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是國家金庫的簡稱,負責辦理國家預算資金收納、退付和支撥;代理政府債券的發行和兌付;承辦國庫現金管理操作;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完整;反映國家預算執行情況等業務的機關。國庫是國家預算執行的重要組成部分。[1]

中華民國國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簡稱國庫)由中國人民銀行具體經理[1],實行「統一集中核算、分級管理」。國庫機構按照國家財政管理體制設立,原則上一級財政設立一級國庫。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省市縣各級分支機構均設有國庫部門,對口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收支。在縣區以下的鄉鎮一級,不設立國庫,鄉鎮人民政府也不具有獨立的財政權。各級國庫業務工作實行垂直領導。各級國庫的工作,直接對上級國庫負責。[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庫及其所屬各級支庫,既是中央國庫的分支機構,也是地方國庫。各級國庫庫款的支配權,分別屬於同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機關。[3]

國家的一切預算收入,應按照規定全部繳入國庫,任何單位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4]

隨著銀行現代化支付系統的普及,中國人民銀行的各級國庫部門可以通過這些系統把政府資金從國庫直接撥付到受益群眾的個人帳戶上。例如,糧食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水庫移民補貼汶川地震時災區受災群眾的救濟金、代發鄉鎮教師工資、代發大學生村官工資、代發城鄉低保補貼等等。[5]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