次翻某人的投票,进去一看,没发现投票在哪里(本来期望一打开就有一大片红的绿的)。仔细看看,投票区的内容被隐藏起来了,于是点开,还是没看见投票的内容。再看看,里面投不同选项的又被隐藏起来了,还得再点开才能看到。可是我不知道那人投了什么票,只好都展开,然后在页面中查找名字。我真想不到这都hide起来有什么好处。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12日 (一) 10:02 (UTC)

应该是整理与美观之用,您也可再不变动本文情况下,变更版面设计(去除不必要的hideH/F)。--♪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0日 (二) 09:38 (UTC)
一些人加上,另一些人去掉,这没意思嘛,讨论出一个意见来哪些该加哪些不该加最好。Liangent (留言) 2011年12月22日 (四) 12:19 (UTC)

模板:中国历史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12月24日 (六) 12:00 (UTC)之前加入的。

发起2012年中文维基年会讨论

~~发起者中止动议~~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1年12月27日 (二) 00:00 (UTC)之前加入的。

维基媒体今天怎么老上不来?

西安电信老是半天打不开维基媒体的页面(http和https都不行),倒是间歇性的能访问几秒。这不先找了个HX物将就着上来了= = --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1年12月27日 (二) 04:50 (UTC)

刚刚维基百科也访问不畅,现在又没事了--Cwek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06:48 (UTC)

建议新增特色主题首页

有特色条目、特色列表、特色图片,总该有个特色主题首页吧?很多语言版本都有了,看起来并不差。--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06 (UTC)

话说有没有人知道英文维基的专题里随机条目/图片是怎么来的。。--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13 (UTC)
根据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普遍的作法,是看主编者想放哪个条目就放哪个条目的。--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15 (UTC)
因为目前大家对于专题参与度太少,如果每个主题里面都要搞特色条目候选,不知道要选多久。--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17 (UTC)
是啊,所以我很担心特色主题首页的参与度。--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24 (UTC)
基本上只要选“特色”或“优良”多少会出现那种盲目投支持的用户,但如果要深入专题的投票可就不一定了。所以问题不在没人关注特色主题首页,而是投票理由问题。--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37 (UTC)
大家认为现时有哪些主题首页有潜质当选特色呢?如果只有一两个甚至没有,现阶段创立此制度的意义不大。--沙田友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6:12 (UTC)
至少有人定期管理(其实一人已足够),但70%主题页都是建好后被废弃--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6:51 (UTC)
要不要利用春节召集大家来整顿?不记奖的制度。--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04 (UTC)
这个好--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04:34 (UTC)
但得把大家都找到才可以……。--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7日 (二) 12:06 (UTC)

这个页面好像HW做过。--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05:53 (UTC)

怎么未维基化页面和需清理条目少了这么多?

记得几个月前这两个数目都有上四位数吧--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12月27日 (二) 12:15 (UTC)

确实下降了很多,有人在做维基化。我知道的有User:KolymaUser:高晶--YFdyh000 2011年12月27日 (二) 17:12 (UTC)
但是质量并不是很好,常有加两三个链接就给把模板去掉了的事。--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28日 (三) 03:33 (UTC)

提议举办一次条目比赛

如果不愿意搞动员令,可以举办一次WP:条目比赛。--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24日 (六) 04:14 (UTC)

