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 (縣級)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縣級市
九江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九江地區已撤銷的縣級市,在今江西省北部。1926年置省轄九江市,1930年撤銷;1949年置縣級九江市,1980年3月28日撤銷升格為地級九江市。
九江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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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江西省的省轄市 | |||||||||
1927年—1930年 | |||||||||
國家 | 中華民國江西省 | ||||||||
歷史 | |||||||||
• 成立 | 1927年3月 | ||||||||
• 廢除 | 1930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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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民國16年(1927年)3月析九江縣城區、商埠設市政廳,置市長。
民國19年(1930年)9月江西省政府因九江市人口未符合新頒定的《市組織法》規定,撤市,併入九江縣。
1949年5月7日九江解放,7月19日設九江專員公署,同年析九江縣城區置縣級九江市。[1]
1951年設立廬山管理局,以九江市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2]。
1960年,撤銷九江縣,併入九江市[3]。1962年10月20日,除十里人民公社外恢復九江縣[4]。
九江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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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江西省九江地區的縣級市 | |||||||||
1949年—1980年 | |||||||||
國家 | 中國江西省九江地區 | ||||||||
歷史 | |||||||||
• 成立 | 1949年 | ||||||||
• 廢除 | 1980年3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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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地級九江市的廬山區、潯陽區 |
1965年11月23日,原由省直轄的廬山管理局廬山鎮併入九江市,廬山管理局撤銷。[5]
1968年6月九江縣駐地由縣級九江市市區遷至九江縣沙河鎮[6]。
參考文獻
- ^ 九江市历史沿革.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 ^ 1951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196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1962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1965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1968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8).
- ^ 197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30).
- ^ 1980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前任: 九江縣 (1914年1月–至今) 從當時九江縣縣城分出 |
九江市 (1927年3月–1930年9月) | 繼任: 九江縣 (1914年1月–至今) 撤市,併入九江縣 |
前任: 九江縣 (1914年1月–至今) 從當時九江縣縣城分出 |
九江市 (1949年–1980年3月28日) | 繼任: 九江市 (1980年3月28日–至今) 改由省直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