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靠来源方针增加用户生成内容

无共识:
无共识结案。参与者HK5201314多次提出提案后,在显然没有明确共识的情况下开启多次公示,声称其依照的是WP:7DAYS中“互助客栈中的提案仅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或已讨论达30日后,方可在已获取共识的前提下公示”,但提名人显然无视了条文中“方可在已获取共识的前提下公示”,提案没有获得任何用户支持,显然未获取共识。该用户多次强推公示的行为已构成游戏维基规则。现关闭这一无共识且在HK5201314的拖延下长期无法关闭的讨论。
上方的结案说明、以及无共识结案的决定已得到多名用户的支持或讨论中提出,如LuciferianThomasGhrenEricliu1912SCP-2000Longway22等。——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3月4日 (六) 07:42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Wikipedia:可靠来源:

现行条文

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

提议条文

由于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因为这些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进行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视频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

Wikipedia:可供查证

现行条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议条文

任何人均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此前的相关讨论: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所有社群媒体的来源是否可靠?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2021年10月#2021年10月#微信公众号的来源是否可靠?。 --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14:22 (UTC)

“该账号的可靠性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建议改为“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有时某些断言会出现疑虑。其他方面基本支持,虽然修改后可能读者必须理解“用户生成内容”的准确意义。--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22:03 (UTC)
已修改。--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13日 (六) 23:42 (UTC)
(※)注意:提议条文并没有完全禁止使用用户生成内容。允许给特殊情况留出讨论空间。相反的是,现有条文认为:BBS等...“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08:13 (UTC)
(!)意见认为该修正案可能反映一定对观点之审查偏好且更易受滥用,需要限制有关条文之适用条件和范围。一个方面看使用者发布内容二元而言也可分门为虚构和非虚构两类,有关事实查核账户认证等条件应当前置、是可更好防止条文被不当任意使用之;另传统媒介或其他受认证机构等可能发布特定所谓“用户生成内容”之,有关若依足WP:PSTSWP:SYN等具认受属性,相信亦不应受本地既有或拟定条文之制限。建议基于发布之确凿个人、团体或代理人等之查核及信誉等综合水平,作为来源检视之尺度。--约克客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08:28 (UTC)
  • (+)支持(!)意见:或可考虑稍作汇整站友意见微调为:
由于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因为这些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进行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视频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后略)”个人意见,供参。--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23:16 (UTC)
挺好。但不知道最终写哪个版本。--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3:17 (UTC)
已修改。--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10:10 (UTC)
(+)支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7:53 (UTC)
值得留意的是Meta旗下的社群媒体连结均无法存档,因为Meta已为机器人IP(包括VPN及互联网博物馆)设下过滤器,相关IP的使用者必须登入方能阅读帖文。--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8月19日 (五) 07:58 (UTC)
7日内无新留言。  公示7日,2022年9月3日 (六) 10:10 (UTC) 结束。--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10:10 (UTC)
我存在异议,并不是因为“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才导致“用户生成内容通常是不可靠的”,这个因果关系并不必然,我看到User:YFdyh000也有提到这一点,结果提案还是在断言这一点。存在用户认证应该是直接可供查证,然后才是可能继承可靠性,这一点下文也有提及,因此删除首段“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文字对提案具体内容没有太大影响。----Cat on the Mars 2022年8月30日 (二) 09:56 (UTC)
认为现更改版本、未充分吸收本编有关前置限定适用条件之要求,且版本涉及之WP:WIKISRC章节连带WP:SPS章节,分属不同指引之下位内容,而若仅单一修改各自表述不考虑连带叠加影响等衍生效果、恐有生逻辑撕裂之呈现及衍生歧义等情相伴,在此认为拟定之修正案应:
WP:WIKISRC修正案应置于WP:评估可靠性之下位逻辑进行审视及修正草拟,章节条文如采本案理解之修订、必须前置“在未满足具备事实查核账户认证”等条件之,而列明条文指定不满足前置条件之特定“用户生成内容”通常不具可靠性,而且不应以固定偏好列举包含有关内容之特定载体,应避免行文先入为主而忽略掉在依足WP:PSTSWP:SYN等指明评估下可能合规之特定情况。
WP:SPS于本案现提案所修正之表述,诉诸以“言论”取代之限定指示、可能有任意扩大诉诸之风险,皆因该改动令整个章节述之逻辑涵盖可远超单一属性标的物,依据前述之应具前置限制理论、即使重新修正该章节亦应依据WP:NOTRS置于旗下再行审定相关行文逻辑重置,姑且于章节内前置应列明(章节之限制条件):前置“未满足具备事实查核账户认证”等条件之、单一属于用户生成内容或个体原创生成内容之来源载体。
暂有以上补充,同时要求中止相关公示程序、延长审视修正之时间,并建议将实质案内之各自独立维基指引修正案,重新以独立修正案形式分别提交程序进行讨论、审查和研究,宜评核兼顾各分章节假定付诸之实效条件等慎重审视。——约克客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1:54 (UTC)
关于WP:SPS的问题,目前条文中的“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已超出了“自创网站”的范畴。使用“网络上发表言论”更符合“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的内容性质。--Steven Sun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4:15 (UTC)
依上方意见暂停公示。另外我也觉得应该删除首段的“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Steven Sun留言2022年8月30日 (二) 12:23 (UTC)
现提议分开表决、公示及讨论
关于WP:可供查证的修正,建议按原先的公示期继续余下的公示
@CatOnMars、@Longway22、@Steven Sun,请问对WP:可供查证的修正有没有问题?因为你们没有就WP:可供查证的修正提出意见。
WP:可靠来源的修正则有仍未有共识,建议继续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8:55 (UTC)
请仔细阅读既已提出意见所述之WP:SPS问题、即为对修正案连带问题之一,且该问题会一并与来源问题相关联相互有影响、断不能独立拆分单独过桥。同时建议再协最下方议案相关进程一并检视,待先行处理完备GUNREL上级章节之问题,以策万全。--约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9:03 (UTC)

Wikipedia:可靠来源:

现行条文

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

提议条文

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影片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

Wikipedia:可供查证

现行条文

任何人均可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议条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社群专页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如果在不更改原因解释的前提下作适当的扩充,请问大家有没有意见?毕竟新增的media与先前的性质类似。--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9:16 (UTC)
依据回案意和关联案事,即使如简化下级章节之当前先于上级之修订案、亦不应排除经首发平台或转载平台等而可能具备之查核&验证因素,而英文版有关限制之定义为largely not acceptablegenerally unacceptable,非当前中文呈文之武断措辞,唯一绝对化限制指示在于不要利用有关内容作为独立来源采编有关在世人士的内容,修正案应改变绝对限制条件至指定为针对WP:LIVING之来源采用,对其他范围之定语为“一般不采用”或“大多情况不采用”而更好反映当前相关案事之共议理解等情。--约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0:00 (UTC)

现单独对Wikipedia:可供查证进行修订:

现行条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议条文

任何人均可自费出书,或者在开放性平台中贡献内容。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用户生成内容及类似来源一般不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Steven Sun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4:23 (UTC)

Steven Sun个人认为用户生成内容可靠关键是谁来发布。WP:SPS有说“在某些情形下,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例如......(从略)”,所以我觉得讨论重点应是谁的发布内容符合“仍可被接受”。另外,我记得有些条目是比较依赖社交媒体作可供查证。Fran·1001·hk 2022年9月5日 (一) 05:21 (UTC)
“用户生成内容”和“个人出版物”区别蛮大的。网络上的用户生成内容,有身份确定和内容固定两大难题,所以不易做到可供查证。个人出版物则是内容正确性、利益相关、版本存续等问题。--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5日 (一) 06:53 (UTC)
UGC的问题显然比SPS要大,后者只有一个可靠性问题,前者可靠性和可供查证都不稳定,认证用户有失水准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即便是认证用户在UGC鲜有评审的背景下也有自说自话、靠粉丝“自圆其说”的时候(很多时候出事就赖实习生)。我觉得承接前两个讨论,大多数人支持的论点应该是机构或媒体认证账号相对可信,还不至于现在把所有认证账号都包括进来,比方说我前面讲的个人认证账号的问题,至少在我看来这不是可靠来源,最多只能用作观点。
附:翻译一下ENWP的UGC政策以供参考。
Content from websites whose content is largely user-generated is generally unacceptable. Sites with user-generated content include personal websites, personal and group blogs (excluding newspaper and magazine blogs), content farms, Internet forums, social media sites, fansites, video and image hosting services, most wikis and other collaboratively created websites.
有些网站的内容大多由用户生成,这些内容一般不是可接受的来源。这类网站涵盖个人网站、个人或集体博客(报刊杂志的博客除外(这里指代专栏博客))、内容农场、社交媒体、粉丝网站、音像或图片托管服务(共享网站?)、多数wiki以及其他集体协作创作内容的网站。
Examples of unacceptable user-generated sites are Ancestry.com, Facebook, Fandom, Find a Grave, Goodreads, IMDb, Instagram, ODMP, Reddit, TikTok, Tumblr, TV Tropes, Twitter, and Wikipedia (self referencing).
其中比较典型的有脸书、微博、Fandom、IMDb、Instagram、Reddit、抖音、推特和维基百科(自我引用),上述内容一般不是可接受的来源。(有删改)
Although review aggregators (such as Rotten Tomatoes) may be reliable when summarizing experts; otherwise, their ratings based on the opinions of their users are not.
In particular, a wikilink is not a reliable source.
尽管一些评论汇总网站(譬如烂番茄)在总结专家意见时或许可靠,但除此之外其基于用户评价的评分并不可靠。特别要强调的是,维基百科不是可靠来源。
----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5日 (一) 15:39 (UTC)
“(...)影片分享网站(...)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某人 2022年9月11日 (日) 08:02 (UTC)

有关认证的段落,建议按以下方式修改,以涵盖不同情况:

现行条文

在部分社交媒体中会有帐户认证,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能继承自这个人或组织本身的可靠性。

提议条文

部分社交平台账号可以透过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帐户认证或其他方式来证明某社交媒体账户代表现实中的特定个人或组织。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账号所发表内容的可靠性一般可被视作等同于这个人或组织在其他场合所发表的内容。但要注意这些经证明能代表特定人物的社交平台账号可能由经委托予他人所操作,因此未必能用于证实特定发言出自账号持有者。

——C933103(留言) 2022年9月14日 (三) 13:27 (UTC)

(+)支持--Yinyue200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14:37 (UTC)
改动似乎增加新的问题,必须进行单独讨论;如撤销改动,采用回原句,则不必要再行修订。--约克客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01:06 (UTC)

提案裁撤案内多余章节

鉴于审视有关单一针对平台之章节已可用上级WP:GUNREL完全替代处理,适切相关议案之立论、可便利往后梳理审视单一性质之个案问题,特此提案:直接废除WP:WIKISRC章节全部内容及超链接,由上级WP:GUNREL等继续改进之一并完备有关后续。以上。——约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0:12 (UTC)

同意。此外我觉得Wikipedia:可靠来源#作者自行发表的材料也应一并废除。还有Wikipedia:可靠来源#在关于作者自己的条目中采用他们自行发表的来源也有点多余,似乎可以合并至Wikipedia:利益冲突中。--Steven Sun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3:57 (UTC)
(▲)同上。----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5日 (一) 15:40 (UTC)
现行条文

自行发表的来源是一种未经过任何事实证实或是未经过第三者检验所发行的资料,其中包括个人网站以及为了满足虚荣心所发行的刊物。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建立一个网站或是自己花钱来发行一本书,并且自称是某领域的专家。基于这个理由,绝大多数自行发表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资料来源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是可以的,例如知名的专业研究人员在其自身专业领域中的自行发表或是一位显著的专业新闻工作人员所自行发表的资料。这种资料在某些情况下是属于可以使用的自行发表的资料来源,例如这些资料已经被可信的第三者发行过以及是以他们的真名发表而不是笔名或假名。

然而编辑者还是必须谨慎小心的使用,基于以下两个理由:第一,如果在该专业研究人员的部落格上的资讯是真的值得发表,那么有可能已经有人发表过了;第二,由于该资料是自行发表的,所以代表其内容的正确性并未经过任何第三者的验证。

提议条文

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因此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英语subject-matter expert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那么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编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么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说明
1. 第一句和第二句合并,前面半句为原因,“业务通讯”不知所指何物,因此删除归类到类似来源,同时原文“为了满足虚荣心所发行的刊物”确系“自费出版商”英语Vanity Presses的误译,按ENWP似乎自费出版和自行出版在英美属于平行关系;
2. “特例”同时参照en:WP:NEWSBLOGen:WP:SPS以及现有内容进行修改,前一段中文中没有WP:NEWSBLOG,后一段WP:SPS也已经存在相似论述。(@YFdyh000HTinC23WP:V原文如下“但在某些情形下,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例如,出版人为受到肯定的专家,从事与条目主题相关领域的工作,并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发表过该领域工作的文章。但是,此类来源的使用需要谨慎,并且如果有关信息的确值得记载,很可能已有他人做了相同的工作。”)
3. 最后一句补充自ENWP,en:WP:RS中称作“independent sources”,en:WP:V中称作“third-party sources”,统一为“独立第三方来源”。
WP:GUNREL是什么的缩写(Generally Unreliable?),我不清楚其是否对应ENWP的en:WP:RS/SPS,目前尽量保持两段SPS概述一致。最后想问一句是否存在共识删除WP:评估可靠性,将其归纳到WP:RS前面的“评估来源”一段,因为这应该也是先后翻译时间不同导致的同一段落重复问题,并且已有编者(@MilkyDefer:)指出这一段翻译水准不高。
以上。--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11日 (日) 15:00 (UTC)
(+)强烈支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06:27 (UTC)
@CatOnMars
“社会的普遍认可”定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日 (日) 15:29 (UTC)
原文是established,这个词比较重,韦氏解释是“ accepted and recognized or followed by many people”,综合上下文应该是指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者有专业人士充分肯定。----Cat on the Mars 2022年10月3日 (一) 09:11 (UTC)

