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履吉,字中立,號訥齋應天府江寧縣民籍,蘇州府吳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1],任泉州府推官。為官以廉平仁恕稱道[2]。三十四年(1606年)補福州府推官,次年擢兵部主事[3],四十年晉武選司郎中、管理清黃[4],同年養病。四十三年起補武庫司郎中,四十四年升福建布政司參議,四十七年考察去職。

參考

  1.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卜履吉,曾祖宗堯。祖瑤。父鑑。訥齋,易一房,甲寅八月初三生。江寧人,丁卯五十四,會百八十七,三甲九。吏部政,授泉州推官,甲辰丁憂,丙午補福州府推官,丁未升兵部主事,辛亥管理清黃,壬子加升郎中,養病。乙卯補武庫司郎中,丙辰升付建參議,己未考察。
  2. ^ 《晉江縣誌·政績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卜履吉,江寧人。由進士萬曆二十六年任泉州府推官。天性廉約,糲飯藜羹以為常。每奉檄之旁郡,減騶從,裁廩食,兢兢惟恐擾民。治獄不以鉤距為明,不以棰撲為威,霽顏悅色導之使言,而傾耳受之。人感其矜惻,靡弗輸情吐。奏牘上官,悉出手裁,舞文者擺指,干謁者屏跡。一署郡,一攝邑,俱以廉平仁恕稱。建州獄起,當事者坐以大逆,所株連重辟甚多。履吉陰亹亹為之申雪,主者心動,卒差次輕比,多所全活。秩滿,署上考,七邑口碑載道。節《田亭草》。
  3. ^ 《明史·列傳113·趙煥》:"(萬曆)四十年……兵部主事卜履吉為署部事都御史孫瑋所論。煥以履吉罪輕,擬奪俸三月。
  4. ^ 萬曆四十年四月,加升兵部主事卜履吉為武選司郎中管理清黃。
官銜
前任:
劉純仁
明朝泉州府推官
萬曆二十七年-三十二年
繼任:
李良棟
前任:
阮自華
明朝福州府推官
萬曆三十二年-三十五年
繼任:
周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