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景保,和名本部按司朝章。琉球國本部御殿六世按司。祖父尚大猷,曾任琉球國遣薩摩藩外交官。父親為伊野波按司朝德。
尚景保擔任尚灝、尚育、尚泰三任琉球王的貼身護衛,並以身懷武藝聞名當時,深受歷代王的信任。咸豐五年(1855年)就任琉球國中山府總理大臣。於該年作為代表與馬良才、翁德裕共同簽訂了《琉法修好條約》,實際上該條約簽訂時,法國人尼古拉斯·弗朗西斯·格冉曾對景保一行進行了脅迫。使其賦予法國人在琉球跟多權利。咸豐九年(1859年),以進香使得身份出使薩摩,弔唁剛去世的島津齊彬。[1]