公示案其一

(A:WP:GUNREL总言变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因此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英语subject-matter expert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注 1],那么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编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么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并行,同时废止WP:WIKISRC章节全部内容及超链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条文适用)

  1. ^ 社会普遍认可(英文:established,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资历。)充分肯定。)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1:29 (UTC)
基于@CatOnMars版本进行  公示,公示7日。
@Longway22 @User:Steven_Sun@AINH@Kriz Ju@YFdyh00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1:39 (UTC)
可否将废除WP:WIKISRC章节全部内容及超链接之提案一并公示--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3:49 (UTC)
@Longway22
麻烦协助。--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3:52 (UTC)
已添加并行案,按UTC时间记录为准--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01 (UTC)
添加新定义,由现在重新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5日 (三) 03:07 (UTC)
鉴于下方亦有相当多补充探讨个案情况,认为需要延长议案审定及修正等之周期,建议再暂停公示为先。对下方情况看可能一些细节可再斟酌,并或需再进行分段讨论。--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15 (UTC)

技术探讨

@Xiplus:我想问一下如果这修正案通过后,建立“使用者生成内容来源布告版”并于该布告版寻求个别媒体的共识,还是于ref直接列出其担保资格。哪个方案较容易让管理员管理wiki?--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1:49 (UTC)
管理员不负责管理wiki。--Xiplus#Talk 2022年10月7日 (五) 12:11 (UTC)
用错了词语,应使用“来源回退破坏”、“Abuse filter warning”、“添加不可靠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3:04 (UTC)
@HK5201314:根本看不懂你在问什么,看了提案内容,没看到什么需要管理员介入的东西,后面补了这三个词汇,是要问过滤器的事?--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3:02 (UTC)
Yes,因为需要设立新布告版、过滤器规则,看看可行性多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48 (UTC)
过滤器是要?警告/禁止特定连结吗?现在WP:RSN结案的处理方式之一不就是过滤器/连结黑名单吗?还是要问其他的?--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5:07 (UTC)
警告,详细请看下方。简单来说是对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添加使用警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5:15 (UTC)
那跟WP:RSN程序有何不同吗?如果没有的话,在使用过滤器上面就没有问题。--Xiplus#Talk 2022年10月11日 (二) 16:07 (UTC)
首先,cite模版新增一参数“user”,值是由布告版提供的编号
比方说:
如果编辑者cite Facebook ,user没有参数,编辑记录提示列出
“没有共识的使用者生成内容”
如果编辑者cite Facebook ,user有参数,编辑记录提示列出
“有共识的使用者生成内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6:21 (UTC)
别改cite,单独建立一个标识模板就可以。目前来说,建立流程共识也许比过滤器等技术手段更优先。--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6:27 (UTC)
认同,如果未通过,则纸上谈兵,不过只是技术探讨。
新加cite user 模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0 (UTC)
是要单弄一套cite?我觉得弄个标识模板指向讨论/状态说明页就好,放在ref标签内或外,cite保持原样。命名都可以,像是{{Verified UGC}}或{{checked UGC}}。--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7 (UTC)
新建布告板的目的是?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或其子板块会否更好。我不理解并且认为“担保资格”效力欠缺共识,虽然设法提供/列明可能是有益的。--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3:13 (UTC)

意见商讨

先卡一个(-)反对。由于HK5201314(唔好阻住我爱国)在孤独摇滚!的编辑摘要中说“不能引用社交媒体网站”再支持条目中有关播映平台的内容,有违我对WP:ABOUTSELF的认知。希望有人可以厘清一下。-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18 (UTC)

@Hijk910:请望一望上方就“社会的普遍认可”的定义,再看看你的来源是否符合定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3:25 (UTC)
请不要ping我。请问这个我加进去的Facebook来源在你看来,可以加进去吗?为什么可以/不可以呢?-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28 (UTC)
根据定义,相关来源需“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者有专业人士充分肯定。”,意指“担保制”。请问这个专页有没有得到acg专家肯定或被现时在可靠来源列表的媒体引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3:37 (UTC)
曼迪传播是业界人士、《孤独摇滚!》的代理商,在你看来算不算ACG专家?-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40 (UTC)
WP:Source指出“维基百科的条目应该依靠于可靠的、第三方的、公开的来源。”
先不论是不是ACG专家,Facebook并不是公开的来源,因为必须登入才能阅读内里的贴文。
.
另外,关于“ACG专家”的问题,由于这个专页没有得到Facebook认证或暂未望到有官网认证,所以无法确认这个专页是不是属于曼迪。--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3:50 (UTC)
1. 虽然我没有登入,但是我也看到内容。2. “需要登入”不等于不是“公开”;正如你要付钱申请图书证才能借到书,给钱才能买到书一样,这并不代表那项资料不公开。3. 曼迪传播的官方网站有连到这个Facebook的连结(而且我是第二次跟你讲这件事)。因此,这个Facebook专页是曼迪的。所以我再问你一次:请问这个我加进去的Facebook来源在你看来,可以加进去吗?为什么可以/不可以呢?-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3:57 (UTC)
应该是考虑可替代度的问题吧?这里如果讨论起不同资料之情况,即应是对多个来源做比较,且可验证度、公开度、可信度和专业度等等都应该一并作研判来决定在编辑当期时适切使用之基准。可能的话也要看共议时之参与度和协作度等等,也许这些可以作为建议性内容列入有关条文之中,即继续引导使用者时刻注意到有关特定采编担保之基础。--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10 (UTC)
暂时可以找到的,都只有第一手资料。以上面《孤独摇滚!》为例子,要不就是代理商的Facebook帖文(嗯,甚至官方网站本身都没有写),要不就是播放平台本身(我不喜欢这个选项,复数播放平台会有脚注炸弹的问题,而且未必标明首播日期时间)。因此,请问这个Facebook来源可以用吗?-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21 (UTC)
“曼迪传播的官方网站有连到这个Facebook的连结”,这句说话不应只跟我说,而应在ref中表达出来。如果没有标示“担保来源”,按照新规只会当作一般粉丝专页处理,予以回退。--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25 (UTC)
你有很大的误会——没有规定要在条目中证明来源本身的可靠度,正如条文中“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也不需要在条目中给出证明。另外,很高兴你承认了这个Facebook来源是可靠的。顺带一提,如果你想增加“标示担保来源”这项要求,我第一个反对。-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33 (UTC)
因为新规将绝大部分社交媒体列入不可接受的来源,你若要绕过这限制,必须证明如何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若然没有证明,相关来源则无法进入“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段落。--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40 (UTC)
但是“必须证明如何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不需要在条目中进行。-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42 (UTC)
 :若不在条目中进行,在哪进行?
另外,针对博客的问题,WP的方针是指出博客内容只属个人意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4:46 (UTC)
其实呢,WP:RSP只是一个归纳共识的地方。“若不在条目中进行,在哪进行?”不就是各种讨论页吗?XD
现在你和我同意了这个Facebook专页就是曼迪传播的专页,至少你就不能借故“当作一般粉丝专页处理,予以回退”——因为你我已达成共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56 (UTC)
我的立论和结论是:1. 曼迪传播等动画代理商是“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者有专业人士充分肯定”中的“专业人士”,2. 若这些代理商的官方网站可以连到其社交媒体,则视为对这些社交媒体的担保。3. 结论,代理商的社交媒体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时间”的参考资料。另外,证明这些社交媒体属于代理商的理据并不需要在条目中列出。-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4:56 (UTC)
执行共识的是管理员,很欢迎你随便ping一位管理员,问一问他接不接受这个结论。
.
这个共识你知我知,但第三者不会知,不排除有其他只按照方针指引的编辑者予以回退,相关回退我会予以支持。
.
如果将这个结论推至其他来源,有需要展开新的布告版,结构就像可靠来源布告版一样,需要等待至少一个月才知道这个内容可不可以使用。所以在条目中证明是高效的。--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5:07 (UTC)
1. 不是“执行共识的是管理员”,执行这个共识的是你和我。管理员的工作是“确保共识有好好地获得执行”。2. 我是觉得没有人会特别质疑“这个是不是曼迪的Facebook专页”啦,一般人应该有常识。如果有第三个人质疑这个是不是“曼迪的Facebook专页”,那讨论一下就是了。如果有很多“第三个人”,可以考虑加指引。3a. 不过,因为暂时只有你有这么特别的质疑,所以我先封住“HK5201314(唔好阻住我爱国)会回退这类编辑”这个选项吧。3b. 因此,我希望将共识扩展至所有动画代理商——“官方网站有连去”就可以证明这些社交媒体是它们的,视为对这些社交媒体的担保,亦因此所有代理商官方网站有连去的官方社交媒体都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时间”的参考资料。4.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需要再浪费你我更多的时间。-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5:17 (UTC)
(※)注意:我是在确认新条文会否影响我的编辑,主要就是“所有代理商官方网站有连去的官方社交媒体都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时间’的参考资料”的部分,因此并非如你所言是无关的。只要你承认你在孤独摇滚!条目的编辑摘要的发言(完全不能引用社交媒体网站)是有误的,而且保证不会因为新条文生效而去移除这些内容的话,那我就可以放心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10 (UTC)
我不会保证,亦不排除有第三者基于新方针而移除内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6:23 (UTC)
现时计划,旧连结暂时保留,直至有人转移来源。
但新连结会按照新方针工作,需要详细列明谁担保了这个专页。如新连结不按照新方针列明所需资料,不排除有其他编辑者举报(破坏)或回退,即管看看管理员如何演绎新方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6:28 (UTC)
我还在反对不能释除我疑虑的新条文喔。请你反驳我上面的理据:1. 曼迪传播等动画代理商是“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者有专业人士充分肯定”中的“专业人士”,2. 若这些代理商的官方网站可以连到其社交媒体,则视为对这些社交媒体的担保。3. 结论,代理商的社交媒体可用作“播放平台、日期时间”的参考资料。如果你不能反驳,我视之为你同意我的立论,并达成共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33 (UTC)
1及2同意,3不同意。因为3有更好的来源可以取代,如EPG及播放清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6:53 (UTC)
另外,明明上面有段这样的提议条文:“部分社交平台账号可以透过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账户认证或其他方式来证明某社交媒体账号代表现实中的特定个人或组织。”为什么不见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33 (UTC)
请向@Longway22、@CatOnMars了解。--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6:47 (UTC)
这个应确为原案其一项担保条件,或应附加回现案当中。--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18 (UTC)
最后,从来都没有规定“需要详细列明谁担保了这个专页”,没有条目会标示着WP:RSP或是其他的方针指引。我在上面已经解释:WP:RSP只是一个归纳共识的地方。“若不在条目中进行,在哪进行?”就是在各种讨论页。在讨论页记录着得出共识的讨论就可以了。-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2年10月4日 (二) 16:33 (UTC)
我不会阻止你等待至有共识才列出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6:50 (UTC)
阁下是否认同再于修正案内列明“对于不同的特定个案,如该章节条文未能涵盖其相关特定情况,应遵循该版整体指引精神及其他专业知识内容等,讨论判读为来源提供担保之条件是否适切而无碍编辑采信,同时参考既有归纳的不同个案及特定担保情况、完备相应共议商定之基础。”?--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0:23 (UTC)

(&)建议或自称专家”。以及我想确认,“个人出版物”是由个别人完成出版主要流程(如撰稿、编审)的出版物,语出个人(如采访、自述)但经历可靠流程的出版物不是个人出版物,应以其他角度衡量可靠性。个人或小团体编撰后交由正式出版社发行的书籍,可能需个案辨别可靠性。“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该如何理解?仍可能是观点的可靠来源,但不应是事实查核的可靠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3:24 (UTC)

