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的牌子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簡稱國務院僑辦國僑辦,是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對外加掛的牌子,為中央統戰部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管理僑務行政事務,負責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的機構。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
1999年規定:正部級國務院辦事機構印章直徑5厘米,中央刊國徽,由國務院製發。
主要領導
主任陳 旭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
機構類型國務院辦事機構
(中央統戰部對外保留的牌子)
行政級別正部級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1000000000143573在維基數據編輯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35號
郵政編碼100037
對外官網www.gqb.gov.cn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1978年

機構沿革

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組織法》第8條規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由政務院直接領導,何香凝為主任委員。1954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簡稱中僑委文化大革命期間的1969年,中僑委被撤消,僑務工作歸屬外交部。設立的中僑委留守處,由外交部代管,直到1978年1月,成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1]。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央統戰部合併並保留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中國僑聯行使。

職責權限

主要職能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2]

  1. 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
  2. 管理僑務行政事務
  3. 負責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
  4. 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
  5. 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
  6. 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
  7. 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機構設置

機關內設機構

2018年機構改革前,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機構設置是:

  1. 秘書行政司
  2. 國外司
  3. 文化司
  4. 宣傳司
  5. 政策法規司
  6. 國內司
  7. 經濟科技司
  8. 機關黨委、人事司

機構改革後,中央統戰部對外保留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牌子。中央統戰部在僑務工作方面設置下列機構:

直屬事業單位

歷任主任

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
  1. 何香凝(1949年-1954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
  1. 何香凝(1954年-1959年)
  2. 廖承志(1959年-1975年)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主任
  1. 廖承志(1978年-1983年)
  2. 廖 暉(1984年-1997年8月)
  3. 郭東坡(1997年8月-2003年1月)
  4. 陳玉傑(2003年1月-2007年4月)
  5. 李海峰(2007年4月-2013年3月)
  6. 裘援平(2013年3月-2018年3月)
  7. 許又聲(2018年3月-2020年10月,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兼)
  8. 潘 岳(2020年10月-2022年6月,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兼)
  9. 陳 旭(2022年6月-,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兼)

參考文獻

  1. ^ 麥尚文. 《“中侨委”初创新中国侨务》. 僑委工作研究 (北京: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2007, (6) [2018-09-30]. ISSN 1672-8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5-12). 
  2. ^ 主要职能.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2017-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1).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