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部司
倉部司,戶部官署名稱。
曹魏置倉部郎曹,長官為倉部郎(倉部郎中),隸屬度支曹(度支尚書),掌管全國糧食倉儲出納。晉朝南朝沿置。北魏前期以倉部尚書為長官,太和年間改為郎曹,屬於度支尚書。北齊沿置。麴氏高昌設倉部,為八部之一,掌管國家倉廩,以長史、司馬為正副官員。
隋朝定製倉部司,屬民部四司,設倉部侍郎、倉部員外郎。大業三年(607年),正副官員改為倉部郎二人、倉部承務郎一人。唐朝武德三年(620年)恢復倉部郎中、倉部員外郎的舊名。倉部郎中從五品上一人,倉部員外郎從六品上一人。龍朔二年(662年)改為司庾司,正副官員改為司庾大夫、司庾員外郎。咸亨元年(670年),恢復倉部司的舊名。天寶十一載(752年)改為司儲司,正副官員改為司儲郎中、司儲員外郎。至德二載(757年),恢復倉部司的舊名。中唐以後,戶部諸司的職權多被侵廢,職權歸於三司使。北宋初年,設判倉部事一員,以無職事朝官擔任,倉部郎中為五品寄祿官,倉部員外郎為六品寄祿官。元豐改制廢除三司使,設倉部郎中從六品、倉部員外郎正七品,管理倉儲出納,下設倉場、上供、給納、糶米、掌法、知雜六案。建炎三年(1129年),司農寺合併入倉部司,紹興四年(1134年)再分置。渤海國設倉部,為左六司支司之一,以郎中、員外為正副官員。遼朝、金朝、元朝戶部不分司。
明朝洪武十三年(1380年)設倉部,設倉部郎中、倉部員外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廢除倉部,戶部按十二布政使司分清吏司。
參考文獻
- 《中國歷史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