(&)建议按照论述的话,可能可以再清晰化有关“担保”条件之体系作为该判读之前设,即约定是具备担保条件之纯粹个人自行出版标的物、在列明后续接回有关约定之举例说明;对于在生人士之限制条件必须同等加注之“即使合乎担保条件”、而不能单一/唯一作为独立第三方来源使用,而参照有关常规必需多个独立来源并行使用。--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3:47 (UTC)
@Longway22
只有获“社会的普遍认可”才具备担保条件:相关专页指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者有专业人士充分肯定。
.
应该会使用notetag功能表示在相关文字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4日 (二) 16:08 (UTC)
“社会的普遍认可”一词执行起上来会容易引起争拗。例如如果相关专页曾接受媒体专访或访问[1][2],这会否是“社会普遍认可”?又例如,知名人士(如议员)的专页,又是否符合“社会普遍认可”?ThirdThink留言2022年10月5日 (三) 02:21 (UTC)
因为是要证明这个专页是属于相关人士,由于2号TVB的来源不是直接引用专页帖文(记者会形式),所以无法证实相关专页的拥有人。除非相关报导有提供引用的帖文连结。
1号明报的来源只是个人专访,并没有引用专页提供的数据。
.
而关于知名人士的专页,请查看上方就曼迪的讨论。应该有不少的来源证明,如被政府肯定(电话簿)或被现时在可靠来源列表的媒体引用,甚至乎相关账号有认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5日 (三) 02:49 (UTC)
第一段:“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因此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
.
至少要证明相关专页曾受第三方评审才能被引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5日 (三) 02:53 (UTC)
来源1有用截图引述相关专页的数据啊。“关注组经常在社交平台发帖,......(从略)”,“团队亦会为交通服务规划进行倡议,......(从略)”。ThirdThink留言2022年10月5日 (三) 06:42 (UTC)
@Fran1001HK  囧rz……@ThirdThink:应该还有其他来源可以证实其专业资格,如沙田交通关注组主席是现时的公众人物。--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1:54 (UTC)
(!)意见,我最近没有空参与讨论了,所以就三件事表达一下观点:第一点,回答U:YFdyh000的问题,首先个人出版物是专有名词,实际上专业出版社也有可能承接自费出版业务,主要差异还是在于编辑审核的流程;第二点,还是U:YFdyh000有关生者传记的问题,WP:生者传记已经规定不论批评还是赞美的观点都需要出自可靠来源,个人出版物的观点无论如何都不是生者传记观点的可靠来源,这是方针一致性要求;第三点,即便放在现有的方针里,存在更好来源或者可替代也不是删除已有相对可靠来源的理据,新的提案也没有强制在存在可替代来源的时候一定要使用更好来源,如果编者认为存在更好来源,应该自己举证并替代,原则上条目大部分内容应该是由可靠来源构成,比方facebook来源如果无法得到第三方证实可靠性则不应该用于构成条目的主要事实。以上。--Cat on the Mars 2022年10月5日 (三) 16:16 (UTC)
“个人出版物的观点无论如何都不是生者传记观点的可靠来源”,比如A的(出版自传/采访/博客)中包含对B的评价或者生平信息,是否都绝不能作A的观点或B的事实(声称)来引述,具体可靠性如何,我感觉要依情况商榷,难以一言概之。--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6日 (四) 03:38 (UTC)
如对此句有任何问题,烦请你于下方另开新节提议修改WP:SPS(来自WP:生者传记)。--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03:01 (UTC)

公示案其一(修正4)

(A:WP:GUNREL总言变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于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英语subject-matter expert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注 1],那么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编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么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于绝大部分的使用者生成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编者使用相关来源前应到布告版寻求共识,确定相关来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关来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内容布告板获得共识,编者有责任在条目的合适位置或讨论页展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注 2]。未进行来源证明的内容可能会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内容若能发现有效的补充材料,则可重新加入。请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并行,同时废止WP:WIKISRC章节全部内容及超链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条文适用)

  1. ^ 社会普遍认可(英文:established,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资历。)充分肯定。)
  2. ^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引用文章或影片时需展示出相关账号曾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的证明。若相关媒体在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当刻的状况与实际文章或影片发布时的实际状况存在重大落差时,其他编辑者有权连带相关段落一并移除,但需在条目的讨论页或布告版解释移除原因。
    • 如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个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

解释(修正1): “由于绝大部分的使用者生成来源都是不是可接受的来源,编者使用相关来源前应到布告版寻求共识,确定相关来源是否符合要求。”

  • 现时可靠来源布告版非强制使用,只是提供参考。而提议新建的布告版是强制性使用,采取白名单制度。
  • 考虑到上方动画制作商及交通关注组的问题,部分机构依赖社群媒体作唯一官网,建立布告版可让编辑者确定相关网站是否真确及提供商确空间。
  • 使用布告版可减少重复提供担保来源,减低编者多次使用重复来源的不便。

以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7日 (五) 13:40 (UTC)

认为仍应适用以参考性质非强制性质,单一化名单制可能仅适合于对内容农场等平台标注、但不应作为对所有个人性质之一致规制化,应个人(专业)身份之变化等亦可能随时发生并无法先验其所有言论皆无法采信、有关名单或亦引致有违对个人观点之推定原则;来源担保条件之个例情形、适宜以个案不同情况判读并加以厘清,故而讨论专版如设立则应为加强专案协作及共议之机制、而非强化一致化规制--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1:54 (UTC)
同约克客观点,不认为应该为布告板附加特殊效力。--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3:12 (UTC)
既然楼主指出“部分机构依赖社群媒体作唯一官网”,现在先把所有用户生成内容来源会列入黑名单,然后在讨论一番后又请示机器人解除相关专页的黑名单限制,那“把所有用户生成内容列入黑名单”整个操作不觉得有太大意义。ThirdThink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6:31 (UTC)
回应fran1001hk:理论上,获豁免的使用者生成内容只是极少数,可能是亿份之一,添加强制性布告版是让编者思考有没有其他可靠的第二或第三级来源可取代。
.
回应longway22及yinyue200:是否应更改至“建立“使用者生成内容来源布告版”并于该布告版寻求个别媒体的共识,或于ref直接列出其担保资格。”让编者二选其一申报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7:08 (UTC)
@Hijk910
换句说话来说,使用布告版的可能每隔数年申报一次担保资格,而直接于ref列出担保来源的每一次也要申报。
这样就减低布告板的特殊效力。--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7:13 (UTC)
如果真是希望编者思考有没有其他可靠的第二或第三级来源可取代,设立相关过滤器(但不作用黑名单禁用相关来源)在写手储存编辑前提醒他们会较有效。ThirdThink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7:44 (UTC)
我也觉得过滤器方案比较好,这样也与当前的惯例相差不大。合理的编辑并不会因为是否事先履行了某些手续就变得合理或者不合理,维基百科不是官僚机构。--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8:56 (UTC)
可以使用提示版机制辅助编辑者判读,并且布告板机制亦可更灵活,以体现共识商议之惯常理路。--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09:00 (UTC)
@Longway22@ThirdThink@Yinyue200
已按你们的要求更新。--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4:09 (UTC)
我仍然认为在“于来源引用中标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不太合理。我的建议是这样写:若相关来源未(在布告板)获得共识,编者应在条目的合适位置或讨论页体现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未进行标示的内容可能会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内容若能发现有效的补充材料,则可重新加入。--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15:16 (UTC)
@Yinyue200
已按要求修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0:21 (UTC)
备注内时限之所谓三年是如何依据而设定?另外内文所有可接受之否定前设表述认为适宜使用“通常不是”,以合乎有关行文之商定检视要求。--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0:50 (UTC)
@Longway22:三年是基于WP:可靠来源布告版,超过3年就自动列入“陈旧讨论”。如果要改3年限期,可能要连同可靠来源布告版指引一并修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1:02 (UTC)
“该来源已有两年未在可靠来源布告板上讨论,来源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已出现新的变化,因此最近的共识可能会改变,因此需要重新讨论,以形成更准确的评估。然而不包括被认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现使用者生成的内容的来源,也不包括来源自身性质本身不会随时间而变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质的媒体,也不包括已经结束出版的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1:05 (UTC)
然而可靠来源布告板并未有其强制性。--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1:54 (UTC)
如果将上方的“3年”改为WP:CCC又如何?
而3年要求改为只是布告版建议而不强制执行?--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45 (UTC)
@Longway22:已按要求更新。--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02:09 (UTC)

防滥用警告器内容(修正3)

使用者生成内容使用条件:注:不适用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及与上述相关的社群网站

  • 相关内容无法由其他更为可靠的来源替代
  • 能辨认账号持分者的身份(社群媒体的身份认证也接受)
  • 账号持有人/机构/受访对象须达到WP:关注度要求
  • 只接受与账号持有人/机构相关专业领域的内容
  • 以下二选一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账号需在指定状况 (ref 至 上方文章)内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过旧的证据可能不被考虑。(需要提供证明)
    • 如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个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需要提供证明)
说明:上方四点必须遵守,缺一不可。下方二选其一。--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8日 (六) 14:29 (UTC)
@CatOnMars@Longway22@User:Steven_Sun@AINH@Kriz Ju@YFdyh000@ThirdThink@Hijk910:Any question?If not,继续公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11:07 (UTC)
“账号需于“某年份”内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何谓“某年份”?“某年份”是指何年至何年?另外,“需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中的“官方”建议改为“官方或可靠第三方”。ThirdThink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11:59 (UTC)
“某年份”正是要商确,相关年份需平衡可行性及时效性。请问有什么建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12:05 (UTC)
我觉得不适宜在这里订一些很硬性的规定,这类过于客观的标准很难覆盖所有情况,我觉得可以直接删除“某年份”的表述: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账户需获得过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过旧的证据可能不被考虑。--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10日 (一) 15:06 (UTC)
(-)反对任何硬性规定,例如一些YouTuber对条目当事人访问等理应可作为第一手来源,但如果根据上述规定亦被排除在外-某人 2022年10月10日 (一) 20:21 (UTC)
@AINH:请问你有没有望清楚公示内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09:55 (UTC)
我说的情境符合你的内容吗?访问条目当事人算是“专业内容”吗(第四点)?而且不少Youtuber不见得将真实身份公开啊(第二点)-某人 2022年10月11日 (二) 10:02 (UTC)
如果是访问型youtuber ,其专业当然是访问。如果是演艺型YouTuber ,其专业当然是演艺类。--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0:24 (UTC)
然而第二点您未解答,我觉得您提出草案的问题在于内容太过僵硬,用词太过绝对,不适宜广泛推广。现有方针很少有用词如此绝对的条文。--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1:56 (UTC)
其实我倾向直译英维“NO”。
回应第二点,我没有提议公开真实身份,只是要求能辨认是“谁”发出相关资料。基本上YouTuber 可无视此句,而Vtuber就不可以。--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41 (UTC)
正确来说这句出现的主要目的是过滤“秘密网”及“街访(随便捉一个路人分享个人看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3:52 (UTC)
确实一般应当过滤“街访”--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5:59 (UTC)
我想引用这个编辑争议(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Foodsfoods),如果这方针生效,此人应该不能添加fb群组连结,因为会违反新方针。本次提议只是减少同类事情发生的机会,如对同类事情有什么预防措施,欢迎提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4:53 (UTC)
(!)意见:以我自己的认知,满足前四条中的二、三和四条的时候,通常这个来源已经没法算作“用户生成内容”了。例如本身被视作可靠来源的传统媒体,其在社交平台经认证发布的属于新闻报道文体的文章,归入用户生成内容就不合适。但同样的一家媒体的评论员,以媒体账号在同样的平台发布的社论性质的文章,则又不宜。这其中的区别并不在于账户持有者的身份。二选一中的第一条满足的时候,引用它的媒体或学术来源就会应该就是替代来源,会自动让第一条不成立。(&)建议:第一条的措辞可考虑修改为“相关内容无法由其他更为可靠的来源替代”,明确替代来源应该往什么方向寻找。--Tiger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5:43 (UTC)
 谢谢您指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3 (UTC)
简单回应:
绿色:已成定案,没有颜色:仍有争议

(A:WP:GUNREL总言变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于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英语subject-matter expert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注 1],那么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编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么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于绝大部分的使用者生成来源都不是可接受的来源,编者使用相关来源前应到布告版寻求共识,确定相关来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关来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内容布告板获得共识,编者有责任在条目的合适位置或讨论页展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注 2]。未进行来源证明的内容可能会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内容若能发现有效的补充材料,则可重新加入。请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并行,同时废止WP:WIKISRC章节全部内容及超链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条文适用)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6:45 (UTC)
已按要求修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02:17 (UTC)
(?)疑问:上面有多个讨论的子章节看起来有点像是公式的提案内容,不知先前参与讨论的几位可否澄清目前其中哪些正在公示?--Tiger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5:43 (UTC)
公示案其一(修正3)及 防滥用警告器内容(修正2)--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16:32 (UTC)
已移除“管理员意见”的标题。管理员身份在这里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作用,也请不要替我给我的意见加上标签。—Tiger留言2022年10月11日 (二) 21:17 (UTC)

现在公示的内容(WP:GUNREL):

(A:WP:GUNREL总言变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于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英语subject-matter expert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注 3],那么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编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么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于绝大部分的使用者生成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编者使用相关来源前应到布告版寻求共识,确定相关来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关来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内容布告板获得共识,编者有责任在条目的合适位置或讨论页展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注 4]。未进行来源证明的内容可能会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内容若能发现有效的补充材料,则可重新加入。请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并行,同时废止WP:WIKISRC章节全部内容及超链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条文适用)

  1. ^ 社会普遍认可(英文:established,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资历。)充分肯定。)
  2. ^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账号需曾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若使用超过3年的证据,其他编辑者有权连带相关段落一并移除。
    • 如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个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
  3. ^ 社会普遍认可(英文:established,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资历。)充分肯定。)
  4. ^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引用文章或影片时需展示出相关账号曾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的证明。若相关媒体在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当刻的状况与实际文章或影片发布时的实际状况存在重大落差时,其他编辑者有权连带相关段落一并移除,但需在条目的讨论页或布告版解释移除原因。
    • 如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个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

及防滥用警告器内容:

使用者生成内容使用条件:注:不适用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及与上述相关的社群网站

