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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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的删除现象已令主流传媒不满
- 出自一个以吐嘈搞笑和讽刺而出名的节目:
- [1]
- [2]
- 实际对白:(粤语口语)“头先嘅事就好似维<消音>上面啲条目咁,自动河蟹咗段record当无事啦!”—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动画的翻译可以当作该电视台的正式意见吗?这看做是翻译人员运用时事梗恐怕比较恰当。--祥龙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6 (UTC)
- 我没说是该电视台的正式意见,只是指出主流传媒有人表达了不满声音。另,根据网典,ANI-WAVE的编辑更具名点出维基对动画资料的记录不公。—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电视台的意见也不见得是这个媒体的意见,如我前述所提,这可能只是在运用时事梗而非在表达意见。--祥龙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这说太横了吧。若不是先有这事发生了,作为原文本,哪又何来引用原文本的这个梗?运用了一个梗,亦表示著梗的原文本(即本来对维基河蟹条目的不满)这种意见是存在,不是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阁下恐怕是误解我的意思。会有这种时事梗,的确表示社会上有这种意见存在,然而虽然这个梗被这个媒体所使用,但并不能轻易就直接认为这就是这个主流媒体本身的意见。阁下从动画字幕中出现这些字句,就直接推断“维基的删除现象已令主流传媒不满”,似乎有点太武断了。台湾有个全民最大党的节目,里头会对台湾社会上与政治上的各种现象都诙谐一番,难道就可以推断出这个节目对那些被他诙谐一番的对象都有些不满了吗?--祥龙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2:03 (UTC)
- 这说太横了吧。若不是先有这事发生了,作为原文本,哪又何来引用原文本的这个梗?运用了一个梗,亦表示著梗的原文本(即本来对维基河蟹条目的不满)这种意见是存在,不是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电视台的意见也不见得是这个媒体的意见,如我前述所提,这可能只是在运用时事梗而非在表达意见。--祥龙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我没说是该电视台的正式意见,只是指出主流传媒有人表达了不满声音。另,根据网典,ANI-WAVE的编辑更具名点出维基对动画资料的记录不公。—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意见 - 看过未经证实的网上留言,某位在某网站张贴被指诽谤某公司的文章而导致该网站被入禀香港法院控告的“前维基人”,在某电视台任导配。--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8 (UTC)
- (!)意见 - 我也看过未经证实的消息,指阁下多年来一直力撑不合理的提删,并且为人不公,对维基规则的挪用又选择性,曾被不只一个前维基人点名批评。至于香港诽谤法入禀之儿戏,当中的不少"笑话",真的被恶意诽谤的帮助不到,说事实则可被控诽谤,烦请做好功课再拿这点来说。—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你拿旋风管家的字幕来当主流传媒来讲是要给人笑话吗?(何况还可改图)删除的是凭讨论,有共识自然会处理。维基百科不是你爱创建一些广告、关注度低或原创研究的地方。—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9 (UTC)
- 首先,看过视频不是改图。第二,什么是广告、关注度低或原创研究?目前维基对这方面的定夺真的没有问题?—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改图也只是其中嵌字幕的人拿时事梗来讲,你认为这能代表主流群众的不满?还是说这是嵌字幕的人的意见?—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你这回应只是继续丑化对维基不满的声音(我没说是代表"主流群众",只是指出"主流传媒中的人也有不满",见上方对祥龙的回复),但你对于问及维基本身目前对广告、关注度低或原创研究的定夺,真的没有问题?这问题却完全回避。—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反正你一有人回应就攻击说是丑化,我就事论事,你要说关注度不就是上面正在讨论的吗?我又何必在讲一遍?不高兴你自己也请栽进去。你下面写什么?不也在丑化维基人把他们说成不接受他人意见的群众吗?就算主流传媒中有人不满,没有足够理由说服大多数的维基人也是无法改变方针的。—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31 (UTC)
- 你抛出来的包括广告、原创研究不单是关注度,而且有提问你答一句在上方说了就无须让人看到你回避般。至于我是否丑化,其实我所说的维基人不是指每一个维基人,但在本讨论中发言去对反对声音作出种种点评的维基人是否在丑化,我相信本身是中立,不会来偏帮其他维基人或偏帮维基现行那对主流维基人有利的机制的中立人,自会判断。—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反正你一有人回应就攻击说是丑化,我就事论事,你要说关注度不就是上面正在讨论的吗?我又何必在讲一遍?不高兴你自己也请栽进去。你下面写什么?不也在丑化维基人把他们说成不接受他人意见的群众吗?就算主流传媒中有人不满,没有足够理由说服大多数的维基人也是无法改变方针的。—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31 (UTC)
- 你这回应只是继续丑化对维基不满的声音(我没说是代表"主流群众",只是指出"主流传媒中的人也有不满",见上方对祥龙的回复),但你对于问及维基本身目前对广告、关注度低或原创研究的定夺,真的没有问题?这问题却完全回避。—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就算不是改图也只是其中嵌字幕的人拿时事梗来讲,你认为这能代表主流群众的不满?还是说这是嵌字幕的人的意见?—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11 (UTC)
- 首先,看过视频不是改图。第二,什么是广告、关注度低或原创研究?目前维基对这方面的定夺真的没有问题?—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你拿旋风管家的字幕来当主流传媒来讲是要给人笑话吗?(何况还可改图)删除的是凭讨论,有共识自然会处理。维基百科不是你爱创建一些广告、关注度低或原创研究的地方。—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39 (UTC)
- CCTVB翻译一向是是但但--太刻薄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6:47 (UTC)
- 这套是叫好叫座,烦请做好功课再拿这点来说,虽然要做功课当中涉及维基人不喜欢但确是现实的一部分的信息来源。—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第220期《Ani-wave》
又一次,维基人面对批评声音就丑化它,即使不是说网上讨论等被他们一厢情愿说成不可信的声音,而是主流传媒这个被称为可信来源里发表的声音也是遭到丑化。看来即是像下方详细客观务实指出维基问题,因为批评了维基现状,恐怕也一样会被丑化。
- 相信大家都有浏览维基百科,现在…条目…也分了港澳和台湾的,但大家有没有留意到维基有些条目(例如:爆笑管家)似乎有点“重台轻港”的迹象呢?之前在这些条目中即使转回港版,译名和资料都只有台湾译名,香港方面有出版授权中文版漫画的译名都没有采用
- 应该说是“很多香港版资料都没记载,即使有人善意改正也会被删除”。虽然维基号称是网上的百科全书,不过由于人为的因数,大家也不要尽信维基哩,因为部分资料可能与事实有偏差”
其实越看下来,也不单止是香港的资料没记载、被删除,而是许多不合"主流维基人"心水的信息都会被删除,即使它不是广告、有人关注、可以查证、不是原创杜撰。—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你对维基百科不满和失望的话建议另设自己的主题维基如香港动漫大典Wikia,这样就不用受到其他文化区域的用户骚扰和被执著于缺乏符合维基百科可查证来源的要求,以上。--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7:27 (UTC)
- 又再次看到这种维基人说得面无羞耻的说法。难道其他主题Wikia收录了,等于维基百科无责任提供可靠的资信给用户?可靠的包括了资料要新,包括了现在有不少人留意、有不少人需要查询的要有。维基人再一次示范如何把责任推给其他人或网站,丑化批评声音,然后继续把维基的问题毫无羞耻的说的很合理似的。
- 另外,虽然以动漫为例,但翻过一些讨论后,看到维基的删除问题已不单单是动漫,许多种类的信息亦曾经或正在遭殃中。—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为什么Wikia就不可以提供可靠的资信给用户?有些资讯如动漫游戏人物和详细设定介绍本来用词就太过in-universe和动漫向,仅仅动漫迷才看得明,特别是里面的专用名词由于不可能在WP成立到一个条目,例如游戏王GX角色列表中的“二年级时从欧西里斯红晋升到太阳神黄”,什么是“欧西里斯红”?什么是“太阳神黄”?对作品没认识的人看到就一头冒水,但有人在WP为他们建条目应该很快就被提删吧,如果是要看过作品的人才懂的资讯,那么你一开始写的时候是为了给同好复习用的吗!?所以我可以给你的建议就是去主题WIKI你想写多详细就多详细,WP的管理员不会管你关注不关注,WP的动漫条目就浓缩到需要最低的管理更新和可靠第三方来源能佐证的程度就算了,在WP的动漫游戏条目的外部链接一节连接到相关主题WIKI是被鼓励的。P.S. “面无羞耻”这种字眼我不会给予过多容忍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1 (UTC)
- Wikia当然可以提供可靠的资信给用户,我从没说过Wikia就不可以,请不要曲解我的发言。但为什么中文维基就不可以提供有关的可靠的资信给用户?条目内容写得不好,要看过作品的人才懂,那是改善条目的问题,而不等于可以作为支持中文维基现行关注度标准中不合理部分的借口。另,如果你不是面无羞耻而我犯了恶意假定我可以收回。我的意思本来是指一些维基人只把责任推在别人身上而后对维基本身的错误或问题不去正视,认为那些错是对的,并以此自满转移对维基改善或修正的责任。但对于Mewaqua的恶意假定(见上方"事实的另一面"帖区中)又是否给予同样程度的容忍,阁下会如何处理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不要以别人的过错正当化自己犯下的同样过错”,恶意字眼一出第3者对你的观感就会掉到极差的地步,特别是你在谈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时。我的意见已经很清楚,WP这边的动漫游戏条目越简洁越好,更深入的涉及到作品里面的世界观(特别是来源都是第一手的)和播放时间表(需要fans更新的作业式资讯)就留给主题Wiki详述。--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27 (UTC)
- 我是认真的问你阁下对Mewaqua如何处理。我在翻大家的讨论纪录时,即使看得不仔细,却足已发现Mewaqua在恶意假设、双重标准这方面给人印象。
- 另外,配音员条目不等于动漫游戏条目。而阁下对动漫游戏条目的意见,没有被公平运用来处理目前维基的动漫游戏条目,不是维基共识,不见得阁下强调这个意见对目前争议的改善之讨论有何帮助。—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刚翻了一下,为何中文维基要打出中文配音员是谁?英文、意大利语、日文维基都只打出原作播放时的配音员,以原作为重,若是作品译名还好说,中文维基真有必要把各家电视台的人各自配那些脚色写上去吗?这资讯的地区性会不会太重了?—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45 (UTC)
- 是阁下故意说失实的话?还是阁下对动漫缺乏认识,又没做过求证以致发表失实言论?又还是阁下对动漫缺乏认识,翻了一些当地没正式发行放送、没当地配音版的条目,引致阁下无心发表了失实言论呢?范例:[3]、[4]、[5]等等……—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我是查[6]、[7]、[8],讲什么当地没发送没当地配音我才不认为,我承认我查证不够多,你也收回你认为我故意说失实的言论。—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1:36 (UTC)
- 刚翻了一下,为何中文维基要打出中文配音员是谁?英文、意大利语、日文维基都只打出原作播放时的配音员,以原作为重,若是作品译名还好说,中文维基真有必要把各家电视台的人各自配那些脚色写上去吗?这资讯的地区性会不会太重了?—Ai6z83xl3g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45 (UTC)
- “不要以别人的过错正当化自己犯下的同样过错”,恶意字眼一出第3者对你的观感就会掉到极差的地步,特别是你在谈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时。我的意见已经很清楚,WP这边的动漫游戏条目越简洁越好,更深入的涉及到作品里面的世界观(特别是来源都是第一手的)和播放时间表(需要fans更新的作业式资讯)就留给主题Wiki详述。--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27 (UTC)
- Wikia当然可以提供可靠的资信给用户,我从没说过Wikia就不可以,请不要曲解我的发言。但为什么中文维基就不可以提供有关的可靠的资信给用户?条目内容写得不好,要看过作品的人才懂,那是改善条目的问题,而不等于可以作为支持中文维基现行关注度标准中不合理部分的借口。另,如果你不是面无羞耻而我犯了恶意假定我可以收回。我的意思本来是指一些维基人只把责任推在别人身上而后对维基本身的错误或问题不去正视,认为那些错是对的,并以此自满转移对维基改善或修正的责任。但对于Mewaqua的恶意假定(见上方"事实的另一面"帖区中)又是否给予同样程度的容忍,阁下会如何处理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为什么Wikia就不可以提供可靠的资信给用户?有些资讯如动漫游戏人物和详细设定介绍本来用词就太过in-universe和动漫向,仅仅动漫迷才看得明,特别是里面的专用名词由于不可能在WP成立到一个条目,例如游戏王GX角色列表中的“二年级时从欧西里斯红晋升到太阳神黄”,什么是“欧西里斯红”?什么是“太阳神黄”?对作品没认识的人看到就一头冒水,但有人在WP为他们建条目应该很快就被提删吧,如果是要看过作品的人才懂的资讯,那么你一开始写的时候是为了给同好复习用的吗!?所以我可以给你的建议就是去主题WIKI你想写多详细就多详细,WP的管理员不会管你关注不关注,WP的动漫条目就浓缩到需要最低的管理更新和可靠第三方来源能佐证的程度就算了,在WP的动漫游戏条目的外部链接一节连接到相关主题WIKI是被鼓励的。P.S. “面无羞耻”这种字眼我不会给予过多容忍的。--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1 (UTC)
- 我没兴趣管别人的事,有人对我说难听的话我就只针对那个人,就算在现实世界都是一样的,你打人一拳然后对那个人说你被别人打过一拳,叫被你打的人去找打你的人算账(ry。配音员如果是主要活跃于动漫界就让综合动漫WIKI收录算了,系,那个人可能做过别的范畴的事,而那个在WP都有一遍条目,很简单,用即时的外部链接连去WP的条目的url,如果是WIKIA就更简单:[[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或[[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條目名]]或者像Final Fantasy Wikia做个{{w}}模板省下更多的代码。--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56 (UTC)
- 1.见下段“海纳百川,有容乃大”;2.香港配音员绝不是属于动漫界,绝大部分都同时要担当动漫及真人演员的配音,这点证明阁下对香港配音认知的不足,却要自命是判官去判定别人的资信的价值。素仰阁下不喜欢负面形容词来形容阁下,但这做法在其他人眼里会不会觉得是自大或狂妄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我诚意奉劝你不要随便标签或预言对方会怎样被第3者标签或评价(例:判官、自大或狂妄),这样对讨论完全没有帮助。我有我的立场,我不需要为了讨好对立者的目光而改变自己的立场。还有既然你的IP不是浮动就不用刻意用unsigned模板,直接用4条~~~~就够了,这样不必要地增加了签名的长度。--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4:30 (UTC)
