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鞠
擊鞠亦稱打毬或者擊毬,是東亞傳統的馬球,起源年代不詳,但在漢魏時期開始有文字紀錄,在唐代盛行,唐朝首都長安設有寬大的球場,唐玄宗和唐敬宗等皇帝均喜愛之。比賽雙方各為10人,遊戲者必須乘坐於馬上以球桿擊球,以擊球入門來得分。擊鞠所用的球有拳頭大小,球體的中間被掏空,制球的原料是一種質地輕巧且柔韌的木材,球的外面還雕有精緻花紋。
唐代之後,不論是在北方的遼朝、金朝,或者是南方的宋朝,擊鞠活動仍然十分風行。至明代,馬球仍流行,《續文獻通考·樂考》記載明成祖曾數次往東苑擊球。明《宣宗行樂圖》長卷中繪有明宣宗賞馬球之場面。
爭議
關於擊鞠的起源,有學者認為擊鞠是在唐代由波斯(今伊朗)傳至吐蕃(今西藏地區),爾後才於中原地區流行的。亦有學者認為擊鞠是古代中國人自創的。在中國古文獻中,「擊鞠」一詞最早出現於曹植所著《名都篇》中。由此可以推斷擊鞠於東漢時期就已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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