  • 相关内容无法由其他更为可靠的来源替代
  • 能辨认账号持分者的身份(社群媒体的身份认证也接受)
  • 账号持有人/机构/受访对象/引用内容须达到WP:关注度要求
  • 只接受与账号持有人/机构相关专业领域的内容
  • 以下二选一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账号需在指定状况 (ref 至 上方文章)内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使用过旧的证据及其相关引用的内容。(需要提供证明)
    • 如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个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需要提供证明)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2日 (三) 16:56 (UTC)

两日内无新发言,  公示7日,由2022年10月16日00:06开始,如无反对则以此文案为最终定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5日 (六) 16:06 (UTC)
应重新检视有关时效性之问题,如所谓落差之定性等是否过于宽泛且助长官僚化问题,资历/身份之定性亦以不同专业认知有别,适宜对相关所谓证明之基础性问题重新审视,且既已布告板形式为导向仍应以维基层面之常识共识为主,避免商定导向受相关学术或专业利益所限。--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02:22 (UTC)
的实际状况存在重大落差时—>WP:CCC
说得没有错, 因为“资历/身份之定性亦以不同专业认知有别”,所以才需要设立布告版,按实际需要调整可引用的内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02:54 (UTC)
注意结合WP:FORUMSHOP。--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03:07 (UTC)
意思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15:18 (UTC)
按照所谓15日开始自行执行所谓公示程序内实际,认为即使技术计算亦应按照19日计算是否开启公示,现有议案问题认为根本有游戏规程之问题,且遗留相当多问题而未有任何匹配之具体方案等产生,认为适宜第三方先行中止议案之通过公示程序及所谓通过宣布,以重新著重处理讨论过程及相关争议之处里。--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7:15 (UTC)
阁下是否对维基共识等有所忽略而操之过急?讨论时效衡常以七日为社区共认之客栈议案程序性固定周期--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02:24 (UTC)
2个月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02:54 (UTC)
每次修正后也不是重新计算七日时间吗,不是说持续久一点就可以突然缩短周期吧--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03:05 (UTC)
我在说文字内容是最终定案,定了却无法即时实行,因布告版及cite功能未到位。--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15:11 (UTC)
不支持条文即行生效,我还是认为当前条文的内容和原始条文的风格差异相差太大。原始条文基本上是在阐述一个行事的原则。新的规定则详细的多,尽管相比一开始的提议已经有所改善。我认为这样的提案一旦推行会对当前编辑维基百科的行为产生较大影响,需要凝聚更多共识。--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08:54 (UTC)
@Yinyue200
最终定案不等于即时实行,因为还有更多细节需基于上述公示的内容加添,如布告版细节及cite规范。配套未到位的话如何生效内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6日 (日) 15:22 (UTC)
一并回复元上,引用WP:FORUMSHOP“讨论将胜于坚持己见”,即有关议案目前共识相信亦为基于该题。--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01:50 (UTC)
Yes--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10:48 (UTC)
注二可以分成注二注三吗?还是有什么排版指引推荐注解中用 * 多句描述,可以推荐一下,让我前去拜读吗?--Anghualee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09:08 (UTC)
注二难以分成注二注三,排版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19日 (三) 02:46 (UTC)
因此所有用户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过滤器有标签、警告和阻止等处理操作。这个地方没说明白执行何种操作。建议不要一刀切执行阻止操作。
个人建议用户生成内容使用条件不宜有过细的硬性规定。针对特定来源有问题,在布告版或者互助客栈讨论即可。另外Wikipedia:关注度中有讲关注度指引并不直接限制条目内容。不应直接按照关注度的要求来限制来源。--Steven Sun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8:14 (UTC)
1.warning & label
2.没有错,使用关注度要求正是要平衡英维标准及中文区的实际情况,理应引用要求比其他类型的资料高,况且共识建议不强制使用“布告版或者互助客栈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9:15 (UTC)
原本是建议走“白名单制度”,强制于布告版达成共识后方可使用。--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9:17 (UTC)
不认同白名单制度。--Yinyue200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3:27 (UTC)
原本!(过去式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3:48 (UTC)
———
  公示完成,通过!--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1:44 (UTC)
阁下这样是强行通过吧?完全上方各方留言是对之提出各种异议,阁下似乎完全无视规程及共议等方面之意向而径自宣布,恐怕需要一并检视。--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4:24 (UTC)
冷静点,上方没有异议或反对声音。--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7:01 (UTC)
WP:7DAYS:“互助客栈中的提案仅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已讨论达30日后,方可在已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公示。”
本人是基于上述指引进行公示。如有问题,欢迎在下方提议修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7:07 (UTC)
阁下要么按照2022年10月19日开始计算七日,不然上边阁下也是一边搜集意见且未能释除强行走自己程序之问题。请阁下重新考虑表面呈现程序是否适当,暂时不认同有关程序之自行执行,或需第三方判定程序本身技术是否存有瑕疵--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7:12 (UTC)
@Xiplus:要求䆁法,公示程序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7:14 (UTC)
自10月16日开始,提案未被修改(修正四)。“封锁”的黑名单在修正三,最后在共识提议后改为“警告及提示”的防滥用过滤器的修正四。--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7:20 (UTC)
@Longway22
即使是19/10开始公示,今日己是25日,7天了,仍然没有反对声音。--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3:52 (UTC)
一个阁下未有在个人明确提出疑问时,重新计算可能具争议之声明,另一个如案内所现,有关异议一直有所提出,但阁下似乎有选择地单独回复及单独计算,所有异议情况应视为参与商议内对对该案之整体有一致于细节及可行度等方面仍有很多疑问,阁下虽有分项修订之、但在如议案内当下仍有表述指明可能全案实施之时仍存在全案系统问题,即有关议案并非如阁下自行总结之、并未如实反映当前阶段之共议实情,而亦需要所有原案参与人再行检视为佳。--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4:03 (UTC)
如果可以的话,希望阁下成为此议题的主导者,以阁下的方式走公示流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4:10 (UTC)
@Longway22:--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4:11 (UTC)
就“仍然没有反对声音”,那我补充我的观点。新条文“可能”很有参考价值,但是否凝聚广泛共识仍很存疑,所涉来源价值定义的影响会非常广泛,讨论编者的广度和时长、实际效果不显著,没有达到过往的影响全站之政策的程度。个人而言,新条文对细节和流程的规定仍显复杂,与现有常见实践缺乏对比、疑存冲突,实际执行的可行性和公信力仍未显现,未参与讨论的编者未必接受,可靠性讨论也未必能得出可信结论。总结而言,我觉得它是半个指引、一份提案、一篇论述。还请加油,比如提出一些先后对比实例,将所需页面搭好框架、局部试行作参考。改cite模板我是反对的,改滥用过滤器我认为时候未到。--YFdyh000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4:12 (UTC)
@CatOnMarsSteven_SunAINHKriz Ju:@YFdyh000ThirdThinkHijk910Tigerzeng:@HTinC23MilkyDeferC933103Yinyue200:谨作为提示有关议案规程性问题,如叨扰还请见谅,皆因如上述之,审视系统实施之时是否可能并未尽共议及仍会扩大系统模糊、导致实际案例采用有所偏颇等。--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4:21 (UTC)
观乎上方讨论,对于HK5201314阁下希望订立的新程序(即“担保制”、“预先寻求共识”、“用户生成内容使用条件”等),除提案人外似乎未见明确支持,相反更多编者或是反对,或是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但至少有提出其疑虑或有所保留的理由,因此如YFdyh000阁下及Longway22阁下所言,不能认为社群有达成共识,或至少是没有达成与其对全站造成的影响相应强度的共识。在下认同Steven Sun阁下、AINH阁下、Yinyue200阁下的意见,“不宜有过细的硬性规定”,与现行程序(简而言之“合则用,不合则删,争议藉讨论(讨论页或布告版等)解决”)相比,在下未见新程序的优势或需要,恐怕新程序会如WP:避免说明泛滥所描述,易被社群视而不见。—— 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23:17 (UTC)
有人(@HTinC23 )认为本人希望订立的新程序缺乏共识,我只能回答相关字句都是由各语言的方针、指引及共识抄过来的。
以现行的程序来说,现时可靠来源共识只规管YouTube、Wechat,但不规管Meta、Twitter、Truth Social。是不是缺乏一视同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2:06 (UTC)
个人认为,防滥用过滤器的警告应该反映方针内容,而不应该脱离方针另订标准,不同标并存会导致新手编者混乱。另外“用户产生内容”定义上并不应该包括机构或大众传媒或政府等在社交平台或其他自行发布平台所张贴的内容。作为例子,Wordpress是一个被广泛采用的自行出版平台,但也有很多公司和机构使用Wordpress作为自己的网站发布内容,将这些公司网站的内容视为“用户产生内容”显然为错误。——C933103(留言) 2022年10月26日 (三) 12:19 (UTC)
然而,现时社群媒体“容许”使用者模仿 机构或大众传媒或政府 建立专页。
就我所知,Google嘅Blogspot现时在黑名单。由此可见,现时的方针非常模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2:47 (UTC)
存在模仿者并不构成否决特定来源的理由。其他媒介也同样存在模仿者。且无论社交平台网站站方还是各机构以其他渠道官方发布的资讯,都能证明特定账号的身份。——C933103(留言) 2022年10月27日 (四) 12:02 (UTC)
所以提案就是要在来源引用中“证明特定账号的身份”,非身份证身份。
现时维基方针有以下的前设,如有编辑者反对这个前设,应展示证据去否定这个前设。然而以旧方针来说,没有提供任何方法让编辑者否定这个前设;所以新方针就是提供一个方法给编辑者否定这个前设。
.
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網頁、自行出版或自稱專家,自行發表的來源往往未經任何事實核查,缺乏獨立第三方評審。由於絕大多數個人出版物、個人網站、博客、開放性wiki、網絡論壇或社交媒體上的貼文以及其它類似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13:55 (UTC)
例如要否定缺乏第三方评审,则需展示曾获第三方评审。
例如要否定 自称专家,则需展示专家身份,去确认真的是专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14:01 (UTC)

重新解䆁修改方针的因由及对应方针指引和共识

Q.为什么修改方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14:52 (UTC)

A:有编辑者提名九龙巴士1A线WP:GA,当中使用了缺乏署名的个人云碟的来源,本人已该条目违反WP:OR为由认为不合资格。其后翻查现有的方针WP:GUNREL,发现“自行发表的刊物”并不是可接受的数据源,基于此方针,再查看WP:RSP有没有关于云碟或其他使用者生成内容的叙述,发现只有 “YouTube 风闻社区 bilibili AcFun Quora Reddit 微信公众号 网易号 新浪微博 搜狐号”指明不可靠来源。于是在WP:RSN询问其他编辑者个人云盘是不是可靠来源,最后的结果是一致认为不可靠,当时亦是首次抛出“担保制”,因有编辑者认为“非每个云端硬盘分享档案都无法追溯,无法验证”。
𠄘上方的WP:RSP研读,发现并没有meta旗下的媒体,有编辑者建议直接修订可靠来源方针,针对社交媒体这一类来源统一管理,因旧方针只出现“自行发表的刊物、个人网站以及部落格等”字眼。所以为何会有这个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15:16 (UTC)

Q.新方针对应方针指引和共识

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網頁、自行出版或自稱專家,自行發表的來源往往未經任何事實核查,缺乏獨立第三方評審。由於絕大多數個人出版物、個人網站、博客、開放性wiki、網絡論壇或社交媒體上的貼文以及其它類似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來源會被列入防濫用過濾器。 —>英维
当中使用“防滥用过滤器”非原文的“黑名单”是因为众多编辑者反对完全禁止使用及“白名单”制度。
.
ref
Self-published sources (online and paper)段落 & User-generated content段落--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15:27 (UTC)
由於絕大部份的使用者生成來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來源,編者使用相關來源前應到佈告版尋求共識,確定相關來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關來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內容布告板獲得共識,編者有責任在條目的合適位置或討論頁展示相關來源的擔保資格。—>WP:CON及上方的担保制
未進行來源證明的內容可能會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內容若能發現有效的補充材料,則可重新加入。—>WP:OR列名来源段落
請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內容只能當作第一手資料,不論發佈人的身分及機構。 —>WP:第一手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15:36 (UTC)
如相關帳號不屬任何機構,引用文章或影片時需展示出相關帳號曾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的證明。若相關媒體在獲得媒體或學術引用或被專業人士充分肯定當刻的狀況與實際文章或影片發佈時的實際狀況存在重大落差時,其他編輯者有權連帶相關段落一併移除,但需在條目的討論頁或佈告版解釋移除原因。
如相關帳號屬於某機構/個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帳號持有人的資歷/身分。—>WP:IAR-abg--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8日 (五) 15:38 (UTC)

布告版制度

WP:GUNREL及防滥用警告器内容的实行日期:待布告版指引完成公示后才生效,现时因配套内容未完成而不能即时生效。


已成文的内容(WP:GUNREL):

(A:WP:GUNREL总言变更)任何人都可以建立网页、自行出版或自称专家,自行发表的来源往往未经任何事实核查,缺乏独立第三方评审。由于绝大多数个人出版物、个人网站、博客、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或社交媒体上的贴文以及其它类似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因此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