- 1.见下段“海纳百川,有容乃大”;2.香港配音员绝不是属于动漫界,绝大部分都同时要担当动漫及真人演员的配音,这点证明阁下对香港配音认知的不足,却要自命是判官去判定别人的资信的价值。素仰阁下不喜欢负面形容词来形容阁下,但这做法在其他人眼里会不会觉得是自大或狂妄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我没兴趣管别人的事,有人对我说难听的话我就只针对那个人,就算在现实世界都是一样的,你打人一拳然后对那个人说你被别人打过一拳,叫被你打的人去找打你的人算账(ry。配音员如果是主要活跃于动漫界就让综合动漫WIKI收录算了,系,那个人可能做过别的范畴的事,而那个在WP都有一遍条目,很简单,用即时的外部链接连去WP的条目的url,如果是WIKIA就更简单:[[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或[[wikipedia:維基百科的條目名|條目名]]或者像Final Fantasy Wikia做个{{w}}模板省下更多的代码。--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08:56 (UTC)
- (!)意见 - 我两日前在另一标题问112.119.172.24“‘不用善意推定’要受何种惩罚,可有方针指引依据?”至今,在本标题一开首就说“维基人面对批评声音就丑化它”的ip用户仍未给我答案啊。--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0:46 (UTC)
- 早已在“事实的另一面”段落下回应了。文字现在于“再论所谓“关注度”和“Notability”,“特笔性””这分段标题之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意见 - 我两日前在另一标题问112.119.172.24“‘不用善意推定’要受何种惩罚,可有方针指引依据?”至今,在本标题一开首就说“维基人面对批评声音就丑化它”的ip用户仍未给我答案啊。--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0:46 (UTC)
reAI,re同舟,有些人开始就来一句“维基人面对批评声音就丑化它”,好像自己不是维基人似的。这种浪费时间的讨论゙不是举出实证讨论什么东西不应该删除,对维基和维基人都没有好处,你们就别浪费时间在上面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0:53 (UTC)
- 我开始是引述出非维基人的批评或不满,当中有讽刺式的概指,也有较具体的说明问题(如《Ani-wave》的编辑)。而,其他维基人丑化这些批评声音,是随后的结果。说成是“开始就来一句”,与事实不符。—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2.119.173.45(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3日 (日) 05:44 (UTC)加入。
- 《Ani-wave》条目的编辑未见有严重问题,《Ani-wave》的编辑说了什么我不知道。说白了,我通篇看完根本不知道搞什么。—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01:01 (UTC)
我插入一句,事情大部分有关CCTVB的旋风管家嘛,我就知道某组的某人本身自己也在三色台担任此片的顾问,属于当事人兼利益相关者。嗯,hayate目前是只有他们一组人在干啦。我们?我们早不干了。至于他们水平如何,我不便多评论,只是,他们被找去给当顾问了,显然也会影响到电视台的翻译水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0:39 (UTC)
- 我觉得口语对白的翻译品质非常不错,从未试过这么好的。看民网们的反应就知道。我觉得像“已令主流传媒不满”明显有误导成分。我也看过一些简化字母语使用者组成的网上字幕组所制的简化字字幕和他们的繁体字字幕,他们的简化字字幕固然有待改进,而他们的繁体字字幕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当然,我认为这批新的导配、顾问、翻译是有在网上字幕组的基楚上改进出现在的口语对白的。出个题目给你,“仮想生命体”的中文应该翻译成什么会较好?--LungZeno(talk) 2011年2月2日 (三) 17:13 (UTC)
有关“爱好者网站”之定义
希望各位可以定夺何谓一个“爱好者网站”,如本人新设的MIGHTY MOUTH条目,就被此人冠上一个“爱好者网站”模板。
众所周知的是,所有关于音乐团体的条目,不论中、港、台、英、美、日、韩,必然会有成员介绍,各个条目一直也如此,其他不同语系版本的维基页面也如此,并一直相安无事。本人在设此页之前,条目之编写也有参照其他音乐团体之条目,如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等,亦参考过本条目之韩文版,有关此点,本人亦有在talk:MIGHTY MOUTH中有所提及。
可是,管理员妙诗人君却将本人的理由倒行逆施,并将“爱好者网站”模板套用到本人作出举例的Wonder girls, After School两个条目之上,实在有点匪而所思和不胜其烦。事实上,管理员仅在条目挂上模板,但又没有陈明其理由、理据,又或提出编辑指引,这只会让编辑者将会无所适从,“轶事与未经证实的评论、不合适的列表和连结的收集等”也不存在于现行页面上,因此我不明白该位管理员的用意何在,也有点无凌两可,仅被个别人士将条目冠以“爱好者网站”之批判,亦对编辑者有不公平之嫌。
另,管理员妙诗人先生对黄世泽一条目的判断亦明显有所偏差,过去,本人有感黄世泽条目有像新开稿以及宣传句语过多,遂放了个“请帮忙改善”的模板,并将“不经筛选”之内容移除,但却被此人单方地封禁,本人相当怀疑该位管理只的判断,“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一句是否不适用于黄世泽条目之内。
再者,按照妙诗人君的标准,他是否应该非常努力地穿梭于各个音乐团体网站去做巡查以及做“加模板”的动作?因为“爱好者网站”比比皆是,并非仅得以上所提及的三个条目。本人不明白是否由本人编辑的条目必然得到管理员妙诗人的关注,但此人也未免过分关注,从而做出很多矫枉过正之举,而此人也对本人似有偏见之嫌,还望各位关注。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1:28 (UTC)
- 身高、体重、爱好这种fans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4:55 (UTC)
- 我希望管理员日后在管理方面可以与编辑者有更多的互动沟通,事实上,管理员和编辑者可以有更好的协作关系,如各位发现条目有何问题,务请及时陈明,作为编辑者,绝不希望在作出追问才被娓娓道来理由,本人不认为自己的贡献很大很多,臭美也不是我的性格,但每位编辑者确实对维基都有贡献,书生我不是要怪责你,你也算有作出回应,像妙诗人管理员,他已经多次挂上模板拍拍屁屁走人就算,问他却又不答,这不但是对努力编辑贡献的人大泼冷水,亦让编辑者没有头绪。另外,也请关注黄世泽条目一直存在的问题,因为该个条目不但广宣过多,有像粉丝网站,也更像一个黄氏旗下的官方 / 官腔网站,特别是隐恶扬善这点,是该条目极其严重的问题。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7:48 (UTC)
- 奇怪,记忆中我只因有 IP 用户183.178.115.99在黄世泽一条目中人身攻击及破坏而封禁其 IP 一周,又何时影响到Dai Adoru 你呢?—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11年1月26日 (三) 22:40 (UTC)
- 要奇怪的是本人才是,现在我在这里谈的是“管理员指引欠奉的问题”,你跟我谈这个离题干嘛?但既然阁下要借题发挥,本人也不客气──如果阁下真的关心维基,又真的对每个个案都由衷出于关心,而不是仅仅为了满足编辑或管理数,即重视量多于质的达成,你应该在相关的对话页中了解清楚,本人早前忘记了密码,因此在维基有段时间是没有登入而编辑,但就被一些人将之转化为“以ip编辑是破坏”云云,但既然维基向来容许ip编辑,本人实在不明白为何有人可以对ip用户阴谋论,事实上,本人以ip编辑期间,贡献亦不算少,包括但也不限于个别用户所指“被ip破坏的条目”;而同样吊诡的是,妙诗人同样以极“人身攻击”和“破坏”等极其笼统的指控将本人的ip封禁,但如果各位要更了解清楚事件,可能会让各位感到诧异的是,所谓的“破坏”仅属编辑争议,以及将过多的广告句语移除,但就被此管理员以“破坏”为口实、又将本人对其质疑冠以“人身攻击”并将本人封禁,其箝制言论之举措就和黄世泽先生 (即User:Martinoei) 没有两样,而妙诗人公然让黄世泽条目不符合维基的水平、品质,又单方面封禁本人但同时却将不断3RR的黄世泽先生不予封禁处理,可见其执法水平的不稳。此外,是此人在怪谈一条目的处理,我会质疑此人不先作沟通又不挂上来源请求模板,便不动声色地将该条目的“节目停播”章节统统给删除,这是源于此人的宗教取向;另外,妙诗人声称的“封禁一周”也实不止此限,期间更私自将别人“加监”但同样未有言明其理据,妙诗人此人对维基的管理是否由衷,还是作为其箝制言论、铲除异己的手段,我很质疑(大家也对此人的背景资料、年龄、是否有实际的编辑经验、在维基的编辑贡献和编辑认知等多方面了解有限)。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2:37 (UTC)
- (:)回应稍稍扯开话题,如果是一名职业运动员记载体重、身高等内容,算是爱好者内容吗?假如该娱乐人士做过运动员,应否当作fans内容吗?--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7日 (四) 01:21 (UTC)
- 如果有提供资料来源,就不算是爱好者内容。小希~*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8:13 (UTC)
- (:)回应 一般没有问题,比如看广州亚运会官网介绍某位运动员,内容即为国籍、性别、出生时间、身高、体重,因为这五项是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参赛分级产生直接影响的因素,属于其职业特征。
- 准确地说,是否是Fans内容,不是完全由“是否介绍身高、体重”决定的,而是因为身高、体重、喜爱颜色、喜爱动物此类信息是经常出现于粉丝网站上却在正常媒体中少有涉及的。
- 即便是娱乐圈,如果是模特,那就通常有必要介绍其身高、体重,乃至其他详细数据,因为这是其职业特征,也是媒体常介绍的。如果某影星身高十分突出,受到媒体/公众关注,那也是可以在维基百科中提到的。但一般情况下,公众不会特别关注某明星的身高、体重之类,只有其粉丝会尤其追捧。--∰ 黑目观世界 ⌘ 2011年1月27日 (四) 08:24 (UTC)
- (!)意见,只要有官方资料、媒体报导的话,就可以注明,但必须列明来源。小希~*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02:13 (UTC)
提议:将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由指引改为论述
- 原因:
- 指引一般是具有帮助社群性质的非强制性、推荐性条文,其内容应简洁易懂,没有一篇指引应具备14个汉字这样长的标题;
- 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是Wikipedia:破坏在某个极小领域的应用及推论,这更符合论述的概念。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8 (UTC)
- 论述是任何人都可以写的,不需要社群共识,而指引则不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6日 (三) 14:57 (UTC)
- (-)反对--达师 - 198 - 336 2011年1月28日 (五) 08:13 (UTC)
扰乱与封禁
- 争论焦点1:不属于破坏的扰乱行为是否会带来封禁?即扰乱本身是否会带来封禁?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7:54 --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7 (UTC)(UTC)
- 观点1:扰乱本身可能带来封禁,所以不属于破坏的扰乱行为可能带来封禁。
- 观点2:扰乱本身不会带来封禁,但存在一些其他原因导致某些不属于破坏的扰乱触犯了其他维基百科方针,所以不属于破坏的扰乱行为也可能带来封禁。
- 观点3:不属于破坏的扰乱行为不会带来封禁,所以扰乱本身不会带来封禁。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7:58 (UTC) 我的观点:介于观点2和观点3之间犹豫。——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8:01 (UTC)
- (!)意见,赞同虞海的意见。现时所谓扰乱不可直接做为封禁等惩罚用户的理由,而单纯在讨论中被认为“胡搅蛮缠”等皆不应被封禁。部分用户的心情或便利不能成为剥夺他人基本权利的理由。61.206.126.130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20:48 (UTC)
- (!)意见,有个别用户更会将一些编辑争议说成是“扰乱”,并笼统地向管理员投诉和他起争端的另一方人士,但往往又不能言清事情来龙去脉,这种企图抹黑他人利用管理员和行政手段“制裁”异己的行为,实应该制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2:43 (UTC)
- 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请书生来对他所处理过的“扰乱-封禁”做个归类,并举出典型事例。我们在这里讨论以后重新划分,确切地定义哪些扰乱必须通过封禁来解决,最后写入WP:扰乱并形成指引(如果观点1胜出,就比较麻烦,因为那样必须把它推为方针)。同时,WP: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最后一点里的那个 令人发囧的句子也就可以退役了。以后,就不再有“棘手封禁”的一说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09:35 (UTC)
- 因为观点2和3都是虞海的“免禁条款”,因为她即将被告到VIP,应该恨不得赶快通过才是。--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7 (UTC)
- (:)回应:放心好了,我的当前行为是受到当前的条款制约的。如果观点2和3通过,那么依照阁下的观点,那么也将被先封禁(依行为之日标准)后解封(依解封之日标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4:14 (UTC)
- 因为观点2和3都是虞海的“免禁条款”,因为她即将被告到VIP,应该恨不得赶快通过才是。--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7 (UTC)
- 我总共也没处理过几次扰乱的封禁。扰乱问题的本质是某用户用一些方式(破坏,不断重复相同观点或内容等)来达到他的某种目的,这种方式严重影响了社群的正常运作,牵扯了社群的太多不必要的精力,严重影响正常的条目编辑,在这种情况下,封禁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手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8日 (五) 08:03 (UTC)
- 根据书生所提,目前可能带来破坏的扰乱有:
- 构成破坏的
- 不断重复相同观点或内容(<--请讨论)
- 等(<--这都包括哪些?麻烦书生再来扩充一下)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8日 (五) 08:29 (UTC)
- 我总共也没处理过几次扰乱的封禁。扰乱问题的本质是某用户用一些方式(破坏,不断重复相同观点或内容等)来达到他的某种目的,这种方式严重影响了社群的正常运作,牵扯了社群的太多不必要的精力,严重影响正常的条目编辑,在这种情况下,封禁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手段。--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8日 (五) 08:03 (UTC)
问: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令人混淆的用户名会衍生一些关于用户名相似的维基人的利益问题”还是因为“蓄意忽略其他用户提出的更改用户名要求,并继续使用该账户”并“经讨论所达成的共识”操作?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7:21 (UTC)
- “不应该注册一个易于令人误会您是另一位活跃的贡献者的帐户,这可能会影响维基计划的运作”。--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月21日 (五) 18:03 (UTC)
