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內·卡森

勒內·薩米埃爾·卡森諾貝爾獎得主(法語:René Cassin,1887年10月5日—1976年2月20日),法國法學家、法學教授和法官。他曾任教於里爾大學法國法學院法國國立海外學校,之後曾為海牙國際法學院日內瓦大學國際高等研究所。二戰時是自由法國運動最早的參加者之一,1940年6月曾受戴高樂囑託與英國秘密談判。1944年-1960年任最高行政院法院副院長,1958年參與了新憲法的制定。1946-1968年任法國駐聯合國代表,是《世界人權宣言》制定者之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創始人之一。1965-1968年任歐洲人權法院院長。1968年獲諾貝爾和平獎[1]

勒內·卡森
出生Samuel René Cassin 編輯維基數據
1887年10月5日 編輯維基數據
巴約訥 編輯維基數據
逝世1976年2月20日 編輯維基數據 (88歲)
巴黎十三區 編輯維基數據
墓地先賢祠 編輯維基數據
母校
  • Lycée Masséna
  • Faculté de droit d'Aix-en-Provence
  • 巴黎大學
  • 普羅旺斯大學
  • 保羅·塞尚大學 編輯維基數據
職業法學家外交官政治人物 編輯維基數據
雇主
政黨激進社會與激進共和黨 編輯維基數據
獎項諾貝爾和平獎、榮譽軍團大十字勳章、戰爭十字勳章、學術棕櫚勳章司令級、抵抗勳章、Honorary doctor of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 編輯維基數據
簽名

參考資料

  1. ^ 楊建軍,王美紅主編. 諾貝爾獎百年大典 第4卷 1961-1980. 通遼市:內蒙古少年兒童出版社, 2002.02. 頁3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