不过也有一些特例,例如一些新闻媒体会以博客指代其网络专栏,如果专栏作者为专业人士其内容可能相对可靠;此外,如果某些内容专家英语subject-matter expert已经在独立、可靠的出版机构发表过相关专业领域的个人作品,并且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注 1],那么其在相关专业领域的自行发表的内容也可能相对可靠。

编者仍需谨慎使用这类来源:一方面专栏的内容可能涉及作者个人观点,新闻媒体对专栏的事实核查也可能相对宽松,应该辨析专栏文章中的观点与事实,避免将作者的观点作为事实引用;另一方面,如果专家自行发表的内容值得发表,那么可能已经有人做了相同的工作,存在独立第三方验证的可靠来源可以替代。

由于绝大部分的使用者生成来源通常不是可接受的来源,编者使用相关来源前应到布告版寻求共识,确定相关来源是否符合要求。若相关来源未在使用者生成内容布告板获得共识,编者有责任在条目的合适位置或讨论页展示相关来源的担保资格[注 2]。未进行来源证明的内容可能会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他人移除。被移除的内容若能发现有效的补充材料,则可重新加入。请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

个人出版物不能作为有关在世人物的独立第三方来源,即便其作者是著名的职业调查员或作家。

(B:由A修正案并行,同时废止WP:WIKISRC章节全部内容及超链接,全由A案之WP:GUNREL条文适用)

  1. ^ 社会普遍认可(英文:established,已经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可以包括自己,但要以其他官方的形式展示其资历。)充分肯定。)
  2. ^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引用文章或影片时需展示出相关账号曾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的证明。若相关媒体在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当刻的状况与实际文章或影片发布时的实际状况存在重大落差时,其他编辑者有权连带相关段落一并移除,但需在条目的讨论页或布告版解释移除原因。
    • 如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个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

及防滥用警告器内容:

使用者生成内容使用条件:

注:不适用开放性wiki、网络论坛及与上述相关的社群网站

  • 相关内容无法由其他更为可靠的来源替代
  • 能辨认账号持分者的身份(社群媒体的身份认证也接受)
  • 账号持有人/机构/受访对象/引用内容须达到WP:关注度要求
  • 只接受与账号持有人/机构相关专业领域的内容
  • 以下二选一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账号需在指定状况 (ref 至 上方文章)内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使用过旧的证据及其相关引用的内容。(需要提供证明)
    • 如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个人,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身份。(需要提供证明)

现时不同布告版有不同凝聚共识的方案:

  • 五大布告版:没有(只是一个吵架平台)
  • 可靠来源布告版:有足够数量的意见或立场大致相同的共识即可公示
  • GA:七日内达六个赞成票
  • 下方提议的FA:由一个角色主导整个流程,其他人提供意见。

采用哪个较好?--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1:56 (UTC)

阁下现在不应强行缩短规程及加速改变有关流程,可能进一步抵触共识商定等之本地惯常要求,请阁下暂缓相关。--约克客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4:26 (UTC)
(-)反对。第一,与现行条文差别过大,不清楚到底要改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第二,“所有用户生成内容来源会被列入防滥用过滤器”这是管理员的责任还是谁的责任,如何列举“所有”?第三,“能辨认账号持分者的身份”,维基百科什么时候需要身份验证了?弗兰西斯·培根写文章没提交身份证吧,他就不是可靠来源了?总之,提议的条文跟现行条文相比,对编者的要求大大提高,不利于参与。--Gqqnb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08:50 (UTC)
@Gqqnb
请先阅读上方的讨论,你的问题在上方已有解答。
况且已在公告栏公示了一个月,你现在才提出反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0:28 (UTC)
回应第二问题,谁有权限修改Abuse filter? Thus, 可能需要引用英维的database,因为英维是明文禁止使用者生成内容,当然有database辅助。--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0:37 (UTC)
回应第三问题,是“辨认”,非“证实”。--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0:40 (UTC)

有人认为新方针对引用使用者生成内容较严苛,只要按照下列方式申报即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3:54 (UTC)

关于“相关账号属于某机构”的状况:

On this day: June 6【North Korea】, Wikipedia Asian Month 
“维基百科亚洲月/2022 专题网站”证实专页拥有身份。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4:02 (UTC)
不认同强制在条目页申报,如相关账号身份确有疑点,有人提出后,添加者才有义务在讨论页回应。--Yinyue200留言2022年11月2日 (三) 07:07 (UTC)
按照你的意思,相关方针可即时实行?
“有责任”不等于“必须”。如按照新方针,担保来源可以后补。
是这样意思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4日 (五) 09:45 (UTC)
对,这是我的观点,我认为如果只是“有责任”而不是“必须”那其实和现有方针差异不大,但也要看社群的意见。--Yinyue200留言2022年11月7日 (一) 12:19 (UTC)

初步结论,基于方针“有责任”的关键词,担保来源可以后补。因此建议此方针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生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14日 (一) 13:32 (UTC)

草案目前异议归结起来,应该还是以当个案有明确针对身份疑点提出、而举证必须毫无合理疑点下再行于讨论版展开为主吧。另外所谓生效时间安排不是应继续和布告板讨论并行吗?即在更新条文内容同时、亦附加有关继续商讨之告示,有关继续商定及调整时长亦要相应计算在案内(或跟进案)--约克客留言2022年11月14日 (一) 13:46 (UTC)
延迟生效时间只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编辑争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16:04 (UTC)
阁下没有回答问题,且案内共识基础应是仍不足以通过阁下主推之完全方案。--约克客留言2022年11月21日 (一) 22:43 (UTC)
非也,其实是足以通过,因为我只是一个推手及将所有共识合一,所有内容都是由各编辑者一起撰写,而且是每句地审议,而部分用词是参考上方的WP写的(重新解䆁修改方针的因由及对应方针指引和共识)。不妨告诉你,我收到不少私下“感谢”通知。--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03:49 (UTC)
我仍担忧可行性(共识、执行力和强制力)。建议您先试行流程以体现效果(如认可/不认可来源)和编者接受度,再研究条文及条目内标注的共识程度。--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04:14 (UTC)
其实我正等待防滥用过滤器的部分,WP:GUNREL已添加此版本但隐藏了,因为当中“列入防滥用过滤器”的句子未准备好。如果要试的话,#建议将Wikipedia:不要诉诸法律威胁提升为法律方针的“某件事件”正讨论这个问题(滥用社群媒体作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04:19 (UTC)
所以通过完全方案确实为时尚早,共识目前仍应是密切检视评估方案之为准。--约克客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07:18 (UTC)
的确,但由于关键的warning未准备好,无法看见方案的成效,故无法公示试行。但此方案至少比黑名单或声称“加强内容质素”好。--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15:16 (UTC)
另外,我看过新条文后,发现如果相关社群专页已获媒体的身份认证后,又需以其他官方或可靠第三方的形式展示账号持有人的资历或身份,这程序感觉会有所重复。因为既然相关专页已获社群身份认证,这便可证明该专页的确由官方真实拥有(有错请指)。ThirdThink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05:06 (UTC)
不会重复呀,因为相关身份认证的可信度存疑。[3]--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2日 (二) 05:15 (UTC)
如果单只是Twitter有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可以分开处理。正如传媒也有报导如何透过蓝剔来分辨真假Meta账户[4]。--ThirdThink留言2022年11月25日 (五) 00:59 (UTC)
但是现在问题在于所谓认证机制,亦可能因部分平台之资方政策变动而有所异变,本地机制如以该案之细节调整等恐亦需本地进一步共议检视,判读有关设想之实际可行与否。--约克客留言2022年11月25日 (五) 07:06 (UTC)
在此感谢首富马斯克大大,如果不是他破坏了社群媒体认证制度,原先预计应该不会有人支持“担保条件”制度。--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6日 (六) 07:39 (UTC)
基于反对动态清零政策运动滥用Twitter作来源,有急切需要作试行,请求此方针试行版尽快实行。请问如何在WP:GUNREL实施试行版方针?
@Longway22、@ThirdThink、@YFdyh000、@Yinyue200--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30日 (三) 03:44 (UTC)

全域用户@SCP-2000: 你好像不知道这个讨论的结果是先试行,并非仍在讨论阶段,若回退的话则无法达到试行效果,为何回退呢?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07 (UTC)

试行不需要写在指引页上。即使有需要,也请先达成共识。--SCP-0000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13 (UTC)
试行应写在哪?若非写在指引页上,则无法达至试行效果,因拿不出“WP:”出来吓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16 (UTC)
应该先达成共识。目前来看,这讨论是没有“试行”的共识。--SCP-0000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2:24 (UTC)
@Tigerzeng,@Xiplus ,现在请求试行。--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3:01 (UTC)
@SCP-2000:请先阅读整个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1月24日 (四) 03:02 (UTC)
@Ericliu1912:
共识已在10月尾达成并通过,相关公示亦在公示栏公示了10天,现在是先试行方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02:00 (UTC)
我没从这讨论中看出什么共识,只是各方一来一往拖拉了许久。方针较一般指引位阶更高,即使是所谓“试行”亦应取得社群相当程度之共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2月5日 (一) 02:27 (UTC)
WP:7DAYS“公示期间若无正当合理异议,提案作通过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04:59 (UTC)
不是有个前提“互助客栈中的提案仅在7日内无新留言时或已讨论达30日后,方可在已取得共识的前提下公示”吗?读方针读一半啊?从头到尾没有大部分同意或解决所有争议的讨论哪来的共识?--西 2022年12月5日 (一) 10:21 (UTC)
上方绝大多数的提问也达到这个原则:“另外,为确保讨论的连贯性,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无论是否于公示前或公示后提出)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且不再作为对该提案的正当合理的意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10:43 (UTC)
基于上方及下方的讨论,个人认为此提案毫无疑问是未有共识的。个人建议,提案人可依上方讨论的意见重新制订新提案,而非一直强调达成所谓的共识及反复利用规则。谢谢。--SCP-0000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16:05 (UTC)
“公示完成,通过!”以上的是共职,以下的全部也是规程问题。而规程问题篇幅占整体已经一半--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16:31 (UTC)

我来问一个问题吧。“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的推文能否使用(针对过滤器部分):

  • 相关内容无法由其他更为可靠的来源替代(这种情况会有的)
  • 能辨认账号持分者的身份(我不是很清楚你这个“身份”具体要明晰到什么地步。自然人?还是机构法人?自然人的话要开盒到真实身份吗?)
  • 账号持有人/机构/受访对象/引用内容须达到WP:关注度要求(要不你看看最近对李老师不是你老师的采访?条目都有了)
  • 只接受与账号持有人/机构相关专业领域的内容(接收群众投稿并发布算是它的专业领域,对吧?他自己也有做交叉验证、也会主动勘误,对吧?【笑】)
  • 如相关账号不属任何机构,账号需在指定状况内获得媒体或学术引用,或被专业人士充分肯定。其他编辑者有权移除使用过旧的证据及其相关引用的内容。(如果你有看新闻的话,这不需要我特别指证)

上面有人说要应对这条目Twitter来源过多的问题,想要快速通过提案。但是这么比对下来,好像并不能拦住诶。 --MilkyDefer 2022年12月6日 (二) 11:18 (UTC)

我们是人,我们不是机器人。我们不是那种读取一条指令就执行一条指令的机器人,我们不是把世界变成一条又一条逻辑语句加以组合的机器人。我们不是在立法,维基百科也不是官僚体系。但是现在这个条文就像是把模糊的、盘踞在大家潜意识里头的一套较为不一致的标准给强行具像化,这种条文使不得。--MilkyDefer 2022年12月6日 (二) 11:23 (UTC)
同意milky.--Temp3600留言2022年12月13日 (二) 17:34 (UTC)
看漏了这一句…
“请注意,所有使用者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WP:第一手来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6日 (二) 11:30 (UTC)
那既然这一句准则能解决这个问题,你列出那么好几条又是与关系又是或关系的有必要吗?你能跟我保证你不是在构建一个过拟合的模型吗?--MilkyDefer 2022年12月10日 (六) 20:31 (UTC)
原先的提案是这样的,基于现有的方针增加粗体词语。大部分编者也同意,唯一小部分编者认为部分“社交媒体”账号有引用价值,所以才这样改。简单来说,那篇很长的文章是限制引用来源的提供者,及配置具维基特色的认证制,并非限制引用量,因为已有其他指引规管引用量。