- “因此我们会对您作出提醒,并建议您作出更改。”——哪点做到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8:27 (UTC)
- 该用户的讨论页竟然还是空的!——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8:28 (UTC)
- 而且Wikipedia:用户名#令人混淆的用户名准许的封禁只有两种情况:衍生利益问题和蓄意忽略其他用户提出的更改用户名要求。哪条满足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1日 (五) 18:32 (UTC)
- (!)意见不知道此人是否是傀儡还是真的新手?觉得在封禁之前还是要熬尽可能的沟通。如是新手不了解方针,那么沟通一下的效果会较好。--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20:40 (UTC)
- 问题在于,Mys72tx这用户名,实务上太容易与管理员Mys721tx混淆,这种名字是不应予以批准使用。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7:50 (UTC)
- 问题在于,不能给管理员这个“便宜行事”的权力,如果管理员ban人可以不按方针走,那管理员想封谁就封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09:23 (UTC)
- CU结果出来了,各位有兴趣可以翻存档m:SRCU-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2日 (六) 09:32 (UTC)
- 是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但鉴于该用户尚未作出破坏,请将其解封否标记为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以观后效。——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0:24 (UTC)
- 我不明白,是不是不用Mys72tx作为用户名就不能编辑维基百科?是不是以前疑似影X者一些没有编辑记录的账号被封禁是冤枉,要找管理员算账?我在此对User:虞海近期的吹毛求疵表示不满。--Mewaqua 2011年1月22日 (六) 11:04 (UTC)
- (:)回应:
- 是否不用Mys72tx作为用户名就不能编辑维基百科,与你无关,与我无关,那是wong lowang的编辑习惯问题。你我可能会不理解,但这并不是我们将自己的编辑习惯强加在wong lowang身上的理由。更不能因为别人的编辑习惯不符合自己的逻辑就将其封禁。
- 疑似影武者的一些账号被封禁是冤枉,不牵扯我的利益。但如果被我看到了,我会一并提出。
- 并非我非要抓住管理员的小辫子不放,也不是我跟管理员有仇,而是中文维基的社群在处事时从来不按方针走(对待一些方针视而不见,对待另一些方针见风就是雨,甚至把一些没通过的方针作为依据用),这个状态必须改变。书生对Mys72tx的封禁是错误的,即便Mys72tx确该封禁。我们并不会去追究书生的责任,但这是基于善意推定造成的,不代表改封禁没有错。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4:56 (UTC)
- (:)回应:
- 的确是有指引如果注册用户在一个月以内未有作出过破坏性编辑的话就不需要以不适当用户名为由回报或封禁,但已被封禁用户的傀儡账户是不受这指引保护的,管理员是有权即时封禁被查出是被封禁用户的所有傀儡户口。--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1:28 (UTC)
- 那么请先解封Mys72tx,再以已被封禁用户的傀儡账户为理由对其重新封禁。总之,不能以一个稀里糊涂的理由封禁Mys72tx。——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4:56 (UTC)
- 我不明白,是不是不用Mys72tx作为用户名就不能编辑维基百科?是不是以前疑似影X者一些没有编辑记录的账号被封禁是冤枉,要找管理员算账?我在此对User:虞海近期的吹毛求疵表示不满。--Mewaqua 2011年1月22日 (六) 11:04 (UTC)
- 是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但鉴于该用户尚未作出破坏,请将其解封否标记为User:wong lowang的傀儡,以观后效。——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0:24 (UTC)
- CU结果出来了,各位有兴趣可以翻存档m:SRCU-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2日 (六) 09:32 (UTC)
- 问题在于,不能给管理员这个“便宜行事”的权力,如果管理员ban人可以不按方针走,那管理员想封谁就封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09:23 (UTC)
- 问题在于,Mys72tx这用户名,实务上太容易与管理员Mys721tx混淆,这种名字是不应予以批准使用。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7:50 (UTC)
- 强烈抗议管理员这种滥用管理权限的行为。有这种事件作为基础,接下来就是越来越多的管理员直接无视规则,径自行事。60.240.101.246 (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1:14 (UTC)
- 管理员滥用管理权限的行为早就是中文维基的惯常,不需要这件事作为基础。Fortunately, 目前管理员滥权基本都是出于善意;Unfortunately, 大多数社群成员因为管理员滥权出于善意就纵容、承认、支持这种方式,从而使中文维基制度紊乱,同时阻碍了方针本身的发展。——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5:02 (UTC)
- 已经完全按照您的要求重新封禁该帐号并修改用户页的封禁说明,应该不会再有什么程序漏洞了吧?如果还有的话,请您不吝指点,谢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月22日 (六) 16:28 (UTC)
- 谢谢!
- (~)补充,其实还有个“小”问题:“此用户被确认是User:wong lowang(对话·贡献·封禁记录)的傀儡,并做出破坏。”似乎应改为“此用户被确认是User:wong lowang(对话·贡献·封禁记录)的傀儡,且wong lowang已做出破坏。”(因为Mys72tx本身并未做出破坏。)不过这将是个“大动作”,因为这意味着存在两种潜在的被封禁的原因:一为违反WP:封禁(绕过封禁),另一为违反WP:傀儡(多重投票等)。{{SockpuppetProven}}将被split。
- 那样做将有很大的工作量,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是更改{{SockpuppetProven}}的措辞,使得它听起来更加含糊其辞,并能作用于更多的情况。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7:48 (UTC)
- 已经完全按照您的要求重新封禁该帐号并修改用户页的封禁说明,应该不会再有什么程序漏洞了吧?如果还有的话,请您不吝指点,谢谢。--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1月22日 (六) 16:28 (UTC)
- 管理员滥用管理权限的行为早就是中文维基的惯常,不需要这件事作为基础。Fortunately, 目前管理员滥权基本都是出于善意;Unfortunately, 大多数社群成员因为管理员滥权出于善意就纵容、承认、支持这种方式,从而使中文维基制度紊乱,同时阻碍了方针本身的发展。——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2日 (六) 15:02 (UTC)
御景柚季
如果确实“已被封禁用户的傀儡账户是不受这指引保护的,管理员是有权即时封禁被查出是被封禁用户的所有傀儡户口”的话,用户:御景柚季就应该立即被封禁了。否则就成了双重标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08:02 (UTC)
- 对于阎魔爱,饭桶个人的意见是:如果确实没有破坏,可以解禁User:阎魔あい,同时封禁User:御景柚季。饭桶渴望而又渴望,渴望阎魔爱能够成为影武者哥哥的善表。--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0:18 (UTC)
- 我感觉是User:虞海正在朝“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的方向走,就是为了“不要双重标准”,把其他人扯下水。--Mewaqua 2011年1月23日 (日) 10:31 (UTC)
- 如果我的办法正在朝“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的方向走,那么你说应该怎么办?有些伤疤揭下来会很疼,但不揭下来它就永远长不好。——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11:43 (UTC)
- 饭桶的确认为阎魔爱的账户状态是极不正常的。但是这种不正常的状态不完全是阎魔爱的责任。所以,饭桶才没有立即封禁User:御景柚季。--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0:50 (UTC)
- 在下认为User:阎魔あい应解除封禁,User:御景柚季亦不应封禁。上述二用户是对中文维基百科管理有贡献的人士。61.206.126.130 (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5:54 (UTC)
- (!)意见本人认为:封禁的中心思想就是“保护维基百科免受破坏”,除此之外任何封禁都是不适当的。现在的User:御景柚季不管是不是符合被封禁的条件,都不该被封禁,因为与封禁方针中的“封禁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而绝非惩罚用户。”相矛盾,而这一条乃是封禁方针的总纲。--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7:00 (UTC)
- 问题是其他用户怎么办?那些本身并未做出破坏的已作破坏的用户的傀儡。如果出现了双重标准,很容易造成“怨恨”(这对防止维基遭破坏可不利)。如果不封禁御景柚季,就应当修改方针,使得御景柚季的不被封禁合法。同时,由于方针的时效性原因,理论上应当将其封禁后解封。封禁的理由是按照以前的方针封禁,解封的理由是按照修改后的方针接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17:24 (UTC)
- (!)意见鉴于“封禁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而绝非惩罚用户。”是已有的方针的一部分。故不应该再对其封禁。建议修改方针:已被封禁帐户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坏之前不得对其封禁。傀儡使用超过3个月,条目编辑超过200(具体数目可再讨论)未作出破坏的,原帐户应当被解封。如何?请大家不吝赐教。--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8:45 (UTC)
- 其实我非常希望能够达成“已被封禁帐户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坏之前不得对其封禁”的共识,但是在一些相关的防治机制还不完善之时,只能委屈这些用户了。况且,阁下的想法与Wikipedia:傀儡中的“‘以新帐号重新开始’的做法只适用于旧帐号未被禁制或封禁的情况”这一论述直接相悖。所以当前的形势笔者我们只能封禁御景柚季。——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4日 (一) 09:59 (UTC)
- wikipedia:傀儡上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4日 (一) 03:10 (UTC)
- (!)意见鉴于“封禁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而绝非惩罚用户。”是已有的方针的一部分。故不应该再对其封禁。建议修改方针:已被封禁帐户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坏之前不得对其封禁。傀儡使用超过3个月,条目编辑超过200(具体数目可再讨论)未作出破坏的,原帐户应当被解封。如何?请大家不吝赐教。--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3日 (日) 18:45 (UTC)
- 问题是其他用户怎么办?那些本身并未做出破坏的已作破坏的用户的傀儡。如果出现了双重标准,很容易造成“怨恨”(这对防止维基遭破坏可不利)。如果不封禁御景柚季,就应当修改方针,使得御景柚季的不被封禁合法。同时,由于方针的时效性原因,理论上应当将其封禁后解封。封禁的理由是按照以前的方针封禁,解封的理由是按照修改后的方针接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3日 (日) 17:24 (UTC)
- (!)意见还有一点值得检讨封禁方针中“对于社群来说,永久封禁一个用户可被理解为完全禁止该用户进行编辑(如无管理员解封的话)。但在一般情况下,我们建议给该用户一个最后机会——在某段时间暂时解封该用户,并在被观察的情况下继续编辑,以确保他/她未来不再违反维基百科的政策。”在永久封禁之后的一般情况中明确指出要给用户的机会。貌似完全没有得到执行。--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4日 (一) 15:53 (UTC)
- 没错,管理员的眼睛永远是有色的,尽管他们没戴眼镜。——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4:30 (UTC)
- 我是阎魔爱,很高兴听到有人可以将我的旧账号解封,情况许可的话,我不需再代“御景柚季”这个化身去参与编辑(请参考原著)。不过我要说的是,那个旧账号密码被忘记了。--地狱少女阎魔爱 地狱绘马 2011年1月31日 (一) 14:02 (UTC)
大赦天下提议
- 现在是春节,又赶上维基百科创立10周年,我建议在此时候,解封影武者,不罢免moses。--<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8:43 (UTC)
- 你说的是特赦。大赦的话,应该解封所有账号,停止所有罢免案。--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00 (UTC)
- 我的意思就是解封所有账号,停止所有罢免案。只是举两个例子。--<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47 (UTC)
- 我再补充一下,大赦的范围不包括冒犯的用户名和傀儡。--<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54 (UTC)
- 我的意思就是解封所有账号,停止所有罢免案。只是举两个例子。--<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47 (UTC)
- 你说的是特赦。大赦的话,应该解封所有账号,停止所有罢免案。--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09:00 (UTC)
- (-)反对,不解任之提议请以投票决定,解封影武者则请社群投票后再决定-HW(留言 - 贡献) 2011年2月2日 (三) 09:27 (UTC)
- 依照有关规定,解封影武者不需要社群投票。任何一位管理员都可以执行解封,但应该事先知会Kegns。--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1:01 (UTC)
- (-)反对:维基百科的方针似乎不应该为某个节日或某个周年庆就改变。--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2月2日 (三) 11:38 (UTC)
- 提议快速关闭此讨论。--达师 - 198 - 336 2011年2月2日 (三) 14:58 (UTC)
- (+)支持。罪犯尚有自新条例之保护,应找机会赦免被长期封禁的用户,如重复破坏行为再另行封禁。Zh20110203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6:19 (UTC)
- 提议把此讨论快速加入站点通告中。--<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7:20 (UTC)
- 恕我不客气,这提议纯属胡闹。--Gilgalad 2011年2月2日 (三) 18:27 (UTC)
