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進吧,新加坡!
《前進吧,新加坡!》(馬來語:Majulah Singapura)是新加坡的國歌。這首歌於1958年由朱比賽為新加坡議會的正式集會作曲,於1959年新加坡取得自治時獲選為新加坡自治邦邦歌,並於1965年獲得完全獨立時正式採用為新加坡共和國國歌。
Majulah Singapur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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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歌 | |
作詞 | 朱比賽,1958年 |
音訊樣本 | |
前進吧,新加坡! |
根據法律規定,人們只可以唱國歌的馬來語原詞,不過新加坡其他三種官方語言的官方翻譯獲得當局認可,它們是英語、華語以及坦米爾語。[1]
學校和武裝部隊軍營通常會在一天的開始或結束時舉行升旗或降旗儀式,並演奏或唱國歌,同時宣讀信約。新加坡政府鼓勵新加坡人在舉國同慶或對國家有重大意義的場合唱國歌,[2]例如國慶慶典、教育機構及政府機構舉行的國慶紀念典禮,以及新加坡團隊參與的體育比賽。此外,新傳媒電視各頻道亦會在每日凌晨(對於非24小時廣播頻道而言,為每日收播前夕)播出一次國歌。
歌詞
MAJULAH SINGAPURA (馬來文原詞) |
ONWARD SINGAPORE (英文翻譯) |
前進吧,新加坡! (華文翻譯) |
முன்னேறட்டும் சிங்கப்பூர் (坦米爾文翻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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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創作
《前進吧,新加坡!》是新加坡爭取脫離英國管治的時期譜寫的。新加坡當時受英國殖民統治時,演唱的是目前的英國國歌《天佑國王》。1958年,當時的新加坡市議會副市長王邦文請作曲家朱比賽為市議會創作正式集會作曲,歌名為《前進吧,新加坡!》(Majulah Singapura)[3]。這首歌歌名源自於1958年9月維多利亞劇院的開幕典禮的座右銘。[4]
當時的朱比賽使用了大約一年的時間才完成了這首歌的音樂和歌詞。在1984年的採訪中,他回憶並表示了當時的過程。他表示在改歌這麼短的旋律中,他需要把所有的詞都放進去且要讓歌詞簡易,讓所有人都可以理解新加坡的種族。朱比賽還說到當年他還諮詢了一位馬來語作者以幫助他使用適當的馬來語來做,且讓歌詞詞句不會太深也不會太難。朱比賽在總結他在創作國歌時的哲學時引用了馬來諺語「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馬來原文:Di mana bumi dipijak, di situ langit dijunjung)。
之後,在1958年9月6日時,完成的作品由新加坡室內樂團在維多利亞劇院舉行的一場音樂會中首次演出,以慶祝其正式重新開放。
正式使用
1959年,新加坡實現自治,則市議會宣布解散。當時的政府認為需要一首民族歌以團結新加坡的各個種族,於是新加坡副總理杜進才選用了《前進吧,新加坡!》[3][5]。其他的原因包含該歌已經在民間流行起來。之後,朱比賽修改了歌詞和旋律,而修改後的歌曲於1959年11月11日被新加坡立法議會所通過。同年11月30日,《新加坡國徽、國旗、國歌法》被通過規範於這些國徽的使用和展示。
1963年9月16日,新加坡與馬來亞聯合邦、北婆羅洲(沙巴)和砂拉越組成馬來西亞聯邦,新加坡改用馬來西亞國歌《我的祖國》,而《前進吧,新加坡!》成為新加坡州的州歌。1965年,新加坡脫被馬來西亞「驅逐」而被迫獨立,於是《前進吧,新加坡!》就成為了新加坡共和國國歌。[6]
樂譜更動
《前進吧,新加坡!》最初以G大調作曲,2000年新加坡政府委託潘耀田為國歌重新編曲。2001年1月19日正式公布,國歌的旋律正式調降為F大調,為的是讓國歌聽起來更雄壯和更振奮人心。
使用指引
使用場合
在新加坡的小學中,國歌和唱國歌是新加坡公民的道德教育課程之一[7] 。而所有學校和新加坡的武裝部隊都會在每天開始或結束當天的事情時舉行唱國歌的儀式,同時會升起或降下新加坡國旗,並朗讀新加坡國家信約[7][8]。但在商業場合上不可做出該行為,以免冒犯其他國家的人事物。
新加坡政府自2004年將《演唱和演奏國歌準則》放寬演唱國歌的限制後,在國歌該方面特別的鼓勵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的國家場合上演唱國歌。[9]新加坡國家場合上就包括新加坡國慶日、新加坡的閱兵儀式、新加坡所舉辦的活動或體育賽事上演唱國歌。[10]
2004年11月,18歲的王儷婷在2006年世界盃亞洲區域預選賽時,於日本埼玉縣的埼玉體育場演唱新加坡國歌。之後在2005年1月,新加坡歌手陶菲克·巴蒂薩亞受邀成為首位在新加坡國家體育場舉行的東協足球錦標賽,新加坡與印度尼西亞的決賽上上演唱國歌。可惜的是,後續陶菲克·巴蒂薩亞卻因新加坡政府的國民服役政策導致無法參加演出,後則由傑·瓦哈卜取代其參加演出。
2019年8月,已退休的新加坡搖滾樂手拉姆利·薩里普,在2019年的國慶儀式上演唱了與原歌譜不一樣、被譽為「振奮人心」式的新加坡國歌,並受到了褒貶不一的評論。同年12月3日,當事人在事後甚釋出基於2019年8月他演唱的歌譜所改編的音樂視頻,即修訂版的新加坡國歌。而新加坡網民甚至表示這種演繹版本仿佛如葬禮式,或稱哀樂版本。新加坡國歌創作者朱比賽的女兒也出來批評道拉姆利·薩里普的這個音樂視頻。
相關禮儀
每當新加坡國歌開始播放時,所有在場的人需要遵守相關禮儀。
