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又稱一人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10月通過)裡面規定的一種特殊的公司類別,是指股東為一個自然人或者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1],在工商營業執照上記載為「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或「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特徵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規定事項[2]:
參考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節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
- ^ 董素; 陳斌. 完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的研究. 《經濟研究導刊》. 2007年, (第7期) [2015-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9).
- ^ 竇玲.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缺陷及防范. 《河北法學》. 2010年, (第2期) [2015-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9).
- ^ 我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中國法院網. [2016-05-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24).
- ^ 張瑋晨. 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格否认. 華人時刊(下旬刊). 2014年, (2期) [201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