- (-)反对,一件一件事情应该弄清楚。要解封、要罢免,也应该一件件的讨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2月2日 (三) 22:49 (UTC)
- 在春节期间临时解封--玖巧仔●□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1:57 (UTC)
- (-)反对:只因为某个特别日而不问理由地赦免,似乎有些儿戏。-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2:11 (UTC)
- (-)反对:到时就算影武者改过向善,其他被解封可不一定改过向善,到时势必天下大乱。-- ★ 小虎 Tiger 2011年2月3日 (四) 03:04 (UTC)
- (-)反对:原因同上。小希~*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05:53 (UTC)
- (-)反对,一旦解封,大家会很忙。Martinoei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12:38 (UTC)
- (-)反对:请求各个用户解封后将不会破坏中文维基的合理判断。--铁铁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2月3日 (四) 16:41 (UTC)
- (-)反对:现行办法已有解封的相关机制,不需要叠床架屋。--章·安德鲁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16:23 (UTC)
- OK,请求退回,关闭此讨论。请不要再回复。--达师 - 198 - 336 2011年2月5日 (六) 14:45 (UTC)
签名形式与“Unsigned”显示结果相似是否恰当?
(*)提醒:请虞海发言后,要加四条毛毛虫。--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8:28 (UTC)
- 是说我吗?——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5日 (二) 09:01 (UTC)
- 明显就是—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9:55 (UTC)
- (:)回应Winertai,这应该是特意加的吧?这是很special的个性化签名!你没有看历史纪录吗?[9]-Berting L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40 (UTC)
- (:)回应;知道他是故意的啊,个人以为这种签名方式已经违反“请在您发表的意见末加上四条半形波浪号,以添上附有时间的签名。”的社群发言规则。强烈要求管理员解释这种签名方式有无违反格式手册或方针--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55 (UTC)
- 天地良心啊,我加的就是四条毛毛虫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5日 (二) 15:49 (UTC)
- 如果我使用Unsigned那就会成这样:一句话。—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5日 (二) 15:49 (UTC)加入。
- 您觉得几乎没有任何差别,极度混淆的两者,有利讨论吗?--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21 (UTC)
- (!)意见,除非签名中有在名誉、精神或经济上给他人带来损害,胁迫他人,侵犯隐私,诽谤中伤他人,猥亵,谩骂,种族歧视等侵犯性内容之外,签名方式应最大限度不受干涉。118.21.205.235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51 (UTC)
- 您觉得几乎没有任何差别,极度混淆的两者,有利讨论吗?--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1:21 (UTC)
- (:)回应;知道他是故意的啊,个人以为这种签名方式已经违反“请在您发表的意见末加上四条半形波浪号,以添上附有时间的签名。”的社群发言规则。强烈要求管理员解释这种签名方式有无违反格式手册或方针--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55 (UTC)
- (:)回应Winertai,这应该是特意加的吧?这是很special的个性化签名!你没有看历史纪录吗?[9]-Berting Li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3:40 (UTC)
- 明显就是—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9:55 (UTC)
(:)回应:个人以为该签名方式已构成管理上的混淆,特提之限缩签名限度看法。--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2:35 (UTC)
- (-)反对:此签名并未影响到我们认知这句话是虞海所写。—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5:08 (UTC)
- (:)回应:但此签名,对不明白虞海“个性化”签名的人来说,传达的讯息是:“虞海发言同时没有签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此签名方式若不限缩禁止,“Unsigned”将视同虚设。若用比喻,这是维基“公用符号”,恰如电子信箱账号之@。--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7:36 (UTC)
- (!)意见:问题出来了:请问在阁下看来,Unsign模板的目的、用处是什么?——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8:09 (UTC)
- (:)回应:目的因人而异,而不管目的如何,我只想请问您:“您的现在签名几乎等同:“虞海发言同时没有签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您能否定这点吗?您认为你签名中的“以上未签名留言...”字眼,与他人代处理Unsigned常用语法的“以上未签名留言由...”有何差别?--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10 (UTC)
- (:)回应:
- 如果连“Unsigned”的作用都不知道,就无谈“视同虚设”;
- 我否认“您的现在签名几乎等同:‘虞海发言同时没有签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这点,但至于这种签名方式的具体作用,我将在后面详述。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03 (UTC)
- 我认为您的回答一点诚意也没有,诚如其他维基人所言:只会玩弄文字游戏。--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04:20 (UTC)
- (:)回应:
- (:)回应:但此签名,对不明白虞海“个性化”签名的人来说,传达的讯息是:“虞海发言同时没有签名,而是由其他人所代”。此签名方式若不限缩禁止,“Unsigned”将视同虚设。若用比喻,这是维基“公用符号”,恰如电子信箱账号之@。--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7:36 (UTC)
- 囧rz……这是谁加的标题啊,谁说“Unsigned”显示结果完全相同啊?我倒是想让它完全相同来者,只可惜技术上不允许。——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6:34 (UTC)
- (!)意见:
- 我倒是认为应限缩签名“显示与实际不统一”的现象,那倒是真的能带来混乱。相信我,眞的能带来混乱。——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7:05 (UTC)
- (!)意见虽然被“骗”了好久,不过觉得困扰十分有限,社区不应该干涉过多。--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26 (UTC)
- 呵呵,对。我就是被骗得“不甘心”才提出此议题。如果大家都效法这种“骗”人语法,那不是一团乱?--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33 (UTC)
- (:)回应:没想到两位久经沙场的用户还会被“骗”,不过如果说阁下认为自签与补签所带来的含混能带来混乱的话,那么显示与实际不统一所带来的混乱就大得惊人了。举个例子,书生就曾错误地封禁j87j8787,搞到最后是不知j87j8787就是海藻脑袋。——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03 (UTC)
- (本行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于2011年1月26日11:05(UTC)加入。)比如如果出现下面的争议,应当怎么办呢:
- 那个自称是海藻脑袋的人是User:j87j8787,我才是真正的海藻脑袋。抗议User:j87j8787使用我的用户名。--海藻脑袋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1:11 (UTC)
- 对此,我们只能以方针的形式要求所有以非用户名为显示名称的用户都将其显示名称注册为傀儡,并在傀儡用户页中留下指向自己用户页的链接。——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18 (UTC)
- (海藻脑袋请事后与我联系以获取User:海藻脑袋的密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1:13 (UTC)
- 我觉得很可笑,1/26注册的“海藻脑袋”尽然说我抄袭他,可真是无言又乱语。并郑重警告虞海,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6日 (三) 12:38 (UTC)
- 瞧嘛,说出事立马就出事!这还只是注册了个前显示名称呢,就带来这么大的争议。这要是和小虎较真下去,还不得碰出个你死我活?所以说,能带来混乱的不是自签与补签所带来的含混,而是显示与实际不统一。——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4 (UTC)
- 另外,至小虎:“那个自称是海藻脑袋的人是User:j87j8787,我才是真正的海藻脑袋。”这句话那里说错了?“他”就是海藻脑袋啊?——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4 (UTC)
- 我觉得很可笑,1/26注册的“海藻脑袋”尽然说我抄袭他,可真是无言又乱语。并郑重警告虞海,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破坏。-- ★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6日 (三) 12:38 (UTC)
- 呵呵,对。我就是被骗得“不甘心”才提出此议题。如果大家都效法这种“骗”人语法,那不是一团乱?--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09:33 (UTC)
- (*)提醒,关于用户的签名、签名与昵称是否一致可受讨论,但不应牵涉任何无关用户、造成困扰,否则恐有违反Wikipedia: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之嫌。灯火阑珊处-点灯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1年1月26日 (三) 12:52 (UTC)
- 请(※)注意: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针对的是做出破坏的用户,其核心内容是“阐释观点”不能成为破坏的理由或借口。但User:海藻脑袋并未作出破坏。所以根本勿需担心。——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0 (UTC)
- 我指的是您。对这个议题我没有任何意见,不过您的行为并不妥当,也造成他人的困扰。希请您下次改用其它更好的方式表达意见。灯火阑珊处-点灯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7 (UTC)
- 问题是根据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我的行为并无不妥。同时,也并未造成他人的困扰。“阐释观点”到不假。扰乱?嘿嘿,我可不敢当。——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29 (UTC)
- 我指的是您。对这个议题我没有任何意见,不过您的行为并不妥当,也造成他人的困扰。希请您下次改用其它更好的方式表达意见。灯火阑珊处-点灯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7 (UTC)
- 请(※)注意:不要为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针对的是做出破坏的用户,其核心内容是“阐释观点”不能成为破坏的理由或借口。但User:海藻脑袋并未作出破坏。所以根本勿需担心。——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3:00 (UTC)
- 我是觉得社群是无权干涉虞海的签名要作成怎样,因为并没有违反规定。但我很好奇虞海兄这样做签名档有何目的?也许你觉得这样很有趣。但我自己的感觉,这只能让跟你一起讨论事情的人觉得十分困扰以及心情不好而已,甚至有时候我会因为这造成的混乱,很不想仔细看你原本可能很有价值的意见(但还是尽量努力看),这只有坏处,看不出有任何好处。只是以个人身份建议你把他改掉。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04:32 (UTC)
- 同意Ffaarr,个人看到“未签名的留言”这句话对其的留言就会有种很不爽的感觉,当然你有你的自由。--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04:42 (UTC)
- 解释到现在,总算有两位维基人看出端倪。我也郑重以个人身份,建议虞海兄能改一下签名。--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1:04 (UTC)
- (:)回应理由有三点:
- 对新用户,看到这样的签名,会感到容易接受、温和,因为看到“在互助客栈里混得那些人”或“跟我对话的那个人”也不过是“签名都不会签”之辈,从而勇于大胆提出意见;
- 对老用户,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故意设定的签名,从而意识到维基百科中具有反抗精神的人仍然很多,对当前维基百科方针政策不满的人大有人在,进而嗅出中文维基中潜在的一种“躁动情绪”和“不稳定因素”,然后自愿地广泛征求意见;
- 以上两点对维基百科永不停息、周而复始的换血起到推动、催化剂的作用;
- 该签名具备用户页、讨论页、用户贡献三大功能,比大多数人的签名还多出一个功能,从而最大限度地方便其他用户。
- 所以建议更多的人使用这样的签名。
- 我是觉得社群是无权干涉虞海的签名要作成怎样,因为并没有违反规定。但我很好奇虞海兄这样做签名档有何目的?也许你觉得这样很有趣。但我自己的感觉,这只能让跟你一起讨论事情的人觉得十分困扰以及心情不好而已,甚至有时候我会因为这造成的混乱,很不想仔细看你原本可能很有价值的意见(但还是尽量努力看),这只有坏处,看不出有任何好处。只是以个人身份建议你把他改掉。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04:32 (UTC)
- yours,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28 (UTC) (:-))
- yours,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28 (UTC) (:-))
- 对于不新不老或又新又老的用户会带来困扰啊~~ 。--Gakmo (留言) 2011年1月28日 (五) 01:46 (UTC)
- 不知上面您的结论,有何数据佐证?如果没有,我可以在您的内容上加“原创研究”吗?--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1:33 (UTC)
- 可以,相当可以。但别忘了,这不是条目。在条目中,“原创研究”是要避免的,但制定方针上,“原创研究”是一大支柱。想想吧,中文维基可以借鉴英文维基制定方针,英文维基借鉴谁去?除了借鉴旧有的,陈旧不堪的旧案例以外,就只能靠自己创造了。可以说,这个维基百科计划的建立就是基于Jimmy Whales的“共笔”这一原创研究上完成的,我们鼓励新用户勇于大胆提出意见的目的,也是让他们发动脑筋、原创研究。——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43 (UTC)