没有人参加,搞什么都是垃圾收场--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4:38 (UTC)
(!)警告Dragoon16c,你可以不赞同,但请你WP:文明乌拉跨氪 2011年12月25日 (日) 04:40 (UTC)
说出事实都叫不文明,至少比user:cobrachen文明许多?--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4:52 (UTC)
一开始Dragoon16c没有说错。但是牵扯到cobrachen,就是真居心有问题了。--Zhxy 519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05:04 (UTC)
才几个月没来又怎么了?条目比赛只是简化版的动员令,动员令能办的好条目竞赛自然办得好。--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5日 (日) 10:58 (UTC)
如果动员令频繁了,动员令就没有那么大效果了。我们不能为了追求条目质量和数量的增长而寄希望于增加动员令的频率上,这样只会适得其反。或许正因为动员令一年一届,才能有如此效果吧。至于其他的比赛竞赛,换汤不换药。何必把写百科搞得那么功利化,又是评奖又是竞赛,那和某百科写条目拿钱相比,莫非是五十步笑百步。--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2:59 (UTC)
比照奥林匹克运动会模式办理。--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02 (UTC)
不解。。莫非办动员令资格赛?--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3:29 (UTC)
  囧rz...每隔几年才办一次的意思。--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10 (UTC)
回AddisWang: 首先,功利性是持续贡献动力的保证,社群反思对内地网络百科全书的劣势时,一个重要论点就是维基没有积分制度。百度百科再烂,词条数目也比维基百科条目数多,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积分。其次,条目比赛所希望的只有质量,没有数量,一人仅能交一篇条目参赛,对社群的消耗小得多。再次,动员令最初都是一年两次,最近放缓成一年一次,但并不意味者冬季不能举办比赛。--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25日 (日) 15:05 (UTC)
一人一条目这个不错。乌拉跨氪 2011年12月26日 (一) 05:02 (UTC)
  1. 说真的,如果有一天维基百科也象某些百科一样搞起了积分制度,我很担心我还会不会留在这里。我们为什么要在维基百科写条目,那些旁观者不懂,我们自己还不懂吗?为了荣耀?为了奖励?为了炫耀?尽管维基百科可能有这样的人,但在维基的这样形式下,每个维基人写百科的出发点一定是好的。词条数目多有什么用,如果facebook不被屏蔽,会有今天的人人吗?我们是因为走的比别人慢,但绝不能为单纯的数量上超过别人,规模上超过别人,就放弃自己的想法,自己的模式。
  2. 我并不纠结于质量,我只是担心制度毁人。我看到有的维基人为了DYK的数量,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条目都拿去候选,是感到何等的悲哀,甚至有的维基人因为别人提出条目来源不可考便对维基的版权制度口诛笔伐,令人无奈。如果说质量,我觉得条目质量提升计划的模式更加符合维基百科的理念。
  3. 而对这个想法本身来说,我很担心评判条目的准则没那么明确,而且恐怕参与的人会很少。--AddisWang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7:16 (UTC)
楼上的仁兄说得很中肯,个人认为一人建立或完全改写一条从无到有的3万字节条目还不错,资料来源必须要有,但禁止去复制一堆书目名称贴上后不引用而敷衍了事……此类的。╴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05:51 (UTC)
赞成举办。--♪安可♫(与我对话 ☺) 2011年12月26日 (一) 17:14 (UTC)

AddisWang提出的问题值得深思。奖励是可以收到短期内的激励效果,然而想想未来更多因为拿不到奖就发生的争执、没有奖励的工作就不想进行的情况,以及维基无偿分享精神的丧失,社群付出的代价,恐怕得不偿失。比赛良性竞争可以,但我希望参与者抱着的是单纯的热诚,不是想得到奖励。条目改善则是唯一的荣耀,除此之外别无荣耀。--Reke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22:05 (UTC)

如果范围定得宽泛一点参与的人数还是会有的。个人认为即使只有两个人参赛也是值得的。--达师198336 2011年12月28日 (三) 03:43 (UTC)

问:关于百度图片

岁末之际

好久不见。开放IP创文权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是不是该有个表格还是统计让大家知道这段时间的成效如何?条目增长变化如何?所有用户破坏量增减如何?还有最近浮动IP在条目中进行小破坏的情形日益严重,需要解决方案才是,封禁和半保护治标不治本。--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5日 (日) 12:36 (UTC)

