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領,或稱甲喇,爲清代八旗組織名,京旗每旗下分五參領,每參領下轄佐領若干。參領上有副都統(梅勒額真)、都統(固山額真)。一般情況下,一個參領統轄五個佐領(牛錄章京)。

參領之長官,最初稱為「甲喇額真」,後改稱甲喇章京滿語ᠵᠠᠯᠠᠨ ‍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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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麟德轉寫jalan i janggin),正三品,掌管所屬的戰備、兵籍、爭訟、戶口、田宅等。

清代蒙古下也有該職務,稱「扎蘭」(蒙古語ᠵᠠᠯᠠᠨ,轉寫:ǰalan[轉寫種類不明]西里爾字母залан,全稱為「扎蘭章京」)。[1]

參考文獻

  1. ^ 我是探路者:邂逅扎蘭三姐妹. 中國網. [201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