- 英文维基可以借鉴中文维基嘛。--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2日 (三) 10:53 (UTC)
- 可以,相当可以。但别忘了,这不是条目。在条目中,“原创研究”是要避免的,但制定方针上,“原创研究”是一大支柱。想想吧,中文维基可以借鉴英文维基制定方针,英文维基借鉴谁去?除了借鉴旧有的,陈旧不堪的旧案例以外,就只能靠自己创造了。可以说,这个维基百科计划的建立就是基于Jimmy Whales的“共笔”这一原创研究上完成的,我们鼓励新用户勇于大胆提出意见的目的,也是让他们发动脑筋、原创研究。——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1:43 (UTC)
- 不知上面您的结论,有何数据佐证?如果没有,我可以在您的内容上加“原创研究”吗?--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1:33 (UTC)
- 给大家一个参考:en:Wikipedia:Gaming the system。--达师 - 198 - 336 2011年1月31日 (一) 09:51 (UTC)
- 虞海可以在签名里面放个~~~~~然后以后用~~~签名。。我也被骗了~最近没怎么来,没仔细研究。。Liangent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7:15 (UTC)
- (:)回应:第一点有点问题,对于新用户来说,他们会觉得“连老用户都不加了,那我干嘛要加呢”?毕竟有的人喜欢低调嘛XD,但既然签名是必要的,就应避免让新用户误会。-Berting Li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02:13 (UTC)
- 老实说,这没什么好吵的。--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日 (二) 14:07 (UTC)
- 这个事情的确没有需要争执,这种签名型态就像是一般人常讲的奇装异服,标新立异,并不会妨碍社群与维基的正常运作,因此也算不上扰乱或者是破坏。不过,当事人也许觉得有其必要,但是产生的效果却很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对于其他用户的想法,身处一个社群,每个人也需要考虑到他人的意见和感受,多少要顾虑到一下是不是会对其他人产生困扰。然而,我们身处的现实生活当中,产生这种困扰感的人也是随处充斥,而每个人面对这种现象的处理方式也是见仁见智,当事人恐怕难以掌握,对于他所强调的理论或者是立场,很有可能传达出的反而是另外一个层面的声音,有人提到对于未来沟通的影响,不无可能。是好是坏,每个人心中都有把尺。无法接受的,建议多思考一下,你的容忍度需要磨练一下。-cobrachen (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4:30 (UTC)
- 我也觉得这样的签名蛮有个性的,且目前社群上使用这种签名的应该就只有虞海,大家都知道他是故意的,不会有“看到“未签名的留言”这句话对其的留言就会有种很不爽的感觉”的问题。虞海用签名表达他对现状的不满,大家应给予尊重。--靖天子~北伐、抗战、军统局/生物学提升计划 2011年2月2日 (三) 15:20 (UTC)
能否请求删除自己的讨论页
若有用户提出删除他自己的讨论页,请问要去何处申请呢?(不是清空讨论页,是删除讨论页。)--今古庸龙 (ten7728)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5:09 (UTC)
- (!)意见觉得以目前方针来看,除非有其他理由,否则不能单单因为用户提出而被删除。--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5:20 (UTC)
- 在什么理由下,用户可以请求删除自己的讨论页?英文维基、日文维基是否有开放用户申请删除自己的讨论页?--今古庸龙 (ten7728) (留言) 2011年1月31日 (一) 16:19 (UTC)
- (!)意见大多数的情况是:删除某些带有人身攻击的历史版本。删除整个页面是完全无必要的,因为只要用户活跃,它马上会被重建。--苹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5:33 (UTC)
- 速删标准中,其中一个是删除自己的讨论页。—ATRTC 2011年2月1日 (二) 15:44 (UTC)
- 不是吧?我只看到删除自己用户页而非讨论页。--苹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8:39 (UTC)
- 速删自己讨论页在以前的某次修订中取消了。--达师 - 198 - 336 2011年2月2日 (三) 15:00 (UTC)
- 不是吧?我只看到删除自己用户页而非讨论页。--苹果派.留言 2011年2月1日 (二) 18:39 (UTC)
问:维基百科不应该链接盗版网站
——Yuyuuny (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11:39 (UTC) 维基百科上关于joomla的栏目有很多盗版网站 http://zh.wikipedia.org/wiki/Joomla 中的中文网站有 http://www.52joomla.com/ 这个网站有大量的盗版模板和插件,严重违背了开源精神和知识产权,请立刻删除该网站—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Yuyuuny(对话|贡献)加入。
- 完成,另外这些问题外链自己移除便是-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30日 (日) 11:59 (UTC)
- (!)意见建议加入url blacklist。--HW(留言 - 贡献) 2011年1月30日 (日) 14:12 (UTC)
- 请提供url blacklist之连结。--安可(居住地:酒馆-职业:诗与歌之演者) 2011年2月1日 (二) 14:03 (UTC)
已回退Altt311对Wikipedia:傀儡的诸多修订
英文版的内容需要先达成共识后再写入。请在这里讨论已达成共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4日 (一) 10:04 (UTC)
- 更改的部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01:10 (UTC)
- 有人有意见吗?我除了“,或参与同一讨论”以外对其他的条文都没意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6 (UTC)
- 如果都没意见,我就把除“,或参与同一讨论”以外的都做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2:14 (UTC)
- 完成——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2月4日 (五) 05:26 (UTC)
- 如果都没意见,我就把除“,或参与同一讨论”以外的都做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2:14 (UTC)
全域权限
一般来说,管理员使用suppressredirect权限(移动不留下重定向)是合法的。不过,如果某用户是global rollback组的用户,使用suppressredirect权限(移动不留下重定向),是否可被中文社群接受?-HW(留言 - 贡献) 2011年2月7日 (一) 02:38 (UTC)
- 如其移动合理,无道理不接受吧。—J.Wong 2011年2月7日 (一) 06:19 (UTC)
为何管理员选举没有全站公告?
公告还是我挂上去的。管理员选举算是全站大事了,应该公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1:10 (UTC)
- 因为ASN没有固定人员维护-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0日 (四) 11:26 (UTC)
- 以往一向都只在公告栏公告的,这次公告很可能是第一次,以前选管理员不是很特别的事,几乎时时有人参选常常有人当选,所以可能不觉得有特别之处。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12:00 (UTC)
- 我觉得干脆日后将规则修改为“每逢管理员选举就应该做全站公告”定为规则,不是由公告维护者而是由选举发起人放出公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2:13 (UTC)
- 以往一向都只在公告栏公告的,这次公告很可能是第一次,以前选管理员不是很特别的事,几乎时时有人参选常常有人当选,所以可能不觉得有特别之处。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12:00 (UTC)
- ( ✓ )同意管理员选举和罢免应该全站公告。-- 苹果派.(留言).本人现在申请成为管理员,欢迎发表意见 2011年1月20日 (四) 17:15 (UTC)
- 强烈(-)反对。全站公告是什么?就是所有上维基百科的人都能看到的公告。因此,如果把管理员申请和罢免的消息放在全站公告,势必会有很多新手参与投票,影响投票结果。可千万不能忘了Shizhao的第4次罢免案,那些新手几乎都投了支持票。幸亏当时没有全站公告,否则的话,支持票肯定多于反对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8:39 (UTC)
- 存在即合理。为什么shizhao没有被罢免,那是因为他没有被罢免的足够理由。你要怪就应该怪所谓的“自动确认用户”投票资格,而不是搞信息封闭。—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0:35 (UTC)
- 你指的“新人”是有投票资格的“自动确认用户”? —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01 (UTC)
- 请尽量不要岔开话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03 (UTC)
- 这是问Symplectopedia的问题—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12 (UTC)
- 我就是怕你等会又开始扯到或者被人扯到人权问题上。—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6:03 (UTC)
- 没错。我说的新手,当然是指已有投票资格,但资历仍然不足(比如编辑次数只有100次)的维基人。应该尽量避免让这些人参与管理员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1:47 (UTC)
- (:)回应如此您应该提议修改投票资格才是。而不是想方设法不让他们知道。--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9:58 (UTC)
- 我在去年7月曾经建议过修改投票资格,遭到多人反对。11月也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也不了了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21:18 (UTC)
- “遭到多人反对”便表示未获支持,因此也没有任何理据剥夺这班新手的知情权。让有投票权的人不获通知而通过的法案, 算什么共识?〔对, 这是一个“维基人的权利问题”。〕—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01:18 (UTC)
- 我在去年7月曾经建议过修改投票资格,遭到多人反对。11月也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也不了了之。--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21:18 (UTC)
- (:)回应如此您应该提议修改投票资格才是。而不是想方设法不让他们知道。--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9:58 (UTC)
- 没错。我说的新手,当然是指已有投票资格,但资历仍然不足(比如编辑次数只有100次)的维基人。应该尽量避免让这些人参与管理员投票。--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1:47 (UTC)
- 请尽量不要岔开话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03 (UTC)
- ( ✓ )同意我和苹果派意见一致,管理员涉及全站运作,而且只有自动确认用户才有投票权,这不是新手才有投票权,这是有混淆视听之嫌。制度并非为服务某个人而设,而是针对全中文维基运作,因此,应该全站公告。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18:53 (UTC)
- (!)意见:很奇怪的是,一些短期的地区性活动如十周年庆典可以全站公告,但影响全站管理,尤其是极容易在日后工作中产生争议的管理员选举公告则被shizhao删除。这是十分非常很奇怪的事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9:12 (UTC)
- (+)支持全站通告,但加入only_logged的条款,只向登入用户展示。-HW (留言 - 贡献) 维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21日 (五) 09:59 (UTC)
- (!)意见:Symplectopedia在未有讨论完毕就关闭该条公告,在此我质疑Symplectopedia是否打算影响以上公告的用户的选举结果?—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6:01 (UTC)
- (+)支持所以他越担心提名管理员就越多反对票?我觉得管理员应该接受外来的批评从而改善。--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5 (UTC)
- 我认为每次选管理员,都应该让支持方和反对方先辩论,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之后,才可启动投票。启动投票时,应将辩论是双方的主要观点简要地列出;并要求投票者首先阅读这些观点,再行投票。这样,也就谈不上“不许新手投票”的必要了。——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30日 (日) 18:32 (UTC)
- (-)反对,现在全站公告太多,我想只应在极为重要(比如网络封锁)时才用。--<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13:50 (UTC)
- 全站公告很多吗?实际上只是前段时间几个管理员选举开了全站公告,现在还有一个除名的开公告,剩下的都是你说的紧急情况公告了。实际上全站公告不是太多而是之前根本就没有用,形同虚设。我反对滥用全站公告,但上面我们所举的每件事,哪件不是关系到维基百科中文社区发展的事情?管理员用人不慎,带来的社区声誉损害可以说是无形大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54 (UTC)
建立条目合并讨论Article For Combine制度 的讨论
就中文维基Skype讨论组上的讨论,在这里转交社群做进一步讨论。
条目合并讨论是一种将候选条目合并到特定条目或列表以取代删除的做法。具体实现方法与条目存废讨论相似。该讨论将过于短小的或缺乏关注度的条目合并到上级内容中,将原有标题做重定向处理:
- 例 若村落资料本身缺乏关注度,则将其合并至所述县级条目中。
- 例 若艺人、演员缺乏关注度则合并至相关列表中。
然后在这些资料成长至一定长度之后再分割到自己的标题下以取代重定向页。
该方法取代了简单删除条目,在避免小小作品的同时情况下可以最大限度地提供信息,以解决原有条目或过短或缺乏关注度被删除造成的资料缺失。
若可以成为正式制度,AFC将与AFD并行独立运作,同时避免目前AFD由于条目合并工作量大造成的堆积。另,若AFD内决定合并,则可直接转AFC予以执行而不必继续讨论。
这些文字是我自讨论组上讨论的总结,希望大家予以进一步讨论和完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0日 (四) 08:36 (UTC)
- 补充,这个想法之前也有人提过,但现实中在存废讨论常会决议了合并,但迟迟不能实行造成积压问题,转到AFC之后,就可以让一般维基人,而不用光靠管理员来处理。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8:45 (UTC)
- 但是存废讨论也没有说必须管理员来处理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0日 (四) 09:16 (UTC)
- “存废讨论”习惯是由管理员作结案,一般编辑相信不敢也不好意思自行处理, 尤其是在意见不是一面倒的情况下。—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09:38 (UTC)
