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是1905年由德國設計,日本帝國購買作為日本陸軍的標準野戰重型榴彈炮。當時為明治天皇38 年,故命名為三八式名稱。 [1]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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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記錄 | |
服役期間 | 1905–1945 |
使用方 | 日本陸軍
芬蘭 |
參與戰爭/衝突 | 第一次世界大戰 抗日戰爭 諾門罕戰役 二戰 |
生產歷史 | |
研發者 | 克虜伯 |
研發日期 | c.1905 |
生產商 | 大阪砲兵工廠 |
基本規格 | |
槍管長度 | 1.64米(5英尺5英寸) L/11 |
炮彈 | 35.9公斤(79 磅 2 oz) |
後座力 | 液壓-彈簧 |
槍口初速 | 290 m/s (951 ft/s) |
最大射程 | 7,200米(7,900 yd) |
歷史與發展
由於日本海軍的優先地位,日本陸軍在新的地面武器設計以及建造所需的原材料(鋼)方面處於劣後地位。因此,如同美國第一批坦克部隊購買自法國雷諾坦克(1917 型)一樣,日本陸軍參謀本部的規劃人員發現有必要購買火炮,並向德國克虜伯採購初代型號,從1911年開始由大阪砲兵工廠許可生產[2]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已經過時,用4 式 15公分榴彈炮取代。然而,它仍然在野戰重炮團中繼續使用。 [3]
設計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採用當時傳統設計,在炮盾上配備乘員座椅和堅固的彈匣尾梁。有一個液壓彈簧後坐系統、間斷螺旋式後膛閉鎖和 1/16 英寸厚炮盾。 [3]設計由八匹馬牽引,但在實踐中重量問題很大。
戰鬥記錄
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在抗日戰爭、蘇日邊境戰爭和早期太平洋戰爭的戰區中廣泛使用。 [6]抗戰初期,中國軍隊極度缺乏重型火炮,因此使用三八式15公分榴彈炮取得了一些成功。1942年退出前線服役。然而,作為4型自走炮,部署在菲律賓的呂宋島和其他島嶼上,並在1944年的菲律賓海戰中用於對抗美軍。其他被保留在日本本土,以應對預計的盟軍入侵。 [7]
中國使用
1925年瀋陽兵工廠仿造150×12榴彈炮:
- 炮身長:1800mm
- 行列全重:1850公斤
- 彈種:榴彈、破甲彈,分一、二、三號裝藥
- 初速:對應一、二、三號裝藥分別為275、200、150米/秒
- 最大射程5900米
- 運動方式:六馬挽曳
參考文獻
- ^ War Department Special Series No 25 Japanese Field Artillery October 1944
- ^ Meyer, The Rise and Fall of Imperial Japan, p. 97.
- ^ 3.0 3.1 US Department of War. TM 30-480, Handbook on Japanese Military Forces
- ^ Bishop. The Encyclopedia of Weapons of World War II
- ^ Zaloga, Japanese Tanks 1939-45, p. 20.
- ^ Chant, Artillery of World War II
- ^ Finnish Artillery pieces in the Winter War, guns with recoil system, part 2. winterwar.com. [2021-03-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