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可容
任可容(1552年—?年),字子賢,一字養弘,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任可容 | |
---|---|
大明明朝廣東布政使司參政 | |
籍貫 | 南直隸安慶府懷寧縣 |
出生 | 九月十六日 |
配偶 | 楊氏 |
親屬 | 曾祖任伯禮,祖任寬,父任僴,母聶氏,子任國楨 |
出身 | |
|
生平
萬曆五年(1577年)丁丑科第三甲第四名進士。[1]。歷官中書舍人,升工部員外郎、遷浙江處州府知府。官至廣東按察副使、廣東參政[2]。
參考資料
- ^ 《萬曆五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民籍,治《易經》,年二十六歲中式萬曆五年丁丑科第三甲第四名進士。九月十六日生,行一,曾祖任伯禮;祖任寬;父任僴,儒官;母聶氏。具慶下,妻楊氏。由府學生中式應天府鄉試第九十三名舉人,會試中式第一百七名。
- ^ 《廣東通志》:任可容,字養弘,懷寧人。萬歷丁丑進士,由浙江處州知府遷廣東按察司副使,兵備惠潮。以風紀自任,下車之日,首建尊經閣、養賢堂以教育士子。時倭犯碣石、柘林諸衛,督兵捍禦,募勇士陳聰等,以計擊破之。逾年復犯南澳,又大破之。遊擊顧臬獲洋商五十五人,指為賊,搒掠誣伏,當事欲盡殪,以上首功。可容察其詞理謬異,一訊立白其寃。長樂盜起,密授方畧,擒渠帥鍾喬贊等,羣盜悉平。內官李鳳議增惠潮稅,可容力持不可。御馬太監李敬奉命開礦,橫行博羅、長樂間,發掘民間廬墓,爭之不得,乃上書制府,力陳其害,因得具奏撤還。轉本省鹽屯參政,疏通滯引,稽查欺匿,屯務鹺政,釐然一新。會諸司俱缺,兼綰五篆,夙夜經營,不遺餘力,利興弊革,乃以積勞致疾,卒於官。祀廣惠潮名宦。
官銜 | ||
---|---|---|
前任: 郭宗磐 |
明朝處州府知府 萬曆年間 |
繼任: 李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