- 其实还是因为没有删除权限所以没办法直接结案吧-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4 (UTC)
- 那么明天由我来试做,然后由管理员“执行”。--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0日 (四) 12:37 (UTC)
-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14#廖丽丽(!)意见并不是一面倒, 由非管理员用户:Flamelai结束讨论是否合适?—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23 (UTC)
- (:)回应不好意思,我刚刚看错了有两票保留,一票删除,现在已重新讨论。我希望今次事件证明所有合资椒的壮基人可以决定条目的去向。--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2:31 (UTC)
- 说一说三年前的历史,当我是管理员的时候,在我处理魔剑生死棋条目,所有维基人都投(×)删除票(包括我在内),但在我执行提删前看到条目内容有改善,决定逆维基人投票意向,而得予(○)保留。--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2:39 (UTC)
- 所以说删除/保留/重定向不单单是看投票, 也涉及判断, 因此更需要大家都信任的人来执行—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48 (UTC)
- 在今次事件中,我认为提删有两个方向,第一是普通维基人(这个应只开放给巡查员参与)能不能决定条目的去留?不过做的步骤多了一步,就是由管理员执行提删。第二是提醒管理员执行提删前检查条目历史,然后是否决定删除,如果有大改动而满意的可以(○)保留。其实第一点是可行,这样的话,如果管理员对该条目有执念的话,感情用事,惹来很大非议。我认为决定提删结果和执行提删的由两名维基人负责,可达避嫌效果。
- 所以说删除/保留/重定向不单单是看投票, 也涉及判断, 因此更需要大家都信任的人来执行—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48 (UTC)
- 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1/14#廖丽丽(!)意见并不是一面倒, 由非管理员用户:Flamelai结束讨论是否合适?—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02:23 (UTC)
- 那么明天由我来试做,然后由管理员“执行”。--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0日 (四) 12:37 (UTC)
- 其实还是因为没有删除权限所以没办法直接结案吧-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4 (UTC)
- “存废讨论”习惯是由管理员作结案,一般编辑相信不敢也不好意思自行处理, 尤其是在意见不是一面倒的情况下。—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月20日 (四) 09:38 (UTC)
- 但是存废讨论也没有说必须管理员来处理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0日 (四) 09:16 (UTC)
- 补充,这个想法之前也有人提过,但现实中在存废讨论常会决议了合并,但迟迟不能实行造成积压问题,转到AFC之后,就可以让一般维基人,而不用光靠管理员来处理。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8:45 (UTC)
题外话,好像离题了,这点应该开个新的话题去讨论。--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3:03 (UTC)
- 我继续离题一下:
- 目前我在处理存废讨论时,如果讨论偏向删除时,原则上都会先检查编辑历史,如果内容在提删后有改善过,会进一步比对是否有在改善过后才发表的意见。如果没有改善后发表的意见,原则上只要内容有针对提删理由改善,我会予以保留。但如果有在内容改善后仍有新发表的意见,会再参考新的意见来做判断。
- 执行是小事,关键的确实是做决定的人!
- —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6:29 (UTC)
- 我继续离题一下:
- 理论上来说不用删除的合并或保留,是一般人也可以做,但实际上如nivekin所说,很少非管理员这样做,另开一个空间的目的就是鼓励一般人来处理常常积压的合并问题。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9 (UTC)
- 开这个讨论是为了完善一下预想的AFC制度,至于执行方面我建议另开讨论,另外我认为两人制存废决定的确较好-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1日 (五) 05:41 (UTC)
- 理论上来说不用删除的合并或保留,是一般人也可以做,但实际上如nivekin所说,很少非管理员这样做,另开一个空间的目的就是鼓励一般人来处理常常积压的合并问题。ffaarr (talk) 2011年1月20日 (四) 09:59 (UTC)
- (!)意见我的意见是能不删就不删,能合并就合并。在不违反方针前提之下,尽量保存更多的信息。-- 苹果派.(留言).本人现在申请成为管理员,欢迎发表意见 2011年1月20日 (四) 17:11 (UTC)
- (!)意见说到这里,应该要找到合适的条目合并才行,做错了就会牵连百方。--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03:03 (UTC)
- AFC并非条目合并请求,是类似于AFD的一种集中讨论,用于合并一些因为条目长度或关注度而不适合独立作为条目存在的一种机制,按我的设想是由维基人在WP:AFC页面中提报相关页面,在一周之内结案的一种机制。原有条目将改为重定向页,重定向目标为一个整合过的列表。该列表可作为条目孵化场,在扩充过一定长度之后即可移回原有条目。这样子既可保证有资料可查(量)也保证了条目的质量(质)。另外集中的列表可以保证维基人更容易的维护尚处于孵化期的短条目,可用于避免产生孤立无人维护的短条目-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1日 (五) 05:41 (UTC)
- 没错,正因为合并条目,包括找合适条目以及合并动作本身是比较专门,不是靠管理员或少数关注存废讨论的人就都能做好,所以才希望另一个场合(考虑可以分门别类列出),来让各领域的人能来处理。ffaarr (talk) 2011年1月21日 (五) 04:25 (UTC)
- 由于存废讨论很多一般用户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如果可以有一个地方专门讨论及处理AFC这样的东西,因为完全不牵涉到管理员权限的使用,这应该可以加速许多合并的处理,毕竟有些合并牵涉到专业知识,若完全由管理员作合并,必然会常常被积压。—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6:29 (UTC)
-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有时候的合并操作需要合并编辑历史,这时只有管理员能够完成。另外,我不大同意苹果派所说的维基百科应该“尽量保存更多的信息”,维基百科不是资料库,而是百科全书,是知识的概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1日 (五) 06:51 (UTC)
- 我所说的“尽量”就是不违反政策的意思,书生多虑了。--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2日 (六) 16:16 (UTC)
- 这让我想到一个好像以前也曾讨论过的问题,我觉得需要讨论是不是每个合并都必须一起合并编辑历史?基本上,只要有一个“合并编辑历史请求”的地方,一般用户完成合并后,可以再请管理员处理编辑历史;目前应该是用Wikipedia:合并条目作为受理合并编辑历史请求的地方,不过可能因为名称的关系,所以不见得大家都知道这地方。—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7:01 (UTC)
- 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有时候的合并操作需要合并编辑历史,这时只有管理员能够完成。另外,我不大同意苹果派所说的维基百科应该“尽量保存更多的信息”,维基百科不是资料库,而是百科全书,是知识的概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21日 (五) 06:51 (UTC)
- 由于存废讨论很多一般用户不敢轻举妄动,所以如果可以有一个地方专门讨论及处理AFC这样的东西,因为完全不牵涉到管理员权限的使用,这应该可以加速许多合并的处理,毕竟有些合并牵涉到专业知识,若完全由管理员作合并,必然会常常被积压。—Alberth2 汪汪 2011年1月21日 (五) 06:29 (UTC)
- 但处理合并会有一个缺点,让我说一下。条目决定被合并后会成为一个重定向,许多维基人以为无法创建条目,就一直等了很久才有维基人创建有关条目。过往有经验就是像Internet Explorer 7要等一年时间才有人去写条目,在此之前一直重定向到Internet Explorer,所以要在该页面提醒:“如果该内容已有相当的长度,就应该将其独立成条目。”。另外,这个日语维基百科的页面应可以给大家作参考。--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1日 (五) 13:59 (UTC)
- 能不能修改那个"重定向自某某某"的界面文字?比如说加上Flame提出来的那句话-2011年1月22日 (六) 09:36 (UTC)
WP:AFC已被占用。-HW (留言 - 贡献) 维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21日 (五) 14:23 (UTC)
- 还有没有人再讨论下去?--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7 (UTC)
- 显然帮助条目内容有关的方针没有其它其它涉及到具体维基人的方针有讨论热度么。看来对于社群而言,删除时损失条目内容不过是一个嚎头而已,讨论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真正需要的时候就没人管了-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1月27日 (四) 10:12 (UTC)
- 还有没有人再讨论下去?--Flame 欢迎泡茶 2011年1月26日 (三) 08:37 (UTC)
- 也许我们可以实际来做一个试用页面,或与现有的合并请求整合。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10:31 (UTC)
- 目前建议直接使用利用Wikipedia:合并条目来处理此事,在afd页面说明这个处理选项,不知是否有其他意见。ffaarr (talk) 2011年2月1日 (二) 04:21 (UTC)
- (+)支持,并建议修改Friendly,使合并条目选项移动至这一页面-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2日 (三) 11:43 (UTC)
- 我是希望未来存废讨论和合并请求可以让大家清楚如何使用,希望存废讨论未来不要再一提送就直接出现(±)合并的请求了!—Alberth2 汪汪 2011年2月10日 (四) 01:50 (UTC)
- (+)支持,并建议修改Friendly,使合并条目选项移动至这一页面-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2日 (三) 11:43 (UTC)
- 目前建议直接使用利用Wikipedia:合并条目来处理此事,在afd页面说明这个处理选项,不知是否有其他意见。ffaarr (talk) 2011年2月1日 (二) 04:21 (UTC)
- 也许我们可以实际来做一个试用页面,或与现有的合并请求整合。ffaarr (talk) 2011年1月27日 (四) 10:31 (UTC)
关于模板的误用及不作事前沟通的回退
异体字
完善并通过维基百科:管理员评估期
同时提议:修订关联方针
- 申请及罢免之程序将被各分为两部分,其第一部分均为进入评估期。维基百科:管理员中高难度的事情,如申请、罢免,都将变得容易。——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6日 (三) 14:01 (UTC)
- (+)支持—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26日 (三) 14:28 (UTC)
不识时务地提一下管理员荣休制度
那我也不识时务一把,提一下“管理员任期制度”
建议禁止api显示编辑数量、停止更新编辑数量排名
以免有人攀比编辑数量。--<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7日 (一) 21:40 (UTC)
- (+)赞成,应淡化这类积分概念。61.206.118.205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02:20 (UTC)
- (-)反对,应该加强这种攀比,维基会有更多的内容。—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2月8日 (二) 02:47 (UTC)
- (:)回应,为了让维基有更多的内容,可以通过在用户页中写上自己贡献过的内容进行攀比,而通过编辑数量则是错误的攀比。维基人应该比的是自己条目的质量和字数,而不是编辑的次数。--<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回应,编辑次数多,内容多半也很多。就算不多,也至少比很多编辑次数少的人好了很多。如果你自己不愿意,完全可以不去看你自己的数字,何必为难别人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2月13日 (日) 19:28 (UTC)
- (:)回应,为了让维基有更多的内容,可以通过在用户页中写上自己贡献过的内容进行攀比,而通过编辑数量则是错误的攀比。维基人应该比的是自己条目的质量和字数,而不是编辑的次数。--<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反对,技术问题,会影响一些更新这些内容的机器人及toolserver的运作。-HW(留言 - 贡献) 2011年2月8日 (二) 04:28 (UTC)
- (:)回应,不能通过新途径解决吗?--<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提醒此会影响参数设置运作,以及维基百科的设定是全球性的,即是更改中文维基,也必须更改英文维基,如果你想这样,请提交至元维基,谢谢。-HW(留言 - 贡献) 2011年2月8日 (二) 11:30 (UTC)
- 本人常用WP:POPUP。--UAL55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3:55 (UTC)
- (:)回应,不能通过新途径解决吗?--<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8日 (二) 11:28 (UTC)
- (:)回应,太超过了,这些是基础统计数字,与其要淡化,不如取消那些“内容专家”之类的奖项。维基百科系统的任何数值在不涉及隐私和安全问题的前提下都应该尽量透明开放,这才是自由的百科全书,这才是自由系统,这才是自由软件,这才是自由内容,这才是自由社群。要攀比就攀比,要不攀比就不攀比,没有理由要不想攀比的维基百科人让喜欢攀比的维基百科人减损系统功能。--LungZeno(talk) 2011年2月8日 (二) 15:05 (UTC)
- (-)反对,想攀比总会有办法,编辑次数统计是全局的事情。--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2月9日 (三) 14:26 (UTC)
- (-)反对:有的功能,例如自动确认用户需要使用该数据。 AlexHe34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31 (UTC)
- 检查自动确认用户完全可以可以新增一个编辑是否达到50次的api。--<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46 (UTC)
- (-)反对。没有必要为了这种小事去修改系统。想要看的去看,不想要看的就不用打开。不要浪费社群和维基的资源在这种事情上。-cobrachen (留言) 2011年2月9日 (三) 15:58 (UTC)
- 就是因为有人攀比单纯的修改次数(看了2010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先生的《我没有敌人》颇为感动,所以我不想树敌,所以我也不说具体是哪项讨论了),为此小事浪费社群和维基的资源,所以我才发起了这项提议。
- 这种意义不大,就浪费社群和维基的资源的事情是小事吗?
