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監察委員會

北京市監察委員會,簡稱北京市監察委,是上北京市的省級地方國家監察機關,與中國共產黨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成立於2017年1月,取代北京市監察局的職能。北京市監察委主任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其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負責。北京市監察委現任主任為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陳雍

北京市監察委員會
印章直徑?厘米,中央刊國徽,由?製發。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主任陳 健(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副主任
4
張鐵軍韓索華楊玉香王向明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組織上級機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直轄市國家監察機關
行政級別副省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監察委不設黨組
聯絡方式
市紀委、監察委機關合署辦公場所
實際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9號
郵政編碼100161
市紀委信訪室、監察委舉報中心
實際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9號
電話號碼+86 (0)10 12388(舉報電話)
官方連結舉報網站
對外官網中共北京市紀委、北京市監察委官方網站
機構沿革
被接替者北京市監察局
成立時間2016年12月26日

試點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決定》要求在以上三省(市)及所轄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並受其監督,對其負責。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並規定了監察委員會的職權。

2017年1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地方政權換屆工作,其中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出本省(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黨委紀檢委書記張碩輔當選為監察委主任。從各省(市)的情況看,新成立的監察委與紀檢委合署辦公。作為首批成立的監察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的組建工作宣告完成,並於2017年內完成市、縣(區)兩級國家監察機關的組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