用户:Waihorace/IPcreate/20111225有关之情况、报告及结论-HW (留言) 2011年12月25日 (日) 14:30 (UTC)
日益有多严重?--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05:54 (UTC)
若要严格说应该是从以前就很严重了,看看VIP的存档吧。--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03 (UTC)
也是该报告这个方案详细执行情形如何--Honmingjun--铭均 2011年12月26日 (一) 06:52 (UTC)
是的,但HW的抽样报告才刚建立一天,无法证明什么。--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03 (UTC)
可以知道的是,由User:Waihorace/IPcreate/20111225与2010年某日Wikipedia:投票/开放IP创建条目权限/IP创建风险评估/20100927比较,创建的文章侵权数量依然差距不多,而且根据经验,开放前和开放后,条目质素没有明显的上升,或下降。开放了这个权限,只令到部分原本要开户建条目的人,免去开户的手续,创建一条条目的需要因此降低了30秒。-HW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10:10 (UTC)
这30秒无伤大雅。与其关心IP用户创文权,不如花时间锁定一个刚注册的新手,培育人才,为维基百科增加质量更好的条目,同时挽留老手。这样的投资效益远超过一个注册所浪费的30秒。--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7日 (二) 12:04 (UTC)
导师计划原本就是让一些愿意贡献而又不懂贡献的新手来参与求助的。最可惜的是,计划已实行一年,一名经过完整培训过程的新手也没有。或许,我们应该考虑重新设计MediaWiki:Welcomecreation?-HW (留言) 2011年12月27日 (二) 14:26 (UTC)
在一开始注册时欢迎辛维基人的模板中加入有关连结如何?这样就能确保每个新手用户都有看到有关导师计划资讯。--KOKUYO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14:12 (UTC)

HW的抽样报告

“条目增长变化”由此可知,动员令的昙花一现后条目增长变化还是退步到以前。现在重点要放在挽留老维基人,IP创文权影响极小,而且每月代理IP机器人破坏频率忽高忽低,或许应该改变策略,关注于IP用户的小修编。--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6日 (一) 15:15 (UTC)

要挽留老维基人及增加新人,大家应少说话,多做事,不是搞针对,投反对票--Dragoon16c (留言) 2011年12月26日 (一) 17:05 (UTC)
那阁下现在不也是?  囧rz...-- 喵虎 Tiger好久不见 2011年12月27日 (二) 12:00 (UTC)

总之

看到标题及讨论内容之差异,我不想再说什么了。--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04:17 (UTC)

很正常。维基上的讨论,大多数都是不了了之的。--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12月30日 (五) 10:53 (UTC)

Talk:哥德巴赫猜想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老是有新手贴上一堆看上去比较乱的公式,但不至于是破坏吧。我认为需要专家引导一下,搞清楚是什么编辑,不应删除(都已经好几次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12月28日 (三) 10:42 (UTC)

  囧rz...感觉留着不管就行--铁铁的火大了抓兔子啦,抓兔子啦…… 2011年12月28日 (三) 11:42 (UTC)
哥德巴赫猜想孪生素数里的那个长期原创研究爱好者,因为哥德巴赫猜想条目被半保护到12月28号才一直在讨论页里面继续贴他的研究。顺便请参考这个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12/13#Talk:哥德巴赫猜想--Mys 721tx(留言) 2011年12月30日 (五) 05:44 (UTC)
那也只是推荐可能放到条目中的内容,而且不一定是纯粹原创,也可能是从某某书上抄来的。加上新手对维基方针不了解、不会用公式之类情况,不应在没有交流的情况下武断删除。记得以前有一位编辑还就若干公式的问题与那人讨论了一下--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12月30日 (五) 10:46 (UTC)
Special:用户贡献/Qdxinyu。恐怕远远不止推荐放到条目中吧,请顺便用User:Qdxinyu所添加内容中的公式作为关键词在Google中搜索,众多与此位用户用户名相同或相近的用户在若干论坛中大量张贴此类内容。另外参照2008年zh讨论页中留言User talk:Qdxinyu#请勿在哥德巴赫猜想条目中加入原创研究以及2009年其en讨论页上的留言en:User_talk:Qdxinyu#Goldbach's conjecture,我认为有必要怀疑其持续试图在条目中添加此类内容的目的。--Mys 721tx(留言) 2011年12月30日 (五) 11:38 (UTC)
既然如此,且有限的警示未受回应,也是维基百科常态,那就不多说了。--管闲事Inspector留言2011年12月31日 (六) 11: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