- 系统的完善缺的了因小事的修改?
- 有人单纯用自己的编辑次数来攀比,把自己的编辑次数在维基上讨论。而如果没有那个API,以前关于自己编辑次数有几千/万次的讨论都可算无法查证,不就能减少浪费社群和维基的资源了吗?“想要看的去看,不想要看的就不用打开”只要能打开,就可以查证编辑次数,即使是不想看的人也能在维基上看到别人关于自己编辑次数讨论,而总有人去查证。所以即使有人不想看,结果也是和打开了的差不多。--<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0日 (四) 00:51 (UTC)
- 就是因为有人攀比单纯的修改次数(看了2010年诺贝尔奖获得者刘晓波先生的《我没有敌人》颇为感动,所以我不想树敌,所以我也不说具体是哪项讨论了),为此小事浪费社群和维基的资源,所以我才发起了这项提议。
- (※)注意,澄清,我说的是,大家有不攀比的自由,而重点是,不攀比的维基百科人有使用这些 APIs 的自由,而不是,所谓“不想要看的”就要接受“不用打开”的安排。如果有人说会浪费资源,就请出示可供查证的证据以支持会有显著的浪费,否则,我以常识推论,维基媒体计划这个大系统有能力支持这些小需求。而“总有人去查证”,亦即是说维基百科是“可供查证”的。--LungZeno(talk) 2011年2月10日 (四) 07:15 (UTC)
- 意义不是很大。Special:Contributions也是可以看出编辑数量的。总不至于把这个功能也关闭吧?--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03:06 (UTC)
- 量编辑才会进行攀比。如果是大量的编辑,通过看Special:Contributions很不方便,进行攀比也就困难得多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7:53 (UTC)
- 饭桶一般都是通过Special:Contributions看编辑数量的。--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01:53 (UTC)
- 量编辑才会进行攀比。如果是大量的编辑,通过看Special:Contributions很不方便,进行攀比也就困难得多了。--<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7:53 (UTC)
IP用户编辑的验证码
最近的机器人攻击越来越嚣张,像今晚加入的是“过滤器跑去了哪儿?”的挑衅文字。是否在这段期间内,让IP用户的编辑都须先经过验证码检测会较好?我是认为,非常时期应该采用一点非常手段,只要验证码不复杂的太夸张,那应该不会严重妨碍到正常编辑者,但是可以有效地吃掉破坏者的时间,毕竟要写出可以破解初阶验证码的程式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从这几次的破坏内容来看,攻击者应该是同一个人的重复行为。如果可以让他放弃这种没有意义的动作,那再将维基恢复至原来的开放模式即可。不知大家的意见如何?
-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4:12 (UTC)
--
- 请以登出状态查阅Special:UserLogin/signup的验证码,如对IP用户作出此举,则确认码只有这个模样。最后,我支持上述提议,建议在征集一定支持后以紧急请求提报Bugzilla。-HW(留言 - 贡献) 2011年2月11日 (五) 14:40 (UTC)
- 以规模来断定,几乎不可能只是一人的所为。而且,根据注释显示,破坏者对维基有一定的认识,看来不易应付。虽然功效未必很明显,但是上述建议值得考虑。—ATRTC 2011年2月11日 (五) 14:50 (UTC)
先再观察下,今天封了3000多个open proxies,至少一个星期内vandalbot应该是进不来了(长期还在想办法)。--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2月11日 (五) 14:52 (UTC)
- 没封的代理还是会有的吧?只是这样堵没有什么用,短期内使用验证码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至于长期……可能有什么有效的办法吗……
- 另外很不理解的是,这次破坏的用意到底是什么? --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2月11日 (五) 15:14 (UTC)
- IP是永远封不完的,况且破坏者应该是每个IP用完即丢,因此封Proxy有可能会误杀无辜。像是我听说以前影武者似乎也去闹过日文维基,结果日本维基人的作法是封掉台湾中华电信的网域。至于破坏者的动机比较像是挟怨报复,不然就是像影武者那样吃饱撑著没事做。虽然维基本身的验证码有点阳春,但若破坏者能在几天内就写出破解程式的话,我也真服他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5:21 (UTC)
- 其实验证码的破解程式连小孩子都会,在这个网页有提到破解相关讯息。--Potocoso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5:24 (UTC)
- 呜,维基的验证码居然是可以被九成以上成功率破解的那种。-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5:32 (UTC)
Open proxy是有限而且有迹可寻的,今晚一大片proxy封下来后,破坏者被迫转向wiktionary、wikibooks和wikinews实施破坏,这说明至少在wikipedia这边,对大量open proxy实施封禁已经产生了效果(现在我已经拿到了wiktionary的权限,可以在上面跑封禁机器人,其他的wiki正在等行政员出现中)。此外,刚才我已经把封禁open proxy的脚本加到了cron中,如果一旦有新的proxy出现也可迅即响应予以封禁。至于其中原理,请恕我暂时不能解答,以防破坏者了解后开发出绕过的办法。--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2月11日 (五) 15:41 (UTC)
- 菇哥真是辛苦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6:00 (UTC)
- 这有点不对,你们可以用钱把open proxy市场炒高,proxy 供应会减低。其它破坏者是被你们吵闹引过来,每天收获了不少二手proxy来作乱。只要把IP也藏起来,便不会有二手proxy作乱。93.125.74.3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19:12 (UTC)
- (!)意见:如果验证码的图是以固定的字型产生,又没有足够的背景噪声的话,是有可能被OCR所解读出文字内容的。-P1ayer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6:37 (UTC)
- 不一定,百度贴吧的英文字符验证码没有背景,也很难破解,否则爆吧就更多了。然而,最近的中文字符验证码只是不适合人填写,机器识别的准确率是很高的。--<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7:58 (UTC)
- (!)意见:紧急引进IP用户更改需自动确认用户审查才显现的程序,待到此次攻击停止一段时间之后再取消。--<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8:10 (UTC)
- 很多IP用户热中于添加条目的小细节部分或改错字,如果他们的编辑要经过二次审查的话就有点麻烦了。-TW-mmm333k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18:40 (UTC)
- 即使不实行这个政策,每个IP用户的编辑也是会被审查的。--<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20:31 (UTC)
- 一个是事后巡查,一个是事前审查,不要混淆概念。--快龙☀此致编安 2011年2月12日 (六) 02:33 (UTC)
- @PhiLiP,wikibooks已经把你设置为临时管理员权限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2月12日 (六) 02:35 (UTC)
- 破坏还在继续吗?--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2月17日 (四) 04:14 (UTC)
回退破坏时的提醒
我发现有的页面会被连续用不同的IP破坏两次,如果只是单纯用回退的话可能指会消去一部分的破坏,请各位在进行回退时注意前一次编辑是否也是破坏。--祥龙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03:03 (UTC)
- 如果是一次回退(撤销)多个版本如何自动生成编辑择要?-- 同舟 (留言) 2011年2月17日 (四) 04:43 (UTC)
调解员 刘贵琴
WP:DYOH
- 参照英文版本en:WP:DYOH撰写了一下中文版本的论述,欢迎询问处的朋友们使用,另外也欢迎积极修改,针对用词添加地区转换等等。--啊吧啦咕@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1年2月17日 (四) 18:02 (UTC)
制定受勋人士荣誉列表及在名字后加上动章简称的指引及方针
基于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勋章及不同页面以不同方式显示受勋者的勋章,本人在此要求制定一套客观指引以𨤳定及统一受勋者的勋章应如何显示,包括在名字后面的勋章英文简称等。本人搜寻了一些在各网页的受勋者介绍,发现全部都没有在简称上加上英文的“.”,即CBE而非C.B.E.,因此我认为应该跟随这套标准。另外很多受勋者简介都在中文使用中文译名而非英文简称,再者使用英文简称并非每个中文使用者都明白,因此本人认为应该使用中文译名,后面可加上英文简称,如大英帝国司令勋章(CBE),或者注明地区,如英国CBE勋章,而非单单写上CBE。以下为部分受勋者简介例子:
以下是曾钰成先生介绍勋章的文章,以作参考: [14]——Xeror 2011年2月16日 (三) 00:03 (UTC)
- 我有以下的见解:
- 就英文文法而言,勋衔加上“.”号为之正式,不加上“.”号是可接受但非最正统的做法。
- 就中文而言,以英式勋衔为例,加上或省略“.”号各有好处,不宜强制规范。加上“.”号有助了解勋衔缩写的意思,以及避免与其他勋爵混淆,例如“KStJ”加上“.”号后为“K.St.J.”;而“K.T.”和“Kt.”加上“.”号后可更了解两个勋衔之间的分别。
- 香港政府过往广泛使用英式勋衔,主权移交后亦创立了自己的一套勋衔,其官方文件可作参考。事实上,网络上很容易便搜查到这些文件。例子一(1997年后的立法会文件)、例子二(1997年前立法局文件)、例子三(1997年前的政府辖下法定委员会文件)、例子四(1997年后的太平绅士名表),而这些文件的勋衔均是加上“.”号的。
- 我认为无需在条目强制展示勋章的全名,因为勋衔本身已经具广泛使用的程度。以“MBE勋衔”(还未计只以“MBE”搜查)为例,网上搜查结果为401项结果;但以“大英帝国员佐勋章”为例,结果仅得115个。再者,勋衔一般会加上内部链接,以“MBE”为例,读者如有不明,可径自按连结到相关条目,获取更多资讯。
- 我亦反对强制文中提及勋衔时,要在勋衔前加上国家名称的建议,因为此举会令文句变得累赘。以你提出的“英国CBE勋衔”为例,很可能出现“获英国政府授予‘英国CBE勋衔’”或“获英女皇授予‘英国CBE勋衔’”的不必要情况(英国政府不会颁授其他国定的勋衔,所以无需强调)。
- 我留意到你提供了四个参考资料,其中第一项资料偌大的写上“Sir TIONG Hiew King”,但文法上,“Sir”必不可置于英文姓氏之前,单凭此一谬误,我认为第一项资料难以供我们作可靠的参考来源。
- 最后,我希望提出停止使用勋衔模版,因为这类模版会自动为条目加入分类,以{{SBS}}为例,如在此版面使用(,S.B.S.),现时这个版目就会自动收录到Category:获颁授香港银紫荆星章者(见本页页底)。正因如此,这个分类页现时收录了一些如“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的非人物条目。以上。--Clithering(MMX) 2011年2月16日 (三) 14:33 (UTC)
- 就你的见解,我亦做了些资料搜集:
- 即使是英国官方的网页上的文件,现时勋衔都不会加上“.”号,可参考英国皇室网页、英国政府网页-2011年新年授勋名单及英国政府网页-英国勋衔类别等相关资料。既然于英语上亦没有混淆之处,中文亦当如此。
- 由于此类勋衔是源自英国,我认为应该跟随英国政府而非香港立法会或政府。
- 至于用上勋章全名,使用“强制”一词未免强硬了些。我只是在寻求一套大家都接受的标准作为大家的指引。使用全名的好处是让每位维基百科读书对勋衔一目了然,如只说CBE,很多中国内地、台湾或其它非共和联邦地区或前英国殖民地地区的华人未必明白何谓CBE。中文维基百科是为所有懂中文的人服务,而非单单为香港或新加坡等前英国殖民地的人服务。为免使其它地方的人阅读上有困难,使用全名是有需要的。另外,我建议在勋衔前加上国家名亦是同样的原则,而这建议只适用于单独表示勋衔或者在未提及勋衔颁发国家的时候,当写“获英国政府授予‘英国CBE勋衔’”或“获英女皇授予‘英国CBE勋衔’”时,便不必在勋衔之前加上英国一词。此外,我亦留意到英语版的维基百科,在提及勋衔时均使用全名后加缩写,只有在名字后面后使用缩写,例子有:en:Anthony Bagnall、en:John Palmer, 4th Earl of Selborne、en:Mitsuko_Uchida、en:Barbara Stocking,在此不胜枚举。
