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縣級)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縣級市

九江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九江地區已撤銷的縣級市,在今江西省北部。1926年置省轄九江市,1930年撤銷;1949年置縣級九江市,1980年3月28日撤銷升格為地級九江市

九江市
 中華民國江西省省轄市
1927年—1930年
國家 中華民國江西省
歷史 
• 成立
1927年3月
• 廢除
1930年9月
前身
繼承
九江縣
九江縣

歷史

民國16年(1927年)3月析九江縣城區、商埠設市政廳,置市長。

民國19年(1930年)9月江西省政府因九江市人口未符合新頒定的《市組織法》規定,撤市,併入九江縣。

1949年5月7日九江解放,7月19日設九江專員公署,同年析九江縣城區置縣級九江市。[1]

1951年設立廬山管理局,以九江市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2]

1960年,撤銷九江縣,併入九江市[3]。1962年10月20日,除十里人民公社外恢復九江縣[4]

九江市
  中國江西省九江地區縣級市
1949年—1980年
國家  中國江西省九江地區
歷史 
• 成立
1949年
• 廢除
1980年3月28日
前身
繼承
  九江縣
九江市  
今屬於地級九江市廬山區潯陽區

1965年11月23日,原由省直轄的廬山管理局廬山鎮併入九江市,廬山管理局撤銷。[5]

1968年6月九江縣駐地由縣級九江市市區遷至九江縣沙河鎮[6]

1970年,撤銷九江專區,改置九江地區,九江市歸九江地區管轄[7]

1980年3月28日批覆,九江地區下轄的縣級九江市升格為省直轄九江市,九江地區駐地不變在省直轄的九江市[8]

參考文獻

  1. ^ 九江市历史沿革.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2. ^ 1951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3. ^ 196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4. ^ 1962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5. ^ 1965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6. ^ 1968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7. ^ 197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0). 
  8. ^ 198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前任:
九江縣 (1914年1月–至今)
從當時九江縣縣城分出
九江市 (1927年3月–1930年9月) 繼任:
九江縣 (1914年1月–至今)
撤市,併入九江縣
前任:
九江縣 (1914年1月–至今)
從當時九江縣縣城分出
九江市 (1949年–1980年3月28日) 繼任:
九江市 (1980年3月28日–至今)
改由省直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