任何人均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11日 (日) 02:00 (UTC)
另外,有部分第三方传媒使用社交网站作主要发布途经,既然他使用了社交网站,证明了相关传媒的规模较细,无法确保来源是否具价值;也有一些编辑者会选择自我引用,引用数则贴文证明自己的论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11日 (日) 02:10 (UTC)
看到你这个回复我就放心了,我可以安心地喊(!)抗议了。
你分得清什么是来源的可靠和不可靠,以及来源的一手、二手三手吗?
你到底是想规管什么?你想把贴文打为“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还是把贴文打为第一手资料?为什么不可以有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这种东西存在?--MilkyDefer 2022年12月11日 (日) 10:34 (UTC)
@MilkyDefer:
绝大多数内容都不是可靠(非所有),一小部分除外,而在那一小部分经证实身份的为第一手来源,因此没有抵触。”
如果是第三方媒体,应引用媒体官网而非引用帖文。
可以的话看淸楚提案的一字一句。--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11日 (日) 11:21 (UTC)
行,那我重新审视一下你要提出的条文。首先,条文内容很复杂,特别是滥用过滤器那里。你开出的滥用过滤器提示,相当于构建了一棵非常复杂的决策树,复杂模型只会给人一种无法理解,不能执行的印象。你甚至还要再开一个布告板,这个布告板是干什么的,审议用户生成内容的发布者的。维基百科什么时候成为资格审查委员会了?然后再看看你的方针修订,“所有用户生成内容只能当作第一手资料,不论发布人的身份及机构。”你真的很想对用户生成内容搞点一刀切;最开始一刀切掉可靠性不行,现在要一刀切一手二手来源。那么,那些转战内容发布平台的媒体怎么办呢?那些构建新媒体矩阵的机构怎么办呢?Channel C怎么办呢?娱壹怎么办呢?壹报怎么办呢?中天新闻台怎么办呢?只要你的提案还在一刀切,我就不会支持你的提案。--MilkyDefer 2022年12月11日 (日) 12:36 (UTC)
  • “你甚至还要再开一个布告板,这个布告板是干什么的,审议使用者生成内容的释出者的。维基百科什么时候成为资格审查委员会了?”上面有人问相同问题,请看我的解释。
  • “那么,那些转战内容释出平台的媒体怎么办呢?那些构建新媒体矩阵的机构怎么办?”—>WP:QS
  • “Channel C怎么办呢?”—>应引用官网内容
  • “娱壹怎么办呢?”—>
  • “壹报怎么办呢?”—>应引用官网内容
  • “中天新闻台怎么办呢?”—>应引用官网内容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11日 (日) 13:37 (UTC)
“既然他使用了社交网站,证明了相关传媒的规模较细,无法确保来源是否具价值”这句不准确:因为某些传媒的规模较细,所以多会使用社交网站发布内容(例如娱壹);但传媒使用了社交网站发布内容并不能代表相关传媒的规模较细。正如无线电视的“劲歌金榜”除了直接在劲歌金曲节目内公布,就只有在其社交媒体公布每周排名,加上“劲歌金榜”亦是五台排行榜之一,如果因此说引用无线电视社交媒体中的“劲歌金榜”是不具价值显然为错误。(所以我理解为何@MilkyDefer说整个提案一刀切,而@Temp3600亦同意MilkyDefer说“这种条文使不得”吧。)ThirdThink留言2022年12月28日 (三) 05:00 (UTC)
总之看来讨论内容过长,无条件(-)反对。建议开新贴重新讨论。--Gqqnb留言2022年12月17日 (六) 16:03 (UTC)
一点也不长,只是出现了规程问题。--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18日 (日) 05:45 (UTC)
心很累!明明相关文字均由各编辑者brainstorm 出来,但碍于规程问题,差少少就可成文。
不知道是不是一些既得利益者无条件反对而累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2年12月27日 (二) 16:57 (UTC)
对啊,就是有得利益才反对嘛。本来好好的每个月拿点贿赂有一两百万,你叫所有人财产公开,谁愿意?--Gqqnb留言2023年1月29日 (日) 12:45 (UTC)
  • 被at到就再说一点:维基百科将WP:IAR订为基石,而社群共识最高只到方针层级是有原因的:社群的考虑过程往往有漏洞、拖延、事后补救等状况,坚持“程序通过就等于通过”大体上是行不通的。尽管我不怎么喜欢在社交媒体发布资讯,连官方网站都架不起来的传媒,这个问题涉及很广,不是几条方针就能概括的。或许还是得在RSN慢慢谈,指引用作WP:WIAFA一类的功能。--Temp3600留言2023年1月1日 (日) 19:20 (UTC)
  • 作为最初的提案者我说一下我的想法吧。本意是看到WP:RSP中有20多条项目以“用户生成内容”为由认定为不可靠,于是我以为这已经是不成文的共识,便希望在方针中总结一下。没想到这个讨论串最后能弄得这么复杂。--Steven Sun留言2023年1月2日 (一) 05:00 (UTC)
    真的猜不透都底发生什么事。--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16:54 (UTC)

回归基本步

上面的讨论未免太乱了,我觉得倒不如直接回归Steven Sun的原提案好了,不过我稍稍对一些文字进行了更动。2023年1月12日 (四) 14:24 (UTC)

我只想问问,照现有条例,还有什么来源可以引用?
现在所有的BBS、Blog、FB或推特、影音平台都不能引用了,说是没法确认发文的人是谁,那 Stackoverflow 、知乎肯定也不行了,看起来 Github 也没有好到哪,那到底剩什么可以引用?那些被人讥讽的新闻媒体吗?
现在不论是写作业,写报告,写论文,写程式,谁不是在这些资料中打滚,然后自己理出正确可靠的内容,再做为结论的。当然我很乐意直接提供结论,但这下又成了原创研究,还是不能贴。
难不成以后要提供资料,要是没有完美的现成来源,还得先自己架个站吧?--Overdoingism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9:13 (UTC)
“常识”下可接受来源:
一手资料:机构或组织的官方网站、学术文章
二手资料:经同行评审的学术文章、媒体官网--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11:14 (UTC)
如果只有这些来源能成为有效来源,我看不出在这AI崛起的时代,维基还有存在的必要性。现在AI都能写程式了,但肯定AI有非常多的学习来源是Stackoverflow、github,这说明的是,维基将成为不如AI的资料整理网站,也就只是比较严谨的农场网站了。维基当初设想的是人人可编辑,就是相信人性本善,多数人还是会贡献出纯粹的知识,如果有争议再由管理曾介入处理,现在要这样搞,那时代自会给出答案。
以我编辑过的谷乡元昭条目为例,为什么他会被人称为YAGOO,我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用的引用来源。我去问ChatGPT他都愿意回答我,尽管他回答的不太正确,但资料的正确性迟早会逐步提升更新上去。--Overdoingism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13:32 (UTC)
欢迎阁下关注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提议限制在维基百科使用ChatGPT及类似工具讨论,讨论应能解答阁下的疑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14:13 (UTC)
没人在讲“在维基百科使用ChatGPT”,你是怎么理解我的文的?我的意思是,维基百科再这样设限下去,迟早会被AI赶超的。这跟要不要在维基使用AI一点关系也没有。--Overdoingism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14:28 (UTC)

Wikipedia:可靠来源

现行条文

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

提议条文

由于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帐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并不可靠。此类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缺乏编辑人员监管或第三方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视频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部分社交媒体会设有帐户认证制度,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以自该人或组织本身继承。

Wikipedia:可供查证

现行条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议条文

任何人均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通常不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案如上。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12日 (四) 14:24 (UTC)

阁下的版本,简单一句就是仿效英维一刀切禁止使用fb等媒体。相信反对声音比我的版本还要大。
另外,关于账号认证方面,当时正正受twitter事件影响,因此写了一大篇富维基特色的认证制度,可以的话参考一下。
在过去半年,因方针对使用者生成内容指引不清晰,导致有无数编辑争议及曲解方针,即管看看社群对解决问题的决心多大。--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16:45 (UTC)
(※)注意:7日内无新发言,基于此版本  公示7天。--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1月28日 (六) 14:47 (UTC)
条文不反对,但未见充分讨论。请加公告栏。--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28日 (六) 16:47 (UTC)
加了,重新公示7日,以初版意见作共识依据。--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7日 (二) 14:34 (UTC)
14天公示日已过,因为没有有效反对声音,  公示完成。--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15日 (三) 14:54 (UTC)
不过AINH的反对票你未解决掉啊,他也未有表示会撤回反对。ThirdThink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05:46 (UTC)
同上,(!)强烈抗议强行通过-某人 2023年2月16日 (四) 06:29 (UTC)
@AINH @ThirdThink:
根据WP:共识的“加速条款”:
.
另外,为确保讨论的连贯性,任何正当合理的意见(无论是否于公示前或公示后提出)若已获提案人正当合理的回应,且自该回应起计的3日后无进一步再回应,应视为该意见已解决。已获解决的意见若被任何使用者重复提出,可提示该使用者相关意见已获解决,除此以外无须另作回应。
.
他在回答后三天没有回复的话就等于放弃了反对机会。如对此条款有什么不满,请重题议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2:47 (UTC)
你根本没有直接回应我提出的反对原因,单纯抛出一个条文连接并没有回应我的意见。况且公示礼貌上一向都先ping其余所有参与者,你这个新版本短短的公示过程根本就没有多少讨论-某人 2023年2月16日 (四) 13:10 (UTC)
@AINH:首先我觉得要接受可靠来源对使用者生成内容的报导或引用。关于阁下的问题,如果某使用者生成内容真的重要或有影响力,一般会有媒体或其他二手来源转述或引用,也就不需要直接用那些社群媒体上的内容。YouTuber访谈的处理同上。例如,通常在条目中不能随便引用Elon Musk发的推文,但主流媒体有时会报导,这时就可采用媒体的报导。--Jhstriver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4:09 (UTC)
我举一个实例:[shorturl.at/euVZ8 这条影片]可否用来佐证气球男孩事件当事人声称受到不公对待?-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01:04 (UTC)
@AINH:看了那影片,开头就指出“以下材料由当事人提供”,依据WP:ABOUTSELF,该影片(不包括该YouTuber说的话)可用在当事人相关条目。当然,首先要考虑用当事人直接发布或可靠来源转述的内容。我觉得对于访谈中某人的言论,在满足一定条件时都能用在其自身相关条目,但若要用在其他条目(如其他人、事件、组织),则还是要有可靠来源报导或引用后,才能间接采用。--Jhstriver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13:47 (UTC)
  • 如果阁下认为我没有回答问题,应在我回答问题的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追问机会。
  • 公示礼貌上一向都先ping其余所有参与者。然而,此则讨论有26名编辑者,ping漏一个就“拉票”,ping齐又有机会被指责放spam 。所以我只跟足公示要求。
  • 以初版意见作共识依据。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16日 (四) 15:52 (UTC)
最大问题是不见得阁下有完全回应AINH提出的质疑,阁下只是抛出一个连结就算,根本谈不出什么“正当合理的回应”,LuciferianThomas回退过您的编辑且有解释但阁下又无视。ThirdThink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1:33 (UTC)
不管是否“正当合理的回应”,也要在三日内提出,这是半个月前通过的“加速条款”赋予的权力。
另外,我重新阅读条文后发现并非“一刀切”:
“均不得被认可为”—>“通常不被认可为”
“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通常并不可靠。”--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17日 (五) 05:05 (UTC)
阁下未曾,且至今仍未,直接回应我的反对意见,故未“正当合理地回应”。你要打规程战但你自己的回复都不符合规程,谈何程序--某人 2023年2月17日 (五) 07:02 (UTC)

(※)注意:请各位留意下第二个内容是可供查证不是可靠与否,按WP:CS网页所写来说部分个人发表的内容应该允许作为来源以供查证,不然会造成认知错误如方舱医院中某位不断引用部分媒体的解读称西安、上海、沈阳多地将方舱作为临时停尸房,而实际是某推文原文只有沈阳某殡仪馆据称如此。并且这个账号不符合第三方认证标准。另外,以新浪微博来说,是可以查看编辑记录的。是否应对这两点加以考量?我还想问下:如果媒体引用个人微博/推文,是否为可用(注意是可用而非可靠)来源?如新闻报道中的“据网友XX”、官方账号的转发。因为如DW、RFA等媒体很喜欢使用。--MINQI留言2023年1月14日 (六) 15:05 (UTC)

未理解您的意思。个人内容应仅限高度可靠与重要的。“某推文原文”未理解。自媒体的声称有疑应直接不用。网站本身提供的编辑记录,是有时不可靠的一手来源,记录随时可能被删改,仅应在特定情况下慎重用,容易原创总结。媒体引用一般人的微博,则这个微博本身不需要引用,如果评估差异、写成正文,易构成原创总结。WP:NEWSORG“混有较多评论的报道不应视为新闻报道,其可靠性需单独讨论。”--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14日 (六) 17:39 (UTC)
1.请看下以下记录1/2/3,能更好理解我说的“某推文原文”;2.未理解您的“自媒体的声称有疑应直接不用”,可能您以为认为有疑的是自媒体;3.微博记录除非删除发送新微博,不然编辑记录不能删除;4.“如果评估差异、写成正文,易构成原创总结”,请问这不是媒体原创总结、标题党(假新闻)在先?“混有较多评论的报道不应视为新闻报道,其可靠性需单独讨论。”,问题在于,众多时候所谓新闻是由媒体解读,而这解读明显与事实不符。明显例子是曾经谭德塞讲话(路透社、WSJ强行解读其称某传播途径可能性很小为完全不可能、中国宣传意图)与最近的“方舱医院被做临时停尸房”。--MINQI留言2023年1月15日 (日) 12:40 (UTC)
如以机器人存档来说,机器人不会储存帖文的历史记录。--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1月20日 (五) 17:20 (UTC)

WP:可靠来源

现行条文

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

提议条文

由于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账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并不可靠。此类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缺乏编辑人员监管或第三方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影片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部分社交媒体会设有账户认证制度,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以自该人或组织本身继承。

Wikipedia:可供查证

现行条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议条文

任何人均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通常不被认可为可靠来源,而上述来源的留言、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及不具署名的文章均不得在维基百科中的条目引用。

可靠来源方面没有问题,建议新增句子符合可供查证精神。--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0日 (一) 15:19 (UTC)