- 至于你所说的所有勋衔都有连结到相关的条目,读者可以透过连结获取更多资讯。虽然读者可以这样做,但我对于以此作为不使用全名的理由有所保留。假如读者只想知道勋衔的颁发国家或者想知道那三个英文字母代表什么,每每需要按下连结,假若某人有很多不同的勋衔,这样做很费时,从而增加读者阅读的障碍。维基百科的编辑应该是尽量消除而非制造这些障碍。假如使用全名可减低这个障碍存在的可能性,何乐而不为?况且使用全名并不会防碍读者阅读文章,只会更加方便读者。
- 你提到第一项资料不可靠,但其余资料及以上补充的英国官方资料,均可以供你参考。
- 最后,你提到的模板问题,我亦有所留意。现时该等模板预设是自动将条目加入分类,我建议将预设转为不会自动加入分类,只有当加入某参数时才会将该条目加入分类,这样便可以解决问题,亦不用停用模板。以上。--Xeror 2011年2月16日 (三) 17:59 (UTC)
- 就你的见解,我亦做了些资料搜集:
- 感谢你的回复,以下是我的回应:
- 我不建议参照英国政府的资料,因为那些是英文资料,在中文维基百科,在有可靠的中文资料之情况下,没有参考英文资料之必要。即便以英国官方文件为例,亦不难找到使用“.”号的例子:伦敦宪报。既然不论中、英语境下,两种情况皆属普遍,我认为编者可自由选用任何一种方便他们的标示方式。
- 事实上,正如我早前所说,以勋衔本身在网上搜查中文结果(如“MBE勋衔”),结果数量是要比以勋章全名搜查要多的(如“英帝国员佐勋章”),这反映在中文语境下,前者较后者更多人熟悉。从网上结果所见,我们没法判断是否只有前殖民地的华人才认识何谓勋衔,因为不少以简体中文编写的网页为例,文中都是直接采用勋衔本身而非勋章全名:例子一、例子二例子三。
- 我认为,如读者本身不熟悉英式勋衔,就好像一个对微积分毫无认识的人一样,无论在文中以缩写抑或全名标示陌生的勋章名称,我们均很难期望读者会进一步了解勋章本身,读者亦很难单凭一个名词就了解这个名词所指为何。要认识勋章,应按下连结浏览勋章本身的条目,这点应该不难。再加上一旦使用全名,各地译名各异,届时极有可能在不同条目对同一勋章采用不同译名,为读者造成更多疑团。以“英帝国勋章”为例,坊间已有“大英帝国勋章”及“大不列颠帝国勋章”等异译,而不同等级(员佐、司令、爵级司令等)亦各有译法,可谓五花八门,这比起仅标示勋衔本身更欠统一。当然,我要重申的是,使用勋衔与使用勋章全名的情况,在中文语境均存在,没有需要强制编者采用某种指定的形式引述勋章本身。
- 关于勋衔模版的问题,其实我很久以前已提出过,可是一直乏人关注,由于本人并不专于参数之类的设定,所以也未能纠正问题,如果你对参数有认识,欢迎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多谢垂注!--Clithering(MMX) 2011年2月17日 (四) 15:31 (UTC)
- 感谢你的回复,以下是我的回应:
- 在回应之前,我修改了部分格式以方便阅读,但绝对没有修改任何内容,特此声明。首先,感谢阁下在此类条目对维基百科读者作出的贡献。以下是我的回应:
- 我在上文回应时所有的例子并非为着证明只有一种标示方式,而是回应你所说有“.”号为正式写法及没有“.”号会与其它勋衔混淆的问题。至于普遍程度,我应为没有“.”号较为普遍,引用Google的搜寻结果便可知道没有“.”号比有“.”号普遍得多。
- 我不认同没有必要参考英文资料的观点,因为这些勋衔都是源自英国,而英国的语言为英语,中文资料只是跟随英国的用法。而在名字之后加上勋位简写及以“,”号分隔亦是沿袭自英国皇室的规定,假如不参考英文资料便有误用误写的危机。正如说明沙士比亚名著应该以英文原著为本,而不是以中文翻译本为准一样。
- 至于以“MBE勋衔”搜寻比以“英帝国员佐勋章”搜寻得到更多结果数量的问题,正正是堕入了以搜寻结果数量代表使用多寡的陷阱。假如阁下细心留意的话,便会发现有很多文章是以缩写为标题,在正文中则用上全名,皆因标题有字数限制,在标题上用上全名会使标题过长。例子有:文汇报报道、苹果日报报道、太阳报报道、财经日报报道、明报报道、香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颁授典礼等。
- 阁下以上述三个简体中文网页用上英文缩写而非译名来说明非殖民地地区华人对MBE勋衔等有所认识,恐怕是一叶障目,认为有简体字网页用上勋衔的英文缩写就代表内地华人对勋衔有所认识。你举的第一个例子是中国注英国曼彻斯特领事馆的报道,而非内地网站,对象恐怕是当地华人。第二个例子则说明甚至利用内地人对英国勋衔缺乏认识,文中写道“OBE勋衔是英国王室颁发的至高无上的荣耀”,事实上OBE勋衔只是第四等而已,并非至高无上的荣耀。第三个例子则是英国广播公司的中文网,亦是英国网站而非内地网站,对象应该是英国华人。在网上的确较难推测英国勋衔是否为华人广泛认识,在证明此之前,我以读者观点的方向假定很多华人对此不认识或未曾听闻。
- 将对勋衔不熟悉比喻为对微积分毫无认识十分不洽当,两者并无关连。认识微积分是需要理解的,往往需要对其背后的定义或理论有所认识,但认识勋衔只是资料上的认识便足够,例如仅仅需要知道是英国王室颁发的而已。另外以普遍性来说两者亦不能比较,香港和内地的高中的数学课程都有教授微积分,但却没有提到英国勋衔,而认识微积分而不认识英国勋衔的大有人在。
- 以译名欠统一为由而放弃使用译名或中文全名有因噎废食之虞,正如柏克莱加州大学一样,有译为柏克莱大学或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而柏克莱也有译为柏克利或柏克力,那么是否因为译名不统一而在中文维基上用上英文原名“UC Berkeley”呢?此名字比其它译名更见统一。
- 我想重申一点,我在此建议制定指引的目的是从读者的角度出发,为他们除去阅读障碍,而不是为了强制编者改变他们对勋衔的惯用称呼。
- 我对模板参数略有认识,会在短时间内更新相关模板。--Xeror 2011年2月17日 (四) 21:45 (UTC)
- 在回应之前,我修改了部分格式以方便阅读,但绝对没有修改任何内容,特此声明。首先,感谢阁下在此类条目对维基百科读者作出的贡献。以下是我的回应:
问:Mys72tx因Wikipedia:用户名#令人混淆的用户名被封禁?(续)
1月31日前讨论已存档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1年2月。
共识:修改Wikipedia:傀儡?
苹果派的提议:已被封禁帐户的傀儡,在未作出破坏之前不得对其封禁。傀儡使用超过3个月,条目编辑超过200(具体数目可再讨论)未作出破坏的,原帐户应当被解封。目前基本上没有人反对。——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2:18 (UTC)
- (-)反对 - 近期在客栈的一个歪风就是短时间内提出大量议案,然后说“没有人反对就通过”。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有大量时间留连客栈的。--Mewaqua 2011年1月27日 (四) 12:45 (UTC)
- (:)回应:这两天的议案确实有些过猛,猛到我自己都有些处理不过来。不过好在现在开始有人关注了,这样就不至于不了了之。“没有人反对就通过”并不是目的,而是防止不了了之出现的最后一道保障,即促使每一个具有权力的人都行权,这样才公平。如果是为了“没有人反对就通过”的“歪风”,我就不用加个四级标题再在上面打个问号,以争取更多的人的关注了。
- 另请Mewaqua有空的时候给个反对的理由,并说说对御景柚季不被封禁的看法。毕竟Wiki重视的是共识,而非投票。
-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1月27日 (四) 13:06 (UTC)
- 可修改Wikipedia:傀儡如下:“如果某人被发现操纵傀儡,其傀儡账号应被永久封禁”改为“如果某人被发现操纵傀儡,其傀儡账号可被永久封禁”;“管理员需按以下程序封禁并标记主账号和傀儡账号。”改为“在封禁主账号及/或傀儡账号时,管理员应按以下程序封禁并标记该等账号。”同时可修改Wikipedia:封禁方针如下:“除了利用的账户和IP位置会被封禁外”改为“除了利用的账户和IP位置可被封禁外”。--Mewaqua 2011年2月15日 (二) 11:28 (UTC)
- (:)回应:那就要问了:对那些“可”的情况,何时封?何时不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2月15日 (二) 12:17 (UTC)
- (!)意见现在其他的讨论有无结果都不是问题,不过这个可是必须要解决的要务。因为这个问题本是就令中文维基傀儡方针和封禁方针自相矛盾。如果此时不解决,管理员还如何处理绕过封禁的傀儡?让被封禁的傀儡如何心服口服?难道让我们唾面自干,食言而肥?--苹果派.留言 2011年1月30日 (日) 02:02 (UTC)
- (+)支持:我自己得支持.——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2月6日 (日) 13:24 (UTC)
- 基本(+)支持,我认为应该是被封禁期在3天以上的用户实行该政策,或者限制封禁期在一个星期以上。--<i>Jerry Wong</i> (留言) 2011年2月6日 (日) 13:48 (UTC)
- 3天短了点,我建议是随着破坏的时间跨度自动调整。——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2月20日 (日) 12:23 (UTC)
汉地佛教僧侣的条目名称
中文维基百科有关汉地佛教僧侣的条目名称,可谓五花八门,有只用法名的(如:玄奘、圆测),有称某某法师的(如:海灯法师、良卿法师),有称某某大师的(如:慧光大师),有称释某某的(如:释宣化、释永信),有称俗名的(如:李叔同)。饭桶建议仿辞海例,凡道安以释为氏之后的汉地僧侣,一概只称法名,不加“释”字,也不加尊称。但如果以俗名传世的,则称俗名。--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2日 (六) 06:08 (UTC)
- 那人的通用名称是什么就叫什么,用不着强制规定。--Reef knot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2:46 (UTC)
- 僧人的通用名称一向五花八门。圆测也可以叫做圆测法师、圆测大师和释圆测。--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5:01 (UTC)
- 建议饭桶大人先看看Wikipedia:命名常规。--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8:48 (UTC)
- 囧rz...Wikipedia:命名常规 (人名)里面只有一堆讨论呀--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13日 (日) 23:49 (UTC)
- 99哥哥是想说“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称”吧。圆测、圆测法师、圆测大师和释圆测都是圆测大和尚的常用名称。但是,作为一部百科全书,不统一体例,是不利于读者阅读的。--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4日 (一) 04:05 (UTC)
- 囧rz...Wikipedia:命名常规 (人名)里面只有一堆讨论呀--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13日 (日) 23:49 (UTC)
- 建议饭桶大人先看看Wikipedia:命名常规。-- 99.238.98.109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8:48 (UTC)
- 僧人的通用名称一向五花八门。圆测也可以叫做圆测法师、圆测大师和释圆测。--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3日 (日) 15:01 (UTC)
- 我感到我们尚没有能力讨论这个话题,最好逐个处理吧。——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虞海(对话|贡献)加入。 2011年2月15日 (二) 12:19 (UTC)
- 体例是要统一的。不加尊称是百科全书的惯例,彭定康无需称彭定康男爵,金鲁贤无需称金鲁贤主教,张恩溥无需称张恩溥天师,孔德成无需称孔德成教授。--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14:54 (UTC)
- 赞同不加尊称标题,建议写入命名常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21日 (一) 06:15 (UTC)
- “不加尊称是惯例”也许说得通,但是并非完全没有例外,如圣福若瑟的圣、德蕾莎修女的修女、戴梅恩神父的神父等等,另有一些加上各式称呼的如克里维斯的安妮、亚维拉的德兰。又根据“释”是僧人的姓,说不上尊称。既然没有为人名而设的命名常规,那就先根据WP:命名常规的一般原则去处理。再不是就参考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people),尤其Titles and styles一段,还有en: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clergy)。--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2月23日 (三) 01:11 (UTC)
- 赞同不加尊称标题,建议写入命名常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 2011年2月21日 (一) 06:15 (UTC)
- 体例是要统一的。不加尊称是百科全书的惯例,彭定康无需称彭定康男爵,金鲁贤无需称金鲁贤主教,张恩溥无需称张恩溥天师,孔德成无需称孔德成教授。--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2月15日 (二) 14:5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