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地安保留地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
印地安保留地(英語:Indian reservation)或國內屬國(英語:Domestic dependent nation)是由美國印地安人部落管理的地區,這些地方因為擁有自己的部落主權,屬於一級行政區。
雖然與美國的各州同等級,符合一個國家應該具備主權的政府、公民的要素定義,就理論上,也是與州一樣規格的一個獨立政治實體,但這些行政區仍歸類在各州的領土內,由聯邦或各州將權力交由美國印地安人部落託管,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印地安民族的特殊行政區劃。
由美國內政部印地安事務局負責規劃。 美國目前有326個保留地[1],意味著全國550餘個聯邦認定的部落並不是都有保留地;某些部落有多於一個,某些沒有,或者一個保留地裡面有多個部落等。由於印地安人的分布錯綜複雜,在某保留地內部常常有其它部落或者非保留地的飛地。
概要
目前保留地面積總計約225410平方公里,略小於寮國或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占美國領土面積的2.3%。有12個保留地面積比最小的州(羅德島州)還要大。9個保留地面積大於第二小的德拉瓦州。納瓦荷族保留地是美國最大的印地安保留地,其面積和西維吉尼亞州或獅子山接近。美國大部分的保留地位於密西西比河以西地區,根據早年與印地安人簽定的協議或者從公共領地中劃分而成。
第一個保留地於1758年8月29日在紐澤西州南部建立。[2]截至2012年,美國境內的250萬美洲原住民當中有100萬居住在印地安保留地。[3]
因為美國原住民部落擁有有限的部落主權,因此保留地內的法律不同於周圍地區。這些法律可能會允許該地區可以像拉斯維加斯那樣建立賭場以吸引遊客。其地方政府產生方法也具有部落特色。大部分保留地由聯邦政府設立,之後行政權力便交還給當地原住民族,少數位於東部州的保留地由各州認定。
不過部落主權法律豁免權可能會遭到濫用,是由於其是由聯邦政府負責監督的,所以如果某些可疑行為被州政府察覺,也難以調查,因為那不屬於州政府的管轄範圍內。
比較
另見
參考資料
- ^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Bureau of Indian Affairs. Department of the Interior. [8 August 20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07).
- ^ This Day in Geographic History: First Indian Reservation. 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 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 18 July 2014 [12 July 2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12 July 2018) (英語).
- ^ "U.S. should return stolen land to Indian tribes, says United Nation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The Guardian. 4 May 2012.
- ^ Dardess, John, Ming China 1368-1644 A Concise History of A Resilient Empire, Ro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 Inc., 2012.第3頁.
- ^ LI, Jian. (2017). The development of Native Amreican and Guizhou Miao areas: A comparative study. In Priscilla Roberts (Eds.), Bridging the Sino-American Divide: American Studie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hapter 22. Newcastle, England: Cambridge Scholars Publishing.
外部連結
- 走進美國印地安部落區
- 美國內政部印地安事務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