所以你现在是不修改可靠来源了对吧?--某人 2023年2月22日 (三) 16:47 (UTC)
可靠来源方针无论如何修改也无法解决我的疑虑,故跟从S君版本即可。--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06:56 (UTC)
所以你现在提出的可靠来源版本是什么?上方太混乱请在这里重新提出来--某人 2023年2月23日 (四) 09:57 (UTC)
加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3日 (四) 11:13 (UTC)
你没有抄齐,尾段断开了。而且最后你是否同意如Sanmosa上述所说的情况可豁免?--某人 2023年2月23日 (四) 14:17 (UTC)
一半同意,所以我基于他的版本修改了可供查证方针,以收紧引用准则。--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4日 (五) 03:32 (UTC)
“主要由留言生成的文章”是否包括引述网友发言的新闻报道--某人 2023年2月24日 (五) 14:29 (UTC)
只是“转述”网友的研究,而相关媒体没有就网友的研究进行查证或深入研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03:38 (UTC)
WP:抄袭的概念。--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03:40 (UTC)
个人反对做出有关的修订,近年全世界的媒体风气已经变成使用社交媒体的留言来表达对东西和服务的评价,并在报道中使用,如果不得在维基百科中的条目引用,这样会影响条目的中立性和完整性,变成只有官方论点的内容。--Wpcpey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05:08 (UTC)
如果是引述网友的留言,并进行查证或深入研究,其文章的重点就落在“查证或深入研究”,而非“主要留言”。
而“而上述来源的留言”,意指社交媒体帖文下方由不具名网友提出的意见。--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05:31 (UTC)
以这篇文章来说,这篇文章看似是谈论网友意见,实际上是借着网友意见进行查证,故重点是在求证,而非盲目引述留言。将军澳学校日薪$1.2万请清洁工!每月有$24万?负责人咁回应…
.
但是如果是这一篇,100%依据网友留言,没有找具关注度的持分者(可能是政府、议员或地区人士)表达意见,那就是这个提案应限制的文章。
土瓜湾惊现“免费神算”!唔收钱仲可算到家中一切?眼利网民:围观者都有古怪?--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05:52 (UTC)
至于 “不具姓名标示的文章” 是类似这篇文章:经历分享/报告 内地通关后北区路线客量 ,这篇文章是由缺乏关注度的组织或不具名人士主观描述九巴978号线的客量。
提案正正就要限制这类文章出现。--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06:04 (UTC)
个人仍然认为这些不具名人士的内容也有其重要性,也是代表一部分的声音,要知道目前有些地区具关注度的持分者本身并不会代表市民表达意见。而要求证应该由读者自行做,而不是限制收录。--Wpcpey留言2023年2月25日 (六) 15:16 (UTC)
WP:断言第一论点正正限制了阁下的这种想法。简单来说,虽然“不具名人士的内容也有其重要性”,但是也请在可靠来源发表。另外, 具关注度的持分者除了上方提及的外,还有其他。另外,另请参阅WP:非原创研究。--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6日 (日) 01:56 (UTC)
可靠来源引述的不具名人士内容不正正就是“在可靠来源发表”吗?--某人 2023年2月26日 (日) 19:49 (UTC)
修正案是对本地一般使用来源活动额外附加署名限制条件,过于严苛,反对继续以一刀切形式限制采编。--约克客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07:46 (UTC)
在GA评审中,较常用{{谁?}} 模版,用以分辨谁发表这个言论,但如作者/所属机构也不能分辨出来,“可供查证”的义意是什么?{{cite web}} 模版的work 或publisher 变数写什么?
例如“据网友join.kc.lee所说…”或“据李家超个人Instagram 账号所说…”,哪个较有说服力或符合可供查证精神?--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27日 (一) 13:02 (UTC)
不存在“哪个较有说服力”的问题。如有可靠来源的新闻报道引述网友的发言就已经“可供查证”网上的确“有”这种言论--某人 2023年3月2日 (四) 07:48 (UTC)
根据维基百科五大支柱的WP:非原创研究WP:COS:“本方针并不禁止那些拥有专业知识的编者将他们的知识加入维基百科,但它禁止编者在添加个人知识时却不列明他们的来源。如果编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发表过他的研究成果,这名编者应在遵守中立方针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添加他们的研究,并列明来源。参见利益冲突指引。
如果作者不明不白的话如何证明非自我引用?
@AINH:
况且提案中有限制“可靠来源的新闻报道引述网友的发言。”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3月2日 (四) 15:09 (UTC)
此段落在“使用者生成内容”标题下,管得了可靠来源吗?--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3月2日 (四) 15:11 (UTC)
我最最开始的问题是‘“主要由留言生成的文章”是否包括引述网友发言的新闻报道’--某人 2023年3月2日 (四) 23:21 (UTC)
下方写了,简单来说是“捉字虱”,有说的就有,没说的就没有。--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01:39 (UTC)

理解范围

现行条文

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

提议条文

由于缺乏事实查核以及普遍有效的账户认证用户生成内容通常并不可靠。此类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缺乏编辑人员监管或第三方事实查核。个人网站、博客网络论坛社交媒体粉丝网站影片分享网站网络相册Wiki通常都含有用户生成内容。

部分社交媒体会设有账户认证制度,以表明某个社交媒体账户由真实个人或组织拥有并运营。在这种情况下,该账号的可靠性可以自该人或组织本身继承。

Wikipedia:可供查证

现行条文

任何人均可自创网站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及类似来源均不得被认可为可靠来源。

提议条文

任何人均可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或自费出书,并借此声称自己是某领域的专家。因而,绝大多数个人出版之书籍、业务通讯、个人网站、开放性wiki、博客、论坛贴文、社交媒体及类似来源通常不被认可为可靠来源,而上述来源的留言、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及不具署名的文章均不得在维基百科中的条目引用。

  • 含留言文章在可靠来源官网发表,可以引用(非条文管辖范围)。
  • 含留言文章在可靠来源社交媒体发表,可以引用(具署名的文章(来自可靠来源))。
  • 在社交媒体发表的社区报文章,可以引用(具署名的文章)
  • 100%由留言文章在可靠来源官网发表,可以引用(非条文管辖范围)。
  • 100%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在不知名社交媒体发表,不可引用(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
  • 95%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在有名字的社交媒体发表,可以引用,引用价值可能是衬托5%的深入研究或求证(非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
  • 95%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在没有名字的社交媒体发表,不可引用(不具署名的文章)。
  • 于社交网站帖文下方由HK5201314发表的留言,不可引用(而上述来源的留言),引用的话或涉及原创研究、归纳来源及偏颇引述。
  • 由不知名人士或组织于巴士爱好者部落格发布的车牌资料,不可引用(完全由留言生成的文章及不具署名的文章)。

以上是我个人看法,希望有助通过方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3月2日 (四) 16:03 (UTC)

考虑无共识结案

讨论已持续近半年,然而并无明显共识,亦可预见在将来的一段时间内并无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建议无共识结案,放下棍子,并从马的尸体慢慢离开。——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3月2日 (四) 13:20 (UTC)

不能同意更多。--Ghren🐦🕘 2023年3月2日 (四) 13:44 (UTC)
(-)强烈反对:不能因为一小撮人的看法而无视整体共识。--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3月2日 (四) 14:56 (UTC)
同意暂时搁置讨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3月2日 (四) 16:54 (UTC)
HK5201314后续替代提案显然没有明确共识,完全没看到一个明确支持其版本的用户,倒是提出反对的用户有数个,仅是提案人持续选择性采用共识方针不求全部人同意和坚持反对意见三天失效两点,虽然共识不是点票但这现象显然展现不到共识是“社群广泛支持”的原则。支持搁置讨论。--西 2023年3月3日 (五) 01:16 (UTC)
根据Wikipedia_talk:共识#调整Wikipedia:共识#提案讨论及公示时间的规定的公示过程,即使没有人明确表达{{支持}}或暗指支持也能正常通过。特此,只要此提案在三日后没有追问即可进入公示过程。‘共识是“社群广泛支持”的原则’,已在上述提案生效后已失效。--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01:44 (UTC)
另外,上方四名编辑者没有参与实质讨论,不排除是以扰乱共识为目的破坏讨论。--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01:47 (UTC)
@HK5201314:请停止游戏维基规则:反复强推某一明显不获社群共识接受的观点,为参与讨论且无利益冲突下关闭讨论正是WP:NACINV的表现。--西 2023年3月3日 (五) 02:17 (UTC)
LuciferianThomas按:相关用户已被禁制参与站务一年。ThirdThink留言2023年3月3日 (五) 02:58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政府单位“限阅”文件得否在撰写条目时引用

请问:撰写条目时,能否引注政府机关“限阅”文件?我找到一份全民防卫动员计划,虽然标示限阅,但是有制定机关的下属单位把它放到网络上公告了。--120.126.194.8留言2023年3月21日 (二) 08:23 (UTC)

没有必要。毕竟政府文件外流是人家自己要处理的事情嘛(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3月21日 (二) 08:39 (UTC)
你的“没有必要”是指没有必要引注还是没有必要在维基规范--某人 2023年3月21日 (二) 09:02 (UTC)
一时眼花,我的意思是可以引用(假设网页还在),且不用特地注明机密等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3月21日 (二) 10:24 (UTC)
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Definition_of_published。如果有理由认为文件已是面向公众发布,只是标识没有处理掉,那么应该能作为第一手文献引用。如果有理由怀疑意外泄露,从未且可能拒绝承认,那么“未发表的材料”,不是可靠来源,可能不适合引用与解析其内容。--YFdyh000留言2023年3月21日 (二) 22:08 (UTC)
注意“限阅”仅是一种文件标记,并不是实际统计来源状况之数据,以静态指标检视动态过程可能属于悖论。如IP君述之,,即实际条件已经属于完成发布之动作无疑,整体是已满足维基约定之可利用及查证等列明。故而相信引用之活动,完全合乎维基采编要求之。--约克客留言2023年3月23日 (四) 10:12 (UTC)
有没有网址?在下甚需网址作研究用途。--——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3月22日 (三) 15:30 (UTC)
@捍粤者维基学院了解一下--Liuxinyu970226留言2023年3月26日 (日) 06:14 (UTC)
不知何故,我在维基学院搜寻全民防卫动员没有任何结果。--——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3月26日 (日) 09:54 (UTC)
你们两位大概是在鸡同鸭讲⋯⋯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3月26日 (日) 11:32 (UTC)

提议将AI或深度学习技术生成的文章列为不可靠来源

AI或深度学习技术生成的文章常常似是而非,看上去没有问题而实际上却含有事实错误,因此,我本人提议将AI或深度学习技术生成的文章列为不可靠来源。--Sprt98留言2023年3月20日 (一) 13:55 (UTC)

有没有可能,WP:RS没有将AI或深度学习技术生成的文章列为可靠来源。这样纸上谈兵意义何在?请给出提案的具体内容,例如如何界定文章是否由AI或深度学习技术生成。--PexEric 💬|📝 2023年3月20日 (一) 15:22 (UTC)
有的媒体会试用ChatGPT工具生成一些文章。如果明确署名或者声明了这篇文章是ChatGPT写的,那么这篇文章应该如何对待?还有的媒体偷偷摸摸在用,被其他媒体揭发,如CNET。英维以此为由直接将CNET(2022年11月及以后)的文章全数打为不可靠。--MilkyDefer 2023年3月21日 (二) 04:49 (UTC)
(▲)同上且在有可靠的AI检测器问世之前你维所有关于AI生成内容的规范提案都是伪命题--某人 2023年3月20日 (一) 15:35 (UTC)
大致同上,同不太支持,但问题是,如何分辨出来?看手有没变形?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3月21日 (二) 00:13 (UTC)
说个笑话,有人认为2001年1月15日之后的论文是不可靠 
适应新时代,无需斩脚趾避沙虫。--Nostalgiacn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03:02 (UTC)
建议把转基因食品定性为有害食品,建议把辅助生殖技术定性为促进劣性基因遗传,建议将所有外来移民当成潜在间谍或者未遂罪犯处理[开玩笑的],“常常”不是“必然因果”----Cat on Mars 2023年3月24日 (五) 05:47 (UTC)
一家报纸的文章“常常”是错的,这种报纸我们应该列入不可靠来源吧? ——魔琴 [ 万户涕泪 ] 2023年3月24日 (五) 11:13 (UTC)
不论正误,既已属于来源(AI或其他平台)发表,而来源(AI或其他平台)亦可查验之情状,即已适切维基基本要求。因无法接受合乎维基精神之打破陈规,不合逻辑之额外设限实在是阻碍采编空间,恐怕有违维基基石且严重制碍系统之协作改进。--约克客留言2023年3月24日 (五) 12:12 (UTC)
同感,因“常常”而被判定为不可靠,是正常、合理且一直这样做。--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3月25日 (六) 08:44 (UTC)
注意不要偏离主题,报章和AI或其他新概念平台两者,并非等价而可以笼统概论之--约克客留言2023年3月26日 (日) 09:13 (UTC)
以现在的科技进展,我想迟早AI也可以写出很棒的文章,何况是否为AI所写难以分辨,所以我觉得应该针对来源内容“似是而非”,而非完全限制AI文章。--E.D.留言2023年3月28日 (二) 14:25 (UTC)