演奏國歌時,在場人員需要雙臂站立;而身著新加坡軍服或准軍服的人員則需披上頭飾並面向國旗。如果新加坡軍隊們當時是由指揮官所帶領,他們僅需要向指揮官敬禮;否則,他們需向在場的所有服務人員們敬禮。
其他的使用場合
除了以上的使用場合外,新加坡的電視台也會在對應的時間播放國歌。但實際上在目前已因為24小時電視台的出現導致新加坡國歌的出場率有所下降。
像新傳媒5頻道和新傳媒8頻道都會在每日上午6時前播放國歌,象徵電視台的廣播日,即一日的開始播出節目到結束播放節目的時間。而此做法也被亞洲新聞台CNA在全新加坡所使用。非24小時的電視台實際會在結束節目的播映時再次播放國歌,但由於24小時電視台時無限式播出,將代表著只需要播放1次的國歌。
參考文獻
- ^ 新加坡共和國憲法(網上版本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一百五十三A條第一款:「Malay, Mandarin, Tamil and English shall be the 4 official languages in Singapore.」(翻譯:馬來語,華語,坦米爾語以及英語是新加坡的四種官方語言。)
- ^ 「National Anthem [國歌]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通訊及新聞部,最後訪問於2014年8月3日。
- ^ 3.0 3.1 「National Anthem - Majulah Singapura [國歌《前進吧,新加坡!》]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新加坡國家檔案館,最後訪問於2014年8月3日。
- ^ Rohana Zubir,Zubir Said: The Composer of Majulah Singapura [朱比賽:《前進吧,新加坡!》作曲者]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東南亞研究所,2012年。
- ^ National Anthem. www.nhb.gov.sg. [2017-0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2-20) (英語).
- ^ Bonny Tan,「The Singapore national anthem [新加坡國歌]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Infopedia(國家圖書館管理局),最後訪問於2014年8月4日。
- ^ 7.0 7.1 Frankie Chee; Magdalen Ng, Majulah muddle: Many Singaporeans either don't know the words to the national anthem or don't understand the lyrics, The Sunday Times (Singapore) (LifeStyle), 2009-10-04: 8.
- ^ See also Lee Hsien Loong, National Education: Speech by BG Lee Hsien Loong, Deputy Prime Minister at the launch of National Education on Saturday 17 May 1997 at TCS TV Theatre at 9.30 am, Ministry of Education, 1997-05-17 [2007-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28), para. 22; Teo Chee Hean, Getting the fundamentals right: Speech by RADM (NS) Teo Chee Hean, Minister for Education and Second Minister for Defence at the NIE Teachers Investiture Ceremony at 2.30 pm on 8 Jul 2003 at the Singapore Indoor Stadium,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03-07-08 [2007-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8-15), para. 18; Press release: Submission of proposals for privately-funded schools,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06-06-05 [2007-11-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29), para. 3.
- ^ For instance, by the 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see A time to rejoice, a time to remember, Knowledge Enterprise, September 2002 [2007-12-10] [失效連結].
- ^ See, for example, Leonard Lim, This time he gets it right, The New Paper, 2005-06-06[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