配音员值得记载吗

不通过:
明显与WP:5P抵触之提案,雪球关闭。--西 2023年6月19日 (一) 02:02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李致林#特攝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陳啟熾#特攝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鄺樹培#特攝片、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林保全#特攝片 本来可以作为可靠来源,如果不是多亏了WP:WIKISRC 及维基百科:可供查证的话怎会这样,现行方针指引让我感到不便及诸多限制而且涉及歧视香港配音员,我建议在特摄片加回战士们的香港配音,因为他们的公职是生动地表达动画人物特色和了解不同语言而功不可没,该条目是属于科幻类别电视剧的条目。--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9:26 (UTC)

User_talk:薏仁将#提醒可供查证的部分内文已经很清楚了。关于User_talk:Mr_tiger_Shun_Kit#维基百科任何条目并非是可靠来源的“本来应该可以”,对应Wikipedia:要可供查证,不要真理,而且相关内容根本没法简单直观的确认是“真理”,任何人可能出于任何原因加入错误信息并导致不良后果,这就是为什么需要可供查证。--YFdyh000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09:36 (UTC)
@Mr tiger Shun Kit君,很多用户皆已经提供对应的方针指引给您知悉,还是老话一句:请不要以自己的认知去错误的解读方针指引,这样子做会让您做出错误的判断;还有请别因为协商讨论的结果不如您的预期而发生不理性的行为这样子对您对条目的编写无实质帮助。薏仁将🍀 2023年6月18日 (日) 09:57 (UTC)
但此处把他们的功绩抹掉,会否过于残忍,维基百科是否一个如此无情的地方吗。--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10:33 (UTC)
本人没有加回任何战士的香港配音员资料,只是厌恶那个人的行为而跟他吵。(现行方针指引让我感到不便及诸多限制)--Mr tiger Shun Kit留言2023年6月18日 (日) 10:36 (UTC)
我建议在维基百科建立我高中老师的条目,因为他们的公职是给学生传递知识而功不可没。如果此处把他们的功绩抹掉,是否会过于残忍,维基百科是一个如此无情的地方吗。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6月18日 (日) 16:23 (UTC)
功绩被抹掉是什么意思?名字不都刻在他们公司的名单那边了。把什么东西都写进去只会让读者觉得太繁杂没兴趣阅读,本站不是收集一堆过于详细的资讯的地方耶...--WiToTalk 2023年6月18日 (日) 17:24 (UTC)
@Mr tiger Shun Kit君,配音员功绩?他们都有留名字在其公司并且按照其实际的配音情况领取酬劳,您说没有记载在维基百科属于抹灭功绩辛劳,这话可说的严重了...另外就算您讨厌某特定用户,但是当对方持有理据的将您的编辑行为合理推翻,那么您就应该就争议部分与对方好好协商,而不是因为厌恶对方而不管其持有的理据是否合理而一昧的无理反对甚至争吵,这样子仅会凸显您个人的无理...薏仁将🍀 2023年6月18日 (日) 20:38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即使并非独立来源,我们对文史工作者所写的文章与著作,是否视为可靠?

有条目内容是引用自文史工作者引用自己的著作所写成的来源,以花坛的文史工作者“蒋敏全”为例,他在《TBDB 台湾历史人物传记数据库》网站撰写“陈捷魁”这文章,他引用自己著作《花坛乡志.人物篇》,如此一来,可靠度存疑,因为二个来源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所以我不认为符合Wikipedia:可靠来源#评估来源所需要的“独立”,现在却被维基百科引用于鹿港联庄战役马鸣山燕雾堡会战秀水燕雾堡会战白沙坑陈捷魁等条目。

还有,我对文史工作者不甚了解,但我认为这是很专业的工作,应该要有文史相关的学历,或者是经过大学管道或政府举办的文史专业训练。如果没有,那么值得维基百科深入讨论。当来源出自于文史工作者之手时,即使他们有田野调查,也有访问当地人,写出来的著作(来源)是否与专业有相当程度,这是维基百科需要思考与评估之处,因为他们的调查方法与过程,还有他们的资讯汇集能力,这些直接影响到来源的可靠度。即使如此,文史工作者仍是很多当地政府会聘请撰稿的不可或缺人士。

有鉴于上述二点的可靠度疑虑,即使并非独立来源,我们对文史工作者所写的文章与著作,是否视为可靠?--2001:B011:A401:5821:39E5:8D0C:4742:DA8E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3:04 (UTC)

请见WP:SPS,需要判断作者的专业资格,那个网站的团队有表明身份([5])。历史领域WP:RS有特别说明的段落Wikipedia:可靠来源#历史
蒋敏全也有著书《大家来写村史51辑 白沙采风录:花坛白沙村史》是彰化县政府文化局出版的,从找到的资料,他本人应该是当地历史的研究人员,而且是获得一定认可的。--Nostalgiacn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6:42 (UTC)
你确定那个网站的团队“是全部的人”有表明身份?他的著书透过彰化县政府文化局出版,这只能说他是受政府委托,并不能说明他有文史学历或接受过专业训练,更何况你是说“应该”,作者的专业资格是不能含糊。--2001:B011:A401:5821:388B:164F:3:B621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7:06 (UTC)
(~)补充:可能你没看出来。我最后一句有写:“文史工作者仍是很多当地政府会聘请撰稿的不可或缺人士”,这句意思就是我知道他有受到政府委托著作《大家来写村史第51辑》。其实蒋敏全只是一个例子,重点是文史工作者本身。我们要将眼界放大,评估全台湾的文史工作者,如果发生来源引用自己的著作,作者专业背景也查不到,只有政府出版作为背书的依据,这能否作为专业的把关与来源的可靠?--2001:B011:A401:5821:388B:164F:3:B621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7:20 (UTC)
作者资质只是一部分,应审视资料被同行评审的程度。WP:SCHOLARSHIP,“被学术界审核”、“个别研究的结论通常被认为是临时性的”、“仅用来推广某个观点的期刊应该被特别注意”、“一些出版物看起来像是可靠的期刊,但是实际上是低质量的”。--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7日 (四) 18:45 (UTC)

关于非现代标准语文来源与关联课目在社区内适用的检视尺度问题

本来不怎么想劳师动众地,大概也不过想社区可以自行讨论一下,早期在与WMLO阁下等协作处理士族课类时,就隐隐或明显地出现有关是否主观使用素材等之非议,姑且顾及当时情况也未有更多深入;限于粤语继续一些被单纯地引用基本条款就被大幅度清理内容之事,收到其他社区使用者异议,另外个人相信随着现在风气和分歧继续下去,较严重之近似审查等等之情态只会越演越烈,谨也基于相应探究之需要,故而提案检视如题所述,

究竟对于非现代标准语文来源文献与关联课目,本地社区内适用之一般尺度,是否存在改善空间。

另外,是否可以本地化处理,在整体尺度上进一步改善尺度空间。

这里另外也想提出英维en:Special:Permalink/1167938586#Communications from government of India to Wikimedia Foundation regarding content about maps depicting the borders of India之作为参考,其实当中有很多论述是值得作为一点佐证,如引用本地基本上可能很多时候诸君也未必回思之很重要一点,维基百科不保证其内容正确无误,虽然诸君一贯认为铸就伟光正可能是本地之一项要义本身,但常规共识上是维基自身是具有免责声明和免除强迫义务之述明,因此在这里技术上所有资讯都并非具有确实权威之地位保证,即使我们采取适当评审程序等所检视过之课题也可能有如折毛事件这样之重大失败,全赖于维基人诸君时刻思考和采编整理,

但是否就可以强硬地一股脑采用官僚作风、大张旗鼓地清理当作唯一之参与相关课题进路呢?犹如红砖墙涂鸦所反映之那般,依据不同之检视尺度,部分评价作一种艺术震撼,另一部分视作一种权益侵犯,无论如何之,如此非常现实之过程或许也应为本地引以为鉴,

另外相信议题关联之WikiProject Cleanup事务,排除本身缺乏适切协作基础和专业资源等实际,认为需要本地持续讨论一个进一步修正整合协调梳理课题问题过程诸项之专门展示和索引化等版面,以本编当前提起之非现代标准语文来源及关联课目为个例,是以应可协调其他既已存在但未足以提振参与度之专门界面等,重新整合和改进参与响应之层次,相信可以在整合讨论相应课目之维基化问题及实际来源基础特色等的同时,同步梳理整体不同专业对于不同时期历史素材来源之使用评判等争议,期望可在目前情况下通过议案商议等过程,辨识不同尺度实际并达成本地化分课目类型及来源年代分布等之检视指引。——约克客留言2023年8月12日 (六) 07:46 (UTC)

看不懂。—远方传来风笛Talk 2023年8月12日 (六) 13:33 (UTC)
大概在讲士DYK没有通过提议删除粤语本字表删除粤语字列表,在这种‘审查制度’不能自由写作。--Cat on Mars 2023年8月12日 (六) 16:01 (UTC)
补充一个粤语被大幅度清理内容----Cat on Mars 2023年8月13日 (日) 04:30 (UTC)
所以具体是要讨论什么条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12日 (六) 16:37 (UTC)
另外,希望阁下先用现代标准汉语定义以下词汇在本站语境下究竟指代什么东西,否则根本难以交流:“课目”、“(检视)尺度”、“课类”、“素材”、“课题”、“进路”、“化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3年8月12日 (六) 16:50 (UTC)
(?) 喵喵喵?——Aggie Dewadipper 2023年8月12日 (六) 17:08 (UTC)
很多表述看不懂。参考Cat on Mars的解释和相关讨论,是否存在相关概念存在、有关注度,但条目内很多或完全是原创研究,并要求保留条目的情况?WP:举证是基本原则,虽然存在共识认为无来源内容可能改善或有价值的惯例,但共识明确应当移除的内容则没法“留待清理”。--YFdyh000留言2023年8月12日 (六) 18:13 (UTC)
翻译+大幅概括:

我原本并不想引起太多关注,(1)只是想社区能自行讨论一下。在与WMLO阁下合作处理士族一类条目时,出现了一些(2)关于是否主观使用材料的争议,但当时情况限制了更深入的讨论。由于粤语被引用基本条款而(3)大幅清理,引起了其他社区用户的反对。我认为随着时间推移,类似审查的情况会变得更加严重。因此,我建议检讨现有情况,特别是与非现代语文来源和相关条目有关的问题。
另外,我想提到英维上关于(4)印度政府与维基媒体基金会之间关于印度边界地图内容的参考案例。其中有一些论述值得借鉴,维基百科不保证其内容正确无误。虽然我们重视内容的质量,但维基百科仍然有免责声明,不承担强制义务。(这里引用了(5)折毛事件
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处理类似问题。我们是否应该如此官僚作风,将大规模清理内容作为唯一的解决方案?就像(6)红砖墙涂鸦一样,不同的人会以不同的标准来评价,有些人认为是艺术,有些人认为是侵犯权益。
我们需要持续讨论如何修正和整合这些问题。我认为可以建立一个专门的界面,讨论与清理内容有关的事务,这样可以更好地协调和解决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整合讨论来解决关于历史素材来源的问题,同时澄清不同专业对不同时期素材的使用评判,以达成共识。

PS:表述过于糟糕,我实在没有兴致把全文都一字不差翻译完了。--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8月13日 (日) 04:06 (UTC)
让我想起英语长难句,稍微做了一些修改和链接,我不确定关于历史素材来源的问题是不是和我有关。----Cat on Mars 2023年8月13日 (日) 04:26 (UTC)
就算您译出来了,我依然不懂他说什么。什么“非现代语文来源”?明明相关讨论都没有提到“非现代语文来源”。--Ghren🐦🕛 2023年8月13日 (日) 16:14 (UTC)
我猜是在讲这张表:

--Cat on Mars 2023年8月13日 (日) 18:44 (UTC)

抱歉未有即时回复,感谢Cat君整理被删除资料,认为可以基于如此重新检视特定使用者进一步直接利用本地可信机制单独作为理据,在不提供任何进一步说明、协作或其他友好互议等适当本地社区常规之合作下,是否可能进一步为基于政治立场诉诸审查内容及来源、编辑活动等大开绿灯。如果无视方针政策被如此单纯提出下、滥用于作为大幅删除所谓未有现代学术认证(事实上上文所提出个案中,也已存在提供学术认证材料也依旧被审查之问题)之具可检视来源的内容智识,在造成前述情况后同时不能释出善用维基合作及维基计划机制保存相应内容链接本地计划,粗鄙唯一理解是无法认为相应系列操作具适切之改善及建设,而且,也是严重妨碍本地计划达成维基既定理想目标。
考虑到本地最近无论于条目本地之自行评定使用者活动等方面,一致显示具相当严重偏好问题,同时目前依旧缺乏适切之互议和关注对应系统问题之基础,
如果可能本地化处理在整体尺度上,进一步释出本地化是适切于相应提出之严苛限制采编基础问题,相信有必要专门针对个别编辑者长期基于政治立场、适用单一理由审查内容等无法友好增进维基编辑局面之行为活动,在诸项关联来源、查验和审查限制等各维基方针政策内,明文做出限制该类行为活动效力之声明,否则,如此变相扩张歧视和箝制维基编辑之问题便会继续抵触于维基根本目标。--约克客留言2023年8月20日 (日) 05:45 (UTC)

参考资料

  1. ^ 漢典. [2010-08-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29). 
  2. ^ “生火锅”意即放进火锅的主要是生吃。
  3. ^ “正字正确”专栏,彭志铭, 2006年3月7日
返回到项